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美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GMP文件         MFCI(Huanggang)Co., Ltd.
文件名称 制订部门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分发份数   13 机构人员管理规程 办公室 部门审核 审核日期 分发部门   版本 QA审阅 审阅日期 编码 页数 第1版   MS-OP-001 1-1 实施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所有部门、车间  目的:确保机构人员的管理规范化,机构人员符合GMP要求 范围:全公司各部门和员工
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
规程:
1、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应职责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企业主管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化工、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精细化工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GMP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3、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化工、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化工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精细化工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4、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5、从事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6、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生产
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7、对从事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8、应明确各机构部门的责职,并严格监督、落实。  文件变更历史 变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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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我公司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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