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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第一节 监理工作范围
本标段监理工作范围为省界DK177+080至大保当新建双线K173+500(62.90㎞)、大保当K173+500至榆林车站进站端K227+000(53.5㎞)的监理任务。
第二节 监理工作重点
一、对本监理标段的轨道工程,监理应重点掌握下列工作: 1、轨道材料。利用旧轨的探伤与道碴的试验。
2、既有线段的改造施工(拨移、抬、落道)方案,站改施工过渡方案,严格审查是否安全、可行,符合设计要求。
3、铺轨、铺岔的分项工程。正线轨道和车站道岔的铺设,特别是对既有线的拨、抬、落道改造以及新建双绕线与既有线合拢口的拨接、交叉的拆联等工程的分项工程主控项目检验批的检验。
4、施工进度。随时了解计划施工进度的完成情况,尤其是影响全段按时开通的关键工程。进度滞后时分析原因,情况较严重者,及时专题上报。
5、封闭施工工程的运营与施工安全。
第二章 监理工作流程
轨道监理应不定时、有目的地对正在进行的轨道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并做随检记录,以为事后认定各工序施工质量打下基础。
一、 轨道监理工作按图3-1所示流程,进行有关审查和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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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铺轨无缝线路 长轨铺设 铺碴整道 工地线路轨道整理 钢轨钢轨伸缩调节铺碴整道 轨排组装 铺 轨 施工前控制 审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审查主要进场专业人员、施组设计 (方案)报审表,进场机械设备审查进场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 审查路基完成情况检查证,,线路中线、岔位复测、放样报告单签认开工报告 施工过程控制 检验(见证、取样见证、平行检验、旁站)巡 视 检 查 新建线路 有缝线路 道岔铺设 旧线改移无缝线路(分段锯轨拨移 养护拆联焊接 放散区间或全段完否 完开通前控制 线路竣工验收 否图3-1 轨道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
第三章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监控标准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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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工程质量的控制要严格遵循铁道部颁布的《铁路轨道施工规范》和《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结合本监理标段轨道工程的实际,特归纳摘记有关的审核内容、验收标准及手段如下,为各监理导引执行,如遇质疑或遗漏,应以上述两法规原文为准。
第一节 开工前监理工作
审批开工报告前,首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其中重点审查下列各条款的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内容包括: ⑴工期、质量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⑵ 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⑶ 计划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主要施工管理与技术人员是否配备、资质是否合格;
⑷ 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⑸ 站改施工过渡方案是否符合运营能力与安全要求。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与铁路运营(运输、电务、工务等)单位签订既有线施工安全协议。
3、审查进场轨料(轨、碴、岔、枕、扣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试验报告单。
4、审查路基完成检测报告及线路中线、岔位复测放样报告单(含现场实物)。协调各施工单位间的左线中线测量贯通和铺轨衔接方案。
5、审核、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核内容包括: ⑴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获总监批准;
⑵ 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已到位;施工机具、施工人员是否已进场;主要轨道工程材料是否已落实;
⑶ 路基是否已验证合格,以及线路控制网资料、中桩、岔位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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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接,并复测无误(允许偏差范围之内)。
第二节 施工过程监理工作
轨道工程施工开工后,监理应跟踪工序,(按图3-1所示)检查轨道工程各组成部分的施工质量。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检验项目、检验方式、检验标准与检验数量,按《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执行。
铺轨进度,按已获“西安铁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封闭施工计划》检查。
1、无缝及有缝线路轨道工程施工前的线路基桩测设和道碴铺设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下同),按《验标》主控项目4.0.2-4.0.5,5.2.1~5.2.3,5.3.1~5.3.4各条款检查与验收。
无缝线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按本细则1~7条款办理。
