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改造工程
监 理 规 划
中铁武汉大桥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清佛公路广乐高速源潭互通至北江五桥南引道段路面改造工程
工程项目总监办
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 5 1、项目背景 ....................................................... 5 2、沿线自然地理特征及其与公路建设的关系 ........................... 5 3、本次路面改造设计方案 ........................................... 5 二、监理工作依据.................................................... 7 三、监理范围与工作的内容............................................ 8 1.监理范围 ....................................................... 8 2.监理工作的内容 ................................................. 8 四、监理工作目标................................................... 11 1、监理工作总目标 ................................................ 11 2、质量控制目标 .................................................. 11 3、进度控制目标 .................................................. 11 4、投资控制目标 .................................................. 11 5、安全环保监控目标 .............................................. 12 6、合同管理目标 .................................................. 12 7、廉政建设目标 .................................................. 12 8、信息管理目标 .................................................. 12 9、组织协调目标 .................................................. 12 五、监理机构组织................................................... 13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 13 2、监理机构人员安排 .............................................. 14 3、监理机构人员分工 .............................................. 14 (1)监理人员分工原则 .......................................... 14 (2)监理工程师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4 4、主要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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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 16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 17 (3)、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 18 (4)、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 18 (5)、试验工程师职责 .......................................... 18 (6)、资料员(信息员)职责 ...................................... 19 (7)、监理员职责 .............................................. 19 六、监理试验、检测的配备........................................... 21 七、试验监理....................................................... 23 试验管理控制程序: ............................................... 23 1.试验管理监理工作流程 ........................................ 23 2.机构设置与职责 .............................................. 23 3.管理程序 .................................................... 24 4.验证试验 .................................................... 24 5.标准试验 .................................................... 25 6.工艺试验 .................................................... 25 7.抽样试验 .................................................... 26 8.验收试验 .................................................... 26 八、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控制................................... 27 1、工程质量监理 .................................................. 27 (1)工程质量监理原则 .......................................... 27 (2)工程质量监理措施 .......................................... 27 2、工程进度监理 .................................................. 33 (1)、工程进度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 33 (2)、进度计划的编制 .......................................... 34 (3)、进度计划的审批 .......................................... 35 (4)、工程进度计划的检查、调整 ................................ 35 (5)、工程进度计划的延期和延误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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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度控制的其它手段 ...................................... 37 (7)、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程序 .................................... 37 3、工程费用管理 .................................................. 38 (1)、工程费用管理的一般规定 .................................. 38 (2)、工程量清单 .............................................. 39 九、合同管理....................................................... 42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 ....................................... 42 (二)、工程变更 ................................................. 42 2.1.事前管理 ................................................... 43 2.2.坚持工程变更审查的原则 ..................................... 43 2.3.建立工程变更台帐 ........................................... 44 2.4.交工验收前的变更管理 ....................................... 44 (三)、延期申报 ................................................. 45 (四)、费用索赔 ................................................. 48 I、一般规定 .................................................... 48 II、费用索赔的申报程序 ......................................... 49 III、费用索赔的受理 ............................................ 49 IV、费用索赔申请、受理程序图 ................................... 51 十、施工安全监理................................................... 53 (一)、安全生产的预控措施 ....................................... 53 (二)、施工安全检查 ............................................. 53 (三)、主要安全控制措施 ......................................... 54 十一、施工环境监理................................................. 55 (一) 、环境监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55 1. 环境监理的主要内容.......................................... 55 2. 环境监理的组织管理.......................................... 55 3. 环境监理的主要方法.......................................... 55 (二) 环保工程监理的主要措施......................................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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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保护.................................................... 56 2. 水资源保护.................................................. 56 (三) 环保达标监理的主要措施...................................... 57 1. 施工期间噪声控制 ............................................ 57 2.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治 ......................................... 57 3.水污染防治 ................................................... 57 4.固体废弃物 ................................................... 58 十二、 资料管理.................................................... 60 一、工程内业管理 ................................................. 60 二、文件管理与传递 ............................................... 61 三、工程内业及文件资料的归档 ..................................... 61 四、监理月报 ..................................................... 62 五、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 ........................................... 63 十三、组织协调与工地会议........................................... 一、组织协调 ..................................................... 二、工地会议制度 ................................................. 65 十四、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72 一、交工验收 ..................................................... 72 1.监理准备工作 ................................................. 72 2、交工证书的类型 .............................................. 72 3、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 73 4、交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 73 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 74 三、保修期 ....................................................... 76 十五、监理工作制度.................................................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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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省道S354线即清佛公路,是清远市市区与佛冈县的重要交通干线,连接G106、G107线,是清远市主要骨架公路之一。由于近几年清远市工业发展迅速,交通量迅速增大,特别是超限超重车辆迅速增多,部分路段出现严重病害,导致服务功能低下,行车条件削弱,严重影响到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根据、市意见及沿线群众出行要求,结合2014年10月广乐高速通车、广清高速扩建,该路段交通量将会激增等情况,需对部分路段路面工程及相关设施进行改造,以提高路面服务等级和行车安全性、舒适性以及其他服务功能。
根据项目特点、相关会议纪要意见,在施工图设计中,按照“充分利用、安全舒适、合理可行”的设计思想,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设计观念,主要从路面、桥梁、平交、排水、安保等方面对本项目作了详细的设计。 2、沿线自然地理特征及其与公路建设的关系
自然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质、气候、水文等。 1、拟建项目位于粤北山区清远市清城区境内,地形较为平缓。 2、地质情况
经过地质调查和区域地质资料分析:主要为第四系及泥盆系上统地层,第四系为冲积层,冲积物为亚粘土、砂或砾,泥盆系上统岩性为泥岩(页岩),砂岩或砂页岩亚层。 3、地震
本区地震活动水平低,没有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根据《广东省地震烈度区划图》 ,本区地震烈度为<VI度区,按新颁发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工程所在地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沿线构造物不须设防。 4、气候、水文条件
路线处于公路自然区划在IV区内,既有亚热带季风型气候,又具有山区气候特色。本路线所经地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日照平均时数1400-1900小时。本地区年平均气温19℃,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8℃。年降水量2215.7毫米,夏季约占全年降水的百分之50。沿线所经地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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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发育,水量丰富,河流水位受降水控制,季节变化明显,汛期河水暴涨,雨量少时河水干涸。
由于本项目工程性质属于路面改造工程,因此沿线区域的地形、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对本工程的施工影响不大。
5、不良地质评价
清佛公路本项目路段均利用旧路基,故地质情况较好,虽有个别路段有较轻微的路基下沉现象,但多年沉降已趋稳定,实施时仅作调平处理即可,故全线无需处理不良路基。 3、本次路面改造设计方案
本项目为路面改造工程。建设目的是对清佛公路广乐告诉源潭互通至北江五桥南引道路段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全长13.00km,以银英公路源潭平交为界,分两个路段分别采用不同的改造方案。
1、清佛公路广乐高速源潭互通至清佛公路源潭平交约4.9公里路段已在大中修工程项目中完成路面改造。本次升级改造利用保留现有4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只在厂区路段增设人行道的升级改造方案
2、清佛公路源潭平交至北江五桥南引道约8.1公里路段在现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基础上只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大修改造,维持现有4道路面,并提升道路两侧的绿化美化效果。
A、对破坏轻微路段以及岭塘至至终点路段,直接加辅为主,其余路段以破碎加辅为主,标高受限路段采用挖除重铺方案。
B、辅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厚度为35cm,加5cm调平层,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要求4.0Mpa以上,沥青砼面层厚度为8+6+4cm(市区段为8+4cm),详捡路面设计图。
C、完善凹曲线路基排水及超高路段路面排水;当排水系统穿越路口时加设盖板;原水沟加高墙身宽保证50cm,加高路面后边缘与原流槽衔接顺畅。
D、标志标线等沿线设施、里程碑等按新规范重新设计。 E、改造平面交叉及大批厂区路口
F、本项目原桥涵结构良好,视增设人行道局部路段需要而设置路外涵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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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工作依据
1. 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2. 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部颁《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GTG F30-2003) 部颁《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程》(JTJ/T073.1-2001) 部颁《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1-2010) 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部颁《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2001) 部颁《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部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 部颁《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 部颁《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JTGF80/3-2004) 部颁《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部颁《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部颁《公路涵洞设计细则》(JTG/T D65-04-2007) 部颁《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部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部颁《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部颁《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3. 监理合同与本监理规划。 4. 施工合同。 5. 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 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 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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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范围与工作的内容
1.监理范围
省道S253线英德市沙口至望埠段路面改造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设施、绿化、临时工程、附属设施等合同段的施工监理。
监理服务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图纸和业主与工程承包人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宏观指导下,对于所辖工程合同段的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环保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等方面实施全面管理,参与交竣工工作。
2.监理工作的内容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监督、环境监理。具体监理服务内容如下: (1)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5)参加设计交底;
(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
(7)检查承包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保证体系; (8)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
(9)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
