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2012——2030)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库尔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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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3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 15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21
第一节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目标 ................................... 21 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 21 第三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 25 第四节 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 26 第五节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 27 第六节 生态规划和环境保护 ..................................... 29 第七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30 第八节 旅游发展规划 ........................................... 32 第九节 市域空间管治 ........................................... 34 第一节 目标与重点 ..................................... 36 第二节 空间组织结构规划 ....................................... 36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 38 第六章 城市规模 .................................................. 39 第七章 城市空间布局 .............................................. 40
第一节 空间布局结构 ........................................... 40 第二节 空间分区引导 ........................................... 40 第三节 城市片区功能布局与用地规划 ............................. 41 第四节 中心城区建设强度控制 ................................... 44 第五节 规划区四区划定与管制措施 ............................... 45 第六节 四线划定与管制 ......................................... 46 第八章 住房与社区发展规划 ........................................ 49
第一节 规划原则、目标与居住用地布局 ........................... 49 第二节 住房发展与社区建设 ................................. 49 第十一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51
第一节 规划目标与总体结构 ..................................... 51 第二节 设施规划 ............................................... 51 第十二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 55
第一节 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与策略 ............................. 55 第二节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 56 第三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 56 第四节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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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 61
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 ........................................... 61 第二节 城市景观规划 ........................................... 62 第十四章 城中村与城郊村改造规划 ................................. 65 第十五章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 66
第一节 供水工程规划 ........................................... 66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 67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 68 第四节 热力工程规划 ........................................... 69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 70 第六节 电信工程规划 ........................................... 70 第七节 环卫工程规划 ........................................... 71 第十六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 73
第一节 防洪工程规划 ........................................... 73 第二节 消防规划 ............................................... 74 第三节 人防工程规划 ........................................... 74 第四节 抗震规划 ............................................... 75 第十七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 77 第十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 ........................................... 79 第十九章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 83 第二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 ........................................... 84 第二十一章 附 则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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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编制目的
库尔勒市上版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已经到期,为适应国家在新世纪“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资源节约、经济繁荣、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目标,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库尔勒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第2条 规划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2号)》;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年); 《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巴州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 巴州和库尔勒“十二.五”规划;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3条 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
规划范围:库尔勒市域行政辖区现有乡镇的范围,总面积为7267.平方公里。
2.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包括:库尔勒市中心城区、铁克其乡、英下乡、恰尔巴格乡、兰干乡、农二师的28、29和30团场以及塔什店镇、西尼尔镇和上户镇。规划区总面积1056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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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库尔勒市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160平方公里。 第4条 规划期限
近期为2012-2015年; 远期为2016-2030年。 第5条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字体”部分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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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 城市发展目标
1.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依托库尔勒良好的交通条件,抓住国家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和有关优惠,发挥当前库尔勒吸纳南疆地区人口集聚的优势,建立并健全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生活性服务业齐全的城市功能,强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南疆在技术、市场、生活等方面的服务职能;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城市人口与城市规模合理增长,将库尔勒市建设成为南疆重要的大城市和有较强服务功能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2.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
充分利用南疆铁路和青新铁路在库交汇,国道、省道穿城而过的有利条件,使其向西有三条国际通道进入欧洲,向东可到达广西的出海口,将库尔勒建设成为中国第二条欧亚桥上重要的节点城市。
3.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建立“特色种植养殖业、石油天然气化工业、优势矿产加工业、城(区)镇建筑业、现代能源产业、特色农产品和棉花系列加工业、综合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文化产业”十大产业体系。
4.新兴低碳产业城市
抓住国际上建设低碳城市的契机,充分利用塔里木地区丰富的石油、天然气、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及库尔勒良好的对外交通条件,努力引进以天然气化工为主导的大型石化工业项目,延长其产业链,形成天然气化工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石化产业相关的、在当地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努力提升库尔勒市的财政收入。
5.节水型的生态花园城市
合理利用水资源,走资源节约和环境优先的发展道路;以生态花园城市为目标,明确中心城区的发展方向,完善新区的各项职能,疏解旧城在居住和就业方面的压力;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城市在居住舒适、生活便捷、环境优美等方面的生活质量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持库尔勒市国家级生态、环保模范城市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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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要的旅游集散中心城市
充分利用库尔勒市域和巴州众多的旅游资源,建设以库尔勒为中心的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考探险等多功能的旅游服务接待基地,使库尔勒成为南疆重要的旅游集散中心城市。
7.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融合的城市
强化库尔勒市的社会稳定和安全保障;大力提升城市现代文化设施水平和多民族和谐共处的城市文化氛围;完善公共安全预警及社会保障机制。 第7条 经济发展指标
到2015年,全市GDP达到800亿元以上,采掘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下降到70%以下,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25%以上;到2030年,全市GDP达到2680亿元左右,采掘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下降到55%以下,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40%以上。规划期末,形成以机械装备制造、天然气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商贸、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体系,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依靠科技进步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集约式增长。 第 社会人文发展指标
城镇化水平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76%,中心城市人口达到60万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000元和14000元;到203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87%,中心城市人口达到90万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0000元和45000元以上。
社会公共服务得到加强,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城市医疗保障体系,城镇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100%,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8%以上。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实现村村通等级公路,所有县、乡道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100%,城市中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全部住房的10%以上。 第9条 资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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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生产和消费模式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左右。
2015年,万元GDP耗水量控制在2008年的80%左右,综合能耗降至2.5吨标煤/万元以下;2030年,万元GDP耗水量控制在2008年的60%左右,综合能耗降低到2.0吨标准煤/万元以内。
调整能源结构,201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5%左右,2030年达到15%左右。 第10条 环境指标
生产和消费模式向环境友好型转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到2015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主要水系监测断面水质三类以上比例达70%,到203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主要水系监测断面水质三类以上比例达80%以上。
规划期内实现城市绿地率35%,人均绿地18平方米以上的目标。居住区应强制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级不得少于1.5平方米/人,居住小区级不得少于1.0平方米/人,居住组团级不得少于0.5平方米/人,并不得少于500平方米。保证市民户外半径500米范围内就有一块可供公共活动之用、面积至少1000平方米的绿地,使市民居住生活环境切实得到改善。 第11条 总体发展战略
实施区域协作战略和中心城市转型战略,充分利用日益增强的区域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强化与周边城镇的经济联系;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低碳产业在和项目上的扶持,建立低碳石化产业基地,承接内地先进制造业转移;加快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域内个各城镇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促进库尔勒经济与区域城镇和城乡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对全市域的带动作用,大力促进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和城市结构转型;强化中心城区在行政管理、区域服务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重点是:
抓住建设南疆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库尉一体化发展; 推进中心城市“南扩西连”,打造“大库尔勒”城市骨架; 加强空间联系通道建设,提升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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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行政区划的束缚、将库尔勒市域内的乡镇与场团一体纳入城镇体系规划中;
强化中心城区的各项服务功能、建立区域服务体系;
在中心城区重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延伸石化工业产业链,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体系。
