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0-01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项目:1、“大连供应商库存管理VMI服务项目”;2、“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的项目:“供应链整合中心建设项目”。
一、产生节余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7 号文件审核批准,于 2007年11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034.04万元。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产生节余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生节余募集资金项目 大连供应商库存管理VMI服务项目 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节余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4,683.04 3,697.40 985. 2008年6月
4,5000.00 4,339.24 160.76 2008年1月
二、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项目以及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1、公司本次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项目之一为“大连供应商库存管理VMI服务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的募集资金为4,683.04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列明,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其实际投入金额为3,697.40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利润为36.33万元,由于实际固
定资产使用资金少于原计划投入金额,该项目产生节余募集资金985.万元。
2、公司本次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另外一个项目为“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的募集资金为4,500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列明,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其实际投入金额为4,339.24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利润为69.65万元,由于实际固定资产使用资金少于原计划投入金额,该项目产生节余募集资金160.76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的项目
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供应链整合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全国35 个大中城市设立网点,进而搭建遍布全国的多功能、全方 位、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和服务平台。这个平台除专业承揽企业供应链环节的所 有业务外,还通过信息系统将上、下游企业的产品及信息进行集成和整合,使产 品的流通扁平化,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达到参与其中各方共同盈利的目的。
该项目建成后,怡亚通将不仅是供应链服务的提供者,更是供应链服务的整合者。
2、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受到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经济形势严峻,一些企业已经逐步意识 到企业非核心业务外包的重要性,为此,将会进一步推进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 发展。因此,公司通过供应链整合中心建设项目,抓住机会,抢占国内市场,进 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3、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已经设立的网点有:深圳、广州、武汉、成都、上海、厦门、杭州、南京、苏州、北京、西安、沈阳、济南、天津、大连、青岛、重庆、郑州、福州、
合肥、长春、哈尔滨、长沙、昆明、江苏、南昌、贵州、南宁。
4、现供应链整合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缺口约为4亿元左右,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公司拟将现有1,146.4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大连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985.万元;医疗设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160.76万元。)用于该募集资金项目,以暂时缓解其资金压力。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KPMG-C(2009)OR No.0030),并经认真核查,截止2008年6月30日,怡亚通募集资金项目“大连供应商库存管理VMI服务项目”和“医疗设备供应量管理服务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根据怡亚通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1,146.4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供应链整合中心建设项目”,符合该公司的发展需要。
本项议案需经怡亚通董事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事项。
五、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截止2008年6月30日,怡亚通募集资金项目“大连供应商库存管理VMI服务项目”和“医疗设备供应量管理服务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根据怡亚通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能够及早产生效益,公司拟将1,146.4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供应链整合中心建设项目”,符合该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事项。
本项议案需经怡亚通董事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是本提高募集资金效益的原则出发,既能使公司有效的发展,又有利于公司股东的效益最大化,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事宜是可行的。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国信证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意见》 3、《董事关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