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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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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沈茂根 13952076122 传真 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南京邦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 邮政编码 徐月华 211300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新建 高行审投资[2018]802号 占地面积 22698 (平方米) 总投资 1500 (万美元) 评价费用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10月 (万元)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详见表2-2;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详见表2-3。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水(吨/年) 电(万度/年) 消耗量 3262.4 50 名 称 燃油(吨/年) 天然气(立方米/年) 消耗量 — — — 行业类别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及代码 制造 建筑面积 绿化面积 16830.5 15 (平方米) (平方米) 其中:环保环保投资占总108 1.08% 投资(万元) 投资比例 — 燃煤(吨/年) 其他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自建的隔油池隔油沉渣后汇同生活污水(共约2520t/a)由化粪池处理达到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官溪河。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1

2、工程内容与规模 1、项目由来 南京邦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美元在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新建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即本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高行审投资[2018]802号)。 本项目占地面积22698m2(34亩),总建筑面积16830.5m2,建设内容包括1栋1层的厂房和1栋3层的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采用押出工艺生产塑料粒,采用注塑工艺生产塑胶运动器材、鞋材及汽车零件等,形成年产塑胶粒800吨、塑胶运动器材零件50吨、鞋材及零件50吨及汽车零件15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员工人数150人,设置食堂一间。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的有关规定,企业委托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及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 建设单位:南京邦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投资1500万美元,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总投资的1.08% 劳动定员:项目员工150人,项目设置食堂一间 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2.2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1 2 表2-1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主体工程 产品名称 生产规模 塑胶粒生产线 塑胶粒 800吨/年 50吨/年 塑胶运动器材、鞋塑胶运动器材及零件 材及汽车零件生产鞋材及零件 50吨/年 线 汽车零件 15万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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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时数 2400h/a 2400h/a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表2-2 主要生产原辅材料消耗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400 尼龙加33%玻纤 吨 TPU 100 吨 TPR 50 吨 PEBAX 55 吨 PP 875 吨 ABS 1500 吨 BS 875 吨 1500 尼龙6 吨 1500 尼龙66 吨 PC 875 吨 PET 875 吨 备注 汽车零件 塑胶运动器材、鞋材及零件 塑胶粒 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3。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 尼龙6、尼龙66 尼龙加33%玻纤 TPU 理化特性 均为热塑性树脂,机械强度和硬度很高,刚性很大。可用作工程塑料。熔点范围150oC~250oC。 尼龙中添加玻璃纤维、增韧剂等共混材料,随玻纤含量的增加,材料的拉伸强度、弯曲强度有大幅度的提高,冲击强度则较为复杂,增韧剂加入,材料的韧性大幅度的提高。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由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大分子多元醇、扩链剂共同反应聚合而成的高分子材料。 热塑性橡胶材料,注塑温度150oC~190oC。 备注 白色颗粒状固体,袋装 白色颗粒状固体,袋装 透明颗粒状固体,袋装 TPR PEBAX 由聚醚和聚酰胺嵌段制备的嵌段共聚物。 PP 聚丙烯,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无臭无毒。由于结构规整而高度结晶化,故熔点可高达167℃。 ABS 丙烯腈(A)、丁二烯(B)、苯乙烯(S)三种单体的三元共聚物,兼有三种组元的共同性能,A使其耐化学腐蚀、耐热,并有一定的表面硬度,B使其具有高弹性和韧性,S使其具有热塑性塑料的加工成型特性并改善电性能。 BS 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具有一定的韧性和弹性,硬度低(较软),透明性好。BS的加工温度范围一般在190oC~225oC。 PC 聚碳酸酯,是一种强韧的热塑性树脂。热变形温度范围约130oC~140oC。 PET 聚对苯二甲酸类塑料,热变形温度约250oC。 白色颗粒状固体,袋装 白色颗粒状固体,袋装 半透明颗粒状固体,袋装 白色颗粒状固体,袋装 白色颗粒状固体,袋装 颗粒状固体,袋装 颗粒状固体,袋装 2.3生产设备及装置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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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 主要生产设备与装置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塑胶粒押出机(含周边拌双螺杆 1 料、烘料、投料设备) 450T 2 卧式射出机 200K 3 除湿干燥机 50HP 4 空压机 KC7560 5 冰水机 塑胶粒押出机(含周边拌单螺杆 6 料、烘料、投料设备) GD-125 7 HT-8187电子比重天平 U2 8 HT-9457高温炉 / HT-2402电脑伺服控制材9 料试验机 JDLMS-B HT-9431熔融指数试验机10 台 J1C132 HT-8041电子式冲击试验11 机 EV-810 12 HT-2360红外线水分计 BEST-450ZNC 13 HT-8136标注光源箱 CTWG320TB 14 HT-8047C烘箱 JDLMS-B HT-2000A电脑式热变形温15 度试验机 / 16 色彩测量-分光仪 / 17 X-光荧光分析仪 / 18 紫外线耐候试验机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经济技术指标 数量 9 16 8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单位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1F的厂房、一栋3F的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具体详见附图2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建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5。 表2-5 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 m² 22698 总用地面积 34亩 2 m² 16830.5 / 总建筑面积 m² 12599.6 1F 其1#厂房 m² 3316.5 中 2#综合楼 3F,1F设置食堂一间 m² 60 1F 门卫 m² 854.4 / 卸货区 3 % 7 15m² 绿地率 4 % 55 / 建筑密度 5 % 1.212 / 容积率 6 103 / 机动车车位数 辆 7 140 / 非机动车车位数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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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用配套工程 3.1 给排水 给水:本项目水源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排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自建的隔油池隔油沉渣后汇同生活污水(共约2520t/a)由化粪池处理达到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官溪河。 3.2 供电 本项目预计年用电量50万度,由城市区域供电系统提供。 3.3暖通系统 (1)空调系统:项目办公区采用挂壁式空调供暖和制冷。 (2)通风、排风系统:各车间和卫生间均设置通风设施。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2-6。 工程名称 建设名称 给水 排水 供电 暖通 隔声措施 废水处理 环保工程 表2-6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设计能力 备注 用水量3262.4t/a 由城市供水管网供给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渣,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放污水2520t/a 后,接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50万度/年 由城市区域供电系统提供 / 挂壁式空调 减震隔声装置 隔油池、化粪池 降噪量≥25dB(A)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污水管网 内置专用烟道+油烟净化器 公用工程 处理效率85% ,风机风废气处理 集气效率90%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3量10000m/h,吸附效率排气筒 90%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垃圾桶、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固废处理 30m2,危废暂存间50m2 危废暂存间 4、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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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项目四周主要为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其他企业及空地,项目南侧为秀山路,往北100m为南京吉茂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东北120m为江苏贯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再往北为凤山路;东侧145m为云瀚股份有限公司,西侧290米为古檀路,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存在,建设项目周围概况图见附图3。 