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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办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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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管 理 办 法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家有关,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财务审批制度 1 、基本规定

公司的每—项财务支出,均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完成财务支出的审批后方可付款. 2、公司的支出审批

2。1工程成本类支出的审批:

经办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批--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2.2归还贷款,支付利息、缴纳税金的审批

经办人申请-财务总监审核。 2.3业务借款、费用报销的审批

经办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批——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资金调动的审批

3.1借调集团公司资金的审批: 财务部申请—财务总监审批。

3.2项目公司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其他公司支付合同(或约定)以外的任何款项。 4、固定资产的审批

4.1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盘亏(盘盈、报废)损益,在完成所在公司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

4.2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在完成所在公司审批后,报集团总裁审批后方可付款。

5、 以下业务必须上报集团总裁批准: (1)融资业务; (2)对外担保业务;

(3)固定资产的转让、外借、抵押业务;

(4)对外投资业务;

(5)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业务;

(6)物业出租合同(1000M2以上)的签署; (7)各项目的经营决策文件; (8)其他必须由集团总裁批准的业务。 6、其它相关规定

6.1如遇紧急事项,且审批人无法书面签批时,可通过传真件办理付款,待审批人返回公司时予以补签。

6.2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是财务部办理付款业务的重要依据,各经办部门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经济合同原件,以便于财务部统筹资金和办理付款。

第二节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1 、基本规定

1.1为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3公司财务部应当明确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职责、权限,遵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资金使用计划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2。1资金使用计划是我司融资和使用的依据,项目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按计划统一调配使用,没有计划的原则上不安排资金使用.

2。2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的进展程度和采购计划,相对具体的提出年度内各时段资金使用数额,本公司拟准备的融资办法以及需财务融资的额度,于新年度元月上旬书面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汇总后制定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2。3月资金收支计划

出纳根据备案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时间及其金额,于每月30日前编制出次月的月资金收支使用计划表,报项目总经理一份,财务部负责人一份。

2。4收款计划表应注明客户、收据编号、应收款项金额和具体收款时间等详细信息.

2。5付款计划表应注明客户名称、付款金额和具体付款时间等详细信息,未列入付款计划的,原则上不安排付款. 2 货币资金支付程序

2。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原件。

2.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

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2.。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审批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批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付款单位必须和开单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2.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出纳人员需要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事先获得财务负责人的签批。

3、 现金管理

3.1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必须上报原因并获得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超过限额。 1)项目公司的库存限额为5,000元;

2)财务部应根据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在上述库存现金限额的基础上,自行适当调低库存现金限额。

3.2现金结算起点为一千元。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市内交通费; 3)购买零星办公用品;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 5)零星材料费用;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小额业务招待费用;

8)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及其他零星费用。

3.3现金收入应于当天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3.4公司业务人员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交财务部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4、预借款项的管理

预借款项需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5、账户管理

5.1财务部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开立账户必须向公司经理报批,不得擅自开立账户。对于临时性、长期不用的账户应及时清理、撤销。不准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他人套取现金。

5。2出纳应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与银行对账单调节后的账面余额相符。对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3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应当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节 票据管理办法

1总则

本办法所指的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结算凭证、、收据等。 2 具体规定

2。1公司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2。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

2.3从银行领用的空白支票必须由出纳专人保管,应坚持票印分管的原则,空白支票和财务专用章不得由一人保管。

2.4各业务部门领用支票时应填写“支票领用申请单”,完成财务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签发支票。

2。5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应按顺序编号,写明收款单位全称、开票日期、款项用途、金额或规定的款项限额。特殊情况需要空白支票时,须经所在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为明确责任、防止意外,支票领用人必须在支票存根及“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2。6作废的支票不准撕毁或丢失,注销后与存根一起附在下一张支票的记账凭证后保存,同时将作废支票右上角的支票号剪切后粘贴于“支票领用登记簿\"。

2。7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日逐项登记,并在每日终了结出结存额,与有关账、证、表核对,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8空白、空白收据,应由出纳专人负责,统一保管。要建立空白、空白收据登记簿,要将数量、起讫号码依次进行登记.出纳工作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2.9有关业务部门领用空自、空白收据时须经财务负责人签批,财务承办人员应对领用人进行使用指导,由领用人在登记簿上签字.使用部门不得将空白、空白收据带往工作单位以外,不得转借、赠送和买卖,不得弄虚作假、开据实物与票面不符的及收