(10)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1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12)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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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14)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15)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 (16)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7)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18)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9)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20)审批工程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21)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22)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2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24)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25)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26)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27)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 (28)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29)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限处理的质量
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30)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31)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2)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3)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34)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35)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
(36)组织编写监理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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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或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38)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39)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40)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 (41)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42)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
(43)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44)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45)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4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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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工作总目标
省道S253线英德市沙口至望埠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的总目标是强化管理,使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满足合同要求,工程建设达到“三总”、“两好”,即总速度、总质量、总效益,安全好、廉洁好的目的。 2、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技术规范及经审批的设计文件施工,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进行评定,要求本项目竣工验收综合评定达到合格工程。
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防止二级、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量减少发生质量问题。
质量监理控制中将以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中规定的各种技术要求,合同有效文本中列明的本工程技术标准,国家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作为控制依据。
在监理操作中规范质量检验制度,加强对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施工成品的质量检验和平行检测,严格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和所有合同工程验收制度,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进度控制目标
以省道S253线英德市沙口至望埠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合同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目标。
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控制关键工程的工期和总工期,在监理实施过程中根据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进行详细分解、分析及优化,确定各控制环节和目标,跟踪进度实施的全过程,及时协调各方面工序的进度,确保关键工期和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4、投资控制目标
本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为:使省道S253线英德市沙口至望埠段路面改造工程总投资控制在计划投资范围内。
监理操作中将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并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做好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工程变更控制。按照合同和施工图纸对工程准确进行工程量签认及计量,加强工程的合同管理,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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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确保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5、安全环保监控目标
加强施工期安全管理,督促环保措施落实,确保无安全、环保监理责任事故。安全监理目标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督促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施工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标准组织施工,有效地控制各类安全隐患、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环保监理目标为:督促做好工程沿线地表植被、自然保护区、自然景观、主要河流水质等的保护;督促做好施工场地、驻地、施工便道、砂石料场、取弃土(渣)场等大型临时工程的环保备案登记工作,使环保工作满足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6、合同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站在公正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与监理方的特殊作用。通过合同执行状况的动态分析、合同争议调解与索赔处理程序、合同管理等手段,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公正地处理工程变更、工程费用追加和工程延期,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 7、廉政建设目标
严格执行省、市和本项目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守廉政建设合同的承诺,恪守“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在工程建设期间无违反廉政建设制度的人与事,以廉洁的形象完成监理服务工作。 8、信息管理目标
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及业主的规定,按期填报各种表格和报告,认真负责做好监理的各项记录工作,搞好质量的评定、评分以及各种表格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种信息和文字处理工作,确保交工和竣工验收的及时和内业资料准确提供。 9、组织协调目标
充分发挥监理作为第三方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协调好参加该项目建设的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有条不紊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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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机构组织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针对招标范围的监理内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及特点,我公司拟派出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和作风正派的人员组成强有力和高效的监理班子。包括 总监理工程师一名,专业监理工程三名,造价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五名。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为一级监理机构,详见“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合约计量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环保监理工程师桥梁监理工程师路面监理工程师交通工程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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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机构人员安排
监理机构人员安排如下:
序 号 姓 名 拟在本工程任职 总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专 业 路桥 造价 路桥 路桥 路桥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备注 工地试验室另行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成立工地试验室 3、监理机构人员分工
(1)监理人员分工原则
本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该工程的监理事务,按照监理委托合同中业主所授的权限和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直接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工作职责和权限按岗位责任由总监理工程师授予。整个监理班子组织结构清晰、职责明确,有分工、有合作,共同来完成业主委托的监理任务。 (2)监理工程师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2.1、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签发各分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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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检测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5)按施工合同程序跟班检查(包括旁站、巡视);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进行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6)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或停止使用。
2.2、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总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用款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业主批准后执行。
(2)审查承包人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报业主批准后执行。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做出相应的决定。 2.3、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投资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数量和价值,报业主审批。
(2)按合同规定审查并初签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终签。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2.4、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工程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承包人涉及施工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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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建议,并建议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格,报业主审批后,下达变更令。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较大变更,须经业主直接下达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核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报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4)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
(5)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6)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
(7)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2.5、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的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2)检查施工单位关于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情况,检查围护、交通、警示给排水、照明等场容情况。
(4)检查施工过程中施工用电、机械设备、主体作业等安全防护与不安全隐患。 (5)监理工程师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行为有权提出整改建议,直至制止。
4、主要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按照监理委托合同中业主所授予的权限,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
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履行其合同规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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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2)主持制订项目监理方案、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细则; (3)组织全面实施监理方案及监理细则,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 (4)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5)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签署审核意见;
(6)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重要文件; (7)审核并签署承包单位提交的重要申请、计量支付证明文件和竣工结算; (8)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0)主持第一次工地例会及工程例会;
(11)签署监理对外发出的指令、文件、报表及报告; (12)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 (13)签认隐蔽工程记录;
(14)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审核签认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15)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报告,主持工程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 (16)参与业主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7)主持整理并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 (18)授权总监代表行使部分职权。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全面掌握工程合同、技术规范,领会和理解设计意图,检查和掌握图纸及资料提供的质量控制指标(或数据)和工艺要求;
(2) 汇总合同文件及设计资料中的疑问,提交需要业主(或设计单位)澄清的问题或补充资料,并据以指定质量监理程序和控制重点,制订监理的工序控制措施和技术质量指标,经总监批准后执行;
(3) 对本专业工程范围内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据以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4) 核对设计资料,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5) 检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检查其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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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负责本专业部分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控制, 参与本专业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验收和检查,并对工程计量签署质量意见; (8) 负责收集和整理本专业资料,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工程质量动态报告。 (9)对工程保修期与本专业有关的质量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3)、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负责核定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预算; (2) 审核工程月进度报表,签署工程量计量意见;
(3) 在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帮助下,负责审定、整理、归档各类有关工程数量证明资料,作为工程中间支付计量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4) 主要负责投资控制方面日常监理工作;
(5) 协调、调解合同管理中有关费用争议、索赔工作; (6) 处理工程变更中涉及造价增减方面的工作;
(7) 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签证中监理方意见的签署;
(8)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数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9) 负责整理有关投资控制方面的监理资料和监理工作总结; (10) 完成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4)、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熟悉掌握工程承包合同中每一项内容及含义,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支付款、索赔项目内容,提出合同依据,并提交总监参考; (2) 负责图纸、文件、资料的签收、分发、保管;
(3) 按工程部位汇总整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计量、支付等内业资料,进行编号存放,使用计算机管理;
(4) 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内业资料的质量及完成情况,及时提供信息给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及时整改与补充;