5、项目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拟新建1栋3层的综合楼(1层局部设置食堂意见,其余为办公室)、一栋1层的厂房,同时布置卸货区、停车区域及门卫,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 6、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根据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高行审投资[2018]802号),本项目选址位于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根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复合材料的生产,因此本项目与规划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与规划相符,选址合理可行。 7、“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南面有高淳固城湖水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固城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南京固城湖省级湿地)、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2-7。 表2-7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 红线区域名称 高淳固城湖水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 固城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南京固城湖省级湿地) 主导生态功能 自然保护区 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红线区域范围 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范围为:东南至固城湖堤,西至永胜圩堤,北至永联圩堤 固城湖省级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湖体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24.20 68.82 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10.80 本项目不在以上生态红线管控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6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南京市2017年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地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进行说明,具体见表2-8。 表2-8 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 1 内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修订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订) 《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江苏省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相符性分析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及修订中的及淘汰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订),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订)及淘汰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不在国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江苏省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 经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及淘汰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2 3 4 5 由表2-8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8、与“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对照《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2016.11.16),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不属于化工企业,不在“两减”范围之内,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水体属于太湖流域,不产生生产废水,不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对太湖水质影响较小,满足“治理太湖水环境”的相关要求;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可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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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治理生活垃圾”的相关要求;项目不涉及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挥发性有机物、环境隐患等“六治”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在“三提升”范围之内,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 9、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太湖流域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湖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区、溧水区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符合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要求。 10、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属于工业项目。 对照《市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二、准入规定 (1)工业项目” 中所列全市范围内禁止新(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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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的项目类型,符合“行业准入”要求;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为认定的开发园区或工业集中区,项目不在江南绕城公路内,不在城市清洁空气廊道保护区,不在四大片区,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表面处理,不涉及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不在秦淮河、滁河以及固城湖、石臼湖流域,项目属于太湖流域,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特征因子不涉及氮、磷,本项目符合“区域准入”要求。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现场实地调查,该地块现状为空地,原地块无遗留环境问题,不会对本项 目建设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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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高淳区位于北纬31°13′~31°26′,东经 118°41′~119°21′,地处江苏省西南端、苏皖交界处,为南京市南大门。东界溧阳市,东南、南、西三面与安徽省郎溪、宣州、当涂三县市毗连,北邻溧水区。北距南京禄口国际机场 50 千米,在南京 1 小时都市圈内;芜(芜湖)太(太湖)公路横贯东西,东达苏锡常沪、西至芜湖;宁(南京)高(高淳)高速和高(高淳)宣(宣州)路在境内衔接贯穿南北,南抵宣(城)郎(溪)广(德)、北通南京;水路西进长江黄金水道,东连太湖苏南水网,区位特点十分鲜明,交通便捷。 1.1、地形、地貌、地质 建设项目所在地为长江下游冲积平原区,从地质上来说,该区域位于新华夏系第二巨形隆起带与秦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东延的复和部位,属元古代形成的华南地台。地表为新生代第四纪的松散沉积层堆积。该处地震烈度为6级。 高淳区地形东高西低,分为圩区、半山半圩、山区三大类,水田土壤主要为青泥土、白泥土、黄泥土、马肝土、泥骨土,旱地土壤沙土、黄土、夜潮土等。高淳区东部低山丘陵为茅山山脉的余脉,呈东北-西南走向延伸,山势平缓,是太湖水系与水阳江、青弋江水系的分水岭—西部圩区是固城、石臼、丹阳等湖的湖积平原,地势低平,河流、沟渠纵横交错。东部低山丘陵区河流东入太湖,河网密度较稀;西部圩区河流西通长江,河网密度较大。高淳区东部为茅山、天目山余脉结合部,是蜿蜒起伏的丘陵山区,西部为碧波荡漾的固城湖、石臼湖所环抱,是河网稠密的圩区。 1.2、气候、气象 高淳地处中纬度地区,属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过渡季风气候区,一年四季分明,寒暑显著,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气候主要受太阳辐射、地理条件、环流状况的共同影响,主要特征是: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高淳区春季平均 70 天,夏季 100天,秋季 63 天,冬季 132 天。冬夏长,春秋短,常年在 3 月 20 日左右入春,6 月 8日左右入夏,9 月 16 日左右入秋,11 月 27 日左右入冬。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157毫米),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 15.9℃。 高淳不属于地震带,历史上没有造成灾害性的地震记录。经查证,地块周边地区也没有因为雷电、洪水、干旱等造成自然灾害的记录,故无较大的天灾潜在危险。 高淳地区季风气候明显,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南风,春秋两季多偏东风。平均风速一般冬春大,分别为 3.2 米/秒和 3.5 米/秒;夏秋小,分别为 3.1 米/秒和 3 米/秒。全年平均 8 级以上大风(瞬时风速≥17米/秒)日数为8 天。大风季节性变化,以夏季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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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大风日 3.1 天;春季次之,平均 3 天;秋冬最少,平均 1.3 天和 1.1天。常年以偏东风最多,风向频率为 24%;东北风和东南风次之,风向频率分别为 16%和 14%。年平均风速以东北偏东风最大,为 4 米/秒;东北偏北风次之,为3.8米/秒。 1.3、水系及水文特征 高淳区以东坝为界(现以茅东进水闸为界),分属水阳江、青弋江和太湖两个水系。东坝以西各水属水阳江、青弋江水系,该水系上承水阳江、青弋江,自开凿胥溪河后,与太湖水系相沟通,东流入太湖;明筑东坝,截断胥溪河,使之不入太湖,水流只能从姑溪河和清水河入长江,境内流域面积 629.3 平方公里。东坝以东诸水属太湖水系,境内流域面积 172.5 平方公里。 ①河流 高淳区境内河流纵横。水阳江流经西部圩区,胥溪河横贯东西,官溪河连接运粮河通当涂达长江。还有一些河流,历史上通江串湖,起到自然调水和水运作用;后因联圩并圩,在其进出口或筑坝封堵,或建造涵闸,已成内河,有的则已湮废。 官溪河南连固城湖,北出杨家湾闸后向西接运粮河,向东接塘沟河入石臼湖,全长 8.7 公里,河底高程 3.5 米~4.5 米,河底宽 15 米~40 米,河面宽 40 米~60 米。该河是固城湖的主要泄洪河道,亦是高淳通达长江的主要航道。 芦溪河水出大河沿即石臼湖,自杨家北段起,经长乐,至薛城十村,全长约 4 公里。原为明初所开之运河。1967 年建永红闸,后又筑观音坝,成为内河。 ②湖泊 石臼湖是溧水区、高淳区和安徽省当涂县的界湖,又名北湖,是由古丹阳湖分化而成的。湖水主要来自皖南的青戈江和水阳江水系,由当涂的姑溪河和清水河流入长江,现湖泊面积 207 平方公里,平均水深 1.67米。 ③水位流量 高淳区西部水域辽阔,湖泊和主要河流的水位、流量,受皖南山区来水和长江水位影响,季节性变化甚大,尤以夏季为著,水位高,洪水量大。 固城湖、石臼湖水位 固城湖、石臼湖(简称“两湖”)属山丘湖泊。“两湖”最高水位多出现在 7 月份,如遇江水倒灌年份,最高水位亦可出现在8 月份以后。最低水位出现在每年的 12 月份至翌年 3 月份。水位变幅一般在 2.5 米~6.8 米之间,最大可达 7米以上。 官溪河流量由杨家湾站测量,官溪河为双向河道,杨家湾闸闸孔断面适应河道断面。正常情况下,杨家湾闸流量在110 立方米/秒~140 立方米/秒。