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法理论对动词配价的解读
在人类历史上,语言、思维与文化的关系一直是哲学家、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关注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Chomsky提出了生成语言学,另一个更新的由Lakoff提出的认知语言学理论目前正在迅速崛起。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来对语法进行解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动词配价语法是认知语法理论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从认知的角度来解读动词的语义结构和动词配价的性质可以促使学者们更多地关注认知语法理论。
把握这些要点,有利于我们展开语法的认知研究。认知语言学对于词汇的研究颇有新意。它的基本观点是:一个语言的基本词汇就是该语言对自然概念的语义再现。可以说,名词是牵涉多个域的、非动态自然概念的语义再现,形容词是自然属性的语义再现,动词是动态自然概念的语义再现。目前,在认知语言学里被研究的最为深入的是介词,介词的语义功能是表达空间关系,运用范围非常广泛。认知语言学对动词的在国内外语言学界研究最少,值得进一步研究。
二、动词配价理论概述
配价研究目前已在世界语言学界有所发展,但语言学家的认识并不一致。配价研究的基本工作是:由于结构体内部成分之间首先存在的是语义角色之间的匹配关系,因此必需搞清楚成分之间的语义角色的匹配。配价研究的出发点首先是动词的语义结构,再通过动词的语义结构的描写揭示相应匹配的名词或其他成分。
配价理论的研究本质上是一种静态研究,我们要以远离语境的静态的短语结构作为底层语义结构的表现形式。如果要研究动词短语结构,那么,首先要研究动词与其他直接成分之间的亲属关系。从动词和其他成分的匹配角度来看,在语义关系上存在两种不同关系的假设。
假设(1):每一个动词都为自己提供了自己一个语义平台,每一个与动作有直接关系的成分都在不同的角度在这一平台对动词作出一定范围内的修饰。这一类假设是根据依存关系原则作出的,所有的与动词有直接关系的成分都是平行的,但这些成分并不都是价语。例如:
介绍他
介绍在我家
介绍详细
介绍情况
介绍明天
假设(2): 每一个动词都有一个语义域,语义域含有这一动词的所有可能实现的特征。动词以外和动词有直接关系的成分都是从动词语义域中投射(project)出来的,投射的结果是动词语义域内的某些特征的实现。动词投射成分分为两类:一类是“内包”(embedment)成分,这些成分范畴处于该动词语义域中的中心区域,反映了该动词主要的、区别于其他动词或该动词其他义项的特征,是动词的内部成分;另一类是“添加”(attachment)成分, 这些成分范畴处于该动词语义域的边缘部分,它们投射的是动词的普遍特征,几乎所有的动词语义域内都能找到这些特征。
内包投射的功能在于凸显动词的语义特征。以“打”中的一些语义为例:
流氓打人(殴打)
律师打官司(交涉)
铁匠打刀(锻打)
球队打球 (训练)
这四种“打”的语义特征,是参照他们前后位置上的名词的语义特征显现出来的,“打”后面的这些名词也都是它的价语。添加投射成分对动词的语义没有多大影响,还是以上述“打”为例,这几个句子中除了动词外,都添加了其他的成分,但是我们还是无法区分出动词的不同语义特征,不知道这些“打”是什么含义。我们把能够区分动词的义项的参与者,看做是动词的内在成分,或者动词的价语(配价成分),把不能区分动词义项的参与者看做是非价语成分。
三、动词配价的认知解释
语言中的动词和名词是人类认知世界中的表现物体和过程的两大范畴。人们在认识一个具体的过程的时候,总要从中区分出两种要素:运动形式和参与者。这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认知范畴,不同的运动形式严格的规定了自己的参与者。运动形式之间的差别就是通过它们对不同参与者的规定区分出来。对同一个动词来说,它们所规定的参与者范畴不同,它们所表现的运动形式就不同。大部分人都能够区分出母语中的两个意义相近的动词在语义上的细微差别。这种差别不是通过动词与动词的比较得出来的,而是通过不同的动词所带出来的不同参与者的比较得出来的。参与者角色的划分是一种认知行为的结果。一些主要的事件参与者及其特征包括:行为者、动作承受者、工具、场所,等等。这些角色是对一个事件的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后所得到的。例如:I cut the fish yesterday.本句中,cut是个情景动词,涉及一个行为者I 和动作承受者the fish,行为者通过某种工具在情景中使动作承受者呈线形开裂,这也就是对cut这个词的解释。这样的解释,其重点在于动词所反映的事件内部结构,事件被切分的参与者角色。不同的事件之间的差别在于参与者的特征不同。以英语动词“rule”为例:
(1)rule——GOVERNMENT : to have official power to control a country people
and who live there
Alexander the Great ruled over a large empire.(统治)
(2)rule——COURT/LAW: to make an official deci-sion about sth
The Supreme Court has yet to rule on the case.(裁决)
(3)rule——CONTROL/INFLUENCE
The passion for power and success ruled in her favor. (支配)
这几个rule,能够反映这一动词义项的主要成分应当是“某人”(行为者)、“某物”(动作承受者)、“某处”处所,它们基本上反映出了rule 的主要意义。在这里,我们可以通过三个rule不同的参与者来认识它们的差别。
我们认为:利用认知语法的研究成果来研究英语动词配价,有助于揭示英语动词的复杂语义关系及演变规律,值得进一步探讨。动词的反映是一个特定的时间域。但并不是每一个动词都只反映一个特定的事件。很多动词可以反映一个以上的事件,这也就是动词的不同义项。动词的义项不是通过定义来得到的,而是通过动词的参与者来显现的。下面以make一词的一些释义为例:
This factory makes shoes to last. (制造)
He made a lot of contributions to his country. (作出)
The committee is making rules.(制定)
One tree does not make a wood. (构成、组成)
He will make a very good athlete.(成为)
He is making the beds.(布置、准备)
make no sense (difference)(引起、产生)
make money (获得、挣得)
make no doubt of it(抱有)
make a lunch(吃)
make towards the river(朝某方向走去)
make sure/ready (用在形容词前面,表示方式、状态)
上面这些之所以有不同的义项,是因为它有不同的参与者,而恰恰是这些参与者确定了这些不同make之间的区别。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只举出一个孤零零的make,我们就无法确定它的含义。如果我们举出的不是上面这些可以区分义项的成分,而是一些对make的义项区分毫无作用的成分,比如说一些状语,那么我们就无法辨别出这些make的不同。
本文重点讨论从认知的角度来解读动词的语义结构和动词配价的性质。其实,英语中的其他语法形式也可以从认知上得到解释。如何确定词的价质和价量是配价语法理论的难点和追求的目标。动词的词汇意义对确定配价成分是有帮助的,但不能以此为依据,因为意义是十分空泛且较难把握的。所以,从人类认知的角度来解释动词配价,反映人类语言发展的深层机理,从而建立起新的更全面、更合理的理论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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