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图
预公告 阶 段 调组织 查 阶段 拟订工 作方案 依申请听 证 阶 段 申组卷报 阶段 单独选址项目 用地预审 依法确 认 建设(用地)单位向县国土局提出申请 县发布土地转征预公告 城市批次用地和省审核的土地转批实施方案 由县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确定土地转征预公告 土地转征预公告内容包括:1.土地转征区块名称或建设用地名称和项目依据;2.土地转征用途和时间;3.区片为止和控制范围;4.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要求。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两年有效,发布后,凡在拟转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县发布土地转征预公告后,立即统一组织开展土地转征调查 土地转征调查包括以下内容:1.拟征地所在区片及综合地价;2.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籍档案惊醒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和确认,拟转征土地位置、四至、权属、地类、面积、等级等;3.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情况;4.人均耕地及需要安置的人口数量情况;5.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情况;6.拟计划基本农田、补充耕地的位置及等级情况;7.对土地利用状态的影响情况;8.需调查的其他内容。 县在调查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拟订土地转征工作方案,按照土地转征具体情况,分别以表格形式编制下列相关方案:1.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呈报说明书;2.农用地转用方案;3.补充耕地(含计划基本农田)方案;4.征收土地方案;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6.供地方案;7.土地复垦方案;8.表土剥离方案;9.需要拟定的其他方案 县国土局负责对土地转征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并依当事人申请组织听证。 土地转征申请报批材料由县国土局负责组卷,组卷内容包括按照拟转征土地情况拟定的土地转征呈报说明书、土地转征工作方案、附属土建表格等 组卷后,经县审定,向省提出土地转征请示,同时将组卷报省国土资源厅 集体土地补偿批准征收后,土地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