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孟德斯鸠
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书斋学者和严肃法学家的刻板形象。书斋之外,他却有着另一种模样的司法生涯
坚决拥官买卖制度,签署让时人不能理解的不得驱逐“麻风病人”的法案,虽然如鱼得水地身处之内,孟德斯鸠却从没有停止过自己的观察和反思
林海
历史上,孟德斯鸠背负着启蒙思想家的名号,他因《波斯人信札》、《论法的精神》和《罗马盛衰原因论》等经典著作在人们心目中留下了书斋学者和严肃法学家的刻板形象。然而,在书斋之外,他却有着另一种模样的司法生涯。
乡音难改波尔多
书斋外的孟德斯鸠曾出任律师、法庭顾问,还通过继承得到庭长的职务。12年之后,他更是“不肖”地将这一世袭职务变卖。
这个不为人们所熟悉的孟德斯鸠,在家中被叫作夏尔·路易。他于16年出生在法国波尔多一个姓色贡达的贵族官僚世家。从16世纪起,这个家族的成员就担任宫廷总管、最高庭长等职务。
直到3岁,夏尔·路易(也就是孟德斯鸠)一直生活在波尔多乡间。在《波尔多杂集》中他写道:“一日三餐是燕麦面包、玉米糊,偶尔也喝黑麦糊……(他们)信神信鬼,尤其信巫
师……他们哄孩子们时喜欢讲神话、讲鬼怪故事,他们甚至还说得出魔鬼们最喜欢在哪些地方与本教区的巫汉和巫婆聚会……我记得,小时候若是独自夜里到了那里,就吓得浑身发抖,特别是那块不长草的地方,因为魔鬼们最喜欢在那时跳舞。”
这位启蒙与理性之父的童年,就这样度过。直到11岁才开始离家,前往巴黎附近的贵族学校上学。然而他从小在庄园里长大,跟周围的农民一样,操一口加斯科尼方言,而且终生未改乡音。后来,他在《波斯人信札》中写到,他的南方口音曾遭贵族学校的学生嘲笑,但“想改也难”。
这是一所名为朱伊公学的寄宿学校,收费极其昂贵,离家又远,路途上需要几天方能到达。事实上,孟德斯鸠在那里并不愉快,他后来写道:“公学的教育质量低劣……学生们在这些学校里的最大收获,无非只是懂得了要虔诚再虔诚。年轻人无日不被告知,要事无巨细地告发自己的同学,对他们背信弃义。这种做法虽然使学校外表上显得治理有方,实际上却败坏了每个学生的心灵。”
结束了五年的公学学习,孟德斯鸠完成了论文答辩,并在宴请了老师和同学之后回到了波尔多。1705年到1708年,孟德斯鸠在波尔多大学法律系就读。这所创立于1441年的法律系设在一座陈旧的建筑中。当孟德斯鸠入学时,几经动迁的校园仅有200平方米左右的面积。不过,相比每年不到80名的学生,这面积倒正合适。
孟德斯鸠回忆,当时的大门正朝向鲍特巴斯街,门楣上装饰着波尔多城的徽章。进门穿过院子,便来到常年开着五扇窗户的大教室。孟德斯鸠学习法律的年代,正是路易十四大力加强法学教育的时期,他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法律的敕令。1667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和1670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法庭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679年4月,路易十四颁布的《圣日耳曼·昂·莱敕令》(俗称“四月敕令”)更是要求“凡有助于为未来的司法提供完善教育的课目,绝对不应忽略”,并规定任命一些教师,在向公众开放的课程中“讲授法国的法律原则”。
为了执行“四月敕令”,波尔多大学于1679年11月14日印发了《重设教会法和世俗法教学的文件》,并以之为法律系规章,加强法学教育。根据这些文件,当时在该系任教的四位法学教授,按规定在每年11月27日至翌年7月22日期间开课,讲授教会法和世俗法。除了节日和周末,天天如此。
当时的课程安排得很紧密,上午8点至11点为一堂课,下午13点至16点半为第二堂课。每位教授轮流讲授查士丁尼《法学总论》中的前三卷,另外两位教授讲授世俗法,指明各类法律的发展和演变。