据。

2.10作废的及收据要加盖“作废”戳记,各联要连同存根一起保管,不得撕毁、丢失。

2.11及收据用完后,须及时将存根交还财务部门审核、注销、存档。及收据存根的保管年限与原始凭证相同。 3、银行转账支票

3。1接受支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出票日期:是否大写;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从签发支票的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出票金额: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正确;

更改事项:出票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准更改,其他内容更改时是否有更改人的签章证明;

票据签章:支票上的签章(单位应包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私章,个人则为签名或盖章)是否清晰、完整;

背书连续:支票背面的第一手背书人是票据正面的收款人,第二手背书人是第一手被背书人,以此类推。加附粘单的,粘单上的第一背书人是否在支票和粘单的粘贴处签章。

3。2公司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第四节 往来款管理办法

1。应收账款管理

应收账款是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 1.1应收账款的核算内容必须清楚.应收账款是销售活动中产生的债权.非因销售形成的债权不应列入应收账款。

1。 2坏账核销时,原则上采用直接冲销法。 1.3应收账款分析表的编制 .

每年至少一次编制“应收账款分析表”,在表中列出应收客户名称、应收账款原因、金额、账龄、回收可能性评估等内容。 1.4应收账款的核实

应定期(每年一次)不定期地与客户核对。 1。5应收账款的催讨

应收账款的催讨责任应落实到业务经办人,应彻底杜绝应收账款无人知晓、无人负责、让对方长期无偿占用的行为。防止应收账款的催收期超过诉讼时效。 2 预付账款管理办法

2。1预付账款是由于购进货物、接受劳务而预付给供应方款项所产生的企业短期债权。

2.2对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材料款,要严格按合同(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和审批程序办理支付。

2.3预付账款其他管理事项参照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应付账款管理办法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购买商品、材料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称为应付账款。

3.1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当货物与账单同时到达,应付账款在货物验收后,按账单登记入账;当货物与账单非同时到达,且两者间隔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以收到账单为准。

3.2对竣工工程的决算,必须实行“工程决算书”会签制度,无遗留问题、各部门签字后,方能办理财务决算支付工程款手续。在支付应付工程款时,必须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后需支付

时,必须填写“支付预留工程保证金(工程尾款)联系单\",无遗留问题、各有关部门签字后,财务部方可支付。 3.3“销售收款台账”、“合同台账”的编制

财务部门应及时编制“销售收款台账”、“合同台账\",并定期同销售部门、成本部门核对“销售收款台账”、“合同台账\"。 3.4应付账款的核实

财务部门应定期(每半年一次)、不定期地与客户对账。 4预收账款管理办法

预收账款是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个人预先收取的购货订金或全部、部分货款.

4.1预收账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及时入账。

4.2预收账款在项目竣工决算或财务年终决算时,结转收入。 5其它往来款管理

5.1非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其它往来款.

5.2其他往来款的管理,参照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方式执行。

第五节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 2 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

2.1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领导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2公司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维修管理及相关保险工作。尤其应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数码器材加强管理。

2.3公司财务部在公司财务负责人指导下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2。4公司行政部、财务部在公司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

2 。5对有专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办法,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于公用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负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2。6公司应及时将竣工的自有物业“房屋产权证” (包括房产证及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其他项权益证)办理完毕。自有物业包括:1)商业广场;2)酒店;3)配套商业用房;4)公司办公用房;5)会所等.

2.7公司办理完成的任何一项“房屋产权证\",经办部门应于完成的当日,将产权证交付公司财务部门保管、归档.

2.8凡使用产权证原件进行抵押,担保或办理其它业务时.公司必须逐级上报集团总裁批准。经集团总裁批准后,保管部门方可办理产权证原件的出借手续,同时做好产权证的使用记录.产权证使用完毕,须及时归还保管部门。 3固定资产的购置

3.1审批程序

凡需购置资产的部门,均需填列《资产购置申请表》(属于资产更新的,应同时提交《资产处置审批表》,对旧资产提出处置意见,经本部门经理、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购置.

