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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排烟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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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排烟阀规范

篇一: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

1.1 设备及配件进场 1.1.1 一般规定

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 管

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

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

送风系统

1

b?320 320,b?450 450,b?630 2000,b?4000

0.5 0.6 0.6 0.8 1.0 1.0 1.2

排烟系统 0.8

0.8

0.8

1.0

1.0

1.2

按设计

630,b?1000 1000,b?1250 1250,b?2000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

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

2

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1.4 风机

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

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1.1.5 其他附件

1 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作,活动挡烟垂壁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2 电动的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2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 1.2.1 一般规定

1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制定必要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书

3

或技术核定签证。

2 承担防、排烟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3 防、排烟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1.2.2 管道系统的施工

1 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主要包括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2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检验以主、干管道为主。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 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 QL?0.1056 P0.65 [m3/(h??)] 中压系统风管 QM?0.0352 P0.65 [m3/(h??)] 排烟管道均按中压系统的规定。 式中:

QL ,QM ——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m3/(h?m2)]; P ——指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类别,见表7.2.2,其中防、排烟系统为低压、中压系统。 表1.2.2 风管系统类别划分

系统类别 低压系统 中压系统 高压系统

4

系统工作压力P(Pa) P?500 500<P?1500 P1500

3)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风管规定值的1.5倍;

4) 低压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可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作漏风量测试;中压系

统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作漏风量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并进行系统的强度和漏风量测试。 1.2.3 金属风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管的最小壁厚应按表1.2.3选用;

2 风管的连接采用法兰连接,风管法兰材料规格应按表1.2.3-1选用。 表1.2.3-1 矩形风管法兰

风管长边尺寸b(?) 法兰材料规格(角

钢)

b?630 630,b?1500 1500,b?2500 2500,b?4000

25×3 30×3 40×4 50×5

M 10 M6 M8 螺栓规格

3 风管的接缝应采用咬口连接,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必要时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它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排烟管道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

铝等),绝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根

5

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4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表1.2.4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 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表1.2.4 无机玻璃钢风管法兰规格(mm)

风管边长b b?400 400 ,b?1000 1000,b?2000

材料规格(宽×厚) 30×4 40×6 50×8

M10 连接螺栓 M8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5 砖、混凝土风道的制作应保证管道的气密性,灰缝必须饱满,内表面水泥砂浆面层应平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2.6 管道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管道的规格、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管道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有效截面; 2 风管吊、支架的安装应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3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4

6

送风口、排烟口与管道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5 管道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连接。如风机仅用于防排烟时,可不用柔性连接。

6 风管穿越隔墙时,管道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非燃材料严密填塞。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尺量、观察检查。 1.2.7 管道部件的安装

1 送风口、排烟口应可靠地固定在设计位置上,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常闭排烟口、送风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

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操作检查。

篇二: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

(09年最新修订)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

7

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中庭;

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汽车库。

8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

低于

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9

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

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二(自然通风方式;

2.1 按1.2条规定需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且开口外窗面积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时,宜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可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

防烟设施(如图2.1-1);

3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居住建筑外,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可开启窗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如图2.1-2)。

2(1-1 带凹廊的防烟楼梯间 2.1-2 两个不同朝向有开启外窗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2 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如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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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1 按本措施1.3条中规定的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地下和地上房间等;

2 多层建筑中的中庭及高层建筑中净空高度小于1

2m 的中庭;

3 建筑面积小于2000m2的地下汽车库。

2.3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场所,其自然通风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且顶层可开启面积不宜小于0.8 m2;

3 中庭、剧场舞台可开启外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建筑面积的5%;

4 需要排烟的疏散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5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6 其他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7 建筑面积大于500 m2且净空高度大于6m的大空间场所,不应小于该场所地面面积的5%;

2.4 自然排烟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上。当设置在外墙上

11

时,排烟口底标高

不应低于室内净高度的1/2,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同时自然通风口的开启方向应沿火灾气流方向开启;

2 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当室内净高超过6m、且具有对流条件时,不宜超过35m。

2.5 建筑面积大于500 m2 且室内净高大于6m时的中庭、展览厅、观众厅、营业厅、体育馆、客运站、航站楼等公共场所采用自然排烟时,应设置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或由其他电动设施控制启闭的自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附近同时应设置便于操作的手动开启装置。

2.6 设置在外墙上的自动排烟窗其净面积按下列要求确定:

1 当开窗角度大于70?时,其面积可按窗的面积计算;

2 当开窗角度小于70?时,其面积近似按公式(4.9.6)计算窗的有效排烟面积:

式中—有效排烟面积 (m2);

—窗的面积 (m2);

—窗的开启角度。

3 当采用侧拉窗时,其面积应

按开启的最大窗口计算;