汛期高水位时该闸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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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制能力,洪水进出自如,汛期流量在 140 立方米/秒~115.3立方米/秒之间,最大流量为 384立方米/秒(1983年当涂北圩溃决时),最小流量为-313 立方米/秒(1995年宣州大联圩溃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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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引用苏纯(综)字(2018)第(A001)号《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中Q4固城湖生态观测站、Q6南塘村及Q7张江村点位的检测数据,监测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3日,监测结果见表4-1。 监测点 Q4(固城湖生态观测站) Q6(南塘村) 表4-1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m3 小时浓度 24小时平均浓度 名称 范围 超标率% 范围 超标率% PM10 0.018-0.022 0 - - SO2 0.019-0.032 0 0.2-0.31 0 NO2 ND-0.017 0 0.006-0.014 0 0.012-0.066 0 非甲烷总烃 - - PM10 0.016-0.02 0 - - SO2 0.02-0.03 0 0.022-0.028 0 NO2 ND-0.07 0 0.007-0.029 0 0.037-1.4 0 非甲烷总烃 - - PM10 0.018-0.023 0 - - SO2 0.021-0.032 0 0.022-0.029 0 NO2 ND-0.02 0 0.008-0.014 0 1-1.78 0 非甲烷总烃 - - Q7(张江村) 注:ND标示未检出, NO2检出限为0.005 mg/m3。在数据计算中ND以检出限的一半计算。 由表4-1可知,SO2、NO2、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标准值,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苏纯(综)字(2018)第(A001)号《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中W5(官溪河污水处理厂排污口)、W6(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1500m)和W7(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500m处)断面的检测数据。监测时间2018年1月1~3日,监测结果见表4-2。 断面 W5 W6

表4-2 地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 项目 pH值 COD SS 氨氮 7.4 16 8 0.238 最大值 7.09 16 6 0.218 最小值 0 0 0 0 超标率 7.25 18 5 0.548 最大值 13

总磷 0.06 0.03 0 0.05

7.11 17 3 0.514 0.04 最小值 0 0 0 0 0 超标率 7.17 17 17 0.218 0.04 最大值 W7 7.07 16 16 0.204 0.03 最小值 0 0 0 0 0 超标率 6-9 20 30 1.0 0.2 评价标准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官溪河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三级标准。从表4-2可知,3个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中pH、COD、氨氮、总磷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SS满足《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三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南京市噪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为3类。根据《2017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郊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3.7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3分贝,同比下降0.7分贝。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7.3%,同比持平;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4.6%,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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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4-3。 表4-3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水环境 空气环境 声环境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官溪河 周围大气环境 厂界 高淳固城湖水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 固城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南京固城湖省级湿地) 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方位 西南 / / 南 南 南 距离(m) 9300 / 1 8300 5300 5300 规模 / / / / / / 环境功能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 自然保护区 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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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价适用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受污水体为官溪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5-1(单位:mg/L,pH无量纲)。 水体 官溪河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PM10、SO2、NO2、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VOCs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一次值确定,具体标准见表5-2。 表5-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1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浓度限值 70μg/m3 150μg/m3 60μg/m3 150μg/m3 500μg/m3 40μg/m3 80μg/m3 200μg/m3 200μg/m3 0.6 mg/m3 2mg/m3 标准来源 类别 Ⅲ pH 6-9 表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COD 总磷(以P计) 氨氮 ≤20 ≤0.2 ≤1.0 BOD ≤4 SS* ≤30 环境质量标准PM10 SO2 TSP VOCS 执行标准 3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NO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一次值 3、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噪声功能区划为3类,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5-3(单位:dB(A))。 表5-3 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昼间 夜间 65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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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食堂废水经自建的隔油池隔油沉渣后汇同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接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官溪河,具体取值见表5-4(单位:mg/L)。 表5-4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项目 pH COD SS 动植物油 NH3-N 接管标准 标准来源 尾水排放标准 标准来源 6~9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500 ≤50 (GB78-1996)表4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400 ≤10 的三级标准 染物排放标准》≤100 ≤1 (GB118-2002)表1≤4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5(8) 中的一级A标准 水质标准》(GBT ≤8 ≤0.5 31962-2015) 污染物排放标准TP

2、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食堂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其中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粒、射出成型过程中塑料熔融挥发的有机废气(VOCs),排放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 热熔、注塑等工艺”的有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排放标准见表5-5。 表5-4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项目 名称 厨房 项目灶头数(个) ≥6 ≥3,<6 ≥1,<3 划分 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最高允许排放浓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投影面积(m2) 度(mg/m3) 效率(%) ≥6.6 85 2.0 75 ≥3.3,<6.6 60 ≥1.1,<3.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监控点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浓度(mg/m3) 2.0 DB12/524-2014 表5-5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排放限值排放高(mg/m3) 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1.5 VOCs 50 15 17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具体取值见下表。 表5-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5-7 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昼 间dB(A) 夜 间dB(A) 65 55 执行标准 3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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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尚未下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项目的排污特征,并结合江苏省总量控制的要求,建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表5-8。 表5-8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t/a) 类别 污染物名称 废水量 COD 废水 SS NH3-N TP 动植物油 废气 有组织 无组织 VOCs VOCs 产生量 2520 1.008 0.882 0.087 0.0124 0.029 3.096 0.344 5 14.4 45 0.06 削减量 0 0.126 0.252 0 0 0.0254 2.786 0 5 14.4 45 0.06 排放量 接管量 2520 0.882 0.63 0.087 0.0124 0.0036 0.31 0.344 0 0 0 0 终排量 2520 0.126 0.026 0.013 0.0013 0.0026 废边角料 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活性炭 固废 生活垃圾 废油脂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为:VOCs 0.31t/a,需申请总量,待批准后实施。 生活污水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排放指标在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内部平衡,企业不再另行申请。 本项目固废零排放,无需申请总量。 19