合理配置城市资源,构筑弹性灵活的空间结构代替简单的用地规模扩张,实现集约发展;
优化城乡居民点布局,构建有序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第12条 职能转变战略
加强的城市管理职能,建立覆盖城乡的规划管理体系,促进城乡空间有序发展;加强城区的规划工作,强化规划的引导和控制功能;加强对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促进乡镇与城市的协调发展。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形成符合城乡发展需求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城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合理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加强中心城区的商业服务职能,提升中心区的业态和城市形象;加强对农业发展的服务水平,促进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重视商务服务功能的培育,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第13条 空间发展战略
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积极引导城市空间结构的有序发展和功能的完善,强化并提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把周围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城镇纳入中心城市的规划中。
把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推动中心城市与外围市域其它城镇的共同发展,促进整个市域的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积极推动新城市中心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的区域服务能力,形成强有力的新城市中心。
加快形成城市发展的主体功能框架,建立可持续的、具有弹性生长机制的城市空间生长模式,力争在规划期内形成传统商业中心、行政商务中心、文化休闲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等城市主体功能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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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有目的地指导住宅开发建设,引导城市居住空间合理布局。 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发展城市的公共开敞空间和绿化体系;结合旧城改造,增加老城区公共绿地和开放的市民活动场所;保护好老城的历史文化遗存;新开发地区必须确保规划的绿地面积和分布;结合城市分区的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和城市景观。
第14条 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因地制宜地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塔什店、西尼尔和上户三个小城镇,加大对小城镇二、三产业扶持力度,增强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优化城镇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方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
建立完善的工业体系,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依托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城镇的集聚能力(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推进工业化促进城镇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对劳动力的较强吸纳能力。 第15条 产业转型发展战略
产业转型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是:提升地方产业比重,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建立多元化产业体系,防止经济剧烈波动;提高服务业规模和发展水平,确立南疆中心城市地位;增强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程度。
以天然气化工、机械装备制造、石油炼化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为重点,全力培育新兴战略支柱产业,摆脱对采掘业的高度依赖,实现非油工业和地方工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规模和层次,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物流、科教、文化、金融、信息等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确立南疆服务中心地位。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集中资源发展蔬菜、香梨、园艺等高附加值农业。 第16条 生态环境发展战略
加强自然生态资源保护,搞好市域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沿孔雀河流域等市区6条河渠)的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
划定建设地区,有效保护森林、河湖、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完善防护绿地、公园、生态廊道、城市公共绿地等生态体系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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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环境排放标准,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控制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搞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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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目标
第17条 城镇发展战略目标
建立以市区为中心、小城镇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完善、城乡互动发展的城镇体系。
将中心城和外围三镇作为库尔勒城镇人口的主要承载地和接续产业的主要培育地,建设在巴州和自治区有强大区域竞争力的城镇和产业密集发展区。
规划期内城镇化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城市各类设施达到全国城市中上水平,形成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城市环境质量达到自治区内领先水平。
第1 城镇发展策略
以中心城市和外围三镇为重点,走集中式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以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为突破口,改善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城镇的吸引力。 以新型工业化带动特色城镇化,利用新的经济增长因素加速城镇的人口集聚。
根据不同的资源环境条件、生态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类别化的分区城镇化策略。
第19条 市域城镇化水平和人口规模
继续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规划预测:市域城镇化水平2015年达到76%,2030年达到87%。 市域总人口到2015年达到96万人,到2030年达到130万人。
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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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 空间布局结构
坚持组团式发展,把库尔勒市放在“设区的市”及自治区“若干个中心城市”的层面上谋篇布局,和优化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全力推进库尉一体化进程和库尔勒城镇群建设,全面构建以“大库尔勒”为核心,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共享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新格局。城镇体系空间格局为“两带七组团”。
两带:北部城镇发展产业带和东部城镇发展产业带。北部城镇发展产业带由314国道沿线的上户镇、塔什店镇、库尔楚园艺场和28、29、30团场构成,位于区域主要联系通道上,重点发展仓储物流、农副产品加工、油气田服务。东部城镇发展产业带由中心城区、开发区和西尼尔镇构成,位于即将建成的第二条出疆铁路沿线,重点发展综合性服务业、天然气化工、造纸和服务业、机械装备制造业和生产物质仓储物流业。
七组团:即老城区组团、南市区组团、开发区组团、塔什店组团、库西组团、库尉新区组团、普惠组团。七组团区之间组团式、集群式布局,实现科学定位、错位发展,促进城乡产业优势互补、良性互动、联系紧密。
老城区组团位于孔雀河以北,起到承担一部分城市以及市域的服务职能,包括城市的生活服务中心、巴州政治及文化中心等,以旧城改造、优化人居环境为主,重点发挥商贸金融、文化娱乐、城市旅游功能。
南市区组团位于孔雀河以南,主要依托机场、火车站等地区的区域带动作用,以及通过加强老城区的有效引导,从而达到疏解老城区人口和区域服务功能的作用,将本地区打造成集行政办公中心、商务会展中心、文化娱乐中心、体育休闲中心、高尚住区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商务区以及主要的聚居区。
开发区组团是库尉一体化进程中重点发展的产业基地,本地区将成为辐射南部地区,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强、辐射带动能力大、重要的产业示范园区。
塔什店组团重点承接建材、仓储、功能市场(物质再生利用)、能源片区; 库西组团重点承接商贸物流业和建材业,并辐射库西方向(农二师二十九团)。
库尉新区组团重点承接中心城区的工业产业,与尉犁县充分对接,建设棉花系列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矿产冶炼精选等优势支柱产业。
普惠组团:包括三个城乡协调经济片区:林果产业片区、棉花产业片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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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蔬菜产业片区。
第21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表1.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分为三个等级:
规划各阶段城镇人口(万人) 规划规模层次 一级城镇 (城镇人口<=90万人) 铁门关市 4 8 库尔勒市 60 90 城(集)镇名称 近期2015年 远期2030年 二级城镇 (2<=城镇人口=<10万人) 西尼尔镇 塔什店镇 上户镇 普惠镇 和什力克镇 兰干乡 博古其镇 2.5 1.8 1.2 2.0 0.7 0.4 0.3 0.3 0.3 0.2 0.2 5 2.5 2 4 1 0.6 0.4 0.4 0.4 0.3 0.3 三级城镇 (0.5<城镇人口=<1万人) 哈拉玉宫乡 阿瓦提乡 库尔楚园艺场 萨依东园艺场
第22条 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库尔勒市域城镇职能结构为三级,包括中心城市、重点镇和一般乡镇、园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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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规划城镇职能引导表
乡镇名称 职能 等级 职能 类型 规划职能引导 库尔勒市:巴州首位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南疆中心城市,市域中心城市 中心城市 综合型 以天然气化工、机械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适宜人居的园林城市。 铁门关市:库尔勒的卫星城,农二师重要的中心城市,以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和物流为主的中小城市。 塔什店镇 能旅型 孔雀河风景旅游区,库尔勒市的能源电力工业基地,生活物资仓储物流基地。 大力发展机械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天然气化工以及配套的仓储物流等产业。 保持其货运交通职能,同时应大力发展以农副产品和油田物资为主的仓储物流、农副产品加工、油气田服务等产业。 巴州重要的优质棉基地,也是实现库尉一体化中农业经济一体化的普惠镇 农贸型 主要载体,库尔勒市南部地区集旅游、休闲度假、工贸结合为一体的农贸型城镇。 和什力克镇 农贸型 大力发展香梨、棉花、畜牧、菜篮子四大产业。 西尼尔镇 重点上户镇 镇 工贸型 工贸型 博古其镇 一般乡镇、哈拉玉宫乡 阿瓦提乡 萨依东园艺场 库尔楚园艺场 园艺场 农贸型 特色瓜果、优质葡萄的种植、贸易与加工。 兰干乡 农旅型 重点发展香梨、蔬菜种植和观光农业、休闲娱乐。 农、林、果、牧、商贸、特色果品生产、农畜产品加工为一体的生产销售地。 香梨、瓜果的种植与销售。 国家和自治区的名、优、特产品生产基地和国家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大力发展观光农业。 全疆面积最大的库尔勒香梨生产基地。 农贸型 农贸型 农旅型 农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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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3条 规划目标
以航空、铁路、高等级公路为骨架,构建各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功能完善、快速便捷、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构建一体化的交通运输网络,将库尔勒建设成为重要的交通物流枢纽。
根据《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未来将建设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喀什、石河子、奎屯、伊宁(霍尔果斯)7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其中南疆设2个(库尔勒、喀什),作为进出南疆的要冲,库尔勒在交通物流方面的地位日显重要。 第24条 发展重点
依托南疆铁路复线建设,加强库尔勒与疆内各地州的联系;依托青新铁路的建设,加强库尔勒与疆外的联系;积极推进客、货运铁路枢纽建设,巩固和提升库尔勒的铁路枢纽地位。
依托库尔勒—库车高速公路,巩固和提升库尔勒市南疆公路交通进出疆的门户地位;改善国道等高等级公路路况,强化库尔勒对南疆地区的交通辐射功能。
提升库尔勒机场综合服务水平,加强与区域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联系,通过与乌鲁木齐机场协作,强化库尔勒机场的区域辐射功能,使其成为重要的航空枢纽港。 第25条 铁路规划
建议青新铁路库尔勒市区段的走线从库尔勒站(现称东站)附近出线,向西绕过开发区向南,从西尼尔水库西侧、西尼尔镇和开发区东侧经过,客运东站选址在石化大道东端开发区外环路东侧,货运东站选址在环城路东端开发区外环路东侧。
第26条 公路网规划
强化“T”字形对外交通的路网结构;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及重要交通基础设施与库尔勒城市建成区的联系;完善市域网络状道路系统,加强各乡镇与国道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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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218国道库尔勒-塔什店镇、库尔勒-西尼尔镇的道路等级,规划期末应将其建成全封闭快速路;加强塔什店和西尼尔镇与库尔勒中心城的交通联系,进一步推动两镇的共同发展。
提升库楚公路(库尔勒-库尔楚园艺场)、库兰公路(库尔勒-兰干乡)、库什公路(库尔勒-和什力克乡)、库普公路(库尔勒-普惠乡)、机场路至二级路,加强各乡、机场与库尔勒中心城的联系。
上户镇至兰干乡的公路延伸至萨依东园艺场,道路等级提升为二级路;将西楚公路(西尼尔镇-库尔楚)、普尉公路(普惠-尉犁县)的道路等级提升为二级路;通过这3条道路的改造,加强各乡、机场与国道的联系。 第27条 机场规划
规划期末将库尔勒机场建设成为南疆重要的支线机场之一,近期规划预留第二跑道,除了已开通的库尔勒至北京航线外,还将开通库尔勒至西安、上海、成都等主要城市的直航班机。近期预留第二跑道,规划至2035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2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36000吨,年飞机起降15584架次。
第四节 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第2 区域供水
2030年,库尔勒中心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重点镇达到95%,一般乡镇达到90%,农村达到80%,各乡镇生活用水由库尔勒第二水厂统一供水。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到2030年,库尔勒市总供水规模63万立方米/日。根据供水系统建成三座水厂。规划将库尔勒市第二水厂规模扩建至40万立方米/日,供水范围为库尔勒市中心城区、各乡镇及尉犁县;新建库尔勒市工业水厂,位于开发区北部,水源取自库尉输水工程,近期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远期为15万立方米/日,主要用于库尔勒市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供水;规划新建库尔勒市绿化水厂,位于库尔勒一水厂原厂址北侧,水源取自孔雀河,规模8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约1公顷,主要用于中心城区绿化及市政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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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条 区域排水工程规划
各建制乡镇,应逐步完善分流制排水系统,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氧化塘,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统一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第30条 区域供电
