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办公用品RD使文档管理制度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合理安排购置和配用,有效使用办公费用。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分为日常办公用品和管理品两种。
1、 日常办公用品:铅笔、刀片、固体胶、胶带、浆糊、大头针、图钉、曲别针、 橡皮
筋、笔记本、复印纸、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 水蜡、打印油、圆珠笔、签字笔、钉书针、粉笔、涂改液等。
2、 管理品:墨盒、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大型削笔器、算盘、钢笔、 打码
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器、白板笔、笔式擦、电池、印泥、打 印台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办公用品费用的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由采购供应处负责。其它处室和个人不得自行购置, 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 办公用品费用控制标准:
1、日常办公用品标准 : 副总级干部每人每月 20元,处级干部每人每月 15元,助 理级
干部每人每月 10 元,普通科员每人每月 8元。
2、文印费用标准:属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自己打印,综合性材料统一到文印室打 印。标
准为每处室每月不得超过 50 元。
3、办公用品费用标准:各处室每月不得超过 50 元。
第四章 办公用品申购原则
第六条 日常办公用品应由仓储管理处负责少量储备。
第七条 各处室在规定标准费用范围内需添置办公用品时,要提前填写请购单,经 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供应处采购。
第 价值在 2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500 元 以上需总经理审批,再交采购供应处采购。 第五章 办公用品管理和领用
第九条 管理品应限定人员使用,更新时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
第十条 管理品应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应由个人 或部门赔偿或自购。
第十一条 各处室要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台帐”,由各处室派专员于办公用品 领用时分别登录之,并控制办公用品领用状况。办公室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处室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单 , 再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三条 人员离职时,部门负责人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收缴到所在部门
第十四条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为每周星期一及星期四下午, 到仓储管理处领取。 其 它时间不予办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严禁带回家私用。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 办公用品的使用实行定额管理,各处室的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第十七条 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进行统计,节支费用转下月使用;超 支费用由各部门自行承担。 第七章 附则
第十 办公用品费不包含印刷品费用。 但印刷品的领用手续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将试行三个月( 2006年 6月 1日至 2006年 8月 31日)。试行结 束后,若各部门无修改意见,将自动转为正式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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