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城计的【情感故事:空城计】
情感故事:空城计
作者:涓生的路1. 公园里依旧是悠闲,放狗的盯着拴狗的绳子,跳舞的盯着舞伴的步子,散步的盯着对方的路子;市场里依旧是热闹,卖菜的盯着买菜的票子,买肉的盯着卖肉的摊子,走路的盯着对方的篮子;大街上依旧是匆忙,汽车盯着公路,小伙盯着姑娘,商人盯着生意;社区里依旧是平淡,甲家盯着乙家的升迁嫁娶,乙家盯着甲家的锅碗瓢盆,年轻人盯着长辈的财产分配,长辈盯着年轻人的工作婚姻,总之,人们在盯来盯去中,把日子过得既悠闲又热闹,既匆忙又平淡。时间似乎是快了,也仅仅是快了而已......这座城市在哪里,悄悄的也无人问津,这座城市都有谁,悄悄的也无人知道。后来,有些人通过艰苦考究知道,这座城市有房子,有车子,有票子,有男子,有女子。男子和女子在房子外或车子上赚票子,赚完票子买房子和车子,买完房子和车子过日子。时间似乎是快了,在乐着的日子里快了,时间也曾慢过,在苦着的日子里慢过。 而金士谡是这座城市里的人,后来人们记住了他,只因为他活的颇为别致。他长了一般人应该长的模样,留了一般人应该留的头发,穿着一般人应该穿的衣服,做着一般人应该做的事情。他佩戴了眼睛,只因为上大学,毕竟读过书,至于经常看电脑,无注意眼睛,倒也只是辅助的原因,无从拷问,总之,他戴了眼镜,像一般人那样,这倒颇显学问,颇有气质。他交了很多一般的朋友,各个朋友的面貌,身份,前途不需特别留意,都尽显于心中,这倒是他有些得意的,是为了“心中有数”得意,还是为了王明、张三的前途得意,他不细细计较,以为太过计较,未免功利。白天的金士谡不为他人留意,夜晚的金士谡也不为他人留意。 2. 金士谡躺在床上,望着墙上的电子钟,心想,现在终究是比过去“发达”了。就拿这电子钟来说,它显然比先前的机械钟先进,机械钟旧了,每天慢几时,每时慢几分,倘若人们有急事,非荒诞了时间不可。而电子钟则不然,它要么全坏,要么就分分秒秒的准时走,更不用费力,一块电池就能走上一两年。此时,他想到了王渐明的话,不免渐发的开朗,在心底盘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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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发生的事。于工作他是需要用言语修饰一番的,最好是备上名片,就拿上次的吧,上次至少在名片上写的好看;于爱好他是需要用深情散发一些的,看着瘫睡在书桌上被电扇压得打了卷的书,翻开来,选了几句耐听而又深刻的话,背诵开来;于性格他是需要深沉一些的,有些平日爱说的话便不能说,更不能说TMM的,他细心的排练着语句,总想把爱好读书,爱好高雅,爱好艺术之类的加进去;于服饰他是需要化妆一番的,随不至于打扮成英国绅士特有的风度,总不能像“凡夫俗子”般,穿西装又太过浓重,穿便装又太“凡夫俗子”,这服饰于他,便颇有些犯难了;上大学时,他总算看过一些女性心理,女性要求,女性欲望之类的电影或图书,学长们也排练过女性之爱情的语句和步骤,他颇费心力的想,渐渐的,在黑的看不见黑的夜里,他睡去,毫无所想,也不做梦。几个小时前,金士谡还没有吃过晚饭,下班后,便和王渐明约来饮酒。饮酒的菜是一般的,饮酒的酒是一般的,饮酒的菜的打发速度是一般的,饮酒的酒的量是一般的,只是这次于一般常规之外却有不一般的说话。“你也该着着急了,方晓毕竟已经结婚了,兄弟我是颇替你着急,大男人的,即使你不着急,那点欲望怎么打发”,王渐明于酒酣中,挑明了对金士谡的爱情的关切。说媒,这本是旧社会女人爱干的职业,于现代的许多男人倒也乐意做了。金士谡只是低了头喝酒,这等逍遥,这等不入类,在唐朝的酒榻上恐怕早有典型,“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可是,王渐明显然“俗”了不少,也不很饮酒,也不看金士谡的反应,只知道说:“我认识一个女人,比你大点,要不要给你介绍介绍”。听到这里,金士谡颇有些不愿了,又不好推脱,于是道“我还不急,再说,最近时间也紧”。“可是那姑娘很漂亮唉”,金士谡顿觉一阵凉风,洗净了眼前混沌的空气,倒觉的先前的话不冷静,显然不给兄弟面子,显然不顾自己的感情,道:“时间虽然紧一些,不过见一面的时间还是挤得出来的,她什么情况,为什么这么大还没有结婚”“她学历不很高,工作不很好,家庭嘛,也不很好,就是想嫁入这里,之前她也相了不少男人......”,看着金士谡的脸色越来越沉,他又补充道:“这个姑娘长的没得说,而且气质也很好”。金士谡像喝了几杯苦水,不自觉的咀嚼着苦味,不过,最后竟喝得了一杯甜水,心中的苦也不算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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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甚至觉得有些甜味了,道:“就这么订了,你得要当事情办啊”。