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司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司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来源:九壹网
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司机岗位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轮胎式起重机司机

1. 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额定或 核定

载荷的静、动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 投入运行。

2. 超过预修期而需继续运行时,必须通过技术鉴定,规定允许超 期使

用期限,采取相应措施,并经机电,技安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 用。

3.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辨色能力、视力良好, 身

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 忌性疾病。

4. 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 训,经

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如起重机司机还要进行机 动车驾驶,还需取得机关频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 路驾驶。

5. 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6. 值班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女同志应将长辫塞入帽内。

7. 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 止上机。 8. 应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修复。 9. 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 等安

全保护装置,不得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 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 答接

手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11. 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12.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 技术

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14. 起重机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布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 部位,

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5. 用汽油,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 干

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应集中妥善保管或 处理。

16. 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油滑,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各轮胎 气

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17.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 踩

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 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 —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 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18. 低温起动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 几

转后,方可给油起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 壳。

19. 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 动

作,机电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分钟〜5分 钟,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C〜60°C (正常工作水温75°C〜90°C),然 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 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 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 转。

20. 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20.1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 曲线的

使用方法,严格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根 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 长及仰角。

20. 2绝不允许为了扩大起重机的作业范围而摘去起重机的安全 装置,

也不允许采用增加平衡重量,来达到增大起重量的违规操作。

20. 3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20. 4发动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 滑油预

热15分钟〜20分钟,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20. 5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 应在平

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禁止在 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得支撐在有暗沟涵洞及地下不 明构筑物上而和松软泥土地面。

20. 6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 触地而。

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 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20. 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 重物

放至地而,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21. 主臂操作规则:

21.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1.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 规定时,

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o

21. 3作业时,不得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作业(除厂家另有规 定外)。 21. 4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21. 5回转前要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得有人和 障碍物。 21. 6必须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 转时,

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21. 7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 中心

线不得越过前支腿中心。

21. 8臂杆对外伸时,第二,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 现象,

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 伸到需要的长度。

21. 9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以免发生过绕。

21.10臂杆向外延伸,当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 行继

续外伸。

21.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超负荷。

21.12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 第二,

三节缩回。

22. 副杆延伸与收存的规则:

22.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2. 2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22. 3副杆需外伸时,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擦入副杆根部与 第四

节相连的旋转轴销后,取出与第一节相连的栓挂轴销,由人工旋 转副杆与第四节相对接并插入另一侧连接的固定销。

22.4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 矩限

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器释放扭 矩,以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22. 5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23. 提升和降落的规则:

23.1起吊前,应查该起重机特性曲线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 角,回

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的范围 以内,绝不允许超岀规定,强行作业。

23.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 强度。 23. 3起吊前,要检查力矩器,上升极限位置器,过卷扬 警报,

断路装置,幅度指示器等是否灵敏可靠。

23. 4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将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 紧。 23. 5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离地而20cm〜30cm,然后停机检 查重

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 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23.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 和修

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23.7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23.8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24. 应尽量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必须两机 性能

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单机所 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重量的80%o起吊时动作要一致,禁止 回转臂杆,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25. 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25.1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 25. 2吊运物品上有人;

25.3起吊工作需要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 25.4斜拉重物;

25.5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 25.6吊物下方有人时;

25.7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时;

25. 8工作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及输电线路,建筑物或其它物体; 25.9吊运易燃,易爆品没有安全措施时。

25.10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未经主管 部门

批准时。

26. 行驶前,必须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 销

轴。

27. 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上盘 操

作室车门。

28. 用钢索将吊钩拉挂在保险杠拉钩上,但要保持一定的松动量, 不得

过紧。

29. 行驶时起重机架上严禁乘人。

30. 应注意行驶路线上的驾空电线,桥梁与涵洞的高度和允许载 重吨位,

不得冒险通过。

31. 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32. 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490kPao

33. 起重机收班时应停在指定的停车库房(场)位置。路途应停靠 在

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拉紧手刹车,挂 入低速档。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挂一档,车头向下坡时挂倒档, 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34. 停车时低速运输几分钟后再熄火,寒冷季节应放净未加防冻 液的

冷却水。

35. 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 油。 36. 对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必须十分清洁。添加时,力口油口

