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发展中 保障改善民生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将 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和坚持总体观作为社会建设的根本任务。
一、提高保障、改善民生的水平
1. 重要性: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是社会和谐之本。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党的奋斗目标。
抓民生问题,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2. 具体做法:
第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完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
第二、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收入是民生之源。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的,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第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形成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发挥 兜底作用,保障全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
全面建成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的历史使命。
动员全社会成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负责制度,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扶贫格局,将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克服深度贫困作为重中之重。
目标: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  2020年,现行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第五、健康中国战略。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 重要性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2. 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一、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完善 领导、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
发挥好治理的基础上,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
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
第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综合治理,树立法治思维,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第三、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健全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矛盾节分多元化解机制。
第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平安中国建设。
第五、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第六、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第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的中心向基层下移落到城乡社区。
三、坚持总体观
,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一)总体观的含义
国家利益至上是重大准则,人民安全为宗旨,政治安全为根本,经济安全为基础,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二)必要性
治国理政的重大依托;
中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风险因素明显增多;
(三)要求
贯彻落实总体观,必须坚持 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既要善于运用发展的
成果夯实的实力基础,又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
第一、完善体系。
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变革、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合作、共赢、建设和谐世界;
统筹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
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统筹发展和安全问题;
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建设命运共同体。
第二、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公共安全是的重要体现,是最基本的民生。
第三、推安中国建设。平安是百姓解决温饱问题后的第一需求,是最基本的发展问题。
第四、加强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