3.2资产的转让、报废亦按以上规定办理. 3.3费用报销、摊销

实际开支在批准额度内的,经申请部门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报销;实际开支超过批准额度的,需按审批程序要求签字后方可报销。 4实物管理

固定资产购置后,由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账务管理;由行政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实物管理。 新购置固定资产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各种出厂证明、技术资料、保修证等相关资料由行政部负责保管。

每年12月中旬,以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成立由副总经理牵头,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参与的资产清查小组,对实物资产进行现场盘点,通过盘点清查,形成“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和“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由所在公司副总经理签字确认。 9、低值易耗品

9。1低值易耗品应单独设立台账并参照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9.2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第六节

1差旅费

费用开支管理

2国内出差费用包干标准

1)日常因公出差,住宿标准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每人每天元;国家计划单列城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每人每天 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 元。

2)出差当天返回,在外就午餐的,每人可报销误餐费 元,因工作需并在外就中餐和晚餐的每人可报销误餐费 元(凭报销),超出标准的部分自负。 3报销办法

(1)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复核→副经理审批→总裁审批—财务结算。

(2)天数计算:按照所附交通费单据的日期、时间计算连续天数,不足12小时算半天,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算一天,以此类推. (3)补助费用计算:按照出差到达地的住宿天数计算住勤补助费;计算依据为所附交通费单据的日期、时间。

(4)未按规定乘座飞机及火车卧铺的,只报销规定标准以内的费用,超标部分由个人自理。 4出国费用

4.1项目部门跟团出国参展或考察,一切费用由组织单位付给,公司不再额外补助.

4。2非跟团出国参展或考察,应提前一个月将前往国家、地区的行程及费用预算等书面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出国费用包干标准核算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 5加油费用及车辆维修费

汽车加油应在车辆加油数量记录表上登记里程数、加油量、加油金额,按审批程序报销。车辆维修前应征求行政部车管人员意见,报

销前需经主管人员审核。

第七节 项目公司成本核算制度

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1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

1)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2)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费用; 3)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4)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6)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7)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8)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2、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2.1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有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符合成本监控的要求。 2.2项目公司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项目开发地点、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

和管理需要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2.2.1单体开发项目,一般以每一编制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2.2.2在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或总包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2.2. 3对于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成本管理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部位或周期划分成本核算对象,其中:

1)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2)同一项目有裙房,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小区、间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的设计概算或施工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主要会计科目与账簿设置

3.1“开发成本”科目:核算产品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支出。

3.2为了归集暂时不能确定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以及需要先归集后分配的成本,应在“开发成本—待分摊成本\"进行归集。 3.3“预提费用”科目:核算按权责发生原则计提的,应由本受益期、受益对象承担的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但尚未结算或支付的成本、费用。

3.4“待摊费用”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在本期发生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共同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费用. 3。5“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已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各公司在进行“库存商品\"核算的同时,应收集、整理具体到该产品的可售面积构成、销售及其回款情况的详细资料. 4、 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4.1土地获得价款

一般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将土地成本计入成本核算对象中;如果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可先在“开发成本—土地价款支出-待分摊成本”的核算项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在有关成本核算对象间分配;也可以不进行归集而直接通过设定分摊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

4.2开发前期准备费、主体建筑工程费、主体安装工程费、社区管网工程费、绿化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其他建设工程支出、物业管理费,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相应成本项目;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费用,可通过“开发成本-相应明细科目-待分摊成本\"进行归集,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

第八节 商品房销售、收款,结算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树立公司品牌意识,加强商品房的销售管理,严肃商品房收款、结算纪律.解决以往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维护商品房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商品房的销售、收款、结算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1.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收取无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房屋销售款,如果采取预交购房定金方式预定商品房时,也必须在签定“商品房认

购协议书”后再行收款,收定金时,不得开具“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只开具“收款收据”,并在其收据上注明“购房定金”,不得写作其他用途.

2.收到商品房购销合同所规定的预交款时,出具“收款收据”,待商品房购销合同中所确定的房款全部收齐时,再将已开具并发出的“收款收据”全部收回,同时开具满额的“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按其格式填写齐全。如果出现客户遗失“收款收据”情况时,需客户出具“丢失收款收据证明”手续,并同时注明原收款收据作废后,可以为其开具“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

3.单位以支票、电汇、汇票方式为私人交纳购房款时,如果该单位购房者确实要求我公司在收款收据上开具为个人名字的,该交款单位必须出具盖有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的“弃权声明书\",同时出具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为其交纳购房款的该人的身份证,在查验无误后再将二证的复印件留存。 ;

4.凡用银行卡交纳购房款,由客户在银行卡底联上签字;如果付款人坚持要求在商品房销售上注明“现金”付款字样者,必须出具发行该卡的银行的“资金证明”,说明该卡中的款项是其本人的现金投入。

