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家岗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学员
参与活动的相关奖励机制
一、总则
1、为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奖励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辅助手段,奖惩均要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为基础,奖励要恰如其分;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使受奖励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3、评选工作坚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稿名额分配,反对弄虚作假。奖惩要经辅导老师建议、少年宫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并及时通知家长。
4、受奖励学生在一年内有严重违纪现象,经辅导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建议,少年宫领导小组同意后,宣布撤销所授予的称号。
5、奖惩情况要记入学生档案,并在学生升学时向有关学校如实提供。   二、评选条件
1、对学有特长,在校、市、省举办的各学科体育、文艺、科技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专项性奖励。
2、对参与少年宫活动的积极分子、组织少年宫活动的优秀小组长给予奖励。   三、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报上级表扬;   4、相应的物质奖励。   四、奖励时间
1、每学期期末。
2、学生在大型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可根据情况另设奖励,在大课间时进行口头或物质上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