6、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1 施工期工程分析 6.1.1 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噪声 扬尘 噪声 扬尘 噪声、废气 噪声、废气噪声、废气 基础 工程 主体 工程 装饰 工程 设备 安装 工程 验收 运行 使用 生活废水、建筑垃圾 施工期 废水、固废 营运期 图6-1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6.1.2工艺流程说明 ①基础工程 建设项目基础工程主要为场地的平整、填土和夯实。建筑工人利用推土机等设备将对地块进行改造,使地块内坡度减缓,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建筑垃圾和噪声污染。由于作业时间较短,粉尘和噪声只是对周围局部环境影响,从整个施工期来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将基础阶段产生的碎石、砂土、粘土等共同用作填土材料。利用压路机分片压碾,并浇水湿润填土以利于密实。然后利用起重机械吊起特制的重锤来冲击基土表面,使地基受到压密,一般夯打为8~12遍。该项目地块较为平坦,水土流失量很小,该工段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粉尘和排放的尾气。 ②主体工程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钻孔灌注,现浇钢砼柱、梁,砖墙砌筑。建设项目利用钻孔设备进行钻孔后,用钢筋混凝土浇灌。浇灌时注入预先拌制均匀的混凝土,随灌随振,振捣均匀,防止混凝土不实和素浆上浮。然后根据施工图纸,进行钢筋的配料和加工,安装于架好的模板之处,及时连续灌筑混凝土,并捣实使混凝土成型。建设项目在砖墙砌筑时,首先进行水泥砂浆的调配,然后再挂线砌筑。该工段工期较长,主要污染物为搅拌机产生的噪声、尾气,搅拌砂浆时的砂浆水,碎砖和废砂等固废。 ③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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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各种加工机械对木材、塑钢等按图进行加工,同时进行屋面制作,然后采用浅色环保型高级涂料和浅灰色仿石涂料喷刷,最后对外露的铁件进行油漆施工,本工段时间较短,且使用的涂料和油漆量较少,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 ④设备安装 包括项目地块内电梯、道路、雨污水管网铺设等施工,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等。 6.1.3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分析 ①施工扬尘 场地平整、土方运输、施工材料装卸和运输,混凝土水泥砂浆的配制等施工过程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施工场地道路与砂石堆场遇风亦会产生扬尘,因此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主要污染因子为TSP。据调查,施工作业场地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1.5~30mg/m3。 ②油漆废气 房屋装修阶段产生的油漆废气,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溶剂。由于油漆耗量和选用的油漆品牌未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难预测。本次评价只对该废气作一般性估算。 根据调查,每150m2的房屋装修需耗涂料约15kg,包括地板漆、墙面漆、家具漆和内墙涂料等。油漆在上漆后的挥发量约为涂料量的55%,即8.25kg,含甲苯和二甲苯约20%。本项目总装修面积按地上面积16830.5m2计算,涂料耗量约为0.93t,分别向周围大气环境排放甲苯和二甲苯约0.185t。 ③施工机械车辆尾气 尾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物等。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6-1。 表6-1 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 以汽油为燃料(g/L) 以柴油为燃料(g/L) 污染物 小汽车 载重车 机车 CO 191 27.0 8.4 NOx 24.1 44.4 9.0 22.3 4.44 6.0 烃类 以重型车为例,其额定燃油率为30.19L/100km,按表2-1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测算,单车污染物平均排放量分别为:一氧化碳815.13g/100km,氮氧化物1340.44g/100km,烃类物质134.0g/1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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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期水污染源分析 建设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地基挖掘阶段降水井排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以及各种车辆冲洗水。 ① 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平均按30人计,生活用水量按150L/人·日计,则生活用水量为4.5m3/d。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3.6m3/d,该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和氨氮等,其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约350mg/L、SS约200mg/L、氨氮约15mg/L。 ②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的冲洗水 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量与地质情况有关,浇注砼的冲洗水量与天气状况有关,主要污染因子是SS,其排放量难以估算。该污水要进行截流后集中处理,否则将会把施工区块的泥沙带入到周围水体环境中。 (3)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各阶段的车辆类型及声级见表6-2,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各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及其声级见表6-3。 施工阶段 土方阶段 地板和结构阶段 装修安装 阶段 表6-2 各阶段的交通运输车辆类型及声级 运输内容 车辆类型 土方外运 大型载重车 钢筋、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罐车、载重车 各种装修材料及必要的设轻型载重卡车 备 声级dB(A) 90 80-85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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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3 各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及其声级 施工阶段 声 源 声源强度(dB(A)) 85 翻斗车 86 推土机 90 装载机 土石方阶段 84 挖掘机 92 卡车 80-105 打桩机 93 移动式吊车 86 平地机 103 风镐 基础施工阶段 85 打井机 63 工程钻机 92 空压机 93 移动式吊车 结构施工阶段 84 振捣机 103 电锯 91-105 砂轮车 70-80 吊车 93-101 装修施工阶段 木工圆锯机 62-82 电钻 91-95 切割机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分析 距离(m) 3 5 5 5 5 15 5 15 1 3 15 3 5 5 1 — 15 — 10 — 施工阶段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 ①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0.5kg/d计算,施工期人数以30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清运。 ②施工垃圾:根据同类施工统计资料,施工现场碎砖、过剩混凝土等建筑垃圾产生定额为5kg/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830.5m2,故整个施工期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为84.15t,需按建筑垃圾有关管理要求及时清运出场并进行填埋等处置。 6.2 营运期工程分析 6.2.1 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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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塑胶粒生产线 N:噪声 PP、ABS、BS等原料 N:噪声 G:VOCs 热熔、造粒 循环冷却水 冷却 配料 搅拌 入库 图6-2塑胶粒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①配料、搅拌:利用PP、ABS、BS等塑胶原料按产品要求配比后搅拌,该过程会产生噪声,由于原材料均为高分子塑料颗粒,且常温下无有机废气分解和挥发,该过程不涉及废气排放; ②热熔、造粒:将搅拌后的原料放入抽粒机经热熔、造粒;该过程会产生噪声,由于塑料原料熔融会产生挥发性气体(VOCs); ③冷却:造粒成型的塑胶粒冷却后成为成品,冷却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不外排; ④入库:冷却后的塑胶粒作为成品入库存放。 (2)塑胶运动器材、鞋材及汽车零件生产线 塑胶粒 N:噪声 G:VOCs 干燥 射出成型 N:噪声 S:废边角料 压模 入库 包装 图6-3塑胶运动器材、鞋材及汽车零件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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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说明: ①干燥:将塑胶粒利用除湿干燥机干燥除湿; ②射出成型:将干燥后的塑胶粒注入射出机射出成型,该过程会产生噪声,由于塑料原料熔融会产生挥发性气体(VOCs); ③压模:成型后的半成品根据产品需要压模成各类塑胶运动器材、鞋材及汽车零件,该过程会产生噪声和废边角料; ④包装、入库:将各类零件分类后包装入库。 6.2.2运营期污染物排放节点分析 表6-4 主要的排污节点一览表 类别 废水 编号 / 污染源 员工 污染物 生活污水(COD、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 VOCs Leq(A) 废边角料 废活性炭 废油脂 生活垃圾 排放规律 间歇 治理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渣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入市政污水管网 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收集后外售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 环卫清运 废气 噪声 G1 N 造粒、射出成型 机械设备 间歇 连续 间歇 间歇 间歇 间歇 S1 压模 S2 废气处理 固废 / 食堂 / 员工 6.2.3运营期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员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和绿化用水。 本项目造粒工艺使用循环冷却水,循环量为100t/a,定期补给,补给量为5t/a; 生活污水:本项目员工共150人,用水量按60L/人·d,年工作日为则用水量为2700t/a,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2160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TP; 食堂废水:本项目食堂提供一顿中餐,用水量按10L/(人次•d)。则食堂用水量约450t/a,产污系数以0.8计,则产生食堂废水360t/a; 绿化用水:本项目绿化面积15m2,用水标准按1.3L/m2·次计,每星期浇水一次,全年共52次,则全年绿化用水为107.4 t/a。营运期水量平衡见图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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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水量 3262.4 450 2700 消耗300 生活用水 2160 2520 360 食堂用水 2520 化粪池 107.4 绿化用水 5 冷却循环用水 5 市政污水管网 蒸发至大气 蒸发损耗、进入土壤 循环100 107.4 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 图6-4 拟建项目营运期水量平衡图 单位t/a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际用水量为3262.4m3/a,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渣后汇同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官溪河。建设项目营运期废水产生情况及排放情况见下表6-5;主要水污染物“三本帐”见表6-6。 表6-5 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一览表(t/a) 污水来源 生活 污水2160t/a 污染物产生浓度名称 (mg/L) COD 400 SS 350 NH3-N 35 TP 5 COD 400 SS 食堂废水360t/a NH3-N TP 动植 物油 COD SS 总量2520t/a NH3-N TP 动植 物油