规划期内库尔勒城近郊区共布置220KV变电站四座,其中现状库尔勒220KV变电站扩容至2×180MW;在开发区东部新建220KV开发区变电站,容量按3×180MW控制,占地3公顷;在城区西北部外围新建220KV城西变电站,容量按3×120MW控制,占地3公顷;在城东高速出入口附近新建220KV东山变电站,容量按2×120MW控制,占地3公顷。 第31条 区域燃气供应
规划期市域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为100%(全气化)。农村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50%。规划期内基本实现市域城镇公共建筑及部分工业企业的气化。轮~库天然气输气管线近期输送能力12亿立方米,远期输气25亿立方米。远期新建一条从轮台至库尔勒的天然气输送管道,输气能力为15亿立方米,作为城区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气源。 第32条 区域通信
完善市域六镇四乡的邮政局所,保留塔什店、上户镇邮政支局,将普惠邮政所升格为邮政支局,在其它三镇四乡各规划一所邮政所。 第33条 区域消防
中心镇规划设置一个小型消防站,规划人口1.5万以上的一般乡镇设置一个微型消防站,规划人口小于1.5万以下的一般乡镇设置一个消防自救站。集中居住300人以上的村庄成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
第五节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34条 社会服务设施配置分级体系
中心城市:综合社会服务设施配置水平应具有服务库尔勒市域乃至辐射南疆地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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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镇:满足本镇一般性的社会生活需求,同时满足其所承担的区域功能特点的需要。
一般镇:满足本镇的社会服务需要。 第35条 教育设施发展规划
幼儿教育:各乡镇建立中心幼儿园,并达二类标准,原建制镇达一类标准,入园率农村达95%,城镇达100%。
小学教育:为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和规模效益,将小学教育体系调整为市级、乡镇级和中心村级三级。
初中教育:稳定规模,调整布局,高标准实施初中段义务教育,入学率100%。 高中教育:大力发展高中段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2010年初升高比例达85%以上,2025年达95%以上,形成合理高中段教育结构。
成人教育:以“农函大”和“工函大”为主要阵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建立市成人教育中心,形成以职高继续教育为主的成人教育网络。
高等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力争建设一所以上的综合性大学,鼓励推进符合本地需求的各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36条 医疗卫生设施发展规划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并重、面向基层”的方针,完善城市、镇(乡)、街道(村)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防疫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城乡防疫和急救两个应急体系,促进医疗卫生设施的合理布局。
调整医疗设施在市域空间的布局结构和功能结构,形成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院、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相结合的多层次医疗卫生网络。
优化各级城镇卫生院功能,使其成为初级卫生保健的中心。
发展乡村卫生室,大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使其覆盖率达100%,完善卫生保健基层网络,适时完成各级城镇卫生院的排危计划。 第37条 文化设施发展规划
中心城市:改造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新建博物馆、展览馆、青少年宫以及多功能、多文化质量的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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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各乡镇文化设施达省特级标准,并建文化站、影剧院、新华书店各一座。
中心村:建立文化室,为农民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场地,并具有一定藏书。 第3 体育设施发展规划
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全面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指示精神,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大力发展群众性体育运动;体育设施按照区域覆盖和重点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市级体育设施为中心、辐射市域各城镇的体育设施网络。
城市。全面建成市体育中心,配套完善各项设施,建成体育馆、游泳馆、灯光球场,少年业余体校等项目,逐步形成健身、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活动中心。
各乡镇。中心镇要建立中、小型体育活动专项基地,配套部分体育健身设施。 第39条 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设施发展规划
建立市域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设施体系,在中心城区和各个镇建设功能综合的现代化社会福利中心(包括中心敬老院、光荣院、孤儿院、救灾物质储备库、社会流浪救助站多项功能)。
促进基层社会福利服务功能的发展,在城市社区、农村地区结合当地基层组织鼓励自组织的社会服务开展,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
第六节 生态规划和环境保护
第40条 生态保护目标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逐步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为:2015年全市绿地率达到30%;市区人均绿地面积大于16平方米;2030年全市绿地率达到35%,市区人均绿地面积大于18平方米。 第41条 生态功能区划
全市域分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和一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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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省级和县级风景区、文物古迹名胜区等)。
建立孔雀河、杜鹃河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 第42条 生态功能区划保障措施
制定与功能区划配套的产业,促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水土流失治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将区划与其它生态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各种环境管理法规相结合,确保区划的实施。
完善合理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各种评价监督体系。 第43条 生态保护措施
建设山坡防护工程、山沟治理工程、山洪排导工程、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减少或防止形成坡面径流、调节山洪洪峰流量;通过造林、种草和封育措施实现对降雨的再分配,截留雨水,改良土壤;利用等高耕作、间作套种混作、带状间作、草间轮作等农业技术措施达到保持水土的目的。 第44条 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措施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进节能、节水,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开发和推广循环经济的实用技术。
加大煤烟型污染控制,减少原煤及低品质煤的直燃比例,提高气、液化转换比例,增加高品质能源比重。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取消分散的采暖锅炉,营业性炉灶,大力推广城镇集中供热。锅炉必须使用液化气和低硫型煤。加快生态园林建设,增加公共绿地面积,提高绿化率。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完善污染源监控体系,建立反映各类污染因子排放状况的市级污染源监测网。
第七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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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条 市域历史文化特色
库尔勒市区周边的主要历史文化遗产有:博格达沁古城、铁门关、楼兰古城等,市区内的主要历史文化遗产有库尔勒大清真寺。它们具有强烈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征。 第46条 保护原则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应全面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把整个市域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到保护体系中来,突出保护重点,重视地域特色,建立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库尔勒社会经济发展公共的有机组成部分,要确保城乡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
保护文物的历史真实性,对已经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 注重非物质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在进行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城镇建设中,加强对文物本体的保护,注重文物周邻自然与人文环境的和谐。 第47条 保护目标
总体目标: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所在的环境,保护好城市的人文特色,促进城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近期目标:在不同层面协调和统一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基本要求,保护和抢救濒临破坏的文物古迹,整治周围环境,为展示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奠定基础。
远期目标: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和展示工作,实现全市域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有力地推动库尔勒市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地位的提升和城市特色的显现。 第4 保护重点
分区级、州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重点保护对象、保护级别和保护范围;把历史文物保护与自然山水环境景观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及发展旅游事业相结合,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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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库尔勒市域文物点一览表:
序号 1 文物名称 文物 时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四向各至遗址文化堆积边缘外30米处 保护范围以古城为中心,四周各至50米处。 保护范围以古城为中心,四周各至50米处。 位置 类别 代 遗址 唐代 汉-唐 铁门关遗址 铁门关电站 阿瓦提乡玉孜干村 拖布力其乡 2 玉孜干古城 古城 3 托布力其古城 古城 唐 4 夏勒哈墩古城 古城 保护范围以古城为中心,四周各至汉 50米处。 现代 唐 保护范围以墓庐为中心,四周各至20米处。 保护范围以墓庐为中心,四周各至20米处。 保护范围以烽火台为中心,四周各至30米处。 保护范围以烽火台为中心,四周各至30米处。 保护范围以烽火台为中心,四周各至30米处。 保护范围以墓庐为中心,四周各至20米处。 包头湖农场 5 昆其麻扎墓葬 墓葬 普惠农场 6 铁门关北墓地 墓葬 烽火台 烽火台 烽火台 墓葬 铁门关电站 哈拉玉宫乡塔思坎村 铁克其乡 7 阔希墩烽火台 8 上恰其烽火台 唐 9 库尔楚烽火台 园艺场砖厂古墓葬 清 汉-唐 库尔楚园艺场 10 库尔楚园艺场
第八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49条 规划目标
将旅游业培育成库尔勒市的支柱产业,并将库尔勒市建成为巴州的特色旅游目的地,南疆的旅游集散中心和服务基地。
以国内市场为主、国际市场为辅,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形成以城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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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态为主的特色观光、休闲度假旅游产业,把库尔勒市建设成为以风景名胜为依托,历史文化、民族风情为特色的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第50条 总体布局
依据库尔勒市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业发展定位,确定库尔勒市旅游总体布局结构为“一个中心、线路、两个品牌”。
一个中心:库尔勒市区(城市旅游区); 线路:
线路1:库尔勒经黄庙,连接巩乃斯森林公园、巴音布鲁克天鹅湖,并延伸至那拉提的东归文化—草原风光体验游
线路2:库尔勒经轮台,连接沙漠公路、且末到中昆仑山的大漠风情和寻玉探宝特种游
线路3:库尔勒经轮台,连接库车龟兹遗址西至喀什的丝绸之路风情游 线路4:库尔勒经罗布人村寨、客尔曲系乡,连接塔里木胡杨林公园的沙漠胡杨摄影游
线路5:库尔勒经相思湖、阿洪口,连接白鹭洲、金沙滩的环博斯坦湖西海休闲度假游
线路6:库尔勒经罗布泊雅丹大峡谷,连接太阳墓、楼兰古城、米兰遗址的楼兰探秘科考游
线路7:库尔勒经阿拉干,连接若羌、盲崖到阿尔金山的自然生态探险游 线路8:库尔勒铁门关经龙山、东归塔,连接孔雀河、杜鹃河、白鹭河风景旅游带,南至沙依东香梨文化园的西域现代都市文化游
两个品牌:以城市文化、丝路文化、民族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和以孔雀河为载体的城市生态文化旅游品牌。 第51条 旅游城市建设
大力提高中心城市的旅游服务接待能力(包括宾馆、通讯、交通、购物、娱乐、饮食等),根据旅游业发展规模适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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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城市建设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城市风貌建设和旅游要素配套建设紧密结合,重点是:
加强对市区及周边的旅游项目的建设与改造;
将旅游餐饮、住宿、交通、购物等统一纳入城市总体服务功能中,在将库尔勒市建设成为重点旅游区的同时,最大限度发挥其旅游服务功能和关联带动效应;
加强城市游览功能建设,在进行城市景观设计和公共活动空间设计时综合考虑旅游设施布局,加强特色街区、特色广场、公园和城市景观廊道等城市建设的公共区域及城市游憩区的旅游开发力度;
加强民族特色城市风貌的建设,在城市建设中通过城市建筑风貌、城市标志性建筑、城市色彩、特色街区来体现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将库尔勒建成西北地区独具风格与特色的城市;
旅游城市标准化建设,包括旅游信息、旅游标识系统和旅游厕所的标准化建设。
第九节 市域空间管治
第52条 四区划定
在市域范围内原则性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指导中心城区以及市域各城镇进一步明确划定各自的“四区”范围。 第53条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内严格禁止或限建要素无关的建设行为。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禁止建设区的,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禁止建设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特级和一级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的核心景区、湿地生态系统和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地质遗迹一级保护区、坡度大于25度的地形区、危险品生产设施及仓库安全防护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大型基础设施通道控制带。 第54条 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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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区内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在控制规模、强度下经审查和论证后方可进行。
建设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的二级和三级保护区、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一般农田、地下文物埋藏区、矿产资源密集地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国家地质公园、坡度在15-25度之间的地形区和地震活动断裂带。 第55条 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应在城乡规划确定的空间增长边界或规划建设用地内,城镇建设应依照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用地总量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贯彻保护耕地的国策。
适宜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区、建设区以及已建区以外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市域的城镇地区和各乡的行政中心地区(包括城镇规划区、工矿点和未来发展的备用地)。 第56条 已建区
