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积与⽤地边界 ⼀、⽤地⾯积
⽤地⾯积是规划地块划定⽤地的平⾯投影⾯积,单位为公顷,精确度全国各地略有不同,⼀般为⼩数点后两位,每块⽤地不可有重叠部分。
⽤地⾯积是规划⽤地红线围合的⾯积,是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容量所依据的⾯积; 征地⾯积是⼟地部门为了征地划定的征地红线围合⽽成。 Ap≤Ag
⼆、⽤地边界
⽤地边界是规划⽤地和道路或其他规划⽤地之间的分界线,⽤来划分⽤地的权属。⼀般⽤地红线表⽰的是⼀个包括空中和地下空间的竖直的三维界⾯。
地块的⽤地边界划分⼀般有城市规划原理之如下原则:
(1)严格根据总体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根据⽤地部门、单位划分地块; (2)以单⼀性质划定地块,即⼀般⼀个地块只有⼀种使⽤性质; (3)建议有⼀边和城市道路相邻;
(4)结合⾃然边界、⾏政界线划分地块; (5)考虑地价的区位级差;
(6)地块⼤⼩应和⼟地开发的性质规模相协调,以利于统⼀开发;
(7)对于⽂物古迹风貌保护建筑及现状质量较好、规划给予保留的地段,可单独划块,不再给定指标;
(8)规划地块划分必须满⾜“专业规划线”的要求,专业规划线⽤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控制要求,主要有道路红线、河湖⽔⾯蓝线、城市绿化绿线、⾼压⾛廊⿊线、⽂物古迹保护紫线、微波通道橙线等,可参考表3⼀l及图3—2; (9)规划地块划分应尊重地块现有的⼟地使⽤权和产权边界。
地块划分规模可按新区和旧城改建区两类区别对待,新区的地块规模可划分得⼤些,⾯积控制在3~5ha左右,旧城改建区地块可在0.5~3ha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