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员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培育员工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公司服务意识,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制定本协议:
一、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树
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 注意自身品德修养,保持仪表整洁大方,切戒不良嗜好; 三、 对所担负的工作讲求实效,对所承接的工作不拖延、不积压; 四、 按照工作程序办理各项业务,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
汇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违规操作或自作主张;
五、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严禁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因
乙方原因泄露客户信息,造成甲方业务流失的,乙方应当按照公司中介费  倍的标准赔偿公司损失。
六、 乙方不得利用公司客户信息,私自接单;未经公司批准,不得
私下与公司客户接触。乙方利用公司客户信息私自接单的,应当按照公司中介费      倍的标准赔偿公司损失,甲方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 七、 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八、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
九、严禁向客户索取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特殊
情况确实无法退回客户所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的,要向公司报告并将上述钱物交公司处理。
十、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
或出借。
十一、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以及电子
信息。
十二、严禁公司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为自
己、亲戚和朋友谋取私利。
十三、对于因个人疏忽造成工作失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视其
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四、因乙方工作原因获取的业务资料,乙方在办理离职或者岗位调
动手续时,应向公司交接全部业务资料,不得私自留存。如乙方未交接全部业务资料的,造成甲方业务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