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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都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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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都有哪些类型

核心内容:互联网畅通言论渠道的同时,也滋生了网络谣言。网络谣言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可以根据内容和手段的不同来划分, 同时,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又可以视情况的轻重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你详细介绍。 一、网络谣言的表现形式分类:

(一)根据制造的谣言内容的不同,网络谣言主要有以下六类:

1、网络政治谣言

主要指向党和,主要涉及政治内幕、政治事件、重大出台和调整等内容,让公众对国家秩序、政治稳定、工作产生怀疑和猜测,破坏党和的形象,危害和政权稳定。“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就属于这一类。

2、网络灾害谣言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引发“抢盐风波”的核辐射谣言、引发群众逃亡并导致4人遇难的响水县“爆炸谣言”等都属于这类谣言。

3、网络恐怖谣言

这类谣言一般是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针刺’闹到重庆”等属于这类谣言。

4、网络犯罪谣言

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如“黔西部分乡镇儿童被抢劫盗肾”等属于这类谣言。

5、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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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比如“皮革奶事件”,让奶企等蒙受巨大损失。

网络个人事件谣言针对某些个人特别是名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比如赵本山“被出境”以及众多名人“被死亡”等都属于这类谣言。

(二)根据制造谣言的方式不同来划分,网络谣言主要有4种类型:

1、网上爆料,发布捏造的不实信息;

2、网上求证,网民发布求证的帖子,部分跟帖人凭借想象进行评述,形成谣言;

3、“网上水军”、“公关公司”等,捏造新闻、事件和虚假信息;

4、部分媒体法人或媒体从业人员,以实名认证微博、博客所发布的不实言论。

二、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分类

(一)散布网络谣言的3种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如果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如果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要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目前我国刑法的法律规范分析,可作为打击网络谣言法律渊源的有两类:

(1)针对网络谣言可以直接适用,直接可适用的罪名主要有:、寻衅滋事罪、商品声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以及战时造谣惑众罪。上述罪名一般均能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谣言进行适用。在专有罪名体系之中,可以直接适用具体罪名对编造网络谣言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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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

我国刑法中还包括一些非专有罪名用来惩罚利用网络谣言实施犯罪的行为人。这类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通过编造谣言之外的行为方式进行实施,但在特殊情况下,利用网络谣言的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此类相关犯罪。具体而言,非专有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刑法103条第2款规定的煽动国家罪;

(2)第150条第2款规定的煽动国家政权罪;

(3)第249条规定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4)第27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5)第300条规定的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以及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以上一组罪名通常情况下并不会通过编造网络谣言的形式实施,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利用网络谣言实施上述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这些罪名同样可以用来惩罚编造网络谣言、传播谣言的行为。

网络谣言的内容多样、形式多样,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需要综合考量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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