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加强招生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入学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老百姓在家门口“学好上、上好学”。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教育立县战略,着眼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构建公办、民办中小学平等发展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制定本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法组织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现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户籍为主的招生原则,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派位”的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支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各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招生方式要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优待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全力保障残疾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拒收。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五、性教育保障
符合规定享受教育优待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县教育局按统筹原则安排。
1.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子女、现役军人子、烈士子女、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子女。
2.获县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称号人员子女。
3.望谟县招商引资重点落地项目企业、重点上市企业法人代表及高层管理人员(指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子女。 4.支援新冠肺炎疫情重灾区前线人员子女。 5.其他规定纳入教育优先保障的人员子女。 六、招生程序 (一)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可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2.招生计划:全县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1个班3200人(其中县城43个班1940人)。
3.县城招生学校:指望谟县实验小学、望谟县民族小学、望谟县第二小学、望谟县第三小学、望谟县第四小学、望谟县第五小学、望谟县坝算小学、望谟县平洞小学、望谟县实验小学甘莱校区,以下简称“县城小学”。县城小学招生对象及收集材料如下:
(1)户籍所在地为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的居民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户口需于报名注册前迁入)
(2)保障优待对象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负责登记审核)。
(3)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指易地扶贫搬迁到平洞街道、蟠桃街道辖区安置点的新市民子女。入学安置方式按照《望谟县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入学安置方案》执行。提供材料①安置点房产证关键页;②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
(4)在望谟县城机关、企(事)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父或母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房产公证书、村级合法手续属于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内居住的居民子女。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村级合法手续、公证书、户口本(产权人需与子女在同一本户口本)。
(6)经商人员子女。即在望谟县平洞街道、王母街道及蟠桃街道经商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必须是2022年3月1日以前登记的注册的,且正在经营的)。 (7)务工人员子女。即在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务工人员子女。一是有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①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由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②发放工资流水(入学审核时须提供2022年4月份以来);③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二是无《劳务合同书》的临时工:①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主身份证(2022年5月1日前签订);②社区开据的实际居住证明。
(8)持有望谟县城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出具相关证件和户口本(证件在有效期内)。
(9)其他条件招生。各学校完成片区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招生任务后,在学校学位富裕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适当招收其他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招生其他片区学生。
4.乡镇学校招生:对象为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招生对象的人员子女。 5.招生方式。
(1)乡镇小学招生方式。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统筹招生工作,制定本乡镇招生工作方案,提前发放一
年级入学通知书,督促和指导辖区各小学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中心小学备案,并积极组织招生入学工作,确保该入学的一个不能少。
(2)县城小学招生方式。2022年秋季学期县城一年级原则上实行划片招生,区域划分为9个片区即县城9所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出现片区符合条件的生源超出学位情况,教育局负责统筹学校进行科学调剂。招生流程按照“宣传引导→片区摸底→分批登记→审核条件→确认登记→报名注册→组织入学”程序进行招生。
望谟县实验小学服务片区:余姚大道(以路为界)→太阳高地→老水电局→农行→电信公司→老邮政局→二中片→乐元路口民康医院(含民康医院往县城方向)→金鼎花园→天马城→王母幼儿园→县第五中学→万象城片区(万象城与观山水公馆大道为界)→布依街。 望谟县民族小学服务片区:老王母桥→天马大道靠广场方向→天河花园→望江新城→老电影院片区→桥→老菜市场→银座大厦→梁家院→加垃→老机关幼儿园→特校→野猫沟→加然→上院→老民族小学片区→老车站→养路段片区→林业局办公楼往老车站方向。 望谟县第二小学服务片区:县人民医院小区二门诊(桥河为界)→老盐巴公司片→新车站片→汇金财富广场→乐元路口红绿灯往新车站方向→友好医院片区→冉道加油站即老油库(不含冉道加油站)→县城方向→云峰山水→书香华府→城南小区→高车(丫口往二小方
向)→一中片(以同心大道为界靠一中方向)→商业小区→桥(以河为界)靠小区方向。
望谟县第三小学服务片区:一中片(同心大道为界靠三中方向)→三中片→鞭炮厂→平坝→平郞片及平郎安置点新市民子女→高车片及高车安置点(蟠桃园)新市民子女。
望谟县第四小学服务片区:林业局办公楼(不含林业局办公楼)往四小方向→老王母大桥头(一村大酒店往四小方向)→新片→祥乐片→松瓦组(分路去向阳新水泥厂路为界,往四小方向)→弄纳→打哨→乐化片区。
望谟县第五小学服务片区:观山水公馆片区→景阳新城片区→河背片→平绕片→东街片→向阳片→新水泥厂路口(路为界)往平绕方向。
