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
把美好规划变成现实,关键靠项目。要坚持规划项目化、项目责任化,把规划逐一落实到基础设施、集中居住、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各类具体项目。目前,我们要重抓基础设施、农民集中居住区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突出抓好道路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绿化等四个重点。村庄主要道路按照路面宽度4~6米,次要道路路面宽度3.5米的标准规划建设,力争形成村庄主次干道道路循环,有条件的村可同步启动道路两侧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模式,结合村庄规模、集聚形态按标准配足垃圾池和收集点等设施。根据本村用水状况、习惯和经济条件,选用经济、适用、效果好的处理技术、在规模较大的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污水生态化处理。坚持成片造林、农田林网、河提绿化、庭院绿化相结合,大力推进绿化造林,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
集中居住点建设。在原有中心村建设的基础上,各镇选择基础较好、规模适中、配套齐全、产业集聚的集中居住区重点打造。集中居住区建设要有特色、有体量、有配套,充分体现农村风貌。今后农民原则上必须在规划的集中居住区内建房,房屋建筑形态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
可以是独栋和联排别墅,也可以建设多层建筑,可以采用平屋面以及坡屋面相交错,结合辅助用房及院墙等,增加多样性,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整体。可以农民自建,同时鼓励村集中统一代建。严禁在规划点外建房和沿路建房,对有关农户房屋破旧、影响安全、确需修建的,报市审批后,可以在原址上按原面积、原高、原结构进行翻修,坚决刹死借机改建扩建、平改楼或异地重建。按照“五化十有”的标准,加强设施配套,即:道路硬化、社区绿化、路灯亮化、环境净化、整体美化,有行政中心、有教育文化设施、有商业网店、有饭店、有浴室、有理发室、有小农贸市场、有卫生室、有休闲娱乐中心、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取“投一点、一事一议拨一点、群众自发捐一点”的筹资原则,扎实推进,切实增强集中居住点的集聚力。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管理模式要求,强化村居服务中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综合房屋中心包括便民服务大厅、卫生室、计生室、文化活动室和综合活动室等。要将服务中心建成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休闲娱乐、医疗保健、矛盾调处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