已建区以内涵挖潜、优化开发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投入产出率,采取集约利用土地的方式。乡村建设区域应逐步加强土地整理,迁并部分规模小的居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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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规划区城镇协调发展规划
第一节 目标与重点
第57条 规划区城镇空间协调发展
规划区城镇空间协调发展的目标是对城市中心区外围三镇以及兰干乡进行空间发展方面有针对性的指导,使规划区内的城镇与城乡发展能够各有所长,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基础设施共享。 第5 城镇化与城乡统筹
重点通过发展第三产业和新型工业推动城镇化以促进塔什店,西尼尔和上户三镇的集聚发展;统筹兼顾兰干乡的生态旅游和休闲娱乐的健康发展;加快城乡间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促进规划区内城乡均衡、统筹发展。 第59条 城镇与产业布局协调
资源型产业要集中布置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尼尔低碳循环经济园区,加强污染治理,保持其与相邻城镇的合理距离;塔什店和上户重点依托中心城市发展仓储、物流业。
第60条 生态环境恢复建设
以根本改善人居环境条件和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大力推进孔雀河、杜鹃河两岸以及城市北部山体等环境基底的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加强中心城外围三镇附近的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染排放。 第61条 基础设施重点统筹优化
协调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在市区与城镇之间的布局与衔接;协调城市工业区与开发区之间以及空间距离较近的城镇间的基础设施衔接。
第二节 空间组织结构规划
第62条 产业与城镇聚合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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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与城镇聚合发展区要通过引导城镇密集区内资源型产业在各循环经济园区内集聚并集约化发展,注重工业与城镇的互动发展,提升城镇服务功能,促进城镇密集区内的重要城镇优先发展。
实施库-尉一体化战略,加快城市西部产业带(包括:塔什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三个工业重点发展地区)的发展和产业升级。 第63条 生态保护带
城市东北部山体和西南部果林是两条重要的生态保育与涵养带。此外以孔雀河生态廊道为核心、对其它需保护的各种生态景观要素和生态林地也要加强保护。采取积极的生态恢复与保育、涵养措施,协调市域生态保护与城镇开发建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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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条 城市性质
通过对未来城市发展目标的分析,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为: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先进的石化产业基地,宜居的生态花园城市。
第65条 城市主要职能
区域性交通物流集散中心;区域性金融、商贸中心;巴州的旅游服务基地; 天然气化工和石化产业装备制造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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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城市规模
第66条 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库尔勒中心城区2015年人口规模为60万人,2030年的人口规模为90万人。 第67条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库尔勒中心城区2015年用地规模为90平方公里,2030年的用地规模为135 平方公里(含开发区的1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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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城市空间布局
第一节 空间布局结构
第6 空间发展方向
根据城市现状发展态势和地形条件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规划城市的主导发展方向以向南扩展为主;为保证未来城市西侧有一定的拓展空间,规划未来城市向西也需要适当拓展。 第69条 产业发展布局
规划以市场、物流与工业作为城市产业发展重点,布局上工业主要集中布置在开发区及开发区西南侧,市场物流区一块位于314国道北侧,另一块位于开发区东侧。
第70条 城市空间结构
为打造“现代生态花园城市”,库尔勒市中心城区的生态空间结构划分为“三山、三带、三组团、六轴、六廊、六绿心”的城市空间结构。
为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库尔勒市中心城区划分为“三核,九极,六载体”的功能布局结构。
第二节 空间分区引导
第71条 规划区空间分区发展策略
三山——霍拉山、库鲁克山、龙山形成绿色屏障。
三带——孔雀河滨河休闲风光带、杜鹃河滨河休闲风光带、白鹭河滨河休闲风光带
三组团——老城区组团、南市区组团、开发区组团
六轴——人民路绿化轴、迎宾路绿化轴、石化大道绿化轴、建国路绿化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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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库大道绿化轴和库蔚大道绿化轴。
六廊——十八团渠生态走廊、喀拉苏渠生态走廊、下户渠生态走廊、石化路生态走廊、沿霍拉山和城市外环生态走廊、沿库鲁克山和开发区及城市外围生态走廊。
六绿心——在老城区、南市区和开发区形成六处大型的块状绿地均衡分布在三大组团中。分别是:库西广场绿心,用地约650亩;恰尔巴格绿心,用地约700亩;团结广场绿心,用地约1200亩;石化广场与跑马场占地约400亩;拥军广场绿心,用地约400亩;开发区绿心,用地约1200亩。
三核——老城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市区商务文化中心和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九极——华凌现代物流中心,老城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火车客运站综合枢纽,火车库东站货运综合枢纽,南市区南疆特色产品集散中心,市区综合旅游休闲发展轴,南市区公路客运中心枢纽,民航机场综合枢纽,西尼尔新城服务中心。
六载体——沿市区综合旅游休闲发展轴布置:市民服务中心,市民健身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综合创意中心。 第72条 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与引导
通过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与引导将规划区内的乡镇建设统一纳入到城乡建设管理体系当中,实现城乡建设有序合理的发展。具体控制指标详见附表。
第三节 城市片区功能布局与用地规划
第73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期内城市居住用地达到3875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28. %,人均居住用地43.06平方米。
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和南部新城等地区,由14个居住片区组成,东部在产业新城内设置了两个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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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围绕库尔勒市原有的老城居住区和在西部建设的两个新居住区,共形成三个居住区,容纳人口约36万人;规划保留老城区内现状建筑质量及环境较好的小区(主要为位于孔雀河沿岸的新建小区);原大院等建筑时间较早的居住小区随着新城区的建设逐步进行旧城改造。
南部新城:利用南部新城土地资源多的优势,发展高档生活居住,形成11个居住区,容纳人口约48万人;在南部新城北侧形成沿孔雀河休闲居住带;在东北部保留火车站场地区居住区;在中部形成沿杜鹃河居住带,结合区域商务中心的建设,吸引外来高层次人群在此入住。
产业新城:产业新城内沿城市联系轴和产业发展轴分别布置两处居住小区,容纳人口约6万人。
第74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用地,共21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91%,人均23.91平方米。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0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54%,人均2.32平方米。 规划以现有的巴州州委及州所在地、库尔勒和市所在地、沿石化大道和迎宾路交叉区域南部集中建设行政办公区。
(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04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7.76%,人均11.65平方米。 规划保留并提升老城商业中心,在孔雀河南岸布置大型商业服务设施,沿团结路等生活性主干道布置沿街商业;规划保留并扩大北部华凌市场,南部新城的东部地区结合造纸厂搬迁,建设大型市场。
(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6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20%,人均1.81平方米。 规划保留并提升人民广场周边的文化娱乐设施、在南部新城的中部地区结合区域商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规划建设会展中心、文化中心等大型文化娱乐设施。
(4)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体育用地用地30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25%,人均3.3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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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保留并提升巴州体育场、塔指体育场等现有体育设施,并规划在南部新城的东部地区、沿迎宾路东侧,建设大型体育中心。
(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5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43%,人均0.65平方米。 规划保留并完善市人民医院、巴州医院、农二师医院等较好的医疗卫生设施,并规划在南部新城建设大型医疗卫生设施。
(6)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5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66%,人均9.98平方米。 规划保留并完善位于产业新城内的巴音学院、华山技术学院等较好的大中专技术学院,并将巴音学院尽快建成巴州内的第一所大学,同时规划在老城区的西部地区建设综合性科研院所。
(7)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其他公共设施用地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07%,人均0.10平方米。 主要为市内的各处清真寺以及规划的敬老院等用地。 第75条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城市工业用地为2602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19.23%,人均28.91平方米。
库尔勒市的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产业新城内,工业用地主要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同时将原有的石化园区纳入到产业新城的范围内,统一配套各项基础设施,实施统一规划管理。 第76条 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城市仓储用地为432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3.19%,人均4.80平方米。 库尔勒市的仓储用地主要集中三个地区,分别为位于华凌市场西侧、货运站场周边形成的辐射南疆的生活性仓储物流基地;在现有火车站场周边,形成服务库尔勒市的生活性仓储物流基地;在产业新城形成生产性物流基地和香梨储运基地。
第77条 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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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城市对外交通用地为280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2.07%,人均3.14平方米。
库尔勒市的对外交通用地主要包括和—库高速公路、库—库高速公路、314国道和218国道等公路用地、南疆铁路、南疆铁路二线等铁路和站场用地。 第7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城市道路广场用地为183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13.57%,人均20.40平方米。
库尔勒市的道路广场用地包括库尔勒市区内的各条道路以及人民广场等广场用地。
第79条 绿地规划
规划城市绿地达到171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12.57%,人均19.04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绿地1318公顷,人均14.平方米。
库尔勒市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其中公共绿地包括沿孔雀河、杜鹃河、白鹭河等沿河的大型生态绿地,以及塔指内部的绿地等块状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包括沿高速公路、国道、快速环路、铁路等的防护绿地。 第80条 市政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为282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2.08%,人均3.14平方米。 库尔勒市的市政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电力、电讯、燃气、供热等。
第81条 特殊用地规划
规划城市特殊用地为35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2.62%,人均3.93平方米。 库尔勒市的特殊用地主要为驻库尔勒市区内的各个军事单位用地,监狱、所等位于开发区东侧。
第四节 中心城区建设强度控制
第82条 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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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各组团建设总量的分区控制以三大组团的中心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对城市建设量的要求以及提高各片区居住环境与人均居住面积的要求和工业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要求为基本原则。 第83条 各片区建设强度控制标准
老城核心区(A):整体容积率控制在2.5左右,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高度可以在150米以下;
老城居住区(B):整体容积率控制在2.0,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 华凌物流区(C):整体容积率控制在1.5,批发市场的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下;
老城西部区(D):整体容积率控制在1.5-2.0之间,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
南部新城核心区(E):整体容积率控制在2.0-2.5之间,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商贸区的核心建筑可在100米以上;
塔指(F):整体容积率控制在1.5,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
南部新城北居住区(G):整体容积率控制在1.5-1.8之间,建筑密度控制30%以下;
南部新城南居住区(H):整体容积率控制在1.6-2.0之间,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
石化园区(I):整体容积率控制在0.6-0.8之间,建筑密度控制在25%左右; 产业新城核心区(J):整体容积率控制在2.0,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 产业新城居住区(K):整体容积率控制在1.5,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 产部新城工业区(L):整体容积率控制在0.8-1.2之间,建筑密度控制在25%左右。
第五节 规划区四区划定与管制措施
第84条 四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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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作为规划区城镇空间布局的准则。
禁建区: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对于划为禁止建设区的区域实行最为严格的保护措施,禁止与本区保护无关的任何开发建设行为,保护优质的生态环境和重要资源,保障公共安全。
限建区: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审批在限建区可能要建设的开发项目,对于项目的开发功能、开发强度和外形特征等方面都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
已建区: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引导城市进行空间结构优化,实现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完善;保护历史文化地区,对于旧城实施有机的城市更新;重点改造城市的市政、交通设施、居住环境条件和公共空间。
