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人 民 医 院
文件名称:医务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流程
院徽
制定部门:医务部 发行日期: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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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YW-B-003 版本号:1.0 页数:1/1 已修订次数:0次
计生办从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领回《出生医学证明》交医务部保管妇保科签发人员定期到医务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每次100张,签发完再领取签发人员确认资料无误后打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领证人前往门诊大楼一楼“春雨服务中心”盖《出生医学证明》印章,服务中心核对无误后盖印并做好登记医务部定期对已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与盖印登记本进行核对,存根与登记一致则在存根上盖印章,不一致则进行追踪并纠正编写: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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