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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声乐作品的本体意义

来源:九壹网
试论声乐作品的本体意义

2019-10-13

摘要:声乐作品种类繁多且结构充实,其情感的表现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也是⼀个运动的过程,这⼀切的感受都必须建⽴在⼈们真实有效的情感体验之上,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再现出声乐作品所塑造出来的⾳乐艺术形象。⾳乐传播的奥秘就是要通过让聆听者分享审美对象的构成⽽使聆听者的个⼈体验从深思熟虑的被动性中得到完全的释放。对于声乐作品的本体性研究,是每⼀位⾳乐⼈所研究的重点,因此,本⽂决定从声乐作品的本体意义来进⾏初步的探讨。关键词:声乐作品 ⾳乐

爱默⽣曾经说过:“艺术中新的东西总是从旧的东西⽣发出来的。时代精神的特质对艺术家所起的震撼作⽤愈⼤,在他的作品中所获得的表现愈多,他那部作品就愈能留下⼀种庄严伟⼤,没有⼈能完全脱离他的时代和他的国家,或者能够创造⼀种完全不受教育、宗教、政治、习俗和当时艺术的影响的模范作品。不管他是多么有独创,多么任意幻想,他总不能把⽣长出他的作品的那些思想都⼀笔勾销。”由此可见,⼈类既然创造了⾳乐,并且⽤它来起到传播与交流的作⽤,那么,⼈类就应该更加努⼒地探究其中的某些本质与规律,从⽽使⾳乐更好地服务于⼈类。⼀、⾳乐交流以声乐作品为载体

⾳乐是⼈类社会所不可缺少的⼀种社会现象,它在⼈类的⽣活当中起到了微妙⽽复杂的作⽤,可以说没有传播就没有⾳乐,正是有了⾳乐的⼴泛传播,才使得⾳乐的社会功能得以顺利实现,所以,研究⾳乐领域中这⼀容易被忽视、⼜时刻存在在⾝边的传播现象显得尤其重要。众所周知,所有的艺术形式都具有⼀种影响⼈类情感的特殊能⼒,从纵向的历史发展⾓度来看,⾳乐是⼈类进⾏情感交流的⽅式之⼀,更是传播信息的重要途径之⼀。我们所必须承认的是,⾳乐或许是由于⼈们思想沟通的迫切需要⽽应运⽽⽣的,它似乎⽐语⾔要更能打动⼈,因为它⽐任何艺术都要更加强烈地影响我们的内⼼世界。中国⼈习惯于把⼤⾃然⽐作⾃⼰的母亲,并且与之有⼀种天然的亲近感,这⼀民族特性深深地扎根于中国⼈民的内⼼,伴随着时代的不断更新替代,这种⽣存美学也逐渐开始在影响着中国⼈民的审美⼼理。

听众在欣赏⾳乐的同时,会⾃然⽽然地产⽣与之相对应的情感反应,⽽且反应通常会⽐较强烈,属于听众的主观想象的部分,因为⾳乐⾃⾝并不能与之传递感情,所以只能依靠听众将⾃⾝的情感体验带⼊到⾳乐中去。舒茨曾经说过这样的⼀段话:“假如我们决定聆听纯⾳乐,⽽不是舞蹈⾳乐、进⾏曲、戏剧⾳乐等那些伴随着外在世界中的某种事件中的⾳乐,我们发现,作为听者,我们会沉⼊⼀种特殊的状态。这时,我们停⽌了⽇常活动,离开了⽇常对象,⽣命注意⼒从其原来的领域超越出来。⽤柏格森的话说,意识的张⼒变了,这时我们⽣活在意识的另⼀层⾯上……”由此可见,⼈们在⾳乐的似⽆声其实有声地感召下,会情不⾃禁地进⼊到⼀种全新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可以是受情感的波动,也可以是意识的流动,通常情况下,⼈们在这个时候更多的是⼀种⽆意识的、⾮理性的情感状态,甚⾄是进⼊⼀种视觉想象当中,当然,这种情感体验并不会受到⾳乐体裁的。⾳乐表现的所有可能性最终都会存在于⾳响效果之中,由于⾳乐本⾝就是它想要抒发情感的主⼈,再加上⾳乐是⼈创造出来的、⽤于表达和传递思想感情的⼯具之⼀,因此,⾳乐⽣来就具备信息传播与情感交流的基本职责与任务,⽽这⼀切都是以声乐作品作为载体才有可能得以实现。⼆、声乐作品与创作者、表演者和欣赏者的关系