要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得取下滤网加油。

37. 要尽量减少液压系统的折卸工作。 38. 燃油箱应在每日作业终了后加满。

39. 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 进

行。

40. 检查加注油时,均须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41. 冷却水必须用洁净的软水。加入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 80%,然

后启动发动机,待冷43.放泄冷却水,必须待水温降到60°C以 下进行。

42. 寒冷季节,冷却水渗入防冻液的比例,应依据所在地区最低气 温

再降10°C的温度来决定。

43. 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分钟〜10 分钟,

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44. 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进行调整,添加蒸镭 水应

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45. 对传动部分进行保养时,必须可靠切断动力。

46. 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它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 报废标

准,检查卷筒上是否有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位置是否牢固可 靠。

47. 日常保养工作,按各保修工作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48. 交必须在机上或机械工作地点进行。

49. 人员要切实作好机械的例保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运行记 录。未

经,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0. 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做好准备。 51. 交接双方要认真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 工

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 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存在问题。查机械运行记录是否完善,查随 机工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 关部门报告。

52. 人员不得隐瞒事故,由于交待不清发生问题,由人员 负

责。

53. 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 取

得有关领导同意,并向人员交待清楚,开始接替以后,方可下 班。

54. 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记录,并共同签字认可。 (二)履带式起重机工

1. 司机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起重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端 头的连

接固定是否有松动或移位。绳卡的数量,安装方向和相间距离 是否符合规定,钢丝绳损伤,保养状况。

2. 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在工作时不得放尽,应保留三圈以上,以 免末

端被拉出。

3. 驾驶员应按照保养规程对各项保养进行检视后,方能起动发动 机。

起动前应检查所有操纵杆是否放在空档位置。起动后应将传动 部分分别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部操纵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和限 位,限载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 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5. 起重机停放地点和行驶路线应与道路边缘,沟渠,基坑等保持 安全

距离。在新填土堤上工作时尤须注意。

6.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进行起重作业。如地面松软,应 夯实

后用枕木在履带板下横向垫实,或用钢板支垫履带板后再进行起 重作业。

7. 加注燃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如油料着火后应用灭火器或 砂土

扑灭,严禁浇水。

8. 起吊前应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安装位置,起升高度)选配 滑

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起吊物体重量不明时,不得起吊。

9. 禁止吊钩,钢丝绳在不垂直的状态下进行起吊或直接起吊埋在 地下

的不明物体。

10. 提升重物时,提升速度应均匀平稳,落下重物时,应低速轻放, 不

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1. 吊重物时,应先吊离地而10cm〜3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 制动

可靠性,各部份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提升。

12. 起重机回转时应控制起重臂的幅度和回转速度,严禁快速回 转,

回转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重物没停稳前作反向旋 转。

13. 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14. 起重机起吊重物行走时,被吊物的重量不得超过该工况容许 起重量

的2/3,并且重物应在起重机行驶的正前方向,物件应下落接 近地而并用绳索牵引缓慢行驶。

15. 严禁利用限位装置替代应进行的正常操作动作。

16. 起重机行驶转弯不得过急,如转弯角度过大,应分数次磨转。

上坡时,应有防滑措施。

17. 起吊重物未放下前,驾驶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8. 在起吊工作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故障时,必须放下重物,停止 各部

运转后进行保养,调整和修理。

19. 工作中驾驶员应集中精力,不得与他人闲谈,驾驶室内禁止无 关

人员进入。

20.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起,吊杆放至40°〜60°,各 制动器

处于工作状态,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将驾驶室门窗闭锁。

21. 起重机短程移行时,吊杆应降至30°左右,收起吊钩,必要时 拆下

起重臂和配重块,并将道路铺垫整平。

22. 履带电动起重机工除遵守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 定外,

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22.1接通电源的电器装置,不得进行任何修理保养。

22. 2电气装置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得强行合闸。 22. 3所有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的电工修理或在电工指导下进行。

22. 4机械移行时,应由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的人员挪动电缆, 并防

止电缆损伤。

22. 5起动后应检视各仪表,处于正常指示下,才能开始操作。 22.6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电磁制动器,以及安全装置的灵敏 性,可

靠性。

22. 7设备上如遇漏电失火,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不得

用水泼溅。

22.8操纵控制器时,应逐级换档,严禁越档操作。

22. 9在运转中变换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复零,待电动机停止 转动

后,再逆向扳动控制器,严禁直接变更运转方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