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XC01032020通用件编号规则
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XC 0103—2006
通用件编号规则
2006-06-16公布 2006-07-01实施
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上海万象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技术开发部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总监崔峻基批准。 本标准审核人:殷卫东。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成冬林。 本标准由技术开发部归口。
通用件编号规则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设计标准资料手册》(标准件篇)(以最新版为准)以外的标准件。 本标准适用于有较多车型使用的结构零部件及装饰用的橡胶、铝材等断面。 2 编号规则
1)汽车产品通用件编号规则由通用件代号、分类号、零部件号和零件号组成:
SXCT A
O B
OO C
OO D
其中:
A 表示汽车产品通用件代号。
B 表示通用件分类号,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祥见附表。 C 表示通用零、部件号,用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D 表示通用部件的零件号,用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当通用件为零件时,无此号。
附表:
汽车产品通用件分类号及名称
通用件分类号 1 2 3 4 5 6 名 称 胶条类 压条类 连接板、封板等钢板类 接头、封头类 原件、外购件类 其它类 备 注 2)到技术开发部登记方可正式下发相关文件(图纸)。为了便于以后检索,登记时要注明通用件号,图纸名称,简图,材料,及设计者姓名,设计时刻。
3)针对铝压条及嵌条类的物料,当EPL中“购买单位”处标记为“29”,同时技术开发部提供零件号时,该物料装配时须考虑接头;当EPL中“购买单位”处标记为“03”,同时技术开发部提供通用件号时,该物料装配时无须考虑接头。此类物料均由生产技术部按最经济合理的长度提供通用件料号及其使用定额。其编号规则:通用件料号+“-长度(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