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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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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自查报告

相关规定予以购进和验收上柜销售的,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了购买者信息的登记(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自查报告范文二:

医师处方是医师对个别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处方除了作为发给病人药剂的书面文件外,还具有法律上、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意义。由处方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医师或药剂人员均负有法律责任。处方的技术意义,在于它写明了药物名称、数量、剂型及用法用量等,保证了药剂的规格和安全有效。从经济观点来看,按照处方检查和统计药品的消耗量及经济价值,尤其是贵重药品、毒药和品,供作报销、采购、预算、生产投料和成本核算的依据。 医院处方点评自查(报告)范文一:

1、票据管理:本药房在购进处方药时有合法的票据,并按(规定)建立了购进记录,票、帐、物相符。

2、分类管理:本药房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分柜摆放的,处方药放在专柜内,未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3、处方管理:本药房的处方药是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的。 4、调配管理:处方药是由本店驻店药师审核后调配销售的,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的。

5、药师管理:在营业时间内,本店药师和药学从业人员均在岗,如药师不在岗的,本店摆放有\"药师不在岗'标识,并停销售处方药。 6、抗菌药物及特殊药品管理:本店抗菌药是严格按处方药管理的

药房,收到食药监〔20xx〕号文件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该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店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药店结合通知,对照本药店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本店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从各方面严格遵守,达到规定的要求,现将自查整改报告如下: 一、人员资质条件方面:

因本店经营有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质量负责人,本店的销售人员持有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了上岗资格。 二、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

没有超范围经营,本店所有品种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销售属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的药品、器械,没有出租或转让柜台,以代销产品,非本店营业人员不得销售或宣传推销药品。 三、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

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 四、药品广告及咨询服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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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遵照执行《药品广告安全审查(办法)》等规定,不发布任何未经许可审批的各种药品广告,不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在药品销售中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没有夸大药品疗效,不以非药品以药品向顾客介绍和推荐。 五、药品购进渠道方面:

原则上向所属的连锁公司配送,在货源不齐的情况下,向附近取得GSP认证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索要供货企业的相关资质及合法票证备查,同时做好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

在以后的经营工作中,本药店一定将更加严格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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