学校的学制也不同于今日法学院的设计,学生在第二学年4月15日后,方可申请学士学位,用六周时间完成论文准备和答辩后,可以升入硕士阶段。在取得硕士学位一年后,如果能够达到当众讲解世俗法和教会法任一部分内容的程度,并完成一篇博士论文,通过答辩,即可在第三年申请博士学位。
然而这些文件的规定,却未能完全成为现实。经过三年学习,孟德斯鸠于1708年7月29日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就拖沓了三年,原因并不是孟德斯鸠懒惰愚笨,而是因为管理混乱,波尔多法律系每况愈下,在他毕业的次年,连学生也招不上来。
1709年,宫廷财政总监收到的信里说道:“由于法律教师疏于职责,波尔多大学法律系现已空无一人,特向阁下报告。”在孟德斯鸠求学期间,学校情况恐怕也相差无几。好在他终于得以毕业,并由系主任皮埃尔·塔奈斯签发了学位证书。毕业之后三天,他便前往波
尔多高等就任法庭助理,开始了自己长达十余年的司法生涯。
按揭购买法官职位
孟德斯鸠的司法之路,是早已注定的。早在16世纪,他的家族就获得了世袭的波尔多高等庭长职位。他的伯父让·巴普蒂斯特·德·孟德斯鸠作为家中的长子,继承了庭长一职,并被称誉为“当时最杰出的法官之一”。孟德斯鸠的儿子这样描述这位自己的伯公:“他是罕见的天才,称得上是当时最自由、最正直的人,他的同事和朋友都把他当作名副其实的首领。”
这位庭长在独子不幸夭折后,便将自己一切职务、财产和爵位的继承权给予了当时尚在波尔多大学法律系就读的侄儿孟德斯鸠。然而他也很了解波尔多大学法律系的情况,在平时录取来自该系的毕业生作为法庭年轻推事时,他也很清楚“这些毕业生的知识缺陷”。加上孟德斯鸠毕业时年仅19岁,还未达到担任推事的年龄,于是他决定先送孟德斯鸠前往巴黎,进入巴黎高等实习一段时间,熟悉司法机构的审判程序,并且“真正地、系统性地学习法律”。
于是,1709年至1713年,孟德斯鸠在巴黎从事实习律师和法官助手的工作。在这里,他留下了一部法律学习笔记,题名为《法律篇》(很可能是在向柏拉图的名著致敬)。这部学习手记对国法大全的各卷都做了摘录和笔记,并且记载了1711年巴黎高等和巴黎裁判所受理的几件诉讼要情。
孟德斯鸠还记录下了一位名为弗勒里的检察长的法庭演讲词———这是他在巴黎高等旁听席上的速记。这样的实习时光,使孟德斯鸠丰富了法学知识,熟悉了司法实践。直到1713年年底父亲在家乡病故的噩耗传来,他才身不由己地结束了近五年的巴黎生活。
返回波尔多后,孟德斯鸠获得了一大笔遗产,并准备开始法律工作。次年2月,他买下了几年前已故的皮埃尔·波尔德留下的法庭推事职位。他先支付2.4万利弗尔作为首付。余款则在收到国王批准文书之后,分六年付清。值得一提的是,这样“按揭”购买法官职位的做法,是被当时的法律允许的。这一职位同时还要求任职者通过法律考试。孟德斯鸠的法律系毕业证书帮助他免试过关。
1714年3月22日,孟德斯鸠在波尔多高等宣誓就职。设在一座旧城堡里。同在这座城堡里的,还有许多司法机构。比如国王派驻的司法总管办公室、波尔多宪兵队、森林湖泊法庭、海军法庭等。
孟德斯鸠任职的高等,是在路易十一治下于1462年建立的,共分为五个法庭,分别是大法庭、轮转法庭(即刑事法庭,因为审判成员由大法庭和调查庭推事轮流担任而名为“轮转法庭”)、诉讼审理庭和两个调查庭。除院长之外,所有法官都对职位享有“绝对的所有权”,可以继承、赠予或出售。
孟德斯鸠坚定拥护这种法官买卖制度,他这样写道:“有许多弊端……甚至比最合乎理性的法律还要有益。例如,法国的有识之士中没有不公开反对卖官鬻爵的,也没有不因卖官鬻爵而感到愤慨的。可是,看看我们的一些邻国,那里官职不能买卖,但人们对公职麻木不仁……”“买卖官职是件好事,因为,作为家庭的一种职业,它可以使人们做那些仅仅为了博取好名声而不愿意做的事;它可以使每个人各尽其责,从而使国家长治久安。”
无论今人评论如何,孟德斯鸠通过购买推事一职,已经成功地进入波尔多高等的法官阶层。他被分派到第二调查庭。次年,他被派往刑事法庭,担任重罪刑的判决工作。由于与他先后到职的另外几位推事大多只是挂名收俸,孟德斯鸠需要经常兼职于两个法庭。最多时一周参加六次审判。第三年,他被任命为监狱特派员,还承担起巡查监狱、受理狱
讼的工作。
