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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公共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困境及其出路

来源:九壹网
民间公共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困境及其出路

伍娟

【摘 要】随着社会转型,一个以为主导、市场作调节、民间主动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呈现在社会面前,民间公共组织作为主要的社会治理参与方有着重要地位;民间公共组织在社会救助、危机救援、社会治理、调节等方面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身份尴尬、资金匮乏、制度保障不全等现状,民间公共组织作为组织的最大补充力量需要治理、社会参与及其自身改革,方能更加规范地为社会提供服务。%Wi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ety , a mode of social management comes out , which is led by the government , adjusted by the market and participated by the folk . As the main participants of social management , nongovernmental public organizations play an importent role and are irreplaceable in many fields , such as social assistance , crisis rescue , social management and policy adjustment . Because of the embarrassed status , lack of funds and shortage of institution , nongovernmental public organizations , as the largest added power to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 need governmental management , social participanting and their own reform to serve the social more normally .

【期刊名称】《怀化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000)001

【总页数】3页(P47-49)

【关键词】民间公共组织;社会治理;多元主体

【作 者】伍娟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C912.2

对于民间组织或公共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早已有之,俞可平认为,民间组织指的是有着共同利益追求的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具有非性、非营利性、相对性、自愿性、非政党性和非宗教性的特征[1]。而所谓公共组织,是指人们为了实现社会公共目标,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按照一定法律程序而建立起来的组织实体[2]。无论是民间组织还是公共组织,都在社会治理中承担着相应的角色,来弥补失灵的空档。综合国内外学者们的研究,本文将民间公共组织界定为:民间组织中面向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能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定意识知名度并参与社会治理的非营利性组织;本文结合国内外已经成熟的观点与思考,将从民间公共组织角度来探讨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及其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自改革开放以来,民间公共组织不断发展、充实、壮大,也慢慢地为社会所接受和认可,并且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身份地位的特殊性,也弥补了失灵所产

生的一些空档,节省了成本的同时又带给社会效益。民间公共组织在援助天灾人祸、关爱社会弱势群体、提供高效率的社会服务、促进民众与的良好沟通、推进社会事务处理的进程、积极倡导公共等方面都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组织生存能力要有等政治环境做保障,才能取得合法身份成长;要想获得社会地位、实现组织价值,则要取得社会认可,真正起到应有作用。任何一种类型的组织成长都会有些制度或者社会影响方面的瓶颈,民间公共组织在发展中面临以下问题:

尽管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这远远不能满足民间公共组织的发展状况。特别是随着近年社会治理事件的增多,更加凸显了法律法规方面对民间公共组织的束缚。据资料显示,中国大部分的民间公共组织实际上未获得现行法律的认可,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发展受到制约;法律环境是中国民间公共组织发展面临的最大的问题。

“归口分级,双重负责”的管理制约着民间组织的发展,这种双重管理在民间公共组织的资格准入方面过多,这使许多真正民间自发形成的民间公共组织由于无法进行登记,迫使有的民间组织不办理任何登记手续,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从而几乎得不到官方的任何援助,也很难享受各种优惠,面临着法律和上的不确定性。这就直接导致在参与社会治理时民间公共组织很难得到应有“名份”,影响其服务质量。

由于民间公共组织的民间性,我国民间公共组织大多都没有建立起正常的工作机制,使得人才选拔、职位晋升、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工作强度等方面都处于混乱之中,无法有序地提供组织健康成长之保障;再加上高校对接的专业开设较晚、毕业生数量不多,使得相关职位的人才匮乏,从而在组织建设、发展与转型上都处于很尴尬的境地;民间公共组

织立足于门类众多的社会服务,例如行业商会、基金会、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其服务宗旨、组织文化、运行目的等概念相对模糊,工作人员也缺乏使命感与职业成就感,工作人员流动性比较大。

中国政治环境影响下独有的官僚制文化也对公共组织产生了一定影响,近年来随着监管手段越来越多样、公识的加强,人们更加愿意投入组织的监管中;加上从传统的管理领域退出,意味着需要有新的社会力量介入,而公民可以借助各类组织实现组织化的参与,在更多的领域参与社会事务[3],但民间公共组织的发育不健全,人们还无暇顾及民间公共组织的运作。各种类型的民间公共组织在以惊人的数量增长着,其功能覆盖也越来越广泛;但组织财务运营、项目招标过程、人员变动等信息没有通过媒介及时公开,有的组织机构官方网站信息久不更新、甚至基本内容空白,使得社会监控非常微弱。尤其是年内,工作人员医保无故欠费、加班猝死、拖欠工资等问题频频在民间公共组织曝出,善款私用、办公环境奢华、资金用处不明等现象在网络的推动下也处于顶端。

经费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间公共组织发展的一个瓶颈,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三点:一是民间公共组织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二是我国民间公共组织过分依赖,缺乏自筹资金的能力;三是大多数民间组织都没有的筹款权。由于我国民间公共组织经济力量薄弱,在宣传和筹集资金方面就无力投入,这又进一步了它在动员社会资源、增设公共设施、提供社会服务方面的能力,这样在社会治理中就无法发挥出其本身所应有的作用。

前文也有提到,民间公共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应该扮演一个承上启下的“中间人”的角色。解读并执行的,在社会治理中配合要求将社会服务落到实处;执

行过程中,又及时将实践的经验、社会呼声传到高层,以完善制订与实施。在这个过程中,既要避免官僚式的“发号施令”,又要避免被打着公益、维权旗号的社会反动分子利用,成为影响建立和谐社会的载体。近年来,随着公民社会的倡导,公民自主意识越来越强;一些小型的、发育不成熟的民间公共组织被不良人士用来发起罢工等社会运动,成了社会的害群之马。