产生量措施 (t/a) 0.8 0.756 化粪池 0.076 0.011 0.144 0.126 0.011 0.0014 0.029 1.008 0.882 0.087 0.0124 0.029 / 隔油池+化粪池 接管浓度(mg/L) 350 250 35 5 350 250 30 4 10 350 250 35 4.9 1.4 接管量 0.756 0.54 0.076 0.011 0.126 0.090 0.011 0.0014 0.0036 0.882 0.63 0.087 0.0124 0.0036 终排浓终排量 度(t/a) 50 0.108 10 0.022 5 0.011 0.5 0.001 50 0.018 10 5 0.5 1 50 10 5 0.5 1 0.0036 0.0018 0.0002 0.0004 0.126 0.026 0.013 0.0013 0.0026 排放情况 350 30 4 80 400 350 35 4.9 11.5 接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 排入官溪河 26

表6-6 建项目主要水污染物“三本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接管量(t/a) 排入环境量(t/a) 2520 0 2520 2520 废水量 COD 1.008 0.126 0.882 0.126 SS 0.882 0.252 0.63 0.026 NH3-N 0.087 0 0.087 0.013 TP 0.0124 0 0.0124 0.0013 0.029 0.0254 0.0036 0.0026 动植物油 2、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根据调查可知,本项目使用的聚酯颗粒原料分解温度均在270oC以上,远高于造粒、射出成型工序的控制温度(140oC~150oC),因此本项目不会有分解废气产生,但由于原料在受热熔融的情况下会有残存未聚合的单体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以VOCs计。 参考我国《塑料加工手册》及美国《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等相关资料,注塑工艺有机废气产生量在原料量的0.01%~0.04%之间,本次评价取0.04%,本项目塑料颗粒用量总计8605t/a,则造粒、射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以VOCs计)总产生量为3.44t/a,年工作时数为2400h,则产生速率为1.43kg/h;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约为90%,风机风量为10000m3/h),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约为90%,则本项目造粒、射出成型工序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31t/a,排放浓度为12.9mg/m3,排放速率为0.129 kg/h。 表6-7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生状况 污染源 排气排气筒量3编(m/h) 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排放状况 防排去除治排放放率 浓度 速率 措浓度速率方式 量33(%) (mg/m) (kg/h) 施 (mg/m) (kg/h) (t/a) 活性炭吸附装置 造粒、射出P1 10000 VOCs 成型工序 3.096 129 1.29 90 12.9 通过15m0.129 0.31 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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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未经集气罩收集的10%的VOCs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344t/a。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6-8。 表6-8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1 污染源位置 1#厂房 污染物 VOCs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面源面积(m2) 面源高度(m) 0.344 0.344 12599.6 1 (2)油烟废气 本项目食堂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可直接排放。 食物在烹饪、加工过程中将挥发出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从而产生油烟废气。食堂每日150人次就餐。根据类比调查,人均食用油消耗量以30g/人·d计,则本项目食堂食用油消耗量为1.35t/a。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平均取3%,则本项目油烟产生量约为0.04t/a。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脱油烟处理,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85%,则排放的油烟量为0.006t/a。油烟净化器风量按8000m3/台·h计,每日运行时间以2h计,则油烟排放速率为0.01kg/h,排放浓度为1.25mg/m3。油烟废气产生情况见表6-9。 表6-9 项目食用油消耗和油烟废气产生情况 类型 食堂 规模 (人) 150 耗油量 (t/a) 1.35 油烟挥发系数 3.0% 油烟产生情况 产生量(t/a) 0.04 产生浓度mg/m3 8.33 去除效率(%) 85 油烟排放情况 排放量(t/a) 0.006 排放浓度mg/m3 1.25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塑胶粒押出机、射出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及强度见表6-10。 表6-10生产设备噪声源强表 序号 1 2 3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及食堂产生的废油脂。 ①废边角料:废边角料主要产生在压模过程中,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物料衡算,废边角料产生量5t/a,收集后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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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塑胶粒押出机 射出机 空压机 数量 台 10 16 2 参考距离 m 1 1 1 等效声级dB(A) 75 75 90 位置 距最近厂界位置 1#厂房 东25m,南70m,西25m,北20m

②废活性炭: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中活性炭有效吸附量经验值0.24kg/kg•活性炭来估算废活性炭产生量。项目造粒、射出成型工序塑料熔融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吸附VOCs有组织削减量共为2.786t/a,经计算,需活性炭约为11.61t/a,故年产生废活性炭14.4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③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按1kg/人·d计,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4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废油脂:本项目食堂产生废油脂为0.06t/a,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本项目固废实际产生情况和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见表6-11、表6-12。 表6-11 本项目固废实际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副产物名号 称 1 2 3 4 废边角料 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 废油脂 产生工序 压模 废气处理 员工 食堂 形态 固 固 主要成分 废塑料 废活性炭 预测产生量(t/a) 5 14.4 种类判断 固体废物 √ √ 副产品 × × 判断依据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序号 1 2 3 4 固废 名称 废边角料 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 废油脂 属性 一般 固废 危险 废物 一般 固废 一般固废 45 √ × 固 废纸等 0.06 √ × 液 废油脂 表6-12 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产主危险危生 形要 特性险废物产生量废物代码 工态 成鉴别特类别 (t/a) 序 分 方法 性 废塑/ / / 5 压模 固 料 《国HW49 900-041-49 废气废活14.4 固 家危In/T 处理 性炭 险废废纸/ / / 45 物名员工 固 等 录》 废油/ / / 0.06 食堂 液 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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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产生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 浓度产生量 t/a (编号) 名称 mg/m类型 3 大 气 污 染 物 造粒、射出成型工序 未被收集的废气 食堂 VOCs VOCs 油烟 129 / 8.33 3.096 0.344 0.04 排放 浓度mg/m3 12.9 / 1.25 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0.31 0.344 0.006 水 污 染 物 接管产生污染物 产生浓度浓度名称 量t/a mg/mg/L L COD 400 350 35 4.9 11.5 1.008 0.882 0.087 0.0124 0.029 350 250 35 4.9 1.4 SS 氨氮 TP 动植物油 排放接管浓度排放量t/a 量t/a mg/L 0.882 0.63 0.087 0.0124 0.0036 50 10 5 0.5 1 0.126 0.026 0.013 0.0013 0.0026 排放 去向 生活污水 2520t/a 接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 固 体 废 物 废边角料 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 废油脂 产生量t/a 5 14.4 45 0.06 处理处置量t/a 5 14.4 45 0.06 综合利用量t/a — — — — 外排量t/a 0 0 0 0 备注 收集后外售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环卫清运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塑胶粒押出机、射出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噪 声 声源强约为75-90dB(A)。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预计边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的要求。 其他 无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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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环境影响分析 8.