1716年,时任刑庭庭长的伯父让·巴普蒂斯特的去世,将孟德斯鸠送上了庭长的重要位置。但是,根据当时的法官任职规定,年龄未满四十、任职未逾十载的法官不得担任庭长。时年仅27岁的孟德斯鸠通过当年在巴黎结识的朋友,向国王提出了特别申请,希望能够免除这项年龄,先“获得庭长的荣誉职务,再于四十岁时正式承担这项工作”。
这项申请很快得到了批复:孟德斯鸠在四十岁之前,不得管理法庭事务和主持庭审,不得被称为“阁下”,不得获得相应的年俸———除此之外,他将享有一切庭长的职权和荣誉。于是,这位年仅27岁的法官,穿上了意味着高等法官的猩红色法袍,披上马海毛的大敞和带白鼬皮饰带的披肩,手持方形帽,成为了该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一位庭长。
内的“反叛者”
虽然如鱼得水地身处之内,孟德斯鸠却从没有停止过自己的观察和反思。早在巴黎期间,他就曾经就内的礼物馈赠、虚华风气进行过评点。
回到波尔多后,孟德斯鸠这位年轻的推事很快借助家族的阴翳登上庭长之职。曾视若奇闻的馈赠和浮华,也变得见怪不怪。他继任伯父之位,以第四庭长的身份参加刑庭审判。接着,升任第三、第二庭长。最后,在1723年12月,他终于成为该庭真正的首长。这一年,他仅34岁。自他任推事以来,孟德斯鸠一共在刑庭工作了11年。
刑罚、犯罪和相关的申诉,是他每天逃不开的日常生活。作为全权庭长,他曾经签署过一些令时人不能理解的判决。比如,1724年1月19日,他签署了一项不得驱逐“麻疯病人”的法案。在波尔多的比亚里茨地区,有几个世代患麻疯病的家族,他们被当地居民
排斥和驱逐。直到他们家中再无麻疯病人,仍然被迫远离城市独居。于是,这几个家族联名向提出申诉。
1723年7月9日,波尔多高等发布命令,禁止再称任何人为麻疯病人,允许申诉人参加公众集会,市民应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尊重和帮助。委派执法人员张贴这道命令,却一再遭遇比亚里茨地区妇女们的反对。贴出的命令,一夜之间就被撕毁。这时,庭长孟德斯鸠在总检察官的要求下介入了此事。他签发令状,并请求驻该地区的王室代表出面,确保的命令得以执行。
他说:“司法不仅应该服务于你来我往的利益之争……我实在找不到司法应该对这些‘麻疯病人’保持冷漠的理由,尽管我的同事们可能觉得我有点太过热心……我只是想要消除这些人被隔离和驱逐的状态而已。”
在孟德斯鸠的法官生涯中,他留下的最浓厚一笔,莫过于1725年11月11日波尔多高等重新开庭时他发表的演说。这部名为《审判与执法应以公平为准绳》的演说对当时的司法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演说稿一印出,立即被抢购一空再付重印。用传记作家贝尔纳多的话说:“此后年年如此,法庭开庭之日,门口中都卖这篇讲演稿……因为,和法庭上那位正在口若悬河者相比,他遥远的前辈显然更深刻,更引人入胜。”
在这篇演说中,孟德斯鸠对于法庭上的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进行了不留情面的质疑。他讽刺律师们道:“律师们,法庭知道你们正直……而且令你们不光彩的诉状至今从未出现。”他批评检察官的软弱贪腐:“检察官们,你们大概一生一世都要因为你们的职责而惊恐不安……规避或滥用最正确的条款,一边向你们的当事人展示公正,一边却又使公正对他们总是可望而不可及(从而让你们总是有利可图)。”
而面对他自己所代表的法官们,他更是恨其糊涂,叹其为难:“法官们终日面对各种各样的诡计和突然袭击,于是真理和谬误使他们同样不敢轻易置信……法官的难处与其说在防备辩护人作伪,毋宁说在于对付那些他为之尽心竭力的人的诡计。”
最精彩的段落,莫过于他模仿当事人的语气,对这些看似精英的法律人的批评:“(当事人说)我们来到你们面前,而你们却让我们蒙受耻辱;你们看到了我们的伤口,却不想在我们的伤口上敷些油膏;当我们在离你们很远的地方受到侮辱时,你们愿意帮我们争得公道,但有人在你们眼皮底下给我们更大的侮辱时,你们却什么话都不说;你们,高踞法庭之上,我们把你们当作神明,但你们却一声不吭,就像泥塑木雕的神像。要是你们没有力量……那至少请告诉我们,哪个法庭比你们更公正!谁能说你们不是那些攻击我们的恶徒的同伙?”