(5) 工程验收前为总监提供编制初验报告及评估报告的数据资料; (6) 工程竣工后,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监理资料的整理和交公司存档。 (5)、试验工程师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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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工程师必须与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在工作上对驻地监理组组长负责;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管理各类试验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 (3)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原则上工地试验 和室内试验须有试验监理人员在场;
(4)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检验或平行试验工作; (5)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调校
与运转情况,协同道路与结构工程师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办法,以及各种材料堆放的场地和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
(6)审查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监理组长认可或否认材料的使用; (7)全面负责合同段试验监理管理工作,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建立试验档案; (8)按时签署试验
报告和试验汇总表,经驻地监理组组长签字后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备案; (9)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所有试验记录必须经监理人员复核签字后,方能有效。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进行证实试验;
(10)随时检查试验设备是否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以保证所有的试验设备在足够精度上进行工作;办理驻地监理组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6)、资料员(信息员)职责
(1) 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各种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 (2) 施工过程中各种来往函件、检查验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 (3) 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凭证资料的收集整理; (4) 协助各专业工程师完善各种资料; (5) 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
(6) 负责信息系统的制定与日常传递检查。 (7)、监理员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员、材料、主要设备及使用、运行状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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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施工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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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理试验、检测的配备
试验、检测设备
仪器、设备与 设施名称 数量 型号、 产地 用途、 功能规格 合计 1台 2台 自有 租赁 新购 1台 2台 设备 寿命(年) 10 10 已使用 年限(年) 0 0 全站仪 测量 水准仪 测量 路基压实度灌砂筒 试验:环刀法或灌砂法 取土器及环刀 路基压实度试验:环刀法或灌砂法 路基压实度试验:环刀法或灌砂法 路基压实度试验:环刀法或灌砂法 路基平整度 1套 1套 10 0 1组 1组 10 0 恒温干燥箱 试验、检测仪器 石子筛、砂子筛 轻型触探仪 集料、砼1台 1台 10 0 各1组 各1组 10 0 1台 1台 10 0 试验设集料、砼试验 1套 备 水泥材料试验设备 水泥材料试验 1套 10 0 1套 1套 10 0 21
力学试验设备 砼坍落度测量筒 电脑 力学试验 1套 1套 10 0 砼坍落度测量 1个 1个 10 0 9台 9台 1台 2台 9台 9台 1台 2台 10 10 10 10 0 0 0 0 电话机 传真机 激光打办公设施 印机 彩色扫描仪 数码摄像机 会议室 综合办生活设施 公室 档案室 实验室 交通车辆(越野交通设施 车) 皮卡 备注 1台 1台 10 0 2台 100 m2 270 m2 50 m2 200 m2 2台 100 m2 270 m2 50 m2 200 m2 10 10 10 10 10 0 0 0 0 0 1辆 1辆 10 0 1辆 1辆 10 0 上述租赁与新购设备在本单位中标后立刻落实
工程试验是保证工程使用合格材料的唯一检测手段,为此,我公司将专门为本工程设置工地试验室,并配备充足的试验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为本工程的质量提供材料试验检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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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试验监理
试验管理控制程序:
1.试验管理监理工作流程 1)试验控制阶段划分
材料试用 工艺试验 抽样试验 验收试验 选择供材厂家 验证试验 承包人 监理工程师 采购进场 标准试验
2)试验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合格否 不合格 签发不合格试验 项目通知单 合格 签发试验报告 追踪记录处理结果 计算与评定 进行试样加工 填写委托单 随机抽取试样 材料使用 使用完毕 试验与记录
2.机构设置与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工地试验室,并设试验室负责人、试验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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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辖合同段试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以及保证平行试验频率不小于20%。
3.管理程序
(1)承包人试验室审查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将试验仪器设备的安装和标定、人员配置、试验管理细则等书面材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业主备案。
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的报告对其试验室的规模、设备和试验人员进行审查,确认承包人试验室满足合同规定和本合同段工程各项试验的需要后,签发审批意见并抄送业主签署意见后,上报市质量监督检测站办理临时资质。 (2)监理工程师试验室审批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文件及有关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及时申报办理标定和临时资质,试验室建立完成后,将有关书面材料报业主备案。 (3)接受业主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每月定期向业主报告抽检情况。总监办接受业主中心试验室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① 在工程开工前,对试验室建设情况,如试验场地的面积、仪器设备的数量和型号、试验操作及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等,及时与业主和上级管理部门联系和勾通,认真听取其指导意见,以便使不足之处随时得以整改。
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业主和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业主或质监站对工程质量和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检查时,工地试验室从人员到仪器设备积极给予配合,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积极整改并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反馈给业主及质监站。
4.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和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和试验,以及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验证试验采取随机抽样试验,并按以下要求进行:
1)材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根据报告和必要时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合格率进行的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及承包人提供样品的试验结果,决定是否同意采购并批复,重要构件与设备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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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业主审定。
2)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然后填写包括材料来源、数量、拟用部位、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的《进场材料审批表》并附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材料和商品构件一律不准用于本工程,并应由承包人运出场外,处理结果及时上报业主备查。
4)监理工程师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5.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主要包括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标准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把标准试验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抄送业主。
2)承包人应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按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标准试验,并把标准试验的报告及审批表格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报备业主。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3)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中心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4)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对比试验结果及时对标准试验进行审批,并将复验结果报业主。
6.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施工、钢筋制作安装、钢筋接头等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或工序预先进行工艺试验。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艺试验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审批报告,监理工程师及时研究批复,并抄报业主。
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作出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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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报告,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报业主备案。
7.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主要是施工过程中进行符合性的抽样检查试验,主要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1)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标准要求,全频率抽样试验,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签认试验结果。
2)监理工程师应按承包人抽样频率的20%进行取样进行试验。对无条件完成的项目送到有交通部门确认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复核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3)业主在施工现场检查或巡视中,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可取样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如施工质量或材料不合格,要求承包人返工或将不合格材料限期清除场外。
4)承包人应将试验结果每月汇总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当月所有试验结果汇总评价报业主备案。
8.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成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各工程或工序完成后,进行规定的验收检测。主要包括桩基检测、路基承载力检测、路面及其基层验收检测、路基验收检测。
1)承包人应提前做好这些试验的准备工作,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试验方案及计划安排,并抄报业主。
2)业主会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试验方案进行审查并形成意见,最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试验方案审批意见。
3)监理工程师对试验过程进行旁站。签认试验记录,并审查试验报告,报业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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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控制
1、工程质量监理
(1)工程质量监理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 3、 坚持以预防为主 4、坚持质量标准 (2)工程质量监理措施 ①、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当工程质量与进度计划和
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②、二个重点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路面 关健部:路基、路面 ③、三个阶段
A、施工准备阶段进行事前控制
1) 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和工序开工申报表,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提醒,提出具体要求。
2) 审查有关手续办理情况(施工报建、噪音申报、特殊工序施工方案审批等)。
3) 审查施工方案。特殊部位、特种专业、难度较大的施工内容,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且须有施工单位总工签字、施工单位盖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提出建议和要求。
4)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人员资质。证件、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需要,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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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查材料合格证(主材必须提供建材产品使用认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明),试验报告资料,填方土工试验报告,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
6) 审查机械设备证件,状态是否正常,部件是否完备。 7) 审查有关的前道工序是否通过验收。
8) 对其他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提醒,防雨防雷措施。
B 施工阶段进行事中控制 1)工序验收
⑴ 工序施工与自检报告
① 分项工程开工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
流程施工,填写施工原始记录表和施工日志。
② 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按照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工序检
查程序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
⑵ 工序检查认可 ① 工序验收条件 a.工序完工; b.承包人自检合格;
c.承包人自检资料真实、齐全;
d.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指出的问题已经纠正; e.提出验收申请。 ② 工序的检查认可
a.现场监理人员(抽检试验由试验监理人员负责)应根据专业监理工
程师要求对各道工序施工过程进行现场旁站、抽样检验与工艺质量控制,填写监理日志,进行不少于20%的工序检查,并填写工序检查有关资料。
b.每道工序完工自检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质量检验报告
单》及原始记录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批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c.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序报验之后24小时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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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验收,在进行实体工程验收之前,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检验承包人提交的自检资料是否合格,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工程实体验收。
d.对重要的隐蔽工序验收,在必要时应通知业主工程处代表参加。 2)分项工程交工验收
⑴ 分项工程验收内容
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包括工程实体验收和资料验收两项。实体验收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两部分。实体验收要求监理必须亲自动手实测实量。资料验收包括过程记录和自检资料等一切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保障资料。
⑵ 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a.分项工程完工以后,承包人应首先进行自检,内容包括实体验收和资
料整理。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申请分项工程完工验收。
b.监理工程师收到上述申请后24小时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
包人申报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必要时应作测量和抽样试验,检验合格后,统一进行质量评定,签认《检验申请批复单》,提请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计量也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c.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分别对分项工程的有关施工
记录、施工日志、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监理日志、监理指令等文件进行整理立案、归档。同时编制有关分项工程交验情况汇总表,在七天内报送业主。 3)中间计量
a.承包人可对已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进行计量,填写《中间计
量表》提交监理工程师予以签发。
b.对于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由承包人计量人员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
工程量进行计量,重要的隐蔽工程应通知业主工程处参加。
c.任何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进行确认,并随时将此类情况报业主备案。
4)现场质量管理
① 现场监理应对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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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等进行全方面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a.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工地不得少于1次,巡视后应在监理日记中记述。
b.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旁站时应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c.现场监理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签认,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②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不容许的质量缺陷,由监理工程师按照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签发监理工作指令等。