声乐作品不是单纯地指反映现实⽣活中所发⽣的某⼀件具体的事件,⽽是主要反映创作者的个⼈情感⾛向,⼀般情况下,⾳乐作品会暗⽰创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与⼈⽂关怀,同时,也会从⾳乐中折射出作者的“三观”倾向。我们不难发现,⾳乐的传播模式⼀般是:⾳乐创作乐谱记录⾳乐演奏⾳乐欣赏,由此可知,乐谱是介于⾳乐创作与演奏之间的,演奏者要以乐谱为根据去实现⾳乐的再现功能,欣赏者则与表演者进⾏⾯对⾯的表演交流,并及时给予适当的回馈。这种传播模式体现了⾳乐创作与演奏的合理分⼯,即创作者的⾳乐构思记录在乐谱上得以保存,表演者负责⾯向欣赏者完成最终的⾳乐传播过程。

(⼀)创作家通过记录⾳乐作品的⾳符标记、速度术语、⼒度术语、演奏术语、表情术语、标题等标记来规范表演者的⾳乐表演⾏为,保证乐谱⽂本在每⼀次的⾳响转化中都能与创作者想要表达的⾳响状态尽可能完美地贴合在⼀起。声乐作品是表演者与创作者进⾏艺术交流的必经桥梁,表演者⼀⽅⾯通过对乐谱进⾏仔细解读,试图能更深层次地理解与体验作曲家想要表达的⾳响效果;另⼀⽅⾯,乐谱⽂本是成为表演者再现创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情感的重要依据,它规定着表演者对每⼀个字、词的详细处理,从⽽使表演者的舞台⾏为处在⼀个井然有序的形式范围当中。

(⼆)表演者的任务就是通过他本⾝对声乐作品的深⼊剖读,把乐谱⽂本转化为准确的⾳响效果。乐谱⽂本是潜在的⾳响⽂本,⽽⾳响⽂本是已经⾳响化了的乐谱⽂本,乐谱⽂本⼀旦形成,那它对后来⾳响⽂本的每⼀次的⽣成和转化都会起到直接制约的作⽤,于是,两者的关系是相互依存且⼜相互制约的。

(三)声乐作品所塑造出来的⾳乐形象和情感导向具有同向性的发展趋势,因此,欣赏者⼤多都能透过作品的⾳乐形象去设想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情感起伏,想象作品所描绘出来的⾳乐蓝图恰好是⾃⼰内⼼的情感世界,并能很好地与之产⽣相似的情感共鸣,神奇的是,两者甚⾄还可以达到完全重合的程度。作为欣赏者,习惯于⽤⾃⼰的思维⽅式去领会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所产⽣的⼼理变化,有利于深⼊感悟⾳乐作品中的精华所在。在当下,⼈们通常会选择去⾳乐⾥获取精神上的放松,陶醉于个⼈的主观情感体验,幻想⾃⼰置⾝于美好的回忆或空旷的草原⾥,以此来摆脱苦闷的现实⽣活。

事实上,任何⼀个参与⾳乐实践的主体,不管是以创作者的⾝份,还是以表演者或欣赏者的⾝份参与,在创造、表演、欣赏的环节都对主体的表达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作⽤。每当⼀个⾳乐创作者在产⽣灵感的时候,其⽣活经验都会影响到其情感表达、

创作构思和主题提炼,甚⾄还会影响到整个声乐作品的最终完成。在整个作品的创作过程当中,⾳乐创作主体的内在情感状态并不是⽆从描述的空洞之物,⽽是加⼊了创作主体丰富的⽣活体验的和创作主体的深刻思想的充实之物。三、声乐作品的创作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

中国艺术向来都具有⾼度的包涵性,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学的审美性,它在神与形、虚与实、象与意等⽅⾯都始终贯穿着辩证统⼀的美学思想,实现了艺术与审美的完美结合,使得东⽅艺术美学在内部结构中处于极度融合的状况,其包容性远远超越了西⽅艺术。在各个阶段上,⾳乐感知都显露出社会历史的制约性,在感知中,个⼈与社会相互融合,个⼈是社会的独特表现,听众的活动与创作者的活动和演奏者活动也都遵循着同⼀个规律,即⾳乐感知同⾳乐思维⼀样,本质都是社会的。对于⾳乐意义的理解,不能只从⾳乐⾃⾝结构与和声学的⾓度去探讨,⽽应将其注意⼒集中在分析⾳乐与社会、⽂化和价值之间的关系上。