身为高等的核心人物,孟德斯鸠庭长在这一刻似乎回到了理性和启蒙的自己。用他自己在《波斯人信札》中的话说:“当我认识到什么是恶的时候,我远离它……并揭露它……我说的那些话是到那时为止谁都没说过的。我使阿谀奉承之徒感到张皇失措,让崇拜者和偶像同时感到吃惊。”果然,在反思的同时,孟德斯鸠也坚定了离开这一的决心。
巨子之眼观英国法制
1726年6月,孟德斯鸠委托他的朋友巴尔博,代他处理出售庭长之职的事务。巴尔博异常吃惊,极力劝说他三思:“不,我亲爱的庭长,我希望您不要把庭长的职务卖掉。这个职务您得之于祖先,应传之于后世;这个职务属于您本人,也属于波尔多省,府上已为波尔多省培养出了数位杰出庭长……的职业并不可爱,但是很多工作都是例行公事,也不过就是让您从别的工作或娱乐中分一点儿心……其余的事情就由经常在里的人和各种会议很方便地解决了,既不让您知道,也不劳您操心。”
可是,这样一来和孟德斯鸠一直反感的“挂名吃空饷”的同事们有什么区别呢?孟德斯鸠虽然仍然执意要走,却接受了巴尔博的建议,在出售这一职务时和买主约定了一项“复归”条款:“如果买主达尔贝萨去世时,孟德斯鸠或他的儿子还在世,那么这个职位就需要归还孟德斯鸠家族。
反之,如果达尔贝萨比孟德斯鸠和他的儿子更长寿,那么他可以继续追加一部分款项,买断这个职位。”至少在表面上,孟德斯鸠将这一职位留在了家族之内,对于传统好歹有个交待。
靠着这笔出售职位获得的巨款,孟德斯鸠迈向了漫游欧洲之路。1728年4月至1731年5月,他经过德国、奥地利前往意大利。不久,折返北上,经荷兰抵达英国。在英国,孟德斯鸠仔细观察诉讼制度和政治,并加以盛赞。
他写道:“在英国,一个被起诉的人,一个第二天就将被绞死的人,也比欧洲其他国家的任何一位公民更自由。”“包括所有共和国在内,英国现在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我说它自由,是因为英国国王无权对任何人进行能够想象得到的伤害,原因是国王的权力受一项文件(《议会法》)的和监督……”
带着司法工作者的敏感,孟德斯鸠记录下了在英国旁听议会时的见闻。特别是一项《年金议案》,令他既惊又羡。这部议案禁止领取王室津贴和为王室供职的人进入议会,还建议对于选举议员时的行贿和受贿者进行惩罚。此项法案在上议院审议时,上议院试图利用此案弹压下议院,不但大力促成议案,还特别将行贿和受贿者的罚金提高了50倍。并且明确规定,不由上下议院来对选举进行监督,而必须由普通的法官负责判断哪些议员已从王室获得年金、不得再参加竞选,并且由法官对于选举中的贿赂进行认定和惩罚。
孟德斯鸠惊讶地记录道:“下院或是想要利用这个诡计,竟也通过了这项议案,而国王也被迫通过了……这项由司法监督议会的法案真是神奇,因为它违背下院、上院和国王的意志,却强行得以通过。”
类似的记录应该还有不少。这位前任庭长孟德斯鸠在英国期间写下了厚厚的一本《英国旅行记》。可以想象,以一个波尔多法律系毕业生、法系庭长和启蒙时代巨子之眼,观察海峡对岸的普通法制度和君主立宪政体,那该是多么有趣和宝贵的见闻。其中碰撞冲突产生的思想火花,更是令人向往。
然而可惜的是,这部手稿最终没能留与世人,而是被他的孙子(也叫夏尔·路易·孟德斯鸠)不慎付之一炬,只剩下十二页不到的《旅英笔记》,不能弥补其于万一,为后世留下了永远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