回到家中,他照例打开电脑,除了打开电脑,他还能做什么呢;他照例玩起游戏,除了玩游戏,他还能做什么呢?他的房间不显整洁,却也别致,被子是不叠的,卷在床上,既省力又省时间;桌子上的碗是不用洗的,躺在桌上,既省精力又省时间;地面已经铺了一层灰,好似地毯,于其中有些脚印,像一幅“行为艺术”图画,倒显自然本色。电脑桌上的鼠标已打了手印,这道颇显功夫,所谓“大行不顾细节”,金士谡颇为本色的生活也倒显真性情,毫无夸张,毫无做作。但是,在电脑桌前,随已消耗了两个小时,就是不知道干了什么,他终于起身徘徊,在地上画了一圈又一圈的图印,一会坐在沙发上,无聊的翻一翻书,至于书中说了什么,他用眼看,用脑子忘,终究什么也不记得了。“她到底长什么样呢”,他自言自语的道,说着,已经躺在了床上。第一章3. 清晨的太阳照例分毫不差,以它恰似应该有的方式出现,那种角度,那种温度,那种前途,都是人们以为熟悉,或正在熟悉的。 金士谡起身,在萎靡中把自己装进了洗手间,按照昨晚设计的模样,好好的打理了一番,颇有些“不俗”人的模样。这让他想起了魔术师在舞台上的喜剧,把人从无变有,再从有变无,或是把男人变成女人,把女人变成男人。他这般不足奇的打扮倒颇显得“小气”了。 刘思红,就是王渐明说的那位“颇有些漂亮”的女人,一直有一个“大城市”的梦。在上中学的时候,她曾经因为一篇名为《我大城市里的梦》而获得乡村作文比赛一等奖。她的父母是普通农民,在人生的道路上虽然也刮过缺憾、清冷、而又肃穆的风,可是,在邻里街坊的互为打量,互为“叮嘱”下,倒也不是浑浑噩噩,一无所知。在刘思红小的时候,他们除了嘱咐女儿不要轻易给男孩占了便宜以外,最为留意的便是刘思红关于这“大城市”的梦。至今,刘思红仍然不能忘记考上大学准备离家时的情景,母亲在冷街角坐落的灰房子里的灶炉上为她熬汤,父亲在房子角落里蹲着小板凳默默的吸烟。灶炉上的烟,烟卷里的烟,混了空气弥漫在屋子里,扫描着父亲褶皱的脸,母亲粗糙的手和刘思红眼里的泪。她推开了门,望着大学的方向,父母站起了身,也望着大学的方向,他们侦查着那个方向,那个城市,希望从眼前的空气里看到未来的前途、财富或名誉。这等幻觉像催眠术,又似迷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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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更是忘忧草。 眼下,刘思红已经毕业,她没有回家,为得就是在大城市找到自己的位置。她为自己设定了模样,明白了,要做大城市里的女人,头等要务是要学会“打扮”。打扮的第一遭便是着装,既不能太露,也不能不露;既要能跟得住“时尚家”的脚步,又不能坠入“批评家”的圈套;既要能勾得住男人的眼睛,又不能突破女人的底线。打扮的第二遭便是言谈举止,既不能带有乡村味,也不能吐出乡村词;既不能太*,也不能太死板;既要有女人的优雅,又要有女人的“风味”。打扮的第三遭便是精神品味,或是懂些茶道,或是懂些文艺,或是懂些文字,总之,她不能像一般小女人那样什么都不懂,她要穿得住风韵,沉得住高雅,守得住品味,寻得住前途。打扮,是女人的第一事业,强的、弱的、聪明的、愚蠢的、贪婪的、好逸的,女人的品性多样,但是个个精于打扮。而此时的刘思红,虽未深谙世俗之道,也颇像一个“前途”的战略家,为自己筹划的精密,毫无透风之处。 她不是一个愁嫁的女人,对于感情,并不是很要紧。她又是一个愁嫁的女人,日日夜夜的孤单自不便说,要想在这个城市站得住脚,嫁人就是一个很高明、又方便、又划算的投资。于是,她见了很多男人,只要是符合她的“要求”,她的“条件”,甚至是她的“理想”的,她都是要见的。把婚姻用于改变命运,或是把恋爱做成一个事业,是女人特有的“高明”。 对于这次“见面”,刘思红是颇为用心的,早早起床精心打扮。王渐明是她的学姐陈媛的丈夫,两人结婚已近两年。在刘思红眼里,王渐明是颇有“前途”的男人,人长得“端正”,又很有“绅士”之风;家底殷实,父母又老,而且是独生子;事业顺利,进公司两年,在父亲的“打点”,自己的努力下,已经坐到了公司部门经理的位置。如此这般的男人介绍的朋友,虽不至于比他更好,总不会比他太差。她耐心的打扮着自己,香味从她身上飘洒下来,像雨后的荷叶,见不得雨滴,却越发能吮润出一股华丽丽的神气。 金士谡很早便出了门,毕竟与女人见面,按照规矩,早到总比迟到好。“要不要买花”,“我终归是需要比她早到的,如何站起来呢,一只手要不要背过去”,他在心底盘算着这些细小的事情,以为万一有一步做的不好,便不很“绅士”。他又默背着昨晚排列好的言语,修饰好的性格,装饰好的工作,全然忘却了眼前,酣睡在街道上的楼。