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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申报程序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征收集体⼟地申报程序是什么

农村集体⼟地是归农村所有的,⽽农村集体⼟地是不能出售的,但如果因国家建议需要或者城市规划需要,可以将农村⼟地集体进⾏征收,但需要⼀定的征收程序,那么征收集体⼟地申报程序中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征收集体⼟地申报程序是什么⼀、办理⽤地申请基本⼯作流程

在⼟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使⽤⼟地的,⽤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集体⼟地的各项⼿续。

1.征⽤集体⼟地申请:⽤地单位需要征⽤⼟地进⾏项⽬建设的,应当向⼟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房管局提交相关⽂件、资料,提出⽤地申请。

2.征⽤集体⼟地受理:区、县级国⼟房管局接受⽤地单位提出的征⽤集体⼟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地申请予以受理。

申请内容

⽤地单位提出⽤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

2.项⽬的基本情况,包括⽴项、规划选址等情况;

3.建设⽤地基本情况,包括⽤地位置、⽤地⾯积、⼟地利⽤现状等。申报⽂件

⽤地单位提出⽤地申请时,在建设项⽬⽤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件、资料:1.⽤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2.项⽬可⾏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件;3.⼟地⾏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件;5.建设项⽬总平⾯布置图;

6.占⽤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案;

7.建设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拟定征地⽅案基本⼯作流程

⾏政主管部门收到⽤地单位提出的征⽤申请后,应⾃申请之⽇起30⽇内拟定各项征地⽅⾯⽅案,征地⽅案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1.农⽤地转⽤⽅案, 2.补充耕地⽅案3.征⽤⼟地⽅案, 4.供地⽅案,⾏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要求,根据不同情况拟定征地所需相关⽅案:

1.建设只占⽤国有农⽤地的,区、县国⼟房管局只需拟订农⽤地转⽤⽅案、补充耕地⽅案和供地⽅案。2.建设只占⽤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地的,区、县国⼟房管局只需拟订征⽤⼟地⽅案和供地⽅案。3.建设只占⽤国有未利⽤地,按照相关规定应由批准的,区、县国⼟房管局只需拟订供地⽅案。申报⽂件

1.农⽤地转⽤⽅案;2.补充耕地⽅案;3.征⽤⼟地⽅案;4.供地⽅案。三、征地审查基本⼯作流程

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案,编制建设项⽬⽤地呈报说明书。

2.同级⼈民审核:国⼟房管局将农⽤地转⽤⽅案、补充耕地⽅案、征⽤⼟地⽅案、供地⽅案及建设项⽬⽤地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民审核。

3.上⼀级⼟地⾏政主管部门审查:同级⼈民对上报的⽂件、资料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地⾏政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内容

⾏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建设项⽬⽤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项⽬⽤地安排情况;2.拟使⽤⼟地情况;3.其他应说明的呈报内容。申报⽂件

⾏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地呈报说明书时,应附具以下各项⽂件、资料:

1.经批准的⼟地利⽤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地利⽤现状图,占⽤基本农⽥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地利⽤总体规划图;

2.由⽤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3.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地权属证明材料;

4.以有偿⽅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地有偿使⽤合同及说明和有关⽂件;

5.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四、征地审核与批复基本⼯作流程

1.征⽤⼟地的审核:有关⼟地⾏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案后,对⽂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内报经同级⼈民审核。

时送该级⼟地⾏政主管部门审查。

3.征⽤⼟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民⼟地⾏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到上报的农⽤地转⽤⽅案、补充耕地⽅案、征⽤⼟地⽅案和供地⽅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意见后30⽇内审查完毕。

4.征⽤⼟地的批复:农⽤地转⽤⽅案、补充耕地⽅案、征⽤⼟地⽅案和供地⽅案经有批准权的⼈民批准后,同级⼟地⾏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内将批复发出。

申报⽂件

1.农⽤地转⽤⽅案;2.补充耕地⽅案;3.征⽤⼟地⽅案;4.供地⽅案;

5.建设项⽬呈报说明书。

五、征⽤⼟地⽅案的公告基本⼯作流程

1.征地⽅案公告:征⽤农民集体所有⼟地的,征⽤⼟地⽅案应当在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形式公告,其中征⽤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地的,在乡(镇)⼈民所在地进⾏公告。

2.公告的实施:被征⽤⼟地所在地的⼈民在收到征⽤⼟地⽅案批准⽂件之⽇起10个⼯作⽇内进⾏征⽤⼟公告,该⼈民的国⼟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地⽅案的公告。

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续。

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申报⽂件

1.征⽤⼟地⽅案批准⽂件;2.征⽤⼟地⽅案公告。六、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案基本⼯作流程

1.经批准的农⽤地转⽤⽅案、补充耕地⽅案、征⽤⼟地⽅案和供地⽅案,由⼟地所在地的区、县⼈民组织实施。

2.区、县国⼟房管局根据征⽤⼟地⽅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案。七、征地补偿、安置⽅案的公告基本⼯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案的公告:征⽤农民集体所有⼟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案应当在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形式公告,其中征⽤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地的,在乡(镇)⼈民所在地进⾏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案公告的实施:有关⼈民的国⼟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案,在征⽤⼟地公告之⽇起45⽇内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对征地补偿、安置⽅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案公告之⽇起10个⼯作⽇内向有关⼈⼟房管⾏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案的确定:有关⼈⼟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对征地补偿、安置⽅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要求听证的,应当举⾏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案进⾏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案的审批要求:有关⼈⼟房管⾏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案报⼈民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的管理:有关⼈⼟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定时限内提供⽀付清单。⼈⼟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收⽀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查询和监督。

申报⽂件

1.征地补偿、安置⽅案;2.征地补偿、安置⽅案的公告。补偿安置的实施基本⼯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案确定后,⽤地单位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2.区、县国⼟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案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付⼟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办理农转⼯⼿续,落实需要安置农业⼈⼝的安置途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作。申报⽂件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2.征地补偿、安置⽅案。颁发建设⽤地批准书基本⼯作流程

⽤地单位征⽤集体⼟地,取得国有⼟地使⽤权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由⾏政主管部门向⽤地单位颁发建设⽤地批准书:

1.以有偿使⽤⽅式提供国有⼟地使⽤权的,由国⼟房管局与⽤地单位签订⼟地有偿使⽤合同,并向⽤地单位颁发《建设⽤地批准书》,⽤地单位交纳⼟地有偿使⽤费后办理⼟地登记。

2.以划拨⽅式提供国有⼟地使⽤权的,由国⼟房管局向⽤地单位颁发《国有⼟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地批准书》并办理⼟地登记。《国有⼟地划拨决定书》应当包括划拨⼟地⾯积、⼟地⽤途、⼟地使⽤条件等内容。

申报⽂件

⽤地单位办理建设⽤地批准书时,应向⾏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各项⽂件、资料: 1.办理《建设⽤地批准书》的申请;

2.市批准征(占)地的批⽂;

3.《建设⽤地规划许可征》附件和附图;

4.与《建设⽤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同⽐例尺的地形图4份;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6.⼯程进度计划;

7.计划任务结转单,但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交。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征收集体⼟地申报程序是什么”问题进⾏的解答,对集体⼟地进⾏征收时,征收申报的程序包括办理⽤地申请、拟定征地⽅案、征地审查、征地审核与批复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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