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师资队伍建设评价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占30%以上;博士学位比例占10%以上;老中青结构合理。(8~10分) 专任教师结构 (10分) 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占20%以上;博士学位比例占5%以上;老中青结构合理。(5~7分) 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不足20%;博士学位比例不足5%;老中青结构基师资队伍结构(20%) 本合理。(0~4分) 高层次人才担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学科(专业)梯队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高层次人才是指取得学科(专业)梯队建设 (8~10分) 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0分) 具有学科(专业)带头人,学科(专业)梯队结构一般,发展趋势较好。(5~7分) 人员。 具有学科(专业)带头人,学科(专业)梯队正在建设中或尚未形成。(0~4分)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当年净增加教授数量 增加1名教授计4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封顶。 包括引进与评聘两个   备 注 (50%) (10分,但不封顶) 当年净增加博士数量 增加1名博士计3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封顶。 (10分,但不封顶) 当年引进兼职教授情况引进1名兼职教授计1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5分) 当年考博录取情况 录取博士1人计1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5分) 出国留学进修(10分) 公派出国教师,1人计2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入选市(厅)级:1名教师(团队)计3分; 当年入选人才工程情况(10分) 入选省(部)级:1名教师(团队)计5分; 部分。 包括引进与培养两个部分。 引进特聘教授为满分。    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计为满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实践教师队伍建设(30%) 工程实践能力培训情况申请参与培训教师,1人计2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 (10分)  教师参与各类竞赛获奖 情况(10分) 市(厅)级计1~3分;省(部)级计4~6分;国家级计8~10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 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级(或相当于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组织并完成的校级学科竞赛  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学科 项目0.5分/项(此项上限1分)。此外,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计3分;省竞赛获奖情况(10分)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计4分;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团队计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 注: ① 师资队伍建设评价占年度考核比重为25%。
② 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所在的教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评价起评分为10分,超过起评分的分值方可记入总分。
③ “当年净增加博士数量”一栏中的分值计算,根据《盐城工学院2012年人才引进计划和待遇》中的不同类型设置不同系数:A类博士的系数为1.5;紧缺专业B类博士为1.2;一般专业B类博士为1。
④ 当年净增教授(正高)数量如已超出本学科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则实行分值封顶和不计加分。“净增加教授、博士数量”得分超过规定分值不计入总分,只计为附加分,作为单项奖排名的依据。
⑤ 凡校内兼职教师中当年净增加的教授、博士数量一律计入学科归口的教学院(部)。
⑥ 师资队伍建设评价中的“师资队伍结构”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得分由人事处负责审核;“实践教师队伍建设”得分由教务处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