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短期影响,主要是建筑机械的施工噪声、扬尘,其次是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待施工结束,其造成的影响将逐渐消失。 8.1.1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于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等,其主要污染因子为SS,因此可先经简易沉淀设施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同时应管理好施工队伍生活污水的排放,在施工期工地应设临时公厕,将污水进行收集,并应经沉淀澄清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8.1.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1)粉尘 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A、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B、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C、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上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将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污染主要决定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根据在市政施工现场的实测资料,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为2.5m/s,建筑工地内TSP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当有围栏时,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当风速大于5m/s,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部分区域的TSP浓度将超过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三级标准,而且随着风速的增加,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 本项目施工期较长,通过洒水抑尘、设置围挡设施、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预计施工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尾气 尾气污染产生的主要决定因素为燃料油种类、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和风力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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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影响最大。 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类比分析,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2.7m/s时,建筑工地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物HC为其上风向的5.4-6倍,其CO、NOx以及碳氢化物HC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00m,影响范围内CO、NOx以及碳氢化物HC浓度均值分别为10.03mg/Nm3,0.216m/Nm3和1.05mg/Nm3。CO、NOx浓度值分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值的2.2倍和2.5倍。 本项目所在地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CO、NOx以及碳氢化物HC存在。本项目施工期较长,通过选择合理施工方式,设置围挡,在同等气象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30%,即影响范围为70m,预计施工产生的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8.1.3 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根据有关资料现阶段至完工前,本项目主要施工机械的噪声列于下表8-1。 施工机械 推土机 挖掘机 移动式吊车 表8-1 施工机械设备噪声 测点与噪声源距离(m) 5 5 5 最大声级dB(A) 86 84 93 5 92 卡车 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对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进行预测和评价,预测结果见表8-2。 表8-2 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单位:dB(A) 10m 50m 100m 标准值 施工机械 昼间 夜间 预测值 80 78 87 预昼间夜间测超标 超标 值 +10 +25 66 +8 +23 +17 +32 73 昼间 超标 -4 -6 +3 预夜间 昼间 测超标 超标 值 +11 60 -10 +9 58 -12 +18 67 0 夜间 超标 +5 +3 +12 推土机 挖掘机 移动式吊车 70 55 86 +16 +31 72 +2 +17 66 -4 +11 卡车 由表8-2可知,一般当相距50m时,施工机械的噪声值可降至~73dB(A),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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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噪声可基本达标,夜间噪声均超过标准。建筑施工单位在建设期间,为减少噪声对该区域的污染,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登记,并服从环保有关部门的监督。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本项目3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故施工期间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阶段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土石方等。 施工中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5、施工期装修阶段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装修垃圾,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有油漆废气。建设项目应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把装修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最小化。室内装修材料尽量采用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绿色建材,主要分天然材料和人工合成材料,天然材料有石材、木材、竹材、棉布等,人工合成材料包括壁纸、水性涂料、复合地板、粘合剂等,油漆应采用环保油漆。 对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噪声应严格管理,装修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 总之,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上述影响均为短期的,项目建成后,影响即自行消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只要切实落实对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固废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8.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渣后汇同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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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表1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官溪河。 (1)化粪池 化粪池是将生活污水分格沉淀及对污泥进行厌氧消化的小型处理构筑物,其原理是:经分解和澄清后的上层的水化物进入管道流走,下层沉淀的固化物(粪便等垃圾)进一步水解,最后做为污泥被清掏。生活污水B/C值比较高,可生化性好。本项目化粪池COD及SS的去除率分别取12.5%及28%,项目废水产生量为2520t/a(8.4m³/d),化粪池废水力停留时间通常为24h,项目化粪池水力停留时间按24h计,项目化粪池总容量不得小于8.4m³。 (2)接管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①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概况 高淳于2002年投资建设了日处理量为2万t/d高淳污水处理厂,2009年对其进行扩建实施了高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使其处理能力达到40000t/d,出水标准提高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高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采用多点进水倒置A2/O工艺,具体见图8-1。 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于2009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其收水服务范围包括建成区和开发区(规划4平方公里)、古柏开发区(规划2平方公里)以及漆桥开发区(规划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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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 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②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接管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如下: a、废水水质可行性分析 项目废水中主要含有COD、SS、NH3-N、TP等常规指标,均可达到接管标准,可生化性好,污水处理厂对本项目废水去除效果较好,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从水质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b、废水水量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水量为8.4m3/d,排放量不大,占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的0.042%,在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容量范围之内,对其正常运行几乎没有冲击影响。 c、接管时间、空间方面 项目南侧秀山路为现状道路,本项目位于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废水可排入秀山路污水管网,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在水质、水量上均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从运行时间、处理余量、管网铺设、接管要求等方面具备接管可行性。 因此,本项目废水经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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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造粒、射出成型工序中塑料熔融挥发的有机废气(以VOCs计)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①造粒、射出成型废气:根据工程分析,该部分VOCs产生量为3.096t/a,产生速率为1.29kg/h,本项目在押出机、射出机的每台设备的出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效率在90%以上(风机风量10000m3/h),收集后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活性炭是一种高效的吸附材料,是处理有机废气的有效材料,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工作原理为:利用活性炭的微孔对溶剂分子或分子团吸附,当工业废气通过吸附介质时,其中的有机溶剂被“阻留”下来,从而使有机废气得到净化处理。 