5.项目公司原则上不应收取未定点的房款,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双方形成协议(协议中必须声明该款不计利息),只能开具“收款收据”,作为往来款项挂账。

8.在购房合同签定后未交清房款前,如果发生确需更改合同、收款收据的,必须由原合同购房者(交款人)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更为现购房者,双方在承诸书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双方的身份证明,在查验无误后复印留存。对单位为个人交款的购房者如果需要二次更

名的,必须有原交款单位的“委托书”方能为其更名(此两种情况均指商品房销售合同尚未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公证以前,否则一律不得更改).

9.项目公司对商品房销售合同、销售的填写一定要严肃认真,特别是购买方、小区名称、房号、面积、套数、户型、单价,总房款及支付方式等要填写清楚,不得漏项。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一定要写明一次或分次交款的日期,以及逾期交款的处罚条款。

10.项目公司一定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节 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1销售收款员的管理

1.1销售收款员负责销售现场票据、现金的收取工作。 1.2销售收款员的收款业务,由财务部负责。 2销售现场收款的管理

2.1所有收取款项(含代收款)的标准、金额,需经销售部、财务部事先审批确认.

2.2销售收款的形式以非现金形式为主.如银行卡、支票、汇票、银行电汇、银行贷款、工程款抵房款等,应尽量不采用现金形式收取. 2 。3确需收取现金时,现金收取人与收据开立保管人不能为同一人。现金收取后,须当日送存银行。

2.4收款人员需每日编制《当日收款明细表》.

2.5单位为个人付款,个人为他人付款,需提供“弃权声明书”、“付款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销售现场收款收据的管理

3。1收款收据、必须由财务人员开具,并在开具时盖章. . 3。2现场收款人员需按顺序开立收款收据、。不得跳号开立.同一收款收据或号不同联次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已开立的收款收据或,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3.3因收款收据或开立错误、退回等原因致使收款收据或作废,须将收款收据或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并粘贴回整本收款收据或原处. .

3。4与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不能为同一人. 4其他

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不能在销售房款、代收款中直接抵扣.支付时,须履行《财务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后,办理支付。

第十节 会计报表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内部提供的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1会计报告填制

1.1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1.2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其他报表. 1.3财务管理报表 1)月度现金收支计划表

2)月度销售情况表

3)月度租金收取与使用明细表 4)月度纳税及返还情况统计表 5)贷款情况—览表 2 会计报告报送

2.1月份财务会计报告仅须报送会计报表;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

2。2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时间和要求,由财务部另行通知。

第十一节 会计稽核制度

1总则

1。1会计稽核工作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1.2会计稽核工作包括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稽核.

2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2.1原始凭证的稽核 1)原始凭证是否合法;

2)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合理. 3)填制日期、凭证填制单位名称、填制人员的签章、经办人员的签章等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备。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制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5)数量、单价和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6)报销手续是否完备

2.2记账凭证的审核:

1)填制日期、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等内容是否完备。 . 2)摘要是否完整、准确。 3)凭证编号是否连续。 4)会计科目的运用是否妥当。

5)填列的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2.3会计账簿的稽核:

1)会计账簿的登记是否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2)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的金额是否相符. 3)记账差错的更正是否正确. 2。4会计报表的稽核:

1)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项目齐全、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2)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是否相互一致。 3 会计稽核工作要求

3。1会计稽核人虽要按规定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不予受理。

1)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

更正、补充。

3。2财务人员对违反国家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第十二节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1总则

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为保证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2日常管理

2.1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原则是专机专用,谁使用谁负责。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以避免数据丢失,影响正常核算工作。 2.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2.3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泄漏,密码要不定期变更.

2.4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动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2,5对每位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2.6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命令程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7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3定期备份财务数据、打印账目

3.1每月账目结算完毕以后,应及时备份数据到持久性载体(硬盘或光盘)中。

3。2每半年必须备份双份数据并检查数据的有效性.

3.3年终结算以后,要备份双份数据并核查数据的有效性,同时打印出全年的明细账目并装订成册。 4用户、密码和权限分配的管理

每个用户一般都对应一个密码和一定的权限。除用户密码外还有开机密码、文件密码、共享密码等。

5.1设置好每个用户在网络或软件中的密码和使用权限. 5。2密码修改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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