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
三、招聘的原则及途径: 1、招聘原则:
应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2、招聘途径:
① 通过网络、报纸、现场招聘会等方式面向社会进行人才招聘; ② 直接引入对公司有特殊作用的人才; ③ 员工或社会人士推荐。 四、员工招聘:
1、因工作需要招聘员工,应向总公司提交填写详细的《招聘人员申请表》。
2、经相关领导签署意见后,由相关负责人组织面试工作。 3、已承包部门的员工由承包人负责招聘,公司不再负责员工试用和转正的审批。 五、面试:
1、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针对所应聘岗位,需
验明其相关证件原件是否齐全(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等),并复印一份留存。
2、对于一些技术类人员(具有经济师、审计师、会计师、工程师、统计师等职称或资格的),应在初试时向其说明,转正后职称证或资格证复印件需留存公司备档。
3、按管理权限由相关领导签署面试意见(写明建议上岗时间、岗位名称、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等内容)后,由总公司存档。 六、入职: 1、入职报到:
总公司对新员工开具《入职通知单》,应写明入职时间、试用期时间、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及发放额度。员工的入职时间以总公司开具《入职通知单》上的上岗时间为准,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财务部,一份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2、入职培训:
① 由办公室主任和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新员工的入职培训。 ② 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A、介绍公司的简要情况; B、介绍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C、介绍本部门的人员情况及各自工作职责; D、介绍新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E、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其他培训。 七、试用期:
1、经公司录用的基层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分公司副经理以上试用期为3个月。能力突出者,经总公司批准,可提前转正;
2、在试用期内如发现应聘者有虚报、谎报个人履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聘;
3、在试用期内,应聘者本人对岗位不适应的,可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经济、民事等行为由其负全责。 八、转正:
1、员工转正当天,由总公司将《转正审批表》发给待转正员工填
写。
2、依据管理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直接转正或通过民主评议超过60%以上票数,即可转正,民主评议结果报总公司备案。 3、由总公司开具转正通知单。
4、公司在员工转正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为在此岗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注:如员工需转保的,必须确保原帐户无欠费,公司方可为其办理转保手续;员工自愿放弃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申请,交办公室备案;承包所招聘的人员不享受此条款)。 九、考核:
1、公司对全员实行月绩效考核制。
2、每年对主管以上(含主管)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报总公司备案。 十、调岗: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调岗,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总公司开具《调岗通知单》。
2、员工本人要求调动岗位的(必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者),需写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报总公司,经批准由总公司开具《调岗通知单》。
十一、辞职:公司员工辞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转正员工需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2、按《离职登记表》中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3、离职人员的当月工资于次月发放工资时领取(特殊情况可由董事长批准)。
4、员工应在离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各项保险的转移
手续,否则公司有权办理停保手续,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一律不予承担。
▲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工资结算手续;离开公司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业务资料和客户资料。否则,公司有权扣留未兑现的动态管理工资和其它奖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由该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辞退: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
辞退: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侵占公司财产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5、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6、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7、出现《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的;
8、经民主评议,投票通过率未达到60%(含60%);
9、由于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经济、民事等责任。
(二)办理辞退程序:
1、由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交《辞退员工申请表》,写明被辞退员工姓名、所属部门、岗位名称和辞退理由;
2、总公司调查核实后,报相关领导签批意见并开具《辞退通知
单》;
3、分公司办公室凭《辞退通知单》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和各项
保险的停保手续。
▲ 被辞退员工离开公司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业务资料和客户资料。否则,公司有权扣留未兑现的动态管理工资和其它奖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由该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劳动合同签订、续签、解除:
1、员工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1年)、中期(2-3)年、长期(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合同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合同自动终止;
5、劳动合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例执行; 6、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办公室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审批权限:
1、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
长聘任,分公司经理、财务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
办公会批准任命。下属公司副职、主管以上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提名,报总经理批准任命后交总公司备案。 2、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人事管理权限及程序进行。 ① 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A、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B、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C、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D、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② 升职程序:
A、公司对中、高层管理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竞聘者对竞聘岗位进行竞聘演讲;
B、由全员进行民主评议(投票),得票超过60%以上的前两位竞聘者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③ 员工免职或降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A、调任新职务的; B、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C、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 D、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E、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F、季度考核平均分数低于7分的。
④ 员工的调配权限及程序: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人员调配后报总公司备案。
⑤ 员工的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并
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员工:公司需提前30天书面告之员工;试用期员工:公司需提前3天书面告之员工): A、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B、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C、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D、季度考核平均分数低于7分,次季度第一个月考核达不到9分以上的。
⑥ 员工的开除及终止劳动合同:
A、员工违法犯罪,公司有权立即将其开除;
B、员工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或连续旷工3天,公司予以开除处理,一切后果由自行离职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