③ 当某项工程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按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④ 监理工程师应积极配合业主或省质监站的质量检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并予以反馈。
5)记录与表格
① 现场监理及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填写现场监理日志及施工日志和原始记录。
② 各种监表、检表、试表、支表等表格格式统一按交通部制定的有关表格,其他所缺表格由承包人自行设计,由总监审批后报备案。
C 成品验收阶段进行事后控制
验收检查(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把住质量关,签认(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签认),总结,汇报,调整计划。成品保护。质量复查。 ④、四个手段 A 旁站:
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技术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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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B 测量:
监理人员对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求返工。 C 试验、检测: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文件及有关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及时申报办理标定和临时资质,试验室建立完成后,将有关书面材料报业主备案。并设试验室负责人、试验工程师,对所辖合同段试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以及保证平行试验频率不小于20%。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砼、砂浆等级等,监理人员随机抽样试验。
D 指令性文件:
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工作往来,必需以文字为准,监理人员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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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A、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召开方案讨论会 承包人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承包人采取应急措施 监理工程师收集事故发生资料 事故原因分析 质量事故发生
监理工程师审查 不通过 完善方案 业主审批
通过
按批准方案实施 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 资料整理保存
B、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a)工程事故的实况资料;
b)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商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文件;
c)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资料; d)有关的建设法规。 C、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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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程质量缺陷,通常可以根据质量缺陷的情况,按以下三类性质的处理方案做出选择和决定:
a)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缺陷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不影响使用要求;或有些不严重的质量缺陷,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或出现的质量缺陷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要求者,可不作处理。 b)修补处理:工程的某些部位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还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
c)返工处理: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有明显的严重质量问题,对使用有重大影响,而又无法通过修补的办法纠正所出现缺陷的情况下,作出返工处理的决定。
2、工程进度监理
(1)、工程进度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①、监理工程师应当审批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前提交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总说明、季度计划;审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业主指定的关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总承包单位各个施工阶段性提交的各种详细进度计划和变更调整计划。提出修改意见送施工总承包单位、业主。
监理工程师在批准工程进度计划后,应立即着手制定有关进度控制整套报表记录和有关规定,配备专门人员进行进度的监理、控制、检查;应用‘横道图法’、‘S曲线法’、‘网络图法’等方法,及时将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找出偏差,以及时采取措施。
②、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在工程未能按计划进度执行时,应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尽快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大人员、机械、资金的投入,以加快施工进度赶上计划进度。
③ 、由于业主的风险(如战争、等)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而且受影响的工程是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施工总承包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或单项工程的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可根据延长后的工期提交修订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修改计划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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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修改意见送总承包单位,抄报业主,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上报的审查意见,根据情况可(或不)提出审批意见或决定,并据此实施后续的定期考核。如果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和报告情况并提交详细资料,则事后监理工程师可拒绝做出任何延期的决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了最后详细资料后,应在28天内将审查意见通知总承包单位,或要求总承包单位进一步补充延期的理由。审查意见应同时抄报业主工程处,业主工程处根据情况可(或不)提出审批意见或决定。如果工程处、监理工程师在28天内不予答复,则应视为总承包单位要求的延期已经批准。
⑤、定期向业主工程处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当进度严重滞后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决定。 (2)、进度计划的编制
A.总体工程计划的编制
总承包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包括工程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还应提交细化到月的资金需求计划。其中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工程进度安排,网络计划及关键路线。
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 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达到的工程形象进度目标。 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 5)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原材料供应保障计划。
6)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B.月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下一个月度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
1)本月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2)完成本月计划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提出本月施工的各分项工程的形象控制指标。
3)完成各分项工程的人力、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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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5)确保完成月度计划的措施。 C.关键工程进度计划
由于某些重点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常常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总工期的长短,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单独编制关键工程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
1)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工期。 3)现金流动估算。
4)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材料配额及运转安排。 5)施工准备及中间交工的时间安排。
6)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它相关工程的相互制约关系和说明等。 D.旬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内容和格式 (3)、进度计划的审批
1.各工程进度计划审批程序
1)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在合同规定或14天内审查完毕,报业主核查和批复。
2)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关键工程进度计划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在14天内批复,并报业主备案。
3)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月、旬工程进度计划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本月、旬最后一天批复下个月、旬进度计划并报业主备案。
2.审批工作程序
根据合同总工期及业主对年度、季度计划的要求,按下列程序审批: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承包人反馈。 4)审查批准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并下达执行,同时报顾问公司、业主备查。 (4)、工程进度计划的检查、调整
1.加强现场监督,做好进度记录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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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加强现场巡视和收集相关资料,并作相应纪录,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审批的依据,每月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日施工停滞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现场的情况。 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2.月工程进度报告
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据此审核承包人的月进度计划报表,并将结果反馈给承包人。
监理工程师于次月5日前编制本项目的《监理月报》,其中月工程进度应为主要内容之一。月工程进度应能反映工程投资进度及形象进度,反映进度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调整措施等,附以工程照片,并报送业主。
3.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的要求偏差较大时,应责成承包人或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或责成承包人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保证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形象进度和现金流量表,如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予以修改:(1)承包人改变了方案的逻辑线路或改变了其建议的施工程序;(2)施工工期产生延误;(3)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修改时。
提交的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如果这些计划引起总体计划的必要调整和变动时,承包人应连同修订的总体计划一并提交。除非合同工期的延期得到批复,修订的总体计划应保证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不变。
在履约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可能遇到不可预见的问题,以致无法按计划工期完工,因此,按合同条款要求承包人每三个月修改一次计划(季度计划)。 (5)、工程进度计划的延期和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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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进度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期,承包人按合同条款规定申请延期,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审批。延期批准后,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2.工程进度计划的延误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进度计划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承包人提出和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 (6)、进度控制的其它手段
承包人没有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或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滞后计划达一个月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采取如下措施:
1.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指出应立即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 2.要求项目部的上级(如总公司)到现场解决问题,如需要可建议业主调整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要求总公司增加投入等。
3.建议业主更换承包人。 (7)、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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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批准 调整计划 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批 业主、顾问公司或监理工程师调整计划 监督计划实施 实际进度与计划是否符合 否 是 是否承包人原因 否 是否在关键线路 是 监理工程师审查延期/延误 符合 承包人调整计划,监理工程师确认 加强监督,直到工程完工 否 3、工程费用管理
工程费用监理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变更管理、工程计量、工程支付、费用索赔等内容,由于本项目为BT项目,施工过程中无工程中期支付。
(1)、工程费用管理的一般规定
1. 工程费用管理严格按照公路项目《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细则》的规定来实施管理。
2. 计量工程师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每一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掌握计算机计量支付、造价软件等相关操作,经过造价工程师业务培训。
3. 除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外,计量工程师还必须熟悉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一些工程项目的附属工作;对以总额为单位的项目亦应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计量。
4. 计量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根据 “工程量清单”及批复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结果”,建立《工程量清单计量台帐》和《单位、分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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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台帐》(对变更、分阶段或暂计量的项目要特别说明),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批复,并抄报业主工程处。
5. 计量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时,应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有关项目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增加的细目编号要与原清单有明显区别),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清单同原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效力。 (2)、工程量清单
监理工程师进场后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说明的有关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原则和方法。
工程量清单的管理主要是核查清单工程数量及工程实施中的工程数量变更、修改等工作,以便于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数量是合同图纸给定的数量,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确认的数量为准,在每项工程完工以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确认该项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并与清单数相比,如有出入应及时通知承包人申报变更。
(3)、工程计量
①计量范围: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②主要计量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等。
③计量原则: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工程计量的原则:
可以计量的工程项目需符合以下三项要求: (一)计量的项目符合合同要求
1. 工程项目在工程报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 工程项目属计量清单或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包干项目; 3. 其规模变化的项目(业主提出设计变更的项目)。
(二)质量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要求。应把质量和计量两个监理结合一起进行管理(见下图),只有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才能进行计量。
(三)验收手续齐全的要求。对一项工程或一道工序的验收应有以下资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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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期中间计量表’(支表-12); 2. ‘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3. 工序检查认可: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收据,其频率要符合试验规范规定,工序检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按规定频率进行了抽检。
4. ‘检验申请批复单’(分项或分部); 5. ‘工程变更令’; 6. ‘中间交工证书’
质量和计量结合管理图
否
工程计量 计量监理 批开工申请单? 进行下是 每道工序开工 道工序 否 是 承包人质量自检合格? 承包人提出开工申请 现场材料检查、人员设备审查、施工工艺批准 准备阶段 质 量 监 理 施工阶段 现场监理 验收阶段 否 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验收?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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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工程计量的方式: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供的计量所需要的资料,并进行确认或修改。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 报业主备案。对重要隐蔽工程项目的计量,承包人应进行摄影或摄像作为证据,备业主核查。计量工作由现场专业工程师计量,合同计量工程师复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以确保计量的准确性。按合同规定每月计量一次。