待到他默念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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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车又向东向西的流,眼前的人又向东向西的走,倘若太阳突破了天空中的云,有灵气般的一照,他又看见了汽车的灯和人们黑黑的眼。就在此时,他看见路边躺着一堆书,向前凑去,一双黑而且瘦的脸上挂着的三角眼正在看着他,“兄弟,要不要书,都是好书”。本来,自从大学毕业后,他是不怎么读书的,单是这日日夜夜的忙就使他打发掉了所有时间。但是,他终归知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认为读书是一件高雅的事儿。于是,他探出了头,镇定的用目光扫描着“高雅”的书。不一会,他从书堆里翻出了两本书,一本是矛盾的《子夜》,一本是纪伯伦的《先知》。不料,《先知》里竟有裸体女人的画,他一页一页翻,13幅,25个裸女,这样的书怎么能要呢。“这本书多少钱”,他扔掉了《先知》,选定了《子夜》,付过钱后,卷了书,提前来到了饭店。 此时,据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他把玩了一会手机,终于打开了书。在“半刻钟”的读书里,他也曾翻过几页,字一个又一个的在他的眼眶里走,串成一行又一行的模糊,混着空白打印在他的脑子里。不一会,一个女子便上前同他打招呼,带着特有的“矜持”,携着满裹的“香味”:“你是金士谡吗?”金士谡抬起头,在他面前站着的正是刘思红,油亮透黄的披肩发罩着圆圆的鹅蛋脸,水面净白的粉底下嵌着单而且大的凤眼,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那犹如印泥磨打过,红而且厚的嘴唇。这等褪去天然而特意打扮的模样,好似拌进米饭的牛排,使人不是滋味。金士谡毫无先前预演时那般兴奋,只是堆出了机械化的笑,像一具抽干了灵光的骷髅瘫坐在椅子上。“你怎么知道是我的”“我当然知道呀,王渐明给我看过你的照片”,刘思红揣着温柔的细嗓,偷偷的打量了一下金士谡,对比着脑中的照片,单是那个大鼻子,颇使人更值得留意。两人扫描着对方的模样,比对着心底的“条件”,做了极细微又精致的研究,然后点了牛排和饮料,最后正襟危坐,男人搬出潇洒,女人摆出妩媚,投入了这场或许是人生最重大的“谈判”。
此时,距离午饭时间还有一段,饭店里,稀稀落落的坐着几个客人,在轻音乐的弥漫中,喝饮料的喝饮料,聊天的聊天,打发着这绝无紧要的时间。金士谡拿起饮料,不经意看见角落里坐着一对年轻的,貌似学生似的情侣。女孩故作娇羞而又打扮出的可爱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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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不禁想到,哪怕是没有婚姻企图,没有“事业”企图的,“单纯”的少女,也早已学会在门面上刷满金漆粉饰自己,骗得男孩的宠爱。 “没想到你这么好学,就这么一会还拿出书来看”刘思红打破了两人的沉寂。 “哪里,哪里,闲下来,只是不想浪费时间,平日里爱好文学,因此,拿了一本书出来,刘小姐平时爱干什么呀” “我呀,比较喜欢看电影,平时也会看书。我一看你就是个文静、有内涵的人,王渐明说了很多关于你的好话” “哪里,哪里,他这个人就是爱说笑” 就像水中的泡沫耐不起风的吹,雨的淋,久了就吹破,就刺破,就消失的无影无痕。在刘思红刻意而又“善意”的恭赞下,金士谡慢慢卸下了“防备”,以为刘思红是可以“亲近”的人。 “其实,我不是很在意这些,你的工作是......”说完,刘思红吸了一口饮料,故做轻松的看着金士谡。 金士谡也不忙,从内衣口袋里缓缓的掏出了一张名片,“哦,不过是公司的一个职员罢了,不过先前还不错的,这是我的名片”这等模样像猴子坐在板凳上,硬说自己的屁股毫无红色,金士谡心底 有些愧疚,但是,既然不说谎话,又不去拿着名片爬高,屁股是红色的,坐在凳子上便没事,名片是夸张的,自己不说话,或是说些无关紧要的话,也便不叫说谎。 接过名片,刘思红睁大了凤眼,像盯着一份极重大的合同,又像鉴赏一份极精致的商品,努力的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期望从中间发现耀眼而又值得“投资”的词。正反面都盯完,她极细心的打开 了包,把名片塞了进去,喝了一口饮料,笑咪咪的道:“其实,我也不在意这些,原来果真像王渐明说的那样,你在广州干过市场部经理,赚了不少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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