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整改报告
致:朝阳区建设委员会:
贵委施工科于2015年5月11日对我单位劳务用工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保定旭鹏建筑劳务公司)未严格按照朝阳区劳务用工规范执行,提出如下问题: 1、 2、 3、 4、 5、
工资表、考勤表填写不清,未盖章。 劳动合同未盖章。 劳务管理体系未上墙。 没有劳动管理员(专职)。 周报不全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现已按照朝阳区建委提出的问题做如下整改: 1、
工资表、考勤表已按照朝阳区劳务用工规范、清晰填写,并盖
企业公章。 2、 3、 4、 5、
与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盖章。 制定劳动管理体系图,并上墙公示。 已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参加劳务培训
已按照朝阳区建委要求每周填写人员变动周报,并存档。 经过朝阳区建委对我单位劳务管理工作检查和指导,我单位深刻认识到劳务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与欠缺。在今后劳务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朝阳区建设委员会关于劳务用工规范执行,正确规范填写表格,及时做好工程款及劳务结算,按月结清工人工资,
及时做好人员变更及劳务合同备案工作,请对我单位工作予以检查与监督。
江苏省建筑集团公司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