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黎业明[1]
作者机构: [1]西南大学中国市场经济法治中心,重庆401120出版物刊名: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页码: 61-65页年卷期: 2019年 第1期
主题词: 穿透式监管;混业经营;监管真空;数据系统;监管成本
摘要:进入大资管时代,资产管理行业逐步突破了各个金融机构的边界实施混业经营,给现有的监管的模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为此,新出台的《资管新规》明确提出对资产管理行业采用穿透式监管。穿透式监管存在的价值在于能够解决大资管市场乱象,弥补分业监管的不足,消除监管套利、有利于防范系统金融风险。但在实施过程中又存在监管主体单一,行政机关存在扩权等问题。因此,唯有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主体,加强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依托投资者适当性对监管成本进行考量才能实现资产管理行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