⾳乐史⽂本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乐史学家对⾳响⽂本中所蕴涵的、却⼜不能直接通过⾳响所传达出来的、与⾳响⽂本时刻相关的⽣活内容所做出的⽂化阐述,其中,包括作品所产⽣的时代背景、创作者的⽣活经历、⼈⽣观、价值观、审美观等⽅⾯。⽆论是表演者,还是欣赏者,都在这种整体的相互阐述中去寻求⾳响⽂本中被过滤的、被抽象化了的现实⽣活内容,由此来获得正确的⾳乐演绎或者理解⾳响⽂本意义的依据。⾳响⽂本可以给予作曲家更多感性层⾯的内容,⽽阅读技术理论⽂本则能给予作曲家更多理性层⾯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作曲家的⾳响建构能⼒是在⽿闻各种⾳响效果和⽬睹各种技术理论知识的互相学习中⽽逐渐形成的。⾳响⽂本与技术性理论⽂本存在⼀种相互阐述的关系,⾳响⽂本⽤稍纵即逝的声⾳⽅式向⼈们展⽰了⾳响的整体形态,⽽技术性理论⽂本则以固态的⽂字⽅式对⾳响形态构成的基本规律和基本特征进⾏理论的总结和分析,因此,⼀个偏向于感性,另⼀个则偏向于理性,不可否认的是,声乐作品的创作却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体。四、如何把握声乐作品中的精髓

歌曲⾥蕴含着丰富的内涵,表演者若想将其完美地表现出来,就得合理地运⽤各种表现⼿法,例如,抑扬顿挫、轻重缓急、收放⾃如等等,表演者若能将声乐作品的渐强、渐慢、渐强、渐弱等要点处理得当,可以给⾳乐作品加不少的分,这是⼀个神奇⽽微妙的过程。当然,节⽬的呈现效果在很⼤程度上决定于演唱者的⾳乐⽔平,因此,作品细节处理的好坏在很⼤程度上决定了其歌唱⽔平的⾼低,这需要⼤家⽤⼼去领悟。“学艺之道惟勤与悟,转益多师,贵在化变。”从事艺术劳动这项⼯作,不仅需要⽇复⼀⽇、年复⼀年地不断锤炼,还得需要经常去思考如何创新,如何不断地吸收新鲜的营养成分,总结过去的经验和前⼈的果实,⾳乐具有传承性的特点,后⼈如果不对传统进⾏合理地批判,就很有可能在创作过程中脱离基础,只有那种不独承前代之遗风并能⾃⽴新意的⼈,才能真正符合中华民族⾃强不息的⽂化精神。

演唱者的⽬的源于歌词内容和旋律⾛向,演唱者对歌词的把握、认识和理解是其⽬形成的⾸要条件,它对演唱者表现过程中内容把握的准确度、情感表达的真实度和表现⽅式的恰当度都有着直接的指引作⽤。从古⾄今,中华声乐的歌词都偏向于表现具象,其诗词通常会形象地描绘出⽇常⽣活的场景,这为演唱者的肢体动作提供了⼀个启⽰,这意味着歌词⼀旦离开⾳乐,就会丧失这种⾳乐传播的特质,歌词也会随之⽽“沦落”。法国学者杜夫海纳曾说:“作品向我述说的东西意味着什么?不仅是作品⽤台词或多或少理性地向我述说的东西,还有作品⽤⾳乐更加纵情地述说的东西。”美国哲学家朗格就曾提出过更加⽿⽬⼀新的观点,她认为:“当歌词进⼊歌曲之中并与⾳乐结合为⼀体时,作为⼀件独⽴的艺术品的诗词便⽡解了,它的词句、声⾳、意义、短句以及它描写的形象也通通变成了⾳乐的元素。”五、结语

中华声乐作品在由作者细⼼创作出来之后,经过演唱者在台下不断地艰苦排练,他们讨论如何在演唱中继续诗词内在的涵养与质感,如何通过⾝体动作来叙述诗词所描绘出来的情景故事,同时,还要准确地体现出作品整体所表现出来的意境。⽆论是历史⽂献上所记录的歌唱者们,还是当今活跃在中国歌坛的歌唱家们,都得认真分析歌词所附带的思想情感和曲谱旋律的原始情感基调,⼒争做到准确细致的作品和情感分析,通过内容和情感共同表现出来的统⼀性和完整性,从⽽达到“未成曲调先有情”的⾄⾼境界,演唱者们成功地表达出⼀⾸以感情为主线的诗情、曲情和声情的声乐作品,为世⼈呈现了中华声乐的艺术之美,这⽆⼀不体现了研究声乐作品本体意义的重要性。参考⽂献:

[1]翟社泉.关于民族声乐的哲学思考[J].艺术百家,2005,(04).[2]张⽉⽉.谈中国当代民族声乐继承与发展[J].学问,2009,(20).[3]刘畅.论中国民族声乐的⽂化传承[D].长春:东北师范⼤学,2007年.

[4]修海林,李吉提.中国⾳乐的历史与审美[M].北京:中国⼈民⼤学出版,1999.

[5]刘辉.实践与思考:2004-2007 沈阳⾳乐学院优秀论⽂集[J].重庆:西南师范⼤学出版社,2008.注:本⽂为⽹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场⽆关。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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