PPT中的案例
第三章 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1.某生产企业2010年1月1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保险金额为100万元。2010年8月19日遭受火灾。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保险人应当如何赔偿。
(1) 如果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120万元,实际勘察损失为30万元,保险人赔偿多少 ?
(2) 如果出险时保险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的损失是30万元,保险人赔偿多少?
(3) 如果出险时保险价值是80万元,实际遭受的损失是30万元,保险人赔偿多少?实际遭受的损失是80万元,保险人赔偿多少?
答:(1)30*(100/120)=25万元
(2)30 *(100/100)=30万元
(3) 30 *(100/80但是超过1的部分无效,按1计算)=30万元
80 *(100/100)=80万元
保险合同的主体
1.2007年,刘先生为自己投保20万元人身保险,并指定其刚出生的儿子小虎为受益人。不久后,刘先生因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后决定全额赔付20万元保险金,消息传出,刘先生生前债权人上门讨债,欲将这笔保险金以偿还刘先生生前债务。
请问这笔保险金是否必须偿还刘先生生前债务?如果刘先生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是否必须偿还刘先生生前债务?
2.李某于2008年以妻子王某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每年按期交付保险费,夫妻双方已2010年离婚,此后,李某继续交付保险费,2011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问李某作为受益人能否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
答:李某能够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只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在本案例中,李某于2008年投保时,与被保险人(其妻子)存在保险利益关系,虽然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时已不存在保险利益,但不影响其获得保险金给付。
保险合同的客体
1.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浏览了故宫博物馆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问该游客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的内容
2008年3月17日,曾某在在寿险公司业务员动员下填写终身寿险投保单,并支付首期保险费。同年4月5日,曾某因意外事故不幸死亡,其家属凭借保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受拒绝,理由是,曾某还没有进行体检,保单也还没有正式签发,双方不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不以赔付。请用保险学的基本原理来评析保险的作法。
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1.2006年王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影响其治疗,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王某经吴其推荐,投保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07年王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王某妻子申领保险金,保险公司拒付,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2.某银行向保险公司投保火灾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请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近因原则
1.单位组织旅游,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从后面飞驶而来一部大货车(后经交警裁定:大货车为违章快速超车)。公司大巴来不及避让,两车同向侧面严重碰撞。公司员工A和B受了重伤,立即被送人附近医院急救。A因颅脑受到
重度损伤,且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两小时后身亡。B在车祸中丧失了一条大腿,在急救中因急性心肌梗塞,于第二天死亡。单位为每人购买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请A、B各能得到多少赔偿?
2.陈某在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万元,在保险期内的一天,被保险人陈某早晨穿袜子时,突然觉得腹部疼痛,一个星期内死亡。经医院鉴定,是由于被保险人肥胖,穿袜子时挤压了内脏器官,致使肠变位并引起阻塞,这种阻塞对心脏构成极大压力,造成死亡。被保险人的亲属认为陈某的死亡是非故意的,构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此案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见书101页例题
第六章 财产损失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1.李某拥有家庭财产120万元,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险,保险金额100万元,在保险期间李某家失火,家庭财产遭受不同程度损失,试问:
(1)当约定绝对免赔率5%,实际遭受损失为万元时,保险公司赔多少?实际遭受损失为20万元时,保险公司赔多少?
(2)当约定相对免赔率5%,实际遭受损失为3万元时,保险公司赔多少,实际遭受损失为20万元,保险公司赔多少?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1.吴某驾驶东风牌挂车,价值人民币60万元,在保险公司A投保了财产损失险30万元和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某日吴某从家门口倒车上公路,当其倒车到公路弯口时,其挂车与蒋某驾驶一辆摩托车碰撞,造成蒋某重伤,摩托车损坏,吴某车电瓶损坏。蒋某驾驶摩托车在B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0.2万元。蒋某要求赔偿40万元,其中,救治医疗费26.8万元,护理及误工费12万元,摩托车推定全损计价1.2万元。吴某车电瓶损坏,要求蒋某赔偿其修复费用0.2万元。交通部门认定,吴某应负主要责任,蒋某负次要责任。请问吴某和蒋某各获得多少赔偿?
答:保险公司A: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A支付给蒋某赔偿=蒋某的损失*吴某承担事故责任大小*(1-免赔率)=23.8万元>20万元,故赔偿20万元
车辆损失险赔偿:
A支付给吴赔偿=吴某车辆修复费用*不足额投保率*吴某承担事故责任大小*(1-免赔率)=相595元
第八章 人身保险
年龄误告条款
1.投保人35岁投保祥瑞终身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20年交费,每年交320元,介投保时误告为34岁,实际交纳310,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是:
实际给付的保险金=10000*(310/320) =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