望谟县实验小学甘莱校区服务片区:华城半岛安置点新市民子女→甘莱片区→大、小里杠片区→谭平→甘莱安置点新市民子女。 望谟县坝算小学服务片区:冉道加油站即老油库→往坝算方向(含冉道加油站)→阳光小区→新(往坝算方向)→李子园安置点→平洞街道片区的适龄儿童。
望谟县平洞小学服务片区:以民康医院为界(不含民康医院)往平洞方向→纳汉丫口→锦湖华庭→枫林小区片区(天主堂进枫林小区大道路口起往平洞方向)→平洞街道片区的适龄儿童。 6.摸底排查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0日 (二)七年级招生
1.县城中学招生。初中七年级招生坚持“小升初”整班移交,按照“相对就近+派位原则”进行招生,既有利于学生和家长享受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也有利于实现县城中学协调、均衡、和谐高质量发展。具体招生工作由中心小学统筹,生源学校具体负责,根据各中学招生任务分配进行整班移交。县城各小学、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要制定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全面完成小升初整班移交任务。符合条件的新转入学生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学位采取随机派位。
2.乡镇中学招生。望谟县新屯中学、望谟县打易中学、望谟县郊纳中学分别负责完成本乡镇辖区小学六年级的整班移交任务以及本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少年的招生工作。
3.整班移交方式。小学六年级实行整班移交招生,完成《望谟县2022年小升初整班移交学生花名册》的统计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备案,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望谟县2022年初中七年级招生任务分配表》审定各学校的最终招生数并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由毕业学校填写《小升
初入学通知书》并按时发放到学生及家长手头,各中学将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和要求组织学生报名注册。
4.整班移交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和2022年6月25日到7月10日 七、招生计划与班额
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各校不得超班额招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望谟县2022年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附件2《望谟县2022年初中七年级招生任务分配》。 八、报名注册时间
按照《校历》合理安排报名注册时间。 九、招生方案发布
各学校结合文件精神,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人员分工,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幼升小”划片招生和“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科学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各校招生工作方案需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向县教育局教育股报备。 十、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和招生学校要结合文件精神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
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与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二)加强招生宣传。各中小学务必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特别是今年的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形象。任何学校不得采取考试、变相考试等方式挑选学生,严禁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能出现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和各类特长班招生现象。
(三)严格招生程序。严格落实阳光招生,面向望谟县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的所有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一年级采取划片、登记入学,七年级按照“相对就近+派位方式”招生。各乡镇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严控联保工作机制,抓实整班移交,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地完成“幼升小”“小升初”整班移交任务。
(四)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超班额招生。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人班一致、及时标注”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手续。
(五)严格收费制度。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收费和公示制度;收费科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不得突破审批科目进行收费和各种代收费。
(六)严格信息保密。学生信息保密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学籍管理和班主任、科任教师作为直接责任人,严防学生信息外泄和滥用。初中学校禁止到小学以推优或其他类似方式变相选拔学生;各小学不得为初中学校开展以择校为目的的推优、讲座等提供场所,不得为初中学校推荐生源。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七)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
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八)抓实信访维稳。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各中小学要压实责任,严格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做好解释,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问题,对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职,导致出现招生问题上访、群访等情况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九)强化廉洁招生。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廉政纪律要求,做到廉洁招生,组织教职工签订廉洁招生承诺书,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接受招生对象吃请;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及购物券等;严禁出现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十)强化疫情防控。为切实做好校园疫情工作,各初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工作,七年级要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对接生源学校、做好整班移交工作。一年级采取分批次方式进行报名登记入学,避免出现报名期间聚集、扎堆现象。
(十一)加强督导问责。招生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各中小学要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将文件领会到位、传达到位、履职到位、落实到位。县教育局将定期深入各中小学对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招生规定及相关纪律的
学校或个人,视情节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视情节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凡涉及学校校长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