⑤工程计量的程序和主要文件: 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单或向承包人发出通知; 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有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 主要文件至少应包括:《中间计量表》、《检验申请批复》及有关的自检和抽检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工程变更令》(如果有)、《中间检验申请单》和《工程检验认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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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违约、工程分包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合同管理,尽量避免合同纠纷。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
合同管理工作事,监理工程师要奉行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认真处理各种合同问题。
1、针对各种合同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规定制订相应的管理程序、方法、办法、文件格式和权限规定,在遇到具体合同问题时,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办法进行逐级审查或处理,以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避免混乱。
2、做好各种监理记录,以合同条款、事实记录、协商意见为依据,严格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各种合同问题,避免再现合同处理纠纷。
3、针对合同条款解释不清,清单说明不清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国际惯例和以往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法,提出解决方案建议,与业方、承包人充分协商后确定。
4、建立合同数据档案,使合同中不同规划、特殊情况、技术规范、特殊的技术规划、协商结果等等都可以用计算机检索,方便合同管理工作,同时及时更新修改合同条款、图纸、规范、清单等,使关于合同条款的最新情况能及时掌握。 (二)、工程变更
1、本工程工程变更按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变更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是公路工程施工中最大的合同问题,变更事项诸如设计变更、施工顺序调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的改变等等都会引起工程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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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应当熟悉本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实施。
2.1.事前管理
(1)加强现场调查和记录
现场监理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范围内施工项目的工程范围、内容、标准、质量要求。要在施工前加强现场调查,施工中密切关注施工情况和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并对此以及该项目的开工时间、施工周期、每天施工的工程数量、人员、机械使用、材料消耗等施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向主管监理工程师报告,为处理该项目变更提供客观、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1)
采取措施,防止监理工作失误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制度,防止越权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容、质量标准的要求,导致推定变更;并注意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变化,防止盲目照图施工;主动及时地根据业主授权和岗位责任、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提出或处理工程变理事宜,避免工作失误。 (3)合同管理人员深入现场
合同管理工程师除充分熟悉合同文件、工作程序外,还应经常深入到工程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便处理工程变更时有理、有据,避免盲目性。
2.2.坚持工程变更审查的原则
无论哪方面提出的工程变更,均需经总监办审查核准,并上报业主批准备案。对工程变更审查的原则是: (1) 变更后的工程不能降低使用标准。
(2) 变更项目在技术上必须可行,同时还必须可靠。 (3) 变更后的工程费用较之整体工程要合理。
(4) 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变更后的施工技术方案不应影响工期。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直接与承包人及其他参加参建人员打交道,首先把好工程变更管理与审核的第一个关口。计量监理工程师负责有关变更的工程数量的核实,以及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资料和证明,报总监。总监审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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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变更的理由充分后,起草工程变更令,然后报业主进行最终审查。
对于重大和重要变理,总监办初步审查后上报业主,由业主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评价,再由业主进行审批。
2.3.建立工程变更台帐
为便于管理,减少差错,计量台帐中除记录项目的计量情况外,还应单独对工程变更项目及其费用等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变更项目名称及清单号、估计变更数量、变更令批准文号、截止本期支付情况等。监理工程师在计量审核时要重点核查变更工程的情况,要求变更手续齐全。
2.4.交工验收前的变更管理 (1)现场核查工程变更
工程交工前,合同监理工程师应和现场监理人员共同对本工程实际发生的变更根据变更令进行逐一复查、核对,重点审查变更项目的手续是否完善,结构类型、位置、变更内容是否与变更设计图纸一致,对隐蔽工程应从监理现场记录以及质检、检测及计量资料中进行检查,确保变更项目严格按照变更令规定进行施工。
(2)工程变更总结
工程变更情况是交工验收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交工验收,除了缺陷责任期的缺陷处理和部分遗留工程以及保留金外,整个工程的费用已基本计量支付完成,监理工程师应对整个工程的变更数量、费用进行全面的整理、汇总、分类。 (三)、工程延期 1、一般规定
①、在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人须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内容或方式,将可能发生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合理情况评估延期。
②、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所有证据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进行评估。
③、在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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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延期事件发生的当天,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要求有关各方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察看,并各自作出当时的书面记录,现场监理与承包人的当时记录经校对、核实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送业主。
⑤、当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行调查,并按“五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做好详细的记录和现场拍照、录像等,以取得必要的证据;承包人即日填写受事件影响的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一览表,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⑥、当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立即通知承包人将人员、机械设备调遣到邻近的工程中去(如果这种调遣是有利可行的);若属环境干扰,应立即通知业主及时协调解决。
(三)、延期申报
I、 承包人在延期事件发生后,必须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要求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监理工程师将不考虑其延期要求:
(1)、当合同规定的工程延期事件首次发生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工程延期意向书),同时抄送业主,并在随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承包人要求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及缘由,供监理工程师调查;
(2)、如果导致延期的事件具有延续性,承包人还应在发生延期通知后,每隔7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事件发展的详细资料,并在该延期事件终结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正式延期申请报告,并附有延期事件的最终详细资料(包括人员、机械统计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II、工程延期的受理 1、受理工程延期的基本条件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后,才能受理工程延期: (1)合同文件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工程被迫停工;
(2)因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提供图纸,造成停工; (3)因业主责任不能按期提供永久用地;
(4)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在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工程延期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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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延期事件终结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正式的延期申请报告;
(7)延期事件属实且发生在已批复的施工组织的关键线路上。 III、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可不受理工程延期
(1)承包人自身原因所造成或合同文件约定不允许提出延期的项目; (2)承包人在延期事件发生后未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致使监理工程师无法获得现场资料;
(3)承包人在延期事件发生后未按合同和本办法规定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延期意向书,在延期事件终结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正式延期申请报告及提交详细的资料。
IV、工程延期的受理程序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延期意向书后3天内,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以及照片、录像等证明材料。
(2)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正式的延期申请后,应在3天内进行以下方面的审查:
①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②延期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是否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
③延期申请所附的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审查后,监理工程师认为延期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则书面通知承包人并说明延期不成立的理由;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延期申请的理由成立,则进行延期评估。
(3)延期评估。延期评估由监理组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总监办审核(审批),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①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②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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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④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计算方法恰当;
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4)编制审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延期申请进入审查评估后,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审查报告:
①正文:检查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人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概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等;
②附件: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材料等)。
(5)延期的确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6)延期审批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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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延期事件发生 承包人在首次延期事件发生后14天内递交延期申请意向通知书 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调查及收集有关资料、信息、审查延期意向 延期事件是否延续 延期意向是否 否成立 是 退还 承包人 否
承包人每隔7天延期事件终结后14天内 承包人递交正式延期申请报告 及最终详细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批准
报送事件发展的详细资料 监理工程师编写审查报告 确定最终延期 监理工程师签发索赔时间/金额 审批表
(四)、费用索赔 I、一般规定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内容或方式,将可能发生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合理情况评估费用索赔;
2、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费用索赔的所有证据和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否则监理工程师有限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进行索赔评估;
3、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承包人必须给予配合;
4、索赔事件发生的当天,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要求有关各方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察看,并各自作出当时的书面记录,现场监理与承包人的当时记录经校对核实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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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行调查,并按“五何”要素做好详细的记录,可现场拍照、录像等,以取得必要的证据;承包即日填写受事件影响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投入一览表,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6、当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立即通知承包人将人员、机械设备调遣到邻近的工程中去(如果这种调遣有利可行的);
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索赔事件,当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业主及相关保险公司。
II、费用索赔的申报程序
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并按下列程序提交索赔申请: 1、当费用索赔事件刚刚发生或即将发生或最迟在首次事件发生后7天内,承包人必须将其要求费用索赔的意向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
2、如果费用索赔事件具有连续性,承包人应每月或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间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清单,详细说明他认为应保的额外费用以及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所进行的附加工程等,直至费用索赔终止;
3、在费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1天内,承包人必须上报索赔申请单,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必须附有与此项费用索赔有关的详细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导致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详细过程;
(3)费用索赔事件所涉及的数额以及详细的费用计算,所采用的计算费率的依据等;
(4)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所适用的合同条款;
(5)与此费用索赔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如:有关的信件、图纸、计划表、报告、照片、录像、计量、计算、单价分析、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以及工地的原始记录等。
III、费用索赔的受理 1、费用索赔受理的基本条件
监理工程师必须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后,才能受理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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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人必须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赔额外费用;
(2)承包人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的7天内,在合同和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了业主;
(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监理工程师的规定期限、时间间隔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承包人在索赔事件终止后21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正式的索赔申请。
2、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可不受理费用索赔
(1)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或合同约定不能提出费用索赔的项目;
(2)承包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未能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致使监理工程无法获取现场资料;
(3)承包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未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递交费用索赔意向书,在索赔事件终止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正式费用索赔申请及相关的详细资料。
3、费用索赔的类型
(1)发生了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索赔; (2)业主原因引起的索赔; (3)监理工程师责任引起的索赔。 4、费用索赔程序 (1)索赔意向书的递交
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提出任何附加支付的索赔时,必须在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的21天之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同时抄送业主代表。
(2)费用索赔申请的递交
承包人在发出费用索赔意向书后的21天内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另一时间内,承包人应递交一份说明索赔款额依据等详细帐目及索赔申请表及其附件(人员、机械统计表),并在索赔事件终止后递交最终帐目,并抄送业主代表。