活性炭具有微晶结构,微晶排列完全不规则,晶体中有微孔、过渡孔(半径20~1000)、大孔(半径1000~100000),使它具有很大的内表面,比表面积为500~1700m2/g。这决定了活性炭具有良好的吸附性,可以吸附废水和废气中的金属离子、有害气体、有机污染物、色素等。工业上应用活性炭还要求机械强度大、耐磨性能好,它的结构力求稳定,吸附所需能量小,以有利于再生。性炭吸附的实质是利用二级活性炭吸附的特性把低浓度大风量废气中的有机溶剂吸附到活性炭中并浓缩,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的气体直接排空。 二级活性炭吸附法适用于大风量、低浓度、温度不高的有机废气治理,其能耗低、工艺成熟,效果可靠,是治理有机废气较为理想的方案,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可达90%。本项目经处理后的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31t/a,排放浓度为12.9mg/m3,排放速率为0.129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 热熔、注塑等工艺”的有组织排放限值,即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造粒、射出成型过程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少量废气(均以VOCs计)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本次大气评价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预测结果见表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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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分析,污染源源强参数详见表8-3。 表8-3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强 面源长度面源宽度年排放小时排放速率 排放源 面源高度m m m h kg/h 1 134 95 2400 0.143 生产车间 表8-4 无组织废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生产过程 距源中心 VOCs 下风向距离D(m) 浓度(mg/m3) 占标率(%) 10 0.06309󰀀󰀀󰀀󰀀󰀀󰀀󰀀 3.1545󰀀󰀀󰀀󰀀󰀀󰀀 100 0.06683 3.3415󰀀󰀀 200 0.02476 1.238󰀀 300 0.01486 0.743 400 0.01008󰀀 0.504 500 0.007301 0.36505 600 0.0055󰀀 0.2782 700 0.004411 0.22055 800 󰀀 0.003607 0.18035 900 0.003021󰀀 0.15105 1000 0.002581 0.12905󰀀󰀀󰀀󰀀 0.083 4.182 下风向最大浓度 22 出现距离 m 由表8-2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VOCs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为0.083mg/m3,占标率为4.182%,出现距离84m,排放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VOCs≤2.0 mg/m3。 (3)油烟废气 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器效率约85%)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Nm3)后由专用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合理设置排口位置,本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点,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排放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废气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车间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公式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供,计算结果见下表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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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位污染工序 置 生产车间 表8-5 车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表 污染物排面源面参数 面源有效 放速率 积 高度(m) 污染物 (kg/h) (m2) L计算 (m) 造粒、射VOCs 0.143 1 12599.6 无超标点 出成型 由表8-5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无超标点,可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周围大气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详见表8-6。 本项目营运期采取如下措施:①生产车间生产时关闭门窗,隔声量不低于20dB(A);②对生产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设计噪声值在5dB(A)以上。考虑设备减震、车间隔声及距离衰减,进行预测,过程如下: 噪声叠加公式采用: L总=10lg[Σ100.1Li] 式中:Li —第i个噪声源的声级; 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距离衰减值: Ls=20Lgr 式中:r——关心点与噪声源噪声值测点的距离(m),噪声源噪声值测点统一为距离噪声源1m处。 表8-6 本项目厂界噪声情况 单位:dB(A) 距最近厂数量单台噪所在隔声降距离衰减界距离(台) 声源强 车间 噪量 量 (m) 东25m,东28, 75 10 1#厂南70m,南37, 75 16 25 房 西25m,西28, 90 2 北20m 北26 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 东:53.7 南44.7, 西53.7, 北55.7 噪声源 塑胶粒押出机 射出机 空压机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上表可见,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为北厂界55.7dB(A),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厂界噪声≤65dB(A),故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及废油脂。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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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其他均为一般固体废弃物。 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1#厂房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及危险废物暂存区。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位于1#厂房西北角,面积约5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1#厂房东南侧,面积约30m2。 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的规定,对项目固废的利用处置方案进行汇总,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见表8-7。 表8-7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 名称 产生量(t/a) 固废代码 形态 处理方案及接待单位 5 / 废边角料 固 收集后外售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14.4 废活性炭 固 900-041-49 理 45 / 生活垃圾 固 环卫清运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0.06 / 废油脂 液 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油脂。 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油脂单独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 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2)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3)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4)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5)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6)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危险固废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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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单位应具有HW49(900-014-49)相关经营资质。 (1)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和主要成分,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的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逸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最后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 (2)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建设单位设专用容器临时存放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关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②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③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④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⑤废物贮存设施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综上,本项目各类固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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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 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造粒、射出成型工序 VOCs 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标准》(DB12/524-2014)置+15m高排气筒 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 热熔、注塑等工艺”的有组织排放限值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 员工 生活污水 COD、SS、NH3-N、TP、动植物油 废边角料 化粪池、隔油池 生产 固 体 废 弃 物 收集后外售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环卫清运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员工 生活垃圾 食堂 废油脂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设备噪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值约为75-90dB(A)。