4 当采用百叶窗时,其面积按

窗的有效面积计算。

12

窗的有效面积为窗的净面积乘以系数。根据实际工程经验,当采用防雨百叶窗图

2.6 7

时,系数取0.6;当采用一般百叶窗时,系数宜取0.8。

三( 机械防烟(加压送风)

3.1 建筑中下列场所应设置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2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或合用前室);4 高层建筑的封闭避难层(间);

5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3.2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

3.3 当建筑的地下部分为三层或三层以上,或当地下最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时,设置的防烟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当地下为一到两层,且地下最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时,所设置的封闭楼梯间在首层有直接开向室外的门或有不小于1.2 m2的可开启外窗时,其楼梯间可不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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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加压送风量应经计算确定。常用的基本计算方法如下: 1 压差法:当疏散通道门关闭时,加压部位保持一定的正压值所需送风量。

式中 —加压送风量(m3/h);

0.827 —漏风系数;

—门、窗缝隙的总有效漏风总面积 (m2);

门缝宽度:疏散门 0.002,0.004(m)

电梯门 0.005,0.006(m)

—压力差 (Pa);

疏散楼梯间取 40,50Pa

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取 25,30Pa

—指数 (一般取2);

1.25 —不严密处附加系数;

2 开启着火层疏散门时,为保持门洞处风速所需的送风量:

式中 —加压送风量(m3/h);

— 一樘门开启的断面积 (m2);

—开启门洞处的平均风速 (m/s),取0.7,1.2 m/s;

—背压系数,根据加压间密封程度取0.6,1.0;

—漏风附加率,取0.1,0.2;

—同时开启门的计算数量;

对于多层建筑和20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取2,20层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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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以上取3。

1,当前室有2个或2个以上门时,其风量按计算数值乘以1.50,1.75确定,开启门时,通 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m/s2

2,在多层建筑中,若地下仅有一层疏散楼梯间,按上述公式计算时,公式中n取1,通过门洞处的风速v应适当加大,宜取0.9 m/s,1.20 m/s。计算数值直接取用(不与表3.4比较) 根据以上公式3.4-1)和(3.4-2)分别算出的风量,取其中的大值,再与表3.4规定的数值相比较,取其中大值作为系统计算加压送风量。

表3.4 机械加压送风量

序号 条件和部位 加压送风量(m3/h) 图示

,20层 20,32层

1 对防烟楼梯间加压

(前室不送风) 高层 25000,30000 35000,40000

非高层 25000

2 前室或合用前室自然排烟(防烟楼梯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对防烟楼梯间加压 高层 25000,30000 35000,40000

非高层 25000

3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 楼梯间 高层 16000,20000 20000,25000

15

非高层 16000

合用前室 高层 12000,16000 18000,22000

非高层 13000

4 消防电梯前室 高层 15000,20000 22000,27000

非高层 15000

5 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

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 高层 22000,27000 28000,32000

非高层 22000

注:1.表3.4的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高=1.6m×2.0m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确定;当前室有2个或2个以上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确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m/s。

2.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3.5 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米不小于30 m3/h计算。

3.6 在改建工程中,当不具备设置加压送风竖井的条件时,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超过15层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楼梯间多点送风的方式,

16

送风口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层;

2 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的送风量宜比计算数值或表3.4中的送风量增加20%,加压送风口不宜设在首层。

3.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的最不利环路阻力损失外的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50Pa;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30Pa;

3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30 Pa;

3.8 民用建筑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宜每隔2或3层设置一个;合用一个风道的剪刀楼梯应每层设置一个;每个风口的有效面积,应按风口数量均分系统总风量确定;

3.9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置一个, 每个送风口的有效面积,通常按火灾着火层及其上下相邻两层的三个风口均分计算确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m/s),也可设定为火灾时着火层及其上一层的二个风口均分计算确定;

3.10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计中需注意:

1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设置在被门挡住的部位。

2 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宜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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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层数超过32层或建筑高度大于100 m时,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4 剪

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塔式住宅设置一个前室的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加压送风系统。

5 地上和地下部分在同一位置的防烟楼梯间需设置机械加压送风时,加压送风系统宜

分别设置。若合用一个风道时,风量应叠加,且均应满足地上、地下加压送风系统的要求。 6 前室的加压送风口为常闭型时,除设置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且与加压送风机联锁的自动装置外,尚应设置现场手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启装置宜设在距地面0.8,1.5m处。

7 前室的加压送风口为常开型时,其前室应采用带启闭信号的常闭防火门。并应在加压送风机的压出段上设置防回流装置或电动调节阀。

8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宜分别设置,当需要共用系统时,应在支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避难走道的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前室入口门洞风速不小于1.2m/s计算确定。

9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系统加压送风量应计算窗缝的漏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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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可采用自垂百叶式或常开百叶式风口,并应在加压风机

压出段上设置防回流装置或电动调节阀;

3.11 加压送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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