适建区: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以集约利用为原则,依据规划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开发规模和开发时序,优先考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的需要。
第六节 四线划定与管制
第85条 四线划定
城市“四线”分别指城市“绿线、紫线、黄线、蓝线”,是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绿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和历史建筑(含优秀近现代建筑)、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表水体的控制界线。“四线”管理和控制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城乡规划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符合当地特点的具体管制细则和管制措施。 第86条 紫线控制
城市紫线是指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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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紫线范围内的文保单位和历史街区,必须按照国家文物保和住建部的历史街区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管制。 第87条 绿线控制
绿线规划管制范围以绿地系统为基础进行绿线划定,包括风景区绿线、城市公园绿线、滨水绿线、道路绿线、防护绿线。
城市公园绿线:指开城市内居住区级以上公园的用地边界。 滨水绿线:指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河道两侧的滨水绿地。 道路绿线:指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控制范围。
防护绿线:包括高压走廊绿化、铁路两侧绿化、居住与工业、市政设施用地之间绿化。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在城市绿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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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 蓝线控制
蓝线是指城市内河道、湖泊、水库等城市地表水系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城市蓝线规划管制范围主要为翠湖公园和公园,结合水利部门对开发区防洪排涝要求及城市景观建设进行城市蓝线规划管制。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第条 黄线控制
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具有全局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公交首末站、保养场、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市供水、供电、电信、雨水污水、燃气、环卫、消防设施、防洪设施、抗震防灾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位置划定黄线范围。此外还包括高压走廊和轨道交通控制范围。
交通基础设施范围:包括开发区内的铁路货运站、公交枢纽、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等。
高压走廊控制范围:城市规划220kv高压走廊,宽度为40-80米不等;规划110kv高压走廊,宽度为25-50米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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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住房与社区发展规划
第一节 规划原则、目标与居住用地布局
第90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
以改善居住环境、集中成片建设、重视住房保障为原则,以全面实现小康居住标准为目标,根据部颁标准完善中小学、商业、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适当降低老城区人口密度。规划人均居住用地43.06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第91条 居住用地布局
老城区以整治、改造为主,结合产业“退二进三”的调整进程,适当增加居住用地,完善各项设施,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绿地,提升居住环境质量。
新区居住建设以南部和西部片区为主,其他片区适当安排配套性居住用地。 城中村实行综合改造开发,集约利用土地,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同步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环境绿化,改善生活居住条件。
第二节 住房发展与社区建设
第92条 居住用地标准和布局
近期(2015年)居住用地规模落实库尔勒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增居住用地30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约为220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约为75公顷,廉租住房用地约为5公顷。
结合中心城区总体布局,居住用地布局结构为14个居住片区,其中每个居住片区由若干个居住小区组成。
老城片区主要以改造和更新现有居住环境为主,加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治理交通问题,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并疏解部分居住功能至周围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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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条 住房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小康住房的发展目标,规划确定库尔勒市的具体指标是: (1)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40平方米;实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功能配套、设备齐全”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库尔勒的实际情况,确定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0平方米,平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10平方米。
(2)住宅类型结构:根据库尔勒市目前住房的特点,规划期内的住房建设重点是扩大并满足市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占市区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在合理确定套型比例的前提下,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建设面积,原则上2人(含)以下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3人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4人(含)以上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第94条 住宅
加强住房发展的战略研究与法制建设,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加强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引导和控制区域住房建设规模。 加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落实住房建设项目套型结构比例要求。 进一步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促进住房梯度消费,优化住房资源配置。 第95条 性保障性住房建设
以为主导,以措施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控制面积和户型,切实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规划要求每个居住片区应有10%的性保障性住房指标。 第96条 社区建设
全面启动“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多民族居住的新型社区。改善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等设施条件和公益设施水平,实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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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一节 规划目标与总体结构
第97条 规划目标与原则
以人为本,强化城市职能,区域均衡布局,内部结构协调,质量全面提高为原则。
以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为目标,采用分级配置、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综合职能和专项职能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各级、各类公共服务中心,满足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 第9 配置标准
根据国家及有关城市公共设施设置的规范标准,分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拟订库尔勒市公共设施配置标准。
第二节 设施规划
第99条 行政办公
老城区行政办公用地以局部调整和环境优化为主,原则上不再增加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将库尔勒市级行政办公用地安排至南部新城。
第100条 商业设施与批发市场
建立面向区域的、集中在三个城市组团、均衡分布在居住区中的三级商业服务中心体系。
完善老城区的城市商业中心,提升原有的铁路站商业中心,新建南部新城商业中心。
在各居住区中心规划建设相应规模商业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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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北部设置以华凌批发市场为主的物资集散中心。
在城市东部建设一处大型批发市场,将老城区内的现有批发市场逐步向城市外围疏散。 第101条 文化设施
在南部新城的商务服务中心内建设有区域性影响的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尤其要扩充大型文化博览和会议展示设施,提高库尔勒在会议、展览、文化、商贸交流的承办能力和水平。此外在布局应相对集中,使其成为未来城市的文化中心。
沿石化大道南侧,新建市级图书馆,并引进先进管理、服务与运营机制,充实软硬件设施。此外,各片区级图书馆按人口发展的需要进行新建或改造、扩建,使规划期末图书藏量达到人均5册。
建立健全市、居住区、社区三级群众文化设施,形成布点均衡、功能齐全的文化设施网络。 第102条 体育设施
建设能承办省级除全运会以外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大型单项运动会的体育场馆(包括一个3~5万座、占地8~10公顷的体育场,一个4~8千座、占地1~2公顷的体育馆,一个游泳馆(6处露天游泳池)和一定规模的训练馆)。
在南部新城规划占地30公顷的库尔勒市体育中心。
三个城区按“一场一馆两池”的标准设置体育活动中心(即至少包括一个1~1.5万座的、占地5~6公顷的体育场,一个2~4千座、占地1公顷以上的体育馆,两个游泳池等)。每处规划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8公顷。
新建居住区、居民小区,应当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用地指标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旧城区改造应当按照前款指标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规划和建设体育设施,低于规定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逐步达到规定标准。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体育设施,并鼓励向社会开放。 第103条 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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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按州(市)级和片区级两个层次设置医院,对现有布局不合理、重复设置、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效益差的医院进行重组和调整,部分区级医院朝社区卫生服务的方向发展,构建满足社区居民医疗卫生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市区规划病床数按5张/千人配置,新建医院用地规模适中,注重绿化环境的设计及停车等配套设施的安排。
在南部新城中部、团结路以南地区新建一所现代化的库尔勒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可将急救半径控制在8公里以内,保证接到报警后,救护车1 5分钟内到达患者驻地,并保证回车率小于3%。
按照国家和省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要求,城市卫生工作重点将转移到社区卫生工作上。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原则上按照每个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2万或服务半径过大的地段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一般以0.5-1.O万人为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法人机构,实行核算,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努力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 第104条 教育设施
规划在开发区以北地区形成一个高等教育园区,提供教学质量高、环境优美、方法创新的中高等教学设施。
依托巴音学院并使其升级为巴州大学的教学与科研集中区,并尽快在其周围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基地。同时规划在南市区的西南部地区建设综合性的大学城。
进一步提高库尔勒高等院校的质量与数量,同时培养多元化的教育环境,提高高等教育服务水平,增强对省内外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的吸引力。
重视市民的职业再教育与成人素质教育,形成市级职教及成教基地,各区均应配置相应的教育中心,可结合职业中学、劳技教育设置,用地按完全中学规模控制。
综合运用新建、改扩、撤并等方法,提高中小学用地及配套设施(尤其是运动场设施)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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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条 社会福利设施
扩大完善社会福利院和市荣军康复医院,建设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救助站、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市殡葬管理服务站、市光荣院、市爱滋病患者及孤儿救助保护中心等城市社会福利设施,为幼、老、弱、病、残者提供生活保障和就业机会,使社区服利事业发展逐步与城市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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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106条 总体目标
建立高效的区域快速交通体系。构建“环、放”相结合的城区道路网络格局;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绿色出行理念。
将火车库尔勒站(现叫东站)定位为区域客运枢纽,将库尔勒机场定位为疆内重要的支线机场之一。 第107条 发展策略
建立与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对外交通体系,提升、完善、整合城市对外交通运输系统,强化其枢纽功能和“开放型”特征,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交通辐射功能,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枢纽的区域地位。
密切协调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关系,尽量均衡交通需求;匹配交通设施的承载能力,减轻核心城区的交通压力;发挥公共交通集体运输的优势,提高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输效率。
构建与城市规模和布局相适应的道路运行系统,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保障城市未来机动化增长需求。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着力打造以地面常规公交为主体、富有竞争力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
引导城市功能合理布局及土地开发,优化居民出行方式,引导交通需求结构和均衡交通需求。
以新技术应用为手段,提高交通运行效率,通过科学交通组织,高效利用交通设施,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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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10 铁路规划
整理和调整北站周边用地,适当扩展北站发展空间;根据市域产业布局特点,将北站部分货运功能向外围场站转移。
加强南疆铁路北侧用地与南部主城的交通联系,将部分与城市联系紧密的功能南移。
规划青新铁路货站放在西尼尔镇附近。 第109条 公路规划
对314国道北侧用地功能进行调整,调整218国道线位,在火车站附近新建长途客运站,增设高速公路出入口。
314高速北移之后,原314国道改为城市道路(218国道以西为主干路,218国道以东为城市快速路)服务城市交通。218高速公路从开发区东侧通过。高速公路联络线主要承担区域过境交通转换功能,将其与城市交通相分离,高速公路联络线线位建议选在龙山东侧两高速公路距离较近处。