噪 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其他 无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维持现有生态体系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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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验收内容 根据本项目建设的情况,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防噪处理及固废分类收集等,其“三同时”验收内容见下表。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型 废水 污染源 主要 污染物 COD、SS、NH3-N、TP、动植物油 污染防治 措施 投资 估算 (万元) 2 应达到环保要求 进度 生活污水 化粪池、隔油池 达GB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 热熔、注塑等工艺”的有组织排放限值 达标排放 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废气 造粒、射出成型工序 VOCs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25 食堂 SO2、NOx、烟尘、油烟 废金属边角料 内置专用烟道、油烟净化器 收集后外售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环卫清运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 减震、隔声措施 5 / 8 生产 废活性炭 固废 员工 食堂 生活垃圾 废油脂 零排放 / 0.5 1 1.5 5 满足相关设置标准 满足相关设置标准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满足《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 绿化面积15m2 / 一般固废堆场 危险废物暂存室 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 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 绿化 合计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 10 50 108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约10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的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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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南京邦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美元在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新建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即本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高行审投资[2018]802号)。 本项目占地面积22698m2(34亩),总建筑面积16830.5m2,建设内容包括1栋1层的厂房和1栋3层的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采用押出工艺生产塑料粒,采用注塑工艺生产塑胶运动器材、鞋材及汽车零件等,形成年产塑胶粒800吨、塑胶运动器材零件50吨、鞋材及零件50吨及汽车零件15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员工人数150人,设置食堂一间。 (1)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中;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 对照《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2016.11.16),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不属于化工企业,不在“两减”范围之内,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水体属于太湖流域,不产生生产废水,不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对太湖水质影响较小,满足“治理太湖水环境”的相关要求;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可达100%,满足“治理生活垃圾”的相关要求;项目不涉及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挥发性有机物、环境隐患等“六治”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在“三提升”范围之内,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 (3)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主要从事复合材料生产,不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不产生生产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要求。 (4)符合《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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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属于工业项目。项目符合《市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号)“二、准入规定 (1)工业项目”中“行业准入”和“区域准入”的要求。 (5)符合规划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根据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高行审投资[2018]802号),本项目选址位于高淳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59号,根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复合材料的生产,因此本项目与规划相符。 (6)实现达标排放和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渣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表1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官溪河。 ②废气:造粒、射出成型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 热熔、注塑等工艺”的有组织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废气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口设置远离周边敏感目标。 ③噪声:噪声设备最高声压值约在75-90dB(A),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处置;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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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区环境质量不降低 项目实施后由于污染物发生量及排放量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 (8)总量控制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尚未下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项目的排污特征,并结合江苏省总量控制的要求,建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表10-1。 表10-1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t/a) 类别 废水 废气 污染物名称 废水量 COD NH3-N 有组织 VOCs 产生量 2520 1.008 0.087 3.096 5 14.4 45 0.06 削减量 0 0.126 0 2.786 5 14.4 45 0.06 排放量 接管量 2520 0.882 0.087 0.31 0 0 0 0 终排量 2520 0.126 0.013 废边角料 固废 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 废油脂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为:VOCs 0.31t/a,需申请总量,待批准后实施。 生活污水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排放指标在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内部平衡,企业不再另行申请。 本项目固废零排放,无需申请总量。 (9)排污口规范化设计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要求:建设项目排污口必须进行规范化设置,并按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本项目设置雨、污排口各一个,位于项目南侧秀山路,详见附图3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对预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了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和生态的影响不显著;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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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评价结果是根据南京邦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生产规模、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用量及与此对应的排污情况基础上得出的,若该公司生产品种、规模、工艺流程和排污情况有所变化,应由南京邦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按环保部门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 (1)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重点加强噪声的治理,项目噪声需严格做到达标排放,确保不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生产内容只能为本次环评涉及内容,如增加新的工序,或工艺发生变化因及时补充环评或另行申请环评。 (2)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管理,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从严控制各种污染物,确保有关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3)企业应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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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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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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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声明 附件 3 备案 附件 4 规划设计要点 附件 5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附件 6 危废处置承诺 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3建设项目周围概况图 附图 4 南京市高淳区生态红线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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