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2.1m (净高)斜屋面结构(坡屋顶)1.2<=a<=2.1m (净高)a<1.2m (净高)计算全面积计算一半面积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2003年>=2.2m (层高)计算全面积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则 (2006)>=2.1m (净高)计算全面积<2.2m (层高)不计算面积不计算面积<2.1m(净高)不计算面积结构板<=柱外围 按结构板投影计算全面积进深>2.1m雨蓬无柱进深<=2.1m不计算面积单排柱>=2.2m地下室 半地下室<2.2m>=2.2m有围护结构坡地吊脚架空层(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2.2m有围护结构架空走廊有永久性盖顶无围护结构>=2.2m<2.2m计算一半面积计算一半面积计算全面积>=2.2m(门廊、门斗)<2.2m有围护结构主墙体外有上盖或柱(门廊、门斗)<2.2m门斗、门廊、走廊、檐廊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有永久性盖顶无围护结构计算一半面积单排柱的门廊、门斗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单排柱的门廊、门斗计算一半面积计算一半面积未封闭的挑廊计算一半面积有围护结构未封闭的走廊、挑廊有永久性盖顶无围护结构<2.2m不计算面积计算一半面积计算全面积不计算面积封闭主墙体投影内(门廊、门斗)主墙体外全封闭(门廊、门斗)<2.2m计算一半面积计算一半面积计算全面积>=2.2m<2.2m不计算面积无明确规定计算全面积封闭<2.1m(净高)计算一半面积计算全面积>=2.2m不计算面积计算全面积>=2.1m(净高)计算全面积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计算全面积单排柱 不计算面积无柱按结构板投影计算1/2面积有柱结构板>柱外围 按柱外围计算全面积有柱结构板<=柱外围 按结构板投影计算全面积结构板>柱外围 按柱外围计算全面积 不计算面积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计算全面积不计算面积计算全面积不计算面积无明确规定计算全面积计算一半面积计算全面积计算全面积计算一半面积计算一半面积未明确规定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2.2m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2.2m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有永久性顶盖室外楼梯无永久性顶盖开敞计算全面积计算一半面积按底板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上层不计算面积、下层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计算全面积不计算面积按底板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计算一半面积全封闭不封闭计算全面积不计算面积按底板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计算一半面积计算一半面积封闭有柱、围护结构车棚、货棚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作为围护结构幕墙装饰性幕墙外保温勒脚、附墙柱、垛、台阶、构件、配件、与室内不相通的阳台、挑廊、檐廊、装饰性幕墙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不计算面积按外保温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面积不计算面积不计算面积飘窗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计算一半面积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柱、单排柱作为外墙无明确规定有柱、围护结构计算全面积计算全面积计算一半面积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无明确规定不计算面积无明确规定无明确规定落地窗净高>=2.1m有柱、围护结构柱、单排柱作为外墙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计算全面积计算一半面积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全面积不计算面积无明确规定不计算面积计算全面积不计算面积不计算面积计入使用面积计入使用面积与阳台相连且位置、尺寸明确的设备部位屋面上有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观景建筑设施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等内墙面装饰厚度无明确规定不计算面积计入使用面积计入使用面积补充规定
上海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管理暂行规定 2000建筑外墙外墙外保温系统规划管理规定 2005第七条外墙粉刷、装饰材料、装饰用挂板、玻璃幕墙等形式计入面积,并考虑悬挑宽度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面积计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但该部分建筑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对于在室外地坪标高以上,且层高小于2.2米(含2.2米)的建筑(除设备层、半地下室外),在容积率计算中应计入建筑面积关于建筑层高小于2.2米的建筑面积 沪规法【2005】27号对于层高小于2.2米的半地下室,在室外地坪标高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米,在容积率计算中不计建筑面积,在室外地坪标高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米时,在容积率计算中应计折算的建筑面积(半地下室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乘以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备注阳台形式阳台应为封闭型,并满足使用需求,符合建筑单体保温节能及日照方面的要求,符合建筑单体保温节能及日照方面的要求在办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项目申报和审批相关手续,以及竣工规划测量、规划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阳台的建筑面积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关于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阳台建设要求和面积计算方法的意阳台面积见阳台面积在房产测绘、产权登记时,按《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房房地资权【2003】108号)规定办理。测绘机构在出具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时应另附房屋分套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成果表。在房屋销售时,阳台面积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计入房价对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每套住宅的阳台面积应控制在5平米以内,设计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1.8米(含1.8米)的阳台(北向阳台除外),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对设计进深超过1.8米的阳台以及在住宅分户门,房屋结构范围以内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面积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进深、计容南京掩埋长度<1/3地下室、半地下室1/3<=掩埋长度=<2/3掩埋长度>2/3全部计入容积率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不计入容积率备注其中,住宅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2米以内的建筑部分、其它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以内的建筑部分,视为被掩埋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其中住宅、公寓建筑的起居厅,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大型会议室等公共部分仍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架空层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2009.12住宅净高>3m不计入容积率层高>3m以1.5倍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和办层高>4.8m公建筑商业酒店式公寓设计不利用的(如景观绿化)底层架空设计加以利用的(如停车设施)永久性盖顶、四面围护结构、建筑入口位于内部层高>6m酒店式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得大于100平方米。不计算面积计算一半面积开敞面宽<=最大凹进进深开敞面宽》>最大凹进进深有围护结构与室内空间分隔封闭阳台无围护结构与室内空间分隔按室内规则计算计算一半面积按雨蓬规则计算计算全面积按雨蓬规则计算按阳台规则计算门斗、门廊阳台永久性盖顶全覆盖开敞阳台永久性盖顶半覆盖关于执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规【2006】133号(南京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外保温的解释与补充)为方便数字报建的操作,此面积可另行计算,不绘入数字报建电子图中,但应在总图中标明“本图尺寸反映外墙或建筑构件结构面层净距离,不含建筑外墙保温层、粉刷层厚度,保温层、粉刷层厚度不超过n厘米”,其中的n值应由设计人员根据情况确定,由此带来的实物与图纸的尺寸和面积误差应在设计中留有余量。与地面高差>=0.45不计算面积此条作废,详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面积计算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宁规字〔2008〕175号 第四条133号
(南京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的解释与补充)
此条作废,详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面积计算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宁规字〔2008〕175号 第四条飘窗与地面高差<0.45<2.2m>=2.2m板顶标高-室外地坪>1.2m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一半面积计算全面积地下室、半地下室板顶标高-室外地坪<=1.2m孔洞边缘墙体围护墙体内的空调机台计入地下建筑面积扣除孔洞时,如果孔洞位置位于建筑物边缘,则外边缘墙体不再计算建筑面积无论是否与室内相通,建筑面积按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室外地坪标高按与建筑相接部分最低点计无论是否与室内相通,建筑面积按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