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从合并方出发,确定合并方在合并日对于企业合并事项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合并方,是指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即按原有资产、负债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即按原账面价值计量。
在确定合并中取得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时,应予注意的是,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会计,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不影响合并当期利润表,有关差额应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留存收益。即集团内的并购不能因为并购本身产生利润,否则,就可以通过并购调节利润了。 4.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以前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应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以合并方的资本公积   (或经调整后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部分)为限,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调整,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即为了评价业绩,应该将被抵销的留存收益予以恢复,因为留存收益表示了历史业绩,留存收益越大,说明业绩越好。  5.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有关费用,指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如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审计费用、进行资产评估的费用以及有关的法律咨询费用等增量费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有三个去向,见下表:                           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 费用内容 会计处理 备注 1.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审计费用、资产评估费用以及有关的法律咨询费用等直接相关费用 计入管理费用 无论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会计处理都一样 2.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有关的费用 计入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调整实际利率 1
3.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 冲减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与所有者交易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利润表 4.企业专设的购并部门发生的日常管理费用
计入管理费用 不属于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的费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