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班主任与家长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学生、幼儿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有责任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摸排、登记学生上放学路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建立安全档案资料;
2、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健康知识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工作氛围,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对缺勤学生应做好跟踪记录。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切实做好防食物中毒、防火灾、防溺水、防疫病、防挤踩、防伤害、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并结合季节特征和各级通报的不同安全事故为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工作。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和心态要做到早发现、早知道、早家访,杜绝因教育方式不当或工作简单粗暴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5、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和参加校外活动时走失。班主任要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安全,凡学生在校期间离校、外人来访必须经班主任同意。
6、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在半小时之内报告学校,严禁虚报、漏报和迟报。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有责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8、对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家长(监护人)有义务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㈠、交通安全
1、督促学生、幼儿按时上学,放学及时回家(学生到校时间:上午7:30-8:00,下午1:00-1:40;放学时间:上午:11:10,下午4:15),不要提前到校,也不要迟到、早退、旷课;不在公路上追逐、打玩、猛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靠公路右边行走。
2、教育学生上放学不骑自行车,不乘坐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更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
3、横穿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往车辆,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4、不准学生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5、要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的护送工作,禁止家长用自动三轮车接送学生。
㈡、饮食卫生安全
1、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零食,不在校门口、校园内吃早餐,防止食物中毒;
2、不吃无卫生保障的摊点食品;
3、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㈢、预防传染病
孩子有病要及时到医院治疗,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反馈确切信息,以便学校及早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孩子患有传染病,病愈后应有医院出示的康复证明,方可返校上学,防止学生间交叉传染,控制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扩散。
三、明确责任
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有效期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