(3)费用索赔的受理
①监理工程师接到费用索赔事件发生的报告和承包人索赔意向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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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包括照片、录像等)。
②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费用索赔申请书后,根据其收集的资料及当时的记录,根据合同规定和《监理规范》规定审查索赔事故是否成立。
③如果索赔理由不成立,退回承包人,并详细说明理由;如果索赔成立,则进行索赔评估。监理工程师通过索赔评估后,根据索赔金额的大小按下列规定办理:
A、索赔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查情况编写审查报告后,报业主代表复审后,签发索赔金额审批表,并通过中期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B、当索赔总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时,或合同关系复杂,争议、分歧较大时,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索赔专题会议,并通知业主、承包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协商,意见基本一致后,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根据专题会议纪要及审查情况编写审查报告,报业主代表复审后,签发索赔金额审批表,并通过中期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C、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有意见时,可按照合同规定提出仲裁或起诉。
IV、费用索赔申请、受理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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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索赔确认 组织索赔确认 提供进一步证明资料 评估索赔 提交索赔申请报告 受理索赔申请报告 提交后续资料 搜集整理证明资料 提交索赔意向书 受理索赔意向书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 现场查看并开始记录 承包人 监理工程师 52
十、施工安全监理
本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承包人从组织、宣传、措施等方面,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贯彻和落实。
监理的安全管理主要是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容易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等。 (一)、安全生产的预控措施
1. 进场后,总监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我国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能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为管理安全生产负责。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理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确保合同有关安全生产条款的落实和实施。
3. 在编制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时,对工程的难点、重点及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地方设置控制点,配合相应的检查、监督方法,指导现场监理人员采取预控措施。
4. 注意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安全可行。要求承包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5. 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检查承包人思想教育、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检查制度等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充分、有效。
6. 配合业主协调各合同段承包人之间有关安全方面的事宜,特别是处理好施工交接过程中或者交叉作业时出现的安全问题。 (二)、施工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教育、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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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查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要经常,每次检查要列好检查重点,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业主并通报承包人,注意督促承包人采取改进措施。 要求承包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个分项工程均需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列出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承包人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监理工程师应令其暂停施工进行整顿,并进行督促、检查。
配合业主、及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三)、主要安全控制措施
1、在工程开工前,要求承包人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对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施工安全、有序,按计划实施,对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责成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制定预防措施;同时按责任范围进行处理或报告处理。
3、 在严格每道工序检查的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现场,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必要时令其停工整顿。
4、 要求承包人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5、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6、 督促承包人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7、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应要求承包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
8、 要求承包人定期对各种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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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施工环境监理
本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总监办应根据环境及水土保持相关法规及条文,监督承包人做好环保工作,文明施工,严防环境污染和水土破坏。
(一)
、环境监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 环境监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环境监理主要包括环保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监理。环保达标监理是使主体工程的施工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排放应达到有关的标准等。环境工程监理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的保护,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声屏障、边坡防护、排水工程、绿化等在内的环保设施建设的监理。 2. 环境监理的组织管理
本工程环境监理在业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重点负责本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主持编制“工程环境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承包人做好环保工作。
监理工程师检查和协助承包人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保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使环保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员工的心中,保证各项工作逐一落实。
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环保监督人员,负责宣传、检查合同段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 3. 环境监理的主要方法 (1) 环境调查和环保措施的核实
仔细阅读设计文件中关于环保方面的内容,仔细研究、核算设计文件中环保措施及设施达到的要求,充分理解设计意图。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校对与调查,主要有地形地物、生态资源、大气和水体质量等,全面掌握环境监理的内容。
(2) 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环境保护措施报告
主要审查承包人是否有较强的环境意识,是否健全环保奖罚措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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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对工程环境的了解程度,对设计文件中有关环保意图的理解程度;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环保措施是否全面、可行,是否与施工方案相协调。 (3) 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环保措施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环保设施配套情况;巡检设计图纸中环保设施的施工质量,及时纠正承包人违反环保要求的施工行为。监督承包人贯彻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设计方案。 (4) 优化施工组织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保工程施工要求,工艺设计应包含环保工作和质量控制标准。施工期间的环保监理工作应与整个施工组织管理紧密结合。
(二) 环保工程监理的主要措施
1. 生态保护
(1) 保护植被、水资源和自然景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对树木和其他植被的破坏。
(2) 按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行走路线,界定场地和人员活动范围,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并设置标语牌、界碑等标志,防止施工生产、生产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破坏。
(3) 合理调配弃碴、弃土数量。弃碴、弃土尽量用于填筑路基,及时清运多余弃碴、弃土及垃圾,保证场地的整洁美观。
(4) 完工后对场地进行清理,拆除临时建(构)物,掘除硬化地面,将弃碴、废物运走,同时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2. 水资源保护
(1) 生活营地的生活污水、搅拌站、预制场产生的污水,不得直排入农田、草原、河流和渠道,须经沉淀或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2) 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得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3) 对施工机械经常进行检修,防止机械用油跑、冒、滴、漏产生污染,机械产生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或其他方法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4) 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沉淀池拦截泥砂,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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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建成后,及时将沉淀池推平,并恢复植被。
(5)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标志牌,区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废弃物,不得取土、弃土,破坏土壤植被。
(三) 环保达标监理的主要措施
1. 施工期间噪声控制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产生强噪声辐射的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场地布置等作出要求,其噪声标准应符合规定。
(1) 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时,为保证居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
(2) 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
(3) 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2.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治
(1) 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减少对空气的污染。
(2) 在运输水泥等粉状材料时,进行严密的遮盖。
(3) 利用水车,对施工现场和临时便道进行洒水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减少空气中的固体颗料。
(4) 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5) 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
(6) 沥青混凝土拌和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彩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
(7) 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状材料要加以遮盖。
3.水污染防治
(1) 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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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2) 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 (3) 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4) 施工中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生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Ⅱ~Ⅲ类水源地保护区,钻孔桩施工应设置泥浆沉淀池;并注意恢复或重建灌溉和排水系统,保持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工程隐患。
(5) 生活及办公区四周设置防污排水沟,排水沟直接与污水处理池相连,避免生活区域内的水流直接排放到地面和河流、湖泊,造成环境污染。
(6) 生活废水排入污水池,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污水也应注意污水不渗漏,以免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并应进行加盖,有除臭设施,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
4.固体废弃物
(2) 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 (3) 施工中的废弃物,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到指定的场地进行处理。 (4) 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各种包装袋及时清理处理,以免造成白色污染。
(5) 加强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高速行驶,从而保证不会沿线撒漏,若撒漏迅速清除。
(四)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在本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将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建设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要严格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各项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合理、有效、可行。
2、检查承包人是否按标准设立各种施工宣传标牌,旗帜和标语要做好整齐、规范、醒目,督促承包人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加强文明施工检查,争创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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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周边分隔设施是否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是否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确保行人安全。
4、要求承包人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解决好施工地区的排水出路,禁止施工临时排水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
5、检查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的堆放位置是否与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相符,是否做到整齐有序、不任意占用通行道路。
6、要求承包人对施工中的各种废料及时清理、堆封、外运,禁止乱堆乱放,运输车辆应经常冲洗,封盖严密,防止抛撒灰土或建筑垃圾。
7、要求承包人硬化施工场地,经常清洁路面,定时洒水,防止二次扬尘及雨后路面泥泞,禁止在4级以上风力情况下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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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资料管理
一、工程内业管理 (一)职责
1. 业主负责全路段内业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人员,对承包人及总监办内业资料做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内业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的单位,责令其定期整改,对伪造、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作出相应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2. 监理工程师应将内业管理工作纳入管理工作范畴,按照公路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常用施工监理表、。现场监理应按合同或规范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验报告单,认真审核并签认后备查,同时建立档案系统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公路内业资料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督促、检查承包人工程内业资料的管理。
3. 承包人应自觉接受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质检部门对工程内业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配设专职人员负责内业管理工作,及时收集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各种内业资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二)收集、整理要求
1. 要保证内业资料收集工作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 2. 现场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涂改。
3、 内业资料在施工阶段是作为对承包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工程施工期间至工程交工验收前,要求承包人就本合同段的工程情况,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有关要求,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同时报备市质监站,并按其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交工验收后,竣工验收前,把内业资料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组卷归档。
4、监理、质量检验、工程试验表格内容参照《**省公路工程试验用表、现场质量检验表、现场施工记录表》等规定办理,表格样式统一由业主提供,所缺检验表由承包人自行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业主备案,原始记录表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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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件管理与传递
