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底小学应急小分队的工作职责
1.应急分队队长由校长张辉担任,副队长由刘肖东担任。 2.应急小分队成员有义务,自觉维护学校工作. 3.应急分队要求思想觉悟高、身体素质好、各项体育素质全面,具备基础的应急能力,每个成员有义务有责任无条件加强学校治安维护工作。
4.成员具有正义感、责任感,机智勇敢,行动敏捷,组织纪律观念强。
5.必须学习有关治安防范知识,了解学校整体结构,各相关设施、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
6.应急小分队应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保证随时出动。集合时间不超过3分钟。接到警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5分钟。作好一切备勤工作,一旦有险情、灾情,保证能快速到达现场,有效开展工作。
7.在应急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持好现场,保护好现场,切不可违纪、违章或鲁莽蛮干。
8.应急分队在日常生活中对学校和周边进行不定期巡查,放学期间进行定期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9.应急分队成员的调用由应急分队副队长以上负责人授权,如遇紧急情况可懂得随机应变,但事后必须知会应急分队队长或副队长。
10.应急小分队应围绕“信息灵通、出击迅速、预防可靠、救助有效”,真正作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3. 熟悉学校地理位置情况,熟悉周围通道、安全出口位置。
14. 懂得防火救灾的一般常识,懂得有效控制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