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房 合 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护照)号: 电 话: 通讯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 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使用权,非中介机构;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出租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供应正常。现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自 20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元/月(人民币)。
第四条 租金采取押一付三(一次性支付一个月押金,房租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方式支付,即2014年 月 日支付押金 元,支付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三个月)房租 元。依次类推,三个月的最后一个月 号前付清下三个月的房屋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算房租,在最后一次支付房租时一次性付清。租金(含附条款中的相关费用)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甲方应全额归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住押金;房屋及屋内设施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五条 经双方友好协商,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所需要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小区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垃圾费等由乙方支付。以上费用由乙方自行到相关收费站/单位缴纳。租赁期满时按实际使用情况多退少补。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可私自将该房屋转租第三方,如确需转租,需获得甲方同意,如未获得甲方许可私自转租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追讨。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的状态。 (二)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房屋墙面钉钉子或其他损坏墙面的行为……。 (三)对于乙方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四)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算。
第九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算。 第十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 30 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达 20 天以上,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十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出租人)
日期:
附件1: 屋内物品及水表、电表清单:
附件2 : 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签字:(承租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