如何解决民间公共组织所处的尴尬局面、更好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应该从保障、自身完善与公共意识三个角度来思考。纵观近些年来出台的文件以及会议精神,民间公共组织社会治理作用愈加重要之时也越来越受各界关注,也在全方位地出台,加大力度保障民间公共组织的健康成长。在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将为民间公共组织的兴起及成长提供制度保障;登记管理方面,各地方都相应地出台有关降低民间公共组织的准入条件,例如广州民政局已经明确提出2014年降低登记门槛并投入1600万元鼓励民间组织发展,2013年7月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用实际行动鼓励民间公共组织发展;人才培养上国家也在不断地争取,不仅各地方高校相继开设“社会组织管理”等专业,而且2013年5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并且举办首届全国行业协会商会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为各类民间组织提供了人才保障等。

在制度、、人才培养环境都得以保障的今天,民间公共组织的发展得到重视,有了生长的肥沃土壤。因此,民间组织自身一些固有问题也应该着手解决完善,才能在主观与客观合力的条件下健康成长,因此,民间公共组织可以从几下几点来完善自身发展:

一、兼顾公平正义,立足社会和谐

目前,仍然存在着很多与企业都延伸不到的空缺;很大一部分群体既无眷顾也无经济受益,他们在社会发展中处于弱势地位。民间公共组织应该充分发挥其行业特色,在组织宗旨的指导下,服务社会大众的同时,要给予弱势群体以更多关注。在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资源分配不均仍然存在,有很大一部分群体处于、教育、经济低地;的不公平,使得弱势群体即使很愿意自主,却在资源匮乏的低地无可奈何。民间公共组织在与企业服务空缺,应该扮演好助弱的角色;尤其是在一些天灾人祸面前,民间公共组织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开展服务,例如汶川地震、雅安地震中,民间公共组织的力量深得人心。因此,民间公共组织应该秉承其服务宗旨,公正、正直地开展服务,致力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淡化行政色彩,坚持民办属性

民间公共组织尽管是作为与公民间的中介结构而存在,但从本质上说,它仍是民间社会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的附庸品。现在提倡购买机构服务,但要厘清“度”,是购买服务、而非购买机构;因此,它应该具有与的民间性和自治性。我国目前的大多数民间公共组织特别是一些行业协会仍具有浓厚的官方色彩,为了促进民间公共组织的发展,保证自身地位,不仅应该改变以前那种干涉民间组织自主权的做法、确保民间公共组织在机构设置、人员产生等活动中具有自己的性;民间公共组织自身也应该有清晰、准确的服务宗旨与组织立场。

三、坚持自力更生,扩大资金来源

民间公共组织在经费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有76.4%的民间公共组织表示组织运行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资金。经费不足目前已经成为制约民间公共组织发展的“瓶颈”,极大地了机构服务的深入和拓展。因此对于今后的进一步发展,民间公共组织必须改变目前经费单一的状况,拓展资金筹措渠道:一方面,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取得社会的认可与信任,增加服务方面的收入;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赠,多渠道筹措经费,使资金来源多元化、社会化。另外,也开始制定有利于不同类别民间组织发展的税收和购买服务;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准备“重点突破”的购买服务,而北京东城区司法局已确定“整合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向民间组织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购买了社区矫正的专业服务,成为采购服务的成功先例。结果表明,这不仅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服务质量;而且促进改革,形成社会和谐局面的先声。成功事例为民间公共组织提供了、资金和有利环境的支持,促进其朝向提高诚信度、透明度的方向发展;所以,民间公共组织必须提升服务质量,以获取多途径的资金支持。

四、充分利用媒介,提高社会影响

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人们懂得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来了解世界、参与社会治理。与信息公开一样,公共组织也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将自己的财务状况、运营机制、项目招标、人才招纳等信息公开,保持一个透明的状态,以换取公众监督,博得社会信任。也正是信息化的影响,各种负面新闻都有着“影响范围大、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加之破坏分子的推波助澜,形象很容易受到损坏,所以一定要公平正义,获取民众信任。

五、吸收优秀人资,重视人才培养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无论是在、企业还是社会组织,都应该把人才放在重要位置。现在民间公共组织用人方面有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没有晋升空间,没有编制保证;第二,社会认同度不高,工作人员没有职业归属感;第三,工资待遇、福利保障不能得到落实;第四,工作人员专业层次不一,服务的专业手法欠缺等。上述种种问题都会影响民间公共组织的发展与服务提供,与此对应,民间公共组织应结合号召,致力于优秀人才招纳与培训,完善保障机制,为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社会保障;另外,结合行业特点,将实践反馈到高校,重视培养高校的实习、见习学生,形成“机构+高校”共同培养人才模式。

社会的发展规律是向前的,民间公共组织的出现顺应了社会的需求而出现;虽然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但方向是正确的。在这个过程中,与民间都就要给其一定的宽容与支持,提供发展的优质土壤。与时同时,民间公共组织自身的成长与蜕变才是关键,应从人力、资金、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改良完善,方能更好更全地参与社会治理,为社会提供服务。

【相关文献】

[1]俞可平,等.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王凌升,宁小花.公共组织的未来形态:合作型组织——基于现代公共组织面临的环境和挑战[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4):47-51.

[3]丰存斌.民间组织在促进公民参与中的作用分析[J].理论探索,2008,(6):12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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