第三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110条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道路系统设计与城市用地布局形态相结合,形成老城、新城、开发区紧密联系,环状与放射道路相结合,网络化的道路系统。
对现状城市路网和用地布局形态采取继承和延续的原则,规划围绕龙山形成扇形环放状路网结构。道路按功能分为四个层次:对外联系道路,组团间联系道路,组团内各片区间联系道路,各片区内部道路。道路等级分为四类:
(1)快速路,承担组团之间快速机动化联系功能以及城市与区域交通网络联系功能。建议将南库大道、库尉大道、铁克其路、218国道—314国道东段提级为快速路,对外衔接314高速北移线和218高速,服务城市对外交通联系需求,对内连接各组团,服务跨组团的机动化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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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干路,组团间及组团内各片区间主要联系道路,承担中长距离机动化和客运联系需求。
(3)次干路,组团内各片区间联系道路。 (4)支路,片区内部联系道路。 第111条 广场
规划在市级和区级的行政和商业服务中心建设适度规模的公共广场以方便市民的游憩活动。
城市中的沿河绿地可结合开敞空间规划建设与公共绿地和园林小品相结合的游憩广场。
大型居住区的中心可根据条件规划建设小型的公共活动广场。 第112条 社会停车场
城市中的公共绿地、公共建筑物(包括办公、商业服务、文体娱乐设施等)要按规范的配建指标规划预留和建设社会停车场。
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也应按照配建指标的上限规划预留和建设社会停车场。 第113条 交通站场规划
客运站:保留现状四个客运站,将农二师中心客运站和库尔勒市客运站划归库尔勒中心客运站管理。在火车东站附近新建一客运站,占地面积约5公顷,为打造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创造条件。
公交场站: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库尔勒市需要标准车数量为800000/800=1000(辆)》。
规划建设公交场站7个,平均每个场站面积在2.8公顷左右。 第114条 慢行交通系统
建立各级道路功能齐备、断面完善、有良好铺装、与机动交通空间分隔的人行设施,并与人行过街设施密切配合,形成系统、连续、无障碍的人行交通系统。
主干路应具备的自行车道,次干路至少有标线的自行车道,主干路在城市外围地区可考虑实施慢行交通一体的断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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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条件的商业区,规划建设与机动车完全分离的步行街,并逐渐扩大至步行区。
滨河观光带应具备的滨河步行道。
人流、车流繁忙的路口应设置安全岛,必要时可考虑立体过街设施;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沿线的人行过街设施间距不大于300米,人行横道配备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施的比率达到100%。
对外客运枢纽、城市公交枢纽必须配备自行车公共停车设施。 第115条 交通管理系统提升
完善的现代化交通管理体系建设。健全交通管理法规体系、强化交通教育、加强交通管理队伍建设。
建设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完善实时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强化交通信息服务系统和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系统。
将“绿色交通”转变为交通管理核心目标之一。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噪声污染,实施环境容量和交通容量的双边控制。 第116条 城市骨干道路系统的交通组织
依托规划骨干道路网络,进一步区分骨干道路功能,合理区划过境交通、客运交通和以小汽车交通为主的机动车交通通道,为骨干道路的断面资源分配和合理交通组织提供依据。
规划过境交通通道在城市外围通过,采用高等级公路设计标准保障其快速和便捷。
货运通道服务于对外货运场站、工业区、仓储区等,并衔接对外对外道路。 客运交通通道以“近而不进”的方式穿越各组团核心,串联大型客流集散点、城市中心、片区中心及主要居住区,道路断面设计宜向公共交通倾斜,并保障非机动车的良好通行条件。
第四节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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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条 公交系统发展目标
积极发展地面公交优先系统,形成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城乡公交统筹发展的城市公共客运体系,为城市居民提供快捷、方便、经济、舒适、安全的出行条件。
公交出行比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大公共交通的吸引力,逐步改善居民出行结构,至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承担居民出行比例力争达到20-25%。
公交车辆拥有率:按照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和公共交通承担客流的比例,2020年常规公交的配车指标为12-15标台/万人。
公交线网密度:增加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2公里/平方公里。
站点覆盖率:城区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出行起终点至最近公交站点的步行时间在5分钟以内。
公交线网服务水平发展目标:高峰发车间隔不超过5分钟,公共交通系统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95%的居民公交出行单程时耗不超过30分钟。
第11 公共交通系统发展模式
根据库尔勒市公共客运交通需求特性的不同,规划进行分层次、差别化的交通运输组织,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公共客运体系。
1.城区公交干线
为组团间线网,主要通过市级枢纽联系各组团,在主要的客流走廊上构建公交优先系统。
2.城区公交支线
为组团内部线网,主要通过地区级枢纽和重点首末站组织公交线路,其功能是满足组团内部公交出行需求,以及与公交干线的延伸、补充功能。
3.市域公交线路
服务于城区与市域乡镇的旅客运输。采用公交化运营模式,在重要的客流集散点与城区公交进行换乘。 第119条 公交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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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内基本建成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公交优先系统为助力、出租车为补充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和功能、结构完善的换乘枢纽系统。
中心城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大幅提高。规划期末,公共汽车拥有率达到12-15标台/万人,线路网密度达到4公里/平方公分里,300米半径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公共汽车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
公共汽车系统承担中心城全日出行量的比例达到20-25%,在跨河、跨铁路的关键截面出行中分担率不低于50%。
在中心城公交系统基本完善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公交服务网络和协调运行的经营管理。
完善-从中心城到市区各镇以及镇到镇和镇到村的三级公交网络构,实现村村通公交的目标。
第120条 公共交通设施规划
1.公交场站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共规划各类公交场站14个,总面积约19公顷。其中,规划公交保养场2处,面积5公顷;规划停车场5处,面积10公顷;规划枢纽站7处,面积约4公顷。城区不同类别公交场站规划汇总情况如下(详见交通专项规划)。
2.公交优先系统规划
采取渐进发展的策略,近期整合运行在客流主通道的公交线路,采用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远期在客流量提高后再发展为快速公交系统。
断面采用具有封闭路权的路中式公交专用道形式,结合公交优先通道设置港湾式公交车站,提高公交运送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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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121条 规划目标
通过对生态廊道、滨水绿化、道路绿化及生态防护林带等的建设,逐步整治和开辟多层次绿化网络;大幅度提升城区公共绿地和外围地区生态绿地的规模和质量,塑造功能完备、结构完善的城市绿地与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将库尔勒建成具有南疆特色的、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宜居城市。 第122条 规划原则
以因地制宜,服务均衡,公共功能,生态网络为原则。
中心城区在外围区域自然生态绿化格局基本形成的基础上,根据用地结构的调整,结合水系和重要的城市公共中心,构筑多层次、网络型的绿地景观系统。 第123条 规划布局结构
为了打造“现代生态花园城市”,改善人居环境,库尔勒市核心城区的空间结构划分为为“三山、三带、三组团、六轴、六廊、六绿心”,具体如下:
三山——霍拉山、库鲁克山、龙山。
三带——孔雀河滨河休闲风光带、杜鹃河滨河休闲风光带、白鹭河滨河休闲风光带。
三组团——老城区组团、南市区组团、开发区组团。
六轴——铁门关路—人民东路—人民西路绿化轴、迎宾路—新华路绿化轴、建国路绿化轴、石化大道绿化轴、库尉大道绿化轴、南库大道绿化轴。
六廊——十八团渠生态走廊、喀拉苏渠生态走廊、下户渠生态走廊、石化路生态走廊、沿霍拉山和城市外环生态走廊、沿库鲁克山生态走廊。
六绿心——库西广场绿心、恰尔巴格绿心、团结广场绿心、石化广场-跑马场绿心、124号小区(眠园)广场绿心、开发区绿心。 第124条 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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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街旁绿地三种类型。
综合公园:指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分别沿孔雀河、杜鹃河和白鹭河三条水系形成的大型综合绿地以及城市中的六个“绿心”。
社区公园:指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
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主要满足市民日常的散步、健身、交往等户外活动的需求。
2030年,规划建设公共绿地总面积1142公顷。 第125条 防护绿地
道路防护绿地:在中心城区四周的铁路、公路两侧全面建设防护林带;生活性干道两侧有条件的地段可规划游憩绿地,配以植物造景;交通性主干道两侧规划绿带为10—50米,铁路、高速公路两侧营造不少于50—100米的防护林带;沿二、三类工业区边缘设生态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30米。
2030年,规划建设防护绿地总面积650公顷。
第二节 城市景观规划
第126条 规划目标
保护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孔雀河、杜鹃河、白鹭河等城市水体;保持并进一步强化北部山区的绿化植被;加快东部生态林建设。
保护现有自然水域岸线的生态特征,开辟城市公园绿地和广场等城市开放空间,塑造库尔勒 “绿色、和谐、生态”的主导空间景观。
结合城市土地使用功能调整,置换城市中心区尤其是主要景观风貌展示区域内效益差、污染严重、景观杂乱的工业、仓储等用地。
对中心城区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大气和水体污染。
严格保护水源,结合市政工程规划,治理城市孔雀河、杜鹃河、白鹭河等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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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地区的生活、生产排污口,保证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第127条 绿地系统建设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实行点、线、面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现有公园、游园及居住区绿地系统建设;完善滨河公园和绿化带,加强街道绿化和垂直绿化;规划的楔形绿地要深入到组团之间,强化南北向绿化带的生态景观作用和东西向绿化带的功能景观作用。 第12 景观轴线
水系景观轴:依托孔雀河、杜鹃河、白鹭河及其绿化,形成开放性的水系景观轴线,分别穿过老城区、南部新城和产业新城,成为各个城市功能区重要生态景观廊道。
绿化景观轴:依托道路及其两侧的绿化,串联周边绿化景观节点,形成线性绿化开放空间轴线,联系老城区、南部新城和产业新城,成为各个片区沟通自然山水的重要景观廊道。
城市景观轴:依托石化大道、梨香路等道路串联城市的重要景观节点,形成城市景观的开放性空间轴线。 第129条 景观中心和节点
景观节点包括由城市景观节点和绿化景观节点。
城市景观节点由城市重要建筑群围合形成的建筑空间所组成,包括由华凌市场组成的区域物流中心景观节点,由人民广场及周边巴州、人民商场、图书馆等形成的老城区政治商业文化综合景观节点,由南部新城商务区形成的区域服务景观节点,由车站地区形成的站场地区交通服务景观节点,由产业新城核心区形成的产业服务景观节点。
绿化景观节点由城市主要公园、区级公园等组成。 第130条 景观路径与城市特色
通过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河流组织景观路径。依托城区主要道路网络,提高城市道路绿化的水平和质量,对沿线环境进行整治和美化,注重保留特定历史特征和富有特色的绿化及街道空间尺度特征。景观路径应充分考虑行人的活动、游憩等需求,环境设计应注重人性化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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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色应以汉、蒙、维三种民族文化的展现及相互交融在城市中给予充分体现。做法上可依托孔雀河、杜鹃河合白鹭河与城市主要干道交汇处构成的景观节点设定特定主题,通过雕塑、小品与绿化和开敞空间以及周围小区在规划设计上的结合,使三种民族文化得到彰显、弘扬并融合。 第131条 景观基底
依托北部的龙山以及东部的生态防护林共同构成库尔勒市良好的、具有沙漠绿洲特色的城市生态景观基底。
第十四章 城中村与城郊村改造规划
第132条 城中村与城郊村的改造原则
循序渐进,区别对待,扬长避短,加强控制。 第133条 改造规划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心城区内城中村更新改造。近期以改善基础设施与居住环境为主要内容,逐步推进,避免大拆大建。
有针对性的对建成区内的村庄和城郊村庄根据对城市的影响、居住环境质量和潜在治安问题特征不同,将问题较多的城中村作为先期改造的重点区域,城郊村改造可放在远期,实行内外有别,区别对待。
根据各个城中村的具体特征,确定具体的更新改造模式,防止一刀切、在改造过程中避免制造新的矛盾和问题。
针对部分在自然资源和产业发展上有特色的村庄,在改造过程中应重视其资源和产业方面的优势,在改善环境的同时,为未来该区域的居民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
在对部分城中村、城郊村更新改造的同时,加强对未改造地区的管理和控制,预防在新一轮城市发展中产生更多的城中村和城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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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供水工程规划
第134条 规划原则及目标
推行供水、节水并重方针,实施计划用水,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企业;供水工程建设采取分质供水,工业用水、市政用水和绿化用水,应尽量以低质水作为水源;中心城区内禁止增加自备井;逐步关停现状自备水源井,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2030年城市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2%以下。 第135条 需水量预测
到2030年,库尔勒市中心城区总用水量为46万立方米/日。 第136条 供水水源规划
以节约用水为本,库尔勒市采用分质供水的供水方式,将供水系统主要分为绿化供水系统、生活供水系统和工业供水系统。采用焉耆盆地地下水作为城市生活供水主要水源;利用孔雀河水作为绿化供水主要水源;利用库尉输水工程和回用污水作为工业供水主要水源。 第137条 供水设施规划
2030年,库尔勒市供水总规模为63万立方米/日。保留库尔勒市现状自来水厂,扩建至40万立方米/日;新建库尔勒市工业水厂,水源取自库尉输水工程,近期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远期为15万立方米/日,规划总占地面积约4公顷;新建库尔勒市绿化水厂,规模8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约1公顷。 第13 输配水设施规划
规划新建原水管线引焉耆盆地地下水至库尔勒市自来水厂,沿现状引水路径铺设;新建原水管道从库尉输水工程引水至工业水厂。生活配水管网与经济开发区内工业配水管网采用环支结合管网布置方式;绿化浇洒输配水管线以枝状管网为主。新建北山路加压泵站,规模1万立方米/日,占地0.2公顷;扩建开发区加压泵站至3万立方米/日,占地1.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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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139条 排水
排水为雨、污分流。
规划确定只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不设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引导雨水通过各种方式渗入地下。 第140条 规划目标
2030年形成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体系。
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一级B。
污水深度处理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30%,再生水用于工业和生活杂用。 第141条 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90%估算(日变化系数取1.3),2030年中心城区平均日污水总量约为27万吨。 第142条 污水处理设施
