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和实施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实施;
四、负责聘任和调配人员,指导检查,评估教师整体工作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对园内工作人员的思想、文化、业务学习,为提高他们创造条件;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联系社区的有关工作。
幼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组织幼儿卫生、保健、保卫和启迪幼儿智慧工作; 三、组织引导幼儿施行园内各项规章制度;
四、负责幼儿的文化、娱乐活动,为提高幼儿素质创造条件; 五、担负分管班级的教学和执行全期的教学计划,使教学规范化;
六、对分管班级实行全面负责制,并配合好家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