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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撤资分红协议是必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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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撤资分红协议是必要的吗?

股东撤资分成协议是必需的吗?

一、股东撤资分成协议是必需的吗 ?

股东撤资分成协议是必需的, 两方关于各项内容都进行明确的约 定,并对违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规定,能够有效的防止好多不用要的 法律纠葛。企业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可以任意撤资的,由于股东一旦对 企业执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企业的注册资本,撤资一定要有明确的 原因并签订相应的协议。

二、企业撤资的基本流程包含:

1. 股东会决策。 有限责任企业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策。国有独资企业减资由国有受权投资的机构或许国家受权的部门作出

决定。

2. 编制财富欠债表及财富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 通知或通告债权人。企业应该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策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起码通告 3 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

一次通告之日起 90 日内,有官僚求企业清账债务或许供给相应 的担保。

企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

记。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企业盖印的《企业更改登记申请书》

。 30 日内申请更改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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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股东会决策。 ( 全体老股东盖印或署名,自然人股东署名, 自然人之外的股东盖印 ) 主要内容: (1) 转让两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

份额及股权转让价钱、受让者,其余股东优先

受让权益的履行状况等 ;(2) 股权转让后企业的股本构造 ;

3、股权转让协议书。 ( 转让两方签订,自然人署名,自然人之外 的盖印 )

4、股权向企业股东之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 ( 股权转让后

的股东 ) 决策。 ( 全体新股东盖印或署名,自然人股东署名,自然人之外的股东盖印 ) 主要内容:因股东更改波及到

的其余有改动的事项 ( 包含企业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更改等 ) 。设董事会、 监事会的, 提交股东会决策, 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 (3-13 人) ,监事会

成员 (3 人以上 ) ,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察均切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建议 ; 提交董事会决策,选举董事长,聘用企业总经理 ; 提交监事会决策,选举监事会。不设董

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策,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 (1 人) 、监事 (1-2

人), 聘用总经理, 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察均切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建议。

5、章程修正案或改正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改正后完好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署名。

;

一般来说股东是不可以任意进行撤资的, 可是假如有正式的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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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有需要撤资的,能够获取投资时期的分成。进行这个过程是需要签

署一份股东撤资分成协议的,一份合理全面的协议是能够帮助股东和

企业两方防止好多不用要的法律纠葛的, 假如有必需最好能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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