将库尔勒中心城区分为四个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老城区污水系统: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逐步完善现状已形成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服务范围为孔雀河右岸城市建设用地。
新城区污水系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二级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深度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日,预留用地15公顷,服务范围为孔雀河左岸、铁路线围合的城市建设用地,。
开发区北部污水系统:污水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日,深度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预留用地5公顷,服务范围为开发区北部。
开发区南部污水系统: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考虑与拟建的污水二厂合建,服务范围为218国道以东、经四路以南城市建设用地。 第143条 中水回用规划
实行中水回用,使污水无害化。缓解城市供水和用水之间的矛盾,保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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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持续发展。
工业区为中水回用主要用户。随着污水深度处理技术完善和处理成本降低,逐步将中水用户扩大到生活杂用,如冲厕所、清洗车辆等。
污水回用总量规划达到污水总量的85%(含回用于农业灌溉用水),其中回用于城市工业用水及杂用水的污水量按中心城区内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的30%控制,可以达到6万吨/日。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144条 规划原则
从电网现状着手,重点解决电网薄弱环节,使网架结构合理,接线简化,增加变电站的布点,实现分区供电,提高供电可靠性,形成智能电网。变电站的站址应接近负荷中心,新建变电所的规模应留有余地,以利于发展,主变台数按2~3台考虑。
第145条 供电负荷及用电量预测
预测规划区2030年电力负荷为107.47万kW,全社会用电量为59.1亿kWh。 第146条 电源规划
规划期内库尔勒城近郊区共布置220KV变电站四座,其中现状库尔勒220KV变电站扩容至2×180MW;在开发区东部新建220KV开发区变电站,容量按3×180MW控制,占地3公顷;在城区西北部外围新建220KV城西变电站,容量按3×120MW控制,占地3公顷;在城东高速出入口附近新建220KV东山变电站,容量按2×120MW控制,占地3公顷。
中心城区110KV电网建设情况:
扩容市北、中心、新城、市东和城南变,新建建国南路、田园、南市、老机场、西环、铁克其、石化南、石化北、开发区1#、2#、3#、4#变,容量一般为2×40MW,占地按0.4公顷控制,其中新城、南市、铁克其变为2×50MW;开发区1-4#的变电站按2×50MW控制,占地一般按0.6-1公顷控制。 第147条 变电站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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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电网容载比选择:220KV(1.6~1.8);110KV(1.8~2.0)。220KV单台主变容量一般采用12-18万KVA,110KV单台主变容量采用5万KVA、4万KVA为主。
第14 电力通道规划
高压线路一般采用架空线路,线路走向一般沿规划道路或组团之间的绿地等通过。高压走廊单塔预留宽度500KV为60-75米,220KV为30-40米,110KV为15-25米,具体宽度由进一步设计确定。
第四节 热力工程规划
第149条 规划原则
城区供热采取集中供热的原则。坚持采用多种集中供热热源形式,热电厂和集中锅炉房并重,相互补充的原则。 第150条 热源规划
城市北部供热区通过热源整合,逐步取消现状中小型分散燃煤锅炉房,由大型燃煤集中锅炉房代替。通过新建一级高温供热和二级换热站向新增用户供热,将原有分散锅炉房改造为二级换热站。
朝阳路以南规划为热电厂供热区,热源为规划库尔勒热电厂,供热输配系统采用一次中间换热和高、低温两级供热。热电厂一期建设2×300MW亚临界抽汽供热机组,最大供热抽汽能力为1100吨/小时,预留远期扩建2×300MW供热机组的条件。本区域内的现状分散锅炉房改造为热电厂系统的换热站,现状新区供热站和铁路东区供热中心改造为调峰锅炉房。
根据实际用户分布情况,结合城市道路布置和街坊划分,,尽量减少低温二次管线穿跨城市干道。 第151条 供热管网规划
热水管网系统采用直埋铺设方式为主,部分地段可采用热力管沟方式铺设。换热站尽量布置在所供热区域负荷中心,原则上以街坊为换热站的供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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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152条 气源选择
规划气源为天然气,由库塔输气管线供气。 第153条 燃气需求量预测
城区居民用户的用气量指标,近期取2508兆焦/人·年(60万大卡),远期取3500兆焦/人·年(65万大卡)。工业用气量只考虑城区一般型工业用气,大、中型工厂用气本规划不做预测。
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近期取90%,远期达95%。
预测城区年用气量为3.27亿标准立方米,最高日用气量达110万标准立方米。
第154条 储配设施规划
规划远期所需调峰储气容积为33万立方米。利用长输管线自身储气能力和门站调节能力,不再建设其他储气设施。 第155条 天然气管网规划
市政中压管网管径取DN400、300、250、200、100。管网布置以环状布置为主,适当以枝状管道作补充,中压管道宜敷设在非繁华干道上。
天然气设施建设布置均应满足相关安全防护距离和要求。
第六节 电信工程规划
第156条 规划目标
规划要起点高,多层次、分步骤进行规划。积极采用同步数字系列技术和数字交叉连接设备,扩大传输电路容量和提高网路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以发展电话业务和非话新业务为主线,扩大网络覆盖面为重点,增强综合通信能力。
邮政方面以加快邮件传递速度为主线,以增强自主邮递和邮件处理能力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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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第157条 需求量预测
规划电话需求采用主线普及率法进行预测。市区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取55线/百人,同时考虑约90%的实装率。
预测远期中心城区固定电话用户约49.5万部,需电话交换容量55万门。 第15 局所规划
电信系统主要采用电信母局下挂前端电信模块的方式覆盖城市建设地段,不再建设固话端局。
在规划城市南部中心区设置一处综合通信设施用地,占地约3公顷。用于各通信运营商建设各自的第二移动通信交换中心。
保留现状巴州邮政局和各支局,新建20处城区邮电支局。支局服务半径按2公里控制。
保留现状广电中心,位于团结南路西侧。 第159条 通信管网规划
规划电信管道为城市公共信息网传输管网,电信营运商统一规划和建设管道。
城区电信线路一律进入地下管道,主干道管孔数一般为18-22孔,次干道管孔数一般为14-16孔,支路管孔数一般为6-8孔。
第七节 环卫工程规划
第160条 规划目标
2030年,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密闭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垃圾等特种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达到55%。建立和完善城镇日常保洁系统,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70%;完善公共厕所布局,使公共厕所配置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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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条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2030年中心城区日产生活垃圾量为1000吨。2009年至2030年生生活垃圾总量约为500万吨。 第162条 垃圾处理方式
库尔勒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采用卫生填埋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垃圾及其他危险固体废弃物经预处理后,统一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由库尔勒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163条 环卫设施规划
公共厕所按照不低于每平方公里3座设置,标准以一、二类公厕为主;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建5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总转运能力1050吨/日,总占地面积1.5公顷;保留并续建现状新东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生活垃圾处理;改造老东山垃圾填埋场为东山建筑垃圾填埋场;保留现状特种垃圾焚烧厂;规划新建环卫车辆专用停车场1处,占地约2.8公顷,同时保留现状环卫车辆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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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防洪工程规划
第1条 防洪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01—94)《防洪标准》,按照防护区及防护目标的重要程度,确定孔雀河城区河段两岸堤防按100年一遇标准设防,山洪的设防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泥石流按50年一遇设计。 第165条 防洪措施
(1)设防分区
以孔雀河为界,将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分为两个防护区,孔雀河右岸为北山防洪区(霍拉山山洪设防区),孔雀河左岸为库鲁克山山洪设防区。
(2)霍拉山山洪设防工程
以华凌旧车交易市场东侧围墙为界,设东、西两个排洪系统。 东部排洪系统采取高水高排的原则,将洪水引入孔雀河。 西部排洪系统利用现状形成的排洪渠将洪水排入十八团渠。 (3)库鲁克山山洪设防工程
在218国道北侧修建截洪沟,依地形和山洪沟分布,分段修建截洪沟。 西侧截洪沟拦截的山洪排入库塔干渠,东侧截洪沟拦截的山洪排入开发区排洪渠。
(4)孔雀河防洪工程
规划范围内孔雀河分两段控制河道宽度。
第一分水枢纽至第二分水枢纽河段:设计流量为200m³/s,校核流量为250m³/s。未达标河段按已达标河道控制河床宽度,并按已达标河段修建防洪堤。
第二分水枢纽至规划范围界限:河道宽度按60米控制,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防洪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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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防规划
第166条 消防站规划
城区共布置消防站18处。
孔雀河以北保留一中队,新建四、九、十中队3座消防站;市南区保留三中队,新建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四中队7座消防站;开发区保留完善特勤站,新建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中队5座消防站。城区共布置消防站18处。
第167条 用地布局
城区消防给水与城市生活生产给水为共用系统。在孔雀河、十八团渠和喀拉苏渠两岸各设置两处消防车取水点,按2-5公里的距离控制布设。
第三节 人防工程规划
第16 人防工程建设规模
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有90万人,留城比例为城市人口的30%。人员隐蔽工事面积为1.2平方米/人,市区两级机关干部为1.5平方米/人,专业队掩蔽面积为3.0平方米/人,人民防空专业队按城区人口的0.1%比例组建。 第169条 人防工程建设
人防工事由掩蔽工程、指挥系统、给水系统、警报通信系统、供电系统、医疗救护系统、人防仓库、工程抢救系统等组成,分别按照《人民防空条例》的规定建设。
城市重点地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人防工程,在人流集散的车站、机场、大型商场、影剧院、旅馆、体育馆、医院、学校、重要机关等处,应建设一定规模的平站结合的掩蔽工事。
车站、桥梁、铁路、对外公路及重要生命线工程要作为重点防护目标,要设专门的工程抢修系统,出现问题时能及时抢修,保证向外疏散和接受外援。
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相关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按照规划控制建筑密度,完善市区道路网建设,保证战时城区对内和对外交通的畅通,并加强绿地和广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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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确保疏散开敞空间的规划建设。
第四节 抗震规划
第170条 规划目标
逐步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保障地震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城市在遭到相当设防标准的地震影响时,要害系统不致遭受较重破坏,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尽快恢复生产,人民生活基本正常。
第171条 地震防护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库尔勒市城区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172条 工程抗震规划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设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降低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标准的重要工程、特殊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一旦遭受地震破坏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或破坏生态环境的工程,对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173条 城市生命线抗震防灾
城市生命线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新建道路应考虑地震时多方向出口;对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供水管线、供电系统建(构)筑物、市电信局生产房屋及通讯设备、医疗建(构)筑物等应进行加固或改造处理。 第174条 避震疏散
结合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的建设,作为就地应急避难场所。人口疏散应以就地疏散为主,中程疏散为辅,远程疏散为补缺来安排。疏散道路规划建设应结合旧区改造和新城区开发,合理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和路网密度。道路两侧建筑高度须与道路红线宽度相适应,以提高疏散通道的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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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175条 规划目标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污水回用率达到85%以上(含回用于灌溉绿化的污水)。
各类噪声功能区昼、夜间声级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规定。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176条 环境功能区划
空气功能分区:库尔勒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均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地表水功能区:库尔勒市城区内孔雀河、十八团干渠、库塔干渠均为Ⅲ类地表水功能区,执行Ⅲ类水质标准。其他水系为Ⅳ类地表水功能区,执行Ⅳ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的区域为环境噪声1类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区域为环境噪声2类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的区域为环境噪声3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环境噪声4类区。 第177条 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改善能源结构,控制煤烟型污染,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强城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减少扬尘污染;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废气排放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力度。
(2)水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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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和污水资源化工程;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实施工业源水污染控制工程,加快工业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进程,实现清洁生产,实现水资源的梯级利用以节约用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根据环境容量选择工业项目,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建设,以保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要求的指标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加大力度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3)声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开发或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源分析预测;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加强道路交通的综合管理,合理控制道路的车流量,在中心城区有计划地控制交通流量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噪声影响严重道路的禁行区、禁行期;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污染,对工业重点噪声源进行有效治理;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开发或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噪声源分析预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对其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在商业活动中禁止使用高噪声扩音设备,控制音响设备音量,限定播放时间;加强各类市场管理力度,建立集中式商业中心或集贸市场。