(一)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健全文件传递、归档制度,并制定出严格有效的实施细则,保证各种文件及时有序地传递和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文件材料收集工作应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同时应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凡涉及工程保密范畴的信息、文件、资料等,应严格按《保密法》执行,加强保密防范措施,认真做到不泄密、不漏密。
(二)文件格式
1. 文件一般由发文单位、标题、发文编号、签发人、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正文、主题词、印章、附注、发文时间等组成。
2. 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发文单位、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的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3. 所有文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210)左侧装订,不能使用胶水粘贴。
三、工程内业及文件资料的归档 (一)归档依据
根据《广东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归档指南》的要求,整理、立卷归档。 (二)归档内容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归档保存。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完整、准确的施工类文件及清晰的竣工图表等各类档案,档案一般分为:
1.行政档案内容
⑴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之间往来的函件;
⑵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往来的函件、书面协议、申请批复、会议纪要; ⑶ 监理工程师与技术专家之间往来的函件;
⑷ 总监机构内部来往的函件、请示报告、报告的批复; ⑸ 监理工程师与第三方之间的往来函件、协议; ⑹ 工程监理月报、监理报告。 2.计量(支付)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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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以及批准的延期时间和索赔的费用; ⑵ 设计变更的费用计算; ⑶ 各类支付证书; ⑷ 保险单及付款收据; ⑸ 其它的费用支付证明; ⑹ 工程进度月报。 3.技术档案内容
⑴ 开工及停工、复工指令; ⑵ 现场指令; ⑶ 监理日记; ⑷ 检查记录; ⑸ 试验记录; ⑹ 施工现场声像材料。 四、监理月报 (一)基本要求
1. 监理工程师应每月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编制细则和附表格式,须经业主批准。
2.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业主和有关单位。
3. 监理月报的编制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在下月5日前签发。 4. 监理月报应真实反映工程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语言通顺、描述准确,并附图表和照片。
5. 所有汇总数据,采用统计表形式。即要有本期数据,又要有累计数据。 6. 监理月报用A4规格纸打印,装订整齐。 (二)基本内容
1. 工程概况:阐述工程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地理环境、工程地质、合同段长度、起止点、主要设计指标、主要结构物类型及数量、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负责人、合同总价、合同工期、签发开工令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修订的完工期、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等。
2. 项目组织: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分工、工作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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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等。
3. 工程质量:分合同段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质量与缺陷处理情况、返工情况、材料审批情况、监理试验与检测情况、监理指令及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 工程进度:分合同号对形象进度进行描述,对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分析,阐述影响计划执行的原因,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绘制计划进度。
5. 计量与支付:分合同号对工程计量与支付情况进行描述。
6. 合同管理:对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监理程序和监理指令执行情况进行描述。
7. 资料管理:对监理文件、会议及纪要、资料整理与验收、主要监理工作、天气等进行描述。
8. 本月工作总结:指出本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拟采取的措施,并对上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9. 下月工作重点:提出下月监理工作重点,拟采取的措施和组织落实。 五、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
(一)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投入监理设施; 3.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 监理工作成效;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6. 工程照片;
7. 该项监理工作的经验与教训。
(二)监理工作总结在监理工作结束时由监理工程师提交给业主和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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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组织协调与工地会议
本项目为路面改造工程,本工程规模大,路线比较长,工期紧张,沿线的地形、地貌及地质情况等自然地理特征对项目的实施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虽是施工总承包,但采用半幅施工半幅通行的方式,影响面广,下因此要使施工组织有序进行,以达到建设目标,协调工作极为重要。 一、组织协调
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需协调的外部关系较多,但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关系,落实总承包合同的各项任务;协调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其分部,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及指定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施工问题;同设计单位交流技术处理意见,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协调建设各方关系,落实工程建设计划等。
1.协调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协调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牵涉面广、性强,协调工作必须坚持原则,讲求工作方法。总的来讲,协调工作应具备以下基本原则: (1) 实事求是。监理工程师须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耐心细致地听取各方意见,不能带任何主观色彩。
(2) 坚持合同规定。这也是监理工程师在协调工作中必须注意的,其协调工作不能超越合同范围,不能违反合同规定。
(3) 原则性、策略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相结合。
协调工作程序和方法较为灵活,但其基本程序和方法是: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分析考证→最后结论。监理工程师在协调工作中应掌握协调艺术,注意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善于倾听、分析各方意见,避免出现权力应用不当或缺乏预见和预控等问题。 1. 争取业主的支持
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参加业主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和联席会议,向业主汇报监理工作的情况,以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统一部署下阶段的工作重点。除每月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外,有关会议应邀请业主参加,在某些问题做出决策前,及时向业主征求意见。通过沟通业主,使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决策被充分了解,有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
3.协调业主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对承包人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但同时又应保证业主与承包人双方合法的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总监办以合同为依据,积极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有效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合同问题,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4.协调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
通过参加承包人的生产调度会,彼此交换意见,交流信息,对承包人进行热情帮助,精心指导。在严格监理的同时,监理工程师尽量帮助承包人减少人为因素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尤其是要消灭各种不利影响因素,采取预防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返工。这种严格监理,有利于双方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使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5.协调监理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联系设计单位,充分贯彻设计意图,保证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及时修改设计,提出处治方案,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重大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审查时,积极与设计单位沟通,做好关键性施工技术预研的工作。积极协同设计单位参加有关的技术论证会、质量问题讨论会,充分发挥各方面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6.协调监理内部关系
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讨论本周监理工作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理顺总监办的内部关系,总结监理经验,研究讨论下一步的工作。 二、工地会议制度
(一)工地会议的形式、目的及记录 1.工地会议的形式
(1) 工地会议按监理合同段分别召开。
(2) 工地会议可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现场协调会、专题会议、监理例会等五种形式。
2.工地会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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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2) 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现场协调会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
(4) 专题会议的目的:在于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专项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5) 监理例会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近阶段监理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阶段监理工作方向,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6) 监理联席会议的目的:在于业主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明确工程建设目标,确保工程监理和施工顺利进行。
3.工地会议记录
(1) 工地会议,应有正式的会议记录(固定格式),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到。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助理人员进行记录,会议记录经过参加会议人员讨论并签字确认后,在会后3天内由会议主持人整理出会议纪要,印发给各参加会议单位。会议纪要仅对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2) 现场协调会由各方自行记录。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 1、会议的组织
(1) 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正式开工之前召开,并应尽可能地早期举行。 (2) 监理工程师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必要时可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参加会议的各方作好资料准备。在会议举行中,如果某些重大问题达不到目的要求,可以暂时休会,待条件具备时再行复会。
(3)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及设计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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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会议。
2、会议的内容
(1) 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a. 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就其实施工程项目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就有关细节做出说明。
b. 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声明自己仍保留哪些权力;书面将授权书、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提交承包人并报备业主。
c. 承包人应书面提出项目经理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
(2) 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里提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进度计划作出如下说明:
a. 施工进度计划可于何日批准或哪些分项已获得批准;
b. 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何时可以开始哪些工程施
工,有无其他条件;
c. 有哪些重要的或复杂的分项工程还应单独编制进度计划提交批准。 (3) 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承包人应就施工准备情况按如下主要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a. 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各分部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并应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及名单;
b. 用于工程的进口材料、机械、仪器和设施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是否将会影响施工,并应提交进场计划及清单;
c. 用于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
d. 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如何,并应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分布和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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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及其设备是否准备就绪或将于何日安装就绪,并应提交试验室布置图、流动试验室分布图及仪器设备清单;
f. 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经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进行或将于何日完成,并应提交施工测量计划及有关资料;
g. 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及各种保险是否已经办理或将于何日办理完毕,并应提交有关已办手续的副本;
h. 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4) 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代表应就项目的批准情况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
(5) 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沟通与承包人的联系渠道,明确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
a. 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 b. 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c. 计量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d. 延期与索赔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e. 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f. 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 g. 函件的往来传递交接程序、格式及说明; h. 确定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6) 确定工地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参加的人员等。 (7) 讨论、商定开工令签发的时间及工期起算的具体日期。 (三)工地会议 1、会议的组织
1)工地会议应在开工后的整个施工活动期内定期举行,宜每月召开一次,其具体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中存在问题的程度由监理工程师决定。
2)会议中如出现延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重大问题,可另行召开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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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处理。
3)工地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参加者应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助理人员;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业主代表及设计代表。
2、会议的内容
会议应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应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须提交书面汇报材料);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做出决定或决议的意向。如监理工程师事先未明确会议议程,会议一般应按以下议程进行讨论和研究:
1)确认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未完成的应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并由监理工程师的记录人在本次会议记录中加以说明;
2)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
3)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4)审查工程质量:主要应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5)审查工程费用事项:主要是材料设备预付款、价格调整、额外的暂定金额等发生或将发生的问题及初步的处理意见或意向;
6)审查安全事项:主要是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藏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对交通和民众的干扰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7)讨论施工环境:主要是承包人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扰或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8)讨论延期与索赔:主要是承包人提出延期或索赔的意向,进行初步的澄清和讨论,另按程序申报并约定专门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9)10)业主代表(如果参加)提出要求; 10)其他事项。 (四)现场协调会 1、会议的组织
