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现状与研究
摘 要: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工程是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市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已显得日趋紧迫。本文分析了我市现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的,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建设措施,探讨小型水利工程在规划、建设、管理与改革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探索完善小型水利工程创新型和谐自主管理模式。
关键词:水利工程 管理 分析 对策
一、我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我市小型水利工程主要有:小型水库534座,塘坝3491座;河长超过10公里或流域面积超过200平方公里的河流56条;小型水闸37处;现有中小型灌区137处,集中供水工程52处,各类提水泵站、扬水站1626处。
小型水库:我市现状小型水库管理形式主要有3种:国有管理、乡镇管理和村委会管理。国有管理的4座,均为小(一)型水库,设有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乡镇或水利站管理的56座,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行一般由乡镇水利站负责,部分有管理房,无专职管理人员;村委会管理的424座,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村委会或水面承包户负责,基本无管理设施。目前,市级以上财政对农村小型水库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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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资金主要进行除险加固、重点工程岁修等,对小型水库的日常维护管理基本没有投入,日常维护管理费用主要依靠所在村集体的极少投入。经营形式主要是承包、委托、租赁和集体管理四种模式。其中,承包管理经营的133座,委托管理经营的8座,集体管理经营的342座,租赁管理经营的1座。
农村自来水工程:我市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零星单村建设自来水工程,九十年代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2005年后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状况和饮水质量得到极大改善,农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有2735个村实现通自来水,受益人口197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其中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城区管网延伸等规模化供水工程52处,覆盖人口88.9万人,占受益人口的45%。
农田灌溉设施:这些设施主要是小型灌区、大型灌区末级渠系、泵站等。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都是集体建、集体管,管护水平和管护措施落实还比较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农村“两工”取消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没有跟上,老化失修严重,一些农田灌溉设施甚至被破坏。
小型河道:一直以来,小型河道的管理都在河道所在村,较大的河流的管理在乡镇。
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们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但对水利工程管理抓得不够,重建轻管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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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相对薄弱,特别是以水库、农村自来水等为重点各类水利工程管理还不到位,工程的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主体落实不到位,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还未真正形成,机制改革亟待深入推进。
1、重建轻管的思想普遍存在
近年来在增加水利投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对现有工程的挖潜改造和强化管理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对于如何保证项目工程的正常运行,如何落实得力的管护措施,重视不够。少数乡镇、村领导认为农业基础的硬件建设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任务,而建后管护是一项软任务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2、管护经费难以落实
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需要一定的经费,这是做好管护的基础。由于农村财力有限,严重制约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经费的落实。近年来,虽然国家大力扶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很大倾斜,但仍难有较多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
3、工程产权不明确,管理主体缺位
小型水利工程大都是兴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由国家投资与群众投劳相结合建成的。20世纪80年代,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实行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土地分产到户经营,以往计划经济下的管理模式已不相适应,普遍存在工程管理主体缺位,工程产权不明,管护责任不清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已经引起了上级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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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对策措施
国家历来重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水利工程管理提上与建设并重的地位来抓,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争取建立完善良性运行机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良好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今年的1号文件,要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当前,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没有现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需要各地农村干部积极探索,积极实践,摸索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新路子。
(一)思想上重视管理。
各地要从思想上真正树立起“建管并重”理念,立足本村、本镇得实际,切实制定出台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具体措施,纳入镇村干部的考核。出台1号文件,要求有条件的村要实行水利员制度,下一步请各村要积极探索实行水利员制度的具体办法,明确村水利员的职责、报酬、考核等具体的办法。
(二)落实管理责任。
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必须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范围。例如:莒县小店镇对小型水库管理实行了“三落实、三明确”的办法,就是一个很好的创新。“三个落实”是落实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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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落实管护办法、落实人员待遇。确定小(一)型水库设立水库管理所,设管理人员3人。小(二)型水库设水库管理房,设管理人员1人,彻底解决过去无人管护的状态。以镇文件形式下发了《小店镇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对各项管护措施作了明确规定。每个管理人员工资在3000-5000元。“三个明确”是明确管护管理范围、明确管护责任、明确管护经费来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水库兴利水位线以内库区,及大坝坡角线以外50米内,均属水库管理范围,兴利水位线以上100—200米为水库保护范围。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防洪、抗旱、水产养殖、坝体管理、渠系维修、水位测报、日常管护等项,制定了详细的细则。镇财政对每座小(一)型水库每年财政补助1.5万元,对每座小(二)型水库每年补助3000—5000元。财政补助主要用于水库日常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及人员工资发放。
(三)落实管护资金。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离不开资金落实,水利工程的公益性决定了工程的管理需要公共的投入,乡镇、村要积极增加投入。同时,要积极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争取走以水养水的路子。如巨峰镇的农村自来水工程协会管理。2009年8月岚山区巨峰镇成立了供水协会,协会以集中联片供水加入协会为主,吸收单村工程建设标准相对较高,有一定管理基础的工程加入,发展协会会员53个,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强化了工程管理措施,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主要做法是:制定了“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供水协会章程”、“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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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供水协会工程管理细则”、“水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协会每月对各工程检查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从水源查到水龙头,每月底到各工程抄取总水表、电表数,计算出当月供水量,由协会水费会计根据各村水费价格计算出应缴纳的水费总数;每季度在水利站召开一次管理人员例会,主要内容:一是各村汇报上季度的管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上交水费(报帐);二是公布检查考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布置下一步的管理任务,明确管理的重点和要求。实行了水费集中坐收办法,水费由实用方量和水损耗分摊二项构成,将水损耗分摊到户;即每月底由水利站抄各工程总表,村级水管员或工程承包人抄各户表,开出水费单据。水费收取后除支付当月的电费和日常维修费外,结余全部上缴供水协会,协会将各村的水费积累专户存入银行,工程村需要使用水费积累时,须向协会申请,经实地勘察核实后批准支出。水管员的工资报酬与其工作量、工作成绩紧密结合,由其基础工资和奖励制度工资构成。
(四)落实管护主体。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明确工程的产权归属确定工程管理的责任单位。在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可以采取工程产权拍卖、承包、股份制、租赁等形式落实管护主体。必须明确一点:任何小型水库的承包,必须服从本村和上级的防汛抗旱统一调度,任何小型农村自来水工程的承包必须按时进行水质监测管理和应急供水管理。二是采取分级产权移交,落实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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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对较大型的工程产权、跨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移交给乡镇水利站进行管护;对田间水利工程,由村统一管护。
四、结语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我市的小型水利工程须从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监理、管理等环节抓起,做好质量全程监控工作。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要在系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实际,努力探索完善小型水利工程创新型和谐自主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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