(4)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
通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实施清洁生产,建立生态产业链,最大限度地发挥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价值;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程度;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安全收集和处置机制,集中处理,医疗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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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17 近期城市建设目标
加强老城区主要路段交通拥堵点的道路区划和交叉口改造,进一步提升老城区的生活环境质量;完善南部新区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形成人气,缓解老城区的生活和就业压力。
推进库尔勒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土地管理和使用、户籍制度、公共财政管理、投融资、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并在全疆推广试点经验。
将库尔勒市打造成重要的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完善旅游接待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城市品牌形象。完善旅游住宿设施建设,库尔勒四星级以上饭店数量达到15家以上。完善旅游购物设施建设。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购物中心,提升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在库尔勒建设2处以上旅游商品购物中心。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库尔勒建设2处以上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库尔勒交通枢纽建设,对地州市现有客运站升级改造扩容,推进物流园区(中心)建设。推进铁路建设,打造库尔勒铁路枢纽。全面推进机场建设,完善航线网络,构建库尔勒机场为区域枢纽。实施城市公交优先战略,在库尔勒积极发展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建成区双向六车道以上道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居民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加强生命线系统安全建设。在库尔勒市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015年,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建立城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财政等支持,分年度对保障房建设数量、质量检查评比。
加强城中村改造。2015年,完成建成区范围内50%的城中村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完善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为重点的文化设施建设。2015年,每个社区建成1处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在库尔勒建成1处大型综合文化中心、1个国际会议中心和展览中心。推进以双语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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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的教育设施建设。按照普及双语教育的要求,配置中小学幼儿园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在库尔勒建成若干个综合型职业教育基地。推进体育场馆设施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在库尔勒建成1座能够举办全国赛事的大型综合型体育中心。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在库尔勒建成1座科技馆,4处自治区级科普基地。
2015年,建成至少两个和谐社区示范区,其中1个应是新建居住小区,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经验。提高新建小区建设质量,优化居住环境。高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面积;积极推行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
按照现代化和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相统一的要求,体现自然环境特色和地域文化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塑造一批景观优美、风貌特色鲜明的城镇。
2015年,在库尔勒建成3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完成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任务。在库尔勒创建3个以上自治区级精品公园,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制定城市绿道、绿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库尔勒完成2个以上城市绿道、绿廊示范工程项目,总长度达到50公里;其他市县、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完成1个以上城镇绿道、绿廊示范工程项目,总长度达到20公里。 第179条 近期建设规模
至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6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左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0平方公里。 第180条 近期建设策略
以南市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兼顾老城区的更新改造。
中心城区首先应加快完善道路大型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市区内部用地的效率;老城区内部应大幅度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促进大中专院校向高教园区搬迁、零星工业和仓储用地的功能转化;整合插花零散用地,结合孔雀河公园绿地的建设,进一步拓展老城区内的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
理顺城市工业体系,积极培育产业集群;改善招商引资环境,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对中心城区和市域各项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整合,从市域着眼,集中建设初具规模的工业园区。
加强区域性的商贸服务业发展,大力培育现代物流和旅游等新兴服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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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吸纳外来人口,带动市域城镇化的发展。 第181条 近期建设规划
旧城与城中村改造:通过广场、道路、停车场、绿化及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孔雀河以北老城区居住环境;完成现状建成区内的棚户区改造。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南部新城商务会展中心、文化娱乐中心、体育休闲中心建设;结合河北援建医院等项目加强医疗服务设施配套。
产业项目建设:开发区工业企业引进与技术提升;工业园内的美克化工二期、西姆莱斯炼钢项目;314国道沿线的农副产品加工、油气田服务项目。在物流方面重点规划和建设库尔勒物流保税区、老城区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华凌市场物流园、铁路危化品物流园、农副产品物流园。
绿地与景观建设:完成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六心”和“六廊”框架建设,初步形成库尔勒绿地景观框架。
外围组团建设:初步建成塔什店、普惠、库西三个外围组团。塔什店加强建材、仓储、功能市场(物质再生利用)、能源等类型产业建设;普惠加强农产品集散与旅游发展;库西组团重点加强商贸物流业和建材业发展。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焉耆盆地水源地二期工程,扩建第二水厂至40万立方米/日;与库尉输水工程同步完成建设库尔勒市工业水厂及开发区内配套管网;改造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完善开发区北部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老城区垃圾中转站和南市区1号垃圾中转站,将老东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成为东山建筑垃圾填埋场,新建东山生活垃圾无害化堆肥厂;建设霍拉山山洪设防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孔雀河防洪工程;在开发区东侧建设国电热电厂;新建220KV开发区变电站,新建4-5座110KV城市高压配电站,形成库尔勒220千伏环网。
第182 条 新型城镇建设库尔勒行动计划
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产业聚集和交通枢纽建设,把库尔勒培育成为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城市人口集聚,打造城市品牌形象,带动区域发展。
行动要点:
(1)明确发展定位,将库尔勒打造成为和谐宜居的现代化中心城市、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商贸物流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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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综合实力。加快库尔勒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创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新兴产业示范区,推动物流园区、商业示范区、人才创业园建设。 (3)加强门户枢纽建设。完善库尔勒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库尔勒绕城高速路。 (4)完善城市功能。建设一批高标准星级宾馆等接待设施,库尔勒市新建或改建1个高标准会展中心和1个大型游客集散中心,具备承办国家级会展的基础条件。
(5)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库尔勒市完成滨河景观带建设。
(6)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依托各自文化资源,加快文化演艺、创意设计、文化旅游产品、数字内容产业等快速发展,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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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第183条 远景城市发展目标
2030年以后,力争使库尔勒成为中国西部经济可持续增长、资源型地区向低碳城市战略转型的示范区;通过提升城市的区域服务功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库尔勒作为南疆中心城市的地位。 第184条 城市用地空间扩展
以弹性空间布局结构作为城市可持续增长的空间拓展形态,以库蔚一体化为依托继续向南发展。加强维护城市周边生态环境质量,使城市最大程度地接近周边自然环境,重视对城市生态有重要作用的主要河流保护,重视对城市内外自然地形的充分利用。
第185条 远景构想中心城区的城市人口
远景大库尔勒的城市人口极限为14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150平方米,城市用地规模控制在210平方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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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186条 加强规划管理
加强城市规划地位与作用,严格依法行政,统一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协调、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187条 完善规划编制
实施本规划应进一步完善库尔勒市城市规划管理规章,及时开展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贯彻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 第18 实施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打击力度。
配套完善社会治安管理设施,加强城市治安巡逻和社会治安管理机制。重点加强户籍制度改革与管理、城乡结合部与公共复杂场所的防控管理、城市消防、防灾管理等工作,增强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1条 从严土地管理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管理。以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为基础,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节约集约使用城市建设用地,建立土地储备机制。 第190条 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
要重视人才培养、教育和引进。加快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城市规划领域中的应用,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基础信息,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第191条 加大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
全面提高市民的规划意识,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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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附 则
第192条 规划文件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93条 规划解释与生效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库尔勒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涉及到强制性内容的,必须按照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本规划有维吾尔自治区批准之日起生效,上版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附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表4. 库尔勒市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1 用地代码 R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 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 2 C 文化娱乐用地 其中 体育用地 医疗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其他公共设施 3 4 5 6 7 8 9 10 M W T S U G D 合计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绿地 特殊用地 建设用地 其中:公共绿地 面积 用地名称 (平方公里) 近期 规划期 占城市建设用地 (%) 近期 规划期 人均 (平方米) 近期 规划期 30.56 38.75 33.93 28.65 50.93 43.06 10.04 21.52 11.15 15.91 16.73 23.91 1.04 0.59 0.26 0.42 1.50 0.10 4.56 2.31 2.44 2.09 1.63 3.05 0.58 3.59 0.09 4.32 2.80 2.82 1.15 6.82 0.65 0.29 0.47 1.66 0.11 5.07 2.56 2.71 8.43 4.21 1.55 1.20 2.26 0.43 2.65 0.07 3.19 2.07 2.09 1.73 0.98 0.43 0.70 2.50 0.17 7.60 3.85 4.07 2.32 1.81 3.39 0.65 3.98 0.10 4.80 3.11 3.14 6.15 10.49 7.75 10.25 11.65 14.19 26.02 15.76 19.24 23.65 28.91 13.47 18.36 14.96 13.57 22.45 20.40 8.71 17.14 7.59 13.18 3.79 3.54 9.67 12.67 14.52 19.04 9.74 12.65 14. 2.62 6.32 3.93 90.07 135.27 100.00 100.00 150.00 150.30 本表规划期按90万人计算,近期按60万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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