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工程安全责任书
甲方:田楼镇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灌南县鑫顺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拆除工程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运行,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苏州南路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屋拆除工程订立责任书,具体责任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和管理费。
二、乙方法人代表是拆除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拆除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三、乙方中标或接受拆房发包单位拆除工程委托时,必须与拆房发包单位签订《房屋拆除工程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报甲方备案。
四、为确保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万元,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标志牌,标明项目名称、发包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等情况,并指定1——2名专职安全员管理现场。
六、乙方应根据拆除方案的要求,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或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应设红灯示警。
七、在居住密集区、主次干道和窗口地段进行拆除施工时,脚手架防护应采用全封闭形式,并搭设隔离棚。
八、施工人员进入拆除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特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采用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
九、对特殊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拆除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配备抢险救援有关器材。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并向甲方报告。
十一、乙方应配合和支持甲方工作人员对拆迁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在《拆除现场安全检查情况表》上签字,不得拒签。
十二、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拆除已交钥匙的房屋,已交钥匙的户数达到10户以上,乙方必须使用专业拆除机械进场将房屋全部拆除,不得拖延。
十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不符合上述3——10项条款要求,
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4%——20%。
2、乙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经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认定,可根据事故情节及责任,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20%——60%。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按下列标准予以扣除:(1)死亡(含全身瘫痪及跟严重的状况)二人以上(含二人),全额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2)死亡(含全身瘫痪)一人的,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总额的80%;(3)发生一级至五级伤残二人以上的(含二人),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总额的60%;(4)发生一级至五级伤残一人的,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总额的40%;(5)发生五级至十级伤残二人以上的(含二人),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总额的30%;(6)发生五级至十级伤残一人的,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总额的20%。
十四、安全责任书的考核管理与风险抵押金的退还,待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办理,残值率按6.5元/㎡交财政。
十五、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避免事故发生。
十六、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