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确保同学们有一个整洁、舒适、文明的休息环境,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促进学生宿舍管理,每学期举行一次“文明宿舍”评选活动。
1、评选条件:宿舍全体同学认真遵守“学生宿舍纪律检评细则”、“学生宿舍卫生检评细则”、“住校生夜间归寝迟缺报告制度”,在学生宿舍的纪律、卫生、值日等检评中,得分占年级的前三分之一。
2、评选时间:每学期期末评选一次。
3、评选机构:评选领导机构为政教处。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学生会干部、宿舍舍长等进行评选。
4、评选方式:评选实行百分减分制,各宿舍的基础分为100分,然后减去每次检评所扣分。宿舍管理人员每天进行检评,其他人员每周检评一次。
5、奖励方案:对评选出的“文明宿舍”学校进行颁发奖状等精神和物质奖励,奖给全宿舍的学生和所在班的班主任。
附 则
1、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学生宿舍每天至少1次,并于当天或次日公布检评结果,月底公布宿舍积分,并计入班级管理评估积分。
2、对于卫生,纪律等能确定违纪者的,扣其所在班级及个人的积分,如不好界定的扣分按实有人数均分到班;个人积分一学期累计达15分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3、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平阴县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