1)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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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现场协调会,提前确定会议日期和议程并通知参加会议单位。
2)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重大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会议上进行研究处理。
3)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与专题有关的业主代表、设计代表、承包人或特邀代表出席,有关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2、会议的内容
1)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提出近期的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2)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3)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五)专题会议 1、会议的组织
1)重大专题会议原则上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特殊情况也可由业主主持,一般专题会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有关承包人的授权代表、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出席会议,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2)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当出现重大工程变更、索赔、延期以及重大技术问题,监理工程师不能确定处理方案时,应当及时组织或提出召开专题会议。
3)主持人应就召开专题会议的议题及参加人员、时间、地点至少提前3天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
2、会议内容
1)承包人就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2)监理工程师就需解决的专业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及处理意见; 3)与会人员提出各自的处理、解决意见; 4)确定解决的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监理例会 1、会议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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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例会应在开工后的整个施工活动期内定期举行,宜在工地会议召开前3天每月召开一次,其具体时间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决定。
2)会议对近期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对工程实施的进度、质量等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3)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各监理人员均应参加。
2、会议的内容
1)确认上次会议要求执行情况,未完成的应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情况进行汇报,提出需协调和解决问题,并对下阶段工作要点提出思路;
3)对工程的重要技术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4)商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总监理工程师传达和贯彻监理联席会议精神,对前阶段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明确下阶段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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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一、交工验收 1.监理准备工作
总监办在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时,应尽快组织完成交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自评,并做好交工前的验收准备工作;
2. 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3. 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4. 按照业主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竣工文件; 5. 完成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结。
总监办成立监理交工验收小组,制定交工验收的监理实施管理办法,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副总监理工程师督促。驻地办具体实施交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质量评定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
总监办根据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2、交工证书的类型 (1)合同工程的交工证书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报告后,应在14天内组织全面检查,并对承包人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应签署具体交工验收条件的意见报送业主,业主应在21天内组织交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出承包人尚应完成哪些工作。
(2)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照上述原则,就下列情况可以向承包人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
①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经建成,能够交付使用; ②合同中规定不同交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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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已由业主占用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3、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1)监理工程师收到了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
(2)工程确实完成。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同段内的全部或任何区段内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所剩余的工程很少,并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3)工程检验达到规定要求。
①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②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的解决。
③申请交工的工程经工程所在地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后,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并签发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4)现场已清理完毕。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工程现场已经进行了全面清理,包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地、材料用地、取弃土场以及临时用地的恢复,不存在遗留问题。
(5)交工资料齐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交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或有关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了有关的交工资料,并整理装订成册。
4、交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
(2)成立交工验收委员会。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工程符合本节第2条的规定,业主应邀请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交工验收,并成立交工验收委员会(小组)。
(3)审查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 (4)现场检查承包人的交工工程。
(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剩余工程的完成计划。 (6)验收委员会商定是否可签发交工证书。 (7)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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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一)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组织
总监办根据剩余工程量,配备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员,包括:现场巡视、检查、质量检验及试验人员和处理合同事宜、办理支付、督促竣工资料的合同管理人员。
(二)监理工作原则及保障措施
总监办将采取如下一些工作原则和措施保障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1、坚持合同管理,防止承包人因获得交工证书后的松劲情绪。 2、严格按程序、规范办事
(1) 对于列入剩余工程计划的未完工程、较大修补工程等,要求承包人严格按计划进行。
(2) 监理人员认真检查承包人的准备工作。
(3) 建立起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承包人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渠道,而且要求应及时、畅通。
(4) 对于已列入缺陷责任期剩余工作计划的工程,在按计划施工之前,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具体、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时间安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允许其实施。
(5) 对于缺陷责任期内新出现的缺陷的问题,承包人必须按程序,先报监理工程师,并分析原因,提出整修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整修。
3、坚持经常的巡视工作。
4、加强安全措施,保证施工、监理和行车安全。 5、做好缺陷责任期结束前的准备工作。 6、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的监理。 (三)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内容和程序
1、监理工程师在签发交工证书的同时,应签发《工程缺陷责任证书》,明确缺陷责任期的起止日期。
2、缺陷责任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应根据监理服务合同的规定以及所剩余工程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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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配足监理人员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 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现场设立能够快速处置工程质量缺陷和保修责任的现场管理小组,配备相应地日常维护人员,该小组的名单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的批准。
(2) 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完成计划。监理工程应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指示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3) 检查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工时存在的质量缺陷及签发交工证书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4) 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运营期间发生的缺陷进行调查,区分责任。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应指示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复;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进行费用估价,协商业主之后签发追加费用的证明。
(5) 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 4、《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 (1)《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条件:
①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了全部剩余工程及其缺陷修复;
②承包人剩余工程的质量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③承包人提交了剩余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竣工资料的完成情况。 (2) 成立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
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条件后,应成立由监理工程师、业主、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缺陷责任期工程检查小组,负责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其内所完成的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期的申请报告、编写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报告。
(3)根据检查小组提出的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报告的结论,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协商,确定是否按时终止承包人的缺陷责任期。
(4)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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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修期
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工程进入保修期,在保修期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签订有关协议后,业主按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规定退还保留金。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优良工程,对达不到目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业主将扣罚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保留金。
工程进入保修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业主仍应负责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工程保修期终止后28天内,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保修期终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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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理工作制度
1、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审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核同意,未经监理签认的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单,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2、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预先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信誉等情况,然后确定是否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认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否则监理有权拒办付款证书,责令总承包单位停工或返工。 3、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并突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然后由总监签认。审批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当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存在问题未经审核时,则严禁施工。
4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认可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参与选择工作。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鉴定检验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工程上均不得使用。 5、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控制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必须自检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预先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6、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认定,由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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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结论。
7、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工程施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在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 1) 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 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3) 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4)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暂停令。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当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有关材料(原因分析、原因消除的证据、预防措施)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在48h内签发审批意见;若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8、施工计划管理审批制度
为确保总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月计划,并报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5日报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9、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为促进工程及时竣工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督促承包单位完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届时请甲方、设计参加),经检查需要局部整改的,限期整改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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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监理人员守则
1)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3)办公室应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不乱扔纸屑、烟蒂;
4)办公室应保持良好工作环境。不大声喧哗、吵闹,上班时间不打扑克,不玩游戏;
5)工作时间内尽量减少私人电话,缩短电话通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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