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格达湖乡今冬明春防火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根据自治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研究指定了《青格达湖乡今冬明春防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附:青格达湖乡今冬明春防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青格达湖乡                            二〇一〇年元月四日
青格达湖乡今冬明春防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自去年以来,全县部署开展了“天山霹雳”、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等一系列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了一大批隐患问题,有效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尤其是通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二化”建设工作,全县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得到显著提高,社会面抗御火灾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进入冬季后,我乡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居民住宅存在火灾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冬春季节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根据自治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乌鲁木齐县今冬明春防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青格达湖乡决定,从即日起至2010年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工作,大力实施安全通道畅通工称,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工程,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取缔“三合一”场所等工作措施,有效消除我乡商店、饭馆等场所火灾隐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切实增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消除一批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问题,最大限度增强全乡防控火灾能力,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今行为.最终实现遏制重特大火灾,控制较大火灾,减少火灾起数总量,全面净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乡火灾形势稳定好转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研究决定成立今冬明春防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廾展专项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晓生(乡副、乡长)) 副 组 长:宋海林(乡委员、纪检)
朱永军(乡委员、派出所所长) 马德义(乡副乡长) 任爱军(乡副乡长)
成    员:王永江(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纪周(乡旅游办主任、教育干事)
马建忠(乡民政、民宗干事) 张惜青(乡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戴秀丽(青格达湖卫生院院长) 蒋晓红(乡土地规划所所长) 马连俊(乡建设站站长) 董立旺(乡广播站站长) 谢良池(乡农业办副主任) 曹定根(乡安监站干事) 成  龙(乡安监站干事) 尹(乡综治专干)
王新生(青格达湖中学党支部) 李凤贤(联合村委会主任) 陈文献(新联村委会主任) 康新花(青湖村委会主任)
马  俊(天山村委会主任)
青格达湖乡今冬明春防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乡长助理任爱军担任,成员曹定根、成龙,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信息通报等工作。同时,负责收集上报的计划和总结。
三、攻坚战时间、范围和分工 (一)攻坚战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 (二)攻坚战检查重点
1、突出对重点场所的检查。重点对辖区内饭馆、旅游接待点、商店、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卫生院等弱势人群集中的场所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三条铁规”:凡是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对使用聚氨酯等易燃有毒材料对顶棚、墙面进行装饰装修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凡是发现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一律现场督促改正,井依法从严从重实施处罚;凡是违规在人员密染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实施处罚。同时,对娱乐场所因节庆活动增设场地,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要现场责令清除;对餐
厅后堂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等不安全因素,要责令立即改正;对擅自加装门窗,影响人员疏散的,要坚决予以拆除,确保人员“生命通道”的畅通。
2、突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聚集区,极易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要组织人员对此类场所进行彻底排查、逐一登记,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并及时报送及职能部门,采取“关、停、改、搬”的方式坚决消除隐患。要吸取“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小加工厂、小餐馆、小门面房等“六小”场所的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台帐,跟踪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3、突出对重点时段的检查。节日和期间,要加强对辖区内夜间营业的场所的错时检查。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值班人员脱岗、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安全。
4、突出对重点时期的检查。加强对村委会、学校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和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在春节到来之际,做好举办各类活动的提前介入、严格监督,对不符合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无法及时整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举办,确保“”期间在我乡消防安全形势得到有效好转。
(三)攻坚战职责划分
1、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
2、对检查发现己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县工商、文化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证照。
3、乡教育、卫生、旅游、民政、文化等部门要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卫生院、商店餐馆、文化娱乐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4、乡劳动保障所、教育办和学校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和培训内容。
5、乡安监站要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6、派出所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能,加强对辖区内各村组以及‘六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
四、攻坚战内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性能是否完好;
(四)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 (五)在建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六)公共娱乐场所、大型餐饮场所是否违章超员经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判、分析辖区火灾形势,查找影响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把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统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问题该责令改正的必须责令改正,对存在的隐患问题不能保障安全的,要依法果断实施查封;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故意拖延整改、抵制消防行政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对当事人依法采取传唤、拘留等法律许可的强制手段,严厉打击和震慑一批严重违法人员,彻底消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火灾隐患。
(三)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要配合消防部门广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大力宣传普及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内容,剖析冬季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在乡村设立消防宣传教有专栏,张贴防火公告、发放宣传单,播放冬季防火知识光碟;要对“三合一”企业、“六小”场所、和中学、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有服务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完善督促检查机制。要健全责任查处机制,对冬季防火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迅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消防职责、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消防职责、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
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玩忽职守、徇私枉法,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届时县将对攻坚战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各自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乡安监站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成龙,电话:3948185)。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填写。《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情况统计表(一)》(附件1),并于每月12日、27日(遇公休日提前)分两次上报,各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总结在2010年3月29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