2、长轨铺设。按《验标》主控项目7.3.1~7.3.3各条款检验与验收。 3、铺碴整道。按《验标》主控项目7.4.1、7.4.2各条款检验与验收。
4、工地钢轨焊接。按《验标》主控项目7.5.1~7.5.5各条款检验与验收。
焊接接头平直度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工地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
序号 1 允许偏差(mm) 项 目 V>120km/h 轨顶面 +0.3 0 V≤120km/h +0.3 0 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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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轨头内侧工作面 轨底(焊筋) +0.3 0 +0.5 0 ±0.3 0 +0.5 0 5、线路锁定。按《验标》主控项目7.6.1~7.6.5各条款检验与验收。
6、轨道整理。按《验标》主控项目7.7.1~7.7.3各条款检验与验收。道床达到稳定状态时,其状态参数应符合表4.2.5-1的规定。状态参数实测最小值与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20%。
表4.2.6-1 有碴道床稳定状态参数指标(平均值)
参数指标 序号 1 2 3 项 目 Ⅱ型枕 道床支承刚度(KN/mm) 道床横向阻力(KN/枕) 道床纵向阻力(KN/枕) 70 9 10 Ⅲ型枕 100 10 12 无缝线路轨道动态质量应检查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和线路区段整体不平顺(均值管理)。轨道动态质量管理值应符合4.2.5-2和表4.2.5-3的规定。
表4.2.6-2 轨道动态检查几何尺寸容许偏差值(峰值管理)
160≥V>120 速度(km/h) 项 目 Ⅰ级 Ⅱ级 Ⅲ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2高低(mm) 6 10 15 8 12 0 页脚内容
120≥V>100 Ⅳ级 2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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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轨向(mm) 5 8 12 8 10 16 0 +2+轨距(mm) 6 -4 0 -7 +15 -8 +18 -6 +2 -1-8 0 水平(mm) 扭曲(基长2.4m)5 (mm) 车体垂向加速度(g) 车体横向加速度(g) 0.10 0.06 0.15 0.10 0.20 0.15 0.10 0.06 0.15 0.10 0.20 0.15 0.25 0.20 8 12 8 10 14 16 6 10 14 8 12 18 2 22 -1+10 4 +2注:1、各项偏差等级划分及扣分标准:偏差等级一般分四级。Ⅰ级为保养标准,每处扣1分;Ⅱ级为舒适度标准,每处扣5分;Ⅲ级为临时补修标准,每处扣100分;Ⅳ级为限速标准,每处扣301分。
2、轨道动态质量用轨道检查车检查,以千米为单位进行动态评定,每千米扣分总数为各级、各项偏差扣分总和。扣分总数在300分以下时为合格。
表4.2.6-3 轨道质量指数(TQI)管理值(均值管理)
项 目 目标值 高 低 2.5×2 轨 向 2.2×1.6 2 1.9 2.1 15.0 水 平 轨 距 扭 TQI 曲 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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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线路区段整体不平顺动态质量用轨道质量指数(TQI)评定。每200m区段轨道质量指数(TQI)值应符合本表规定。轨道质量指数(TQI)超过管理值的线路应及时进行整修。
有碴轨道整理作业后,轨道静态几何尺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6-4,4.2.6-5规定。
表4.2.6-4 有碴轨道整道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项 目 号 (mm) +4 1 轨 距 -2 直线(10m弦4 量) 2 轨 向 见表曲线 4.2.5-5 3 4 5 水 平 扭曲(基长6.25m) 高低(10m弦量) 4 万能道尺量 4 4 尺量 20mm弦量 尺量 万能道尺量 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表4.2.6-5 曲线20m弦正矢允许偏差
曲线半径 (m) ≤650 缓和曲线正矢与计算正矢差 (mm) 圆曲线正矢连续差 (mm)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值差 (mm) 4 8 12 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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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3 6 9 7、钢轨预打磨。按《验标》主控项目7.8.1、7.8.2条款检验与验收。 8、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按《验标》主控项目9.5.1~9.5.5条款检验与验收。
既有无缝线路轨道改移、拨接与起落道工程施工各工序的施工质量,按本细则1~7相关条款检验与验收。
有缝线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按本细则8~10相关条款办理。
9、轨排组装。按《验标》主控项目8.2.1~8.2.11条款检验与验收。 10、铺轨。按《验标》主控项目8.3.1~8.3.4条款检验与验收。 11、铺碴整道。按《验标》主控项目8.4.1~8.4.5条款检验与验收。 有缝线路轨道动态质量应检查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其允许偏差管理值应符合表4.2.10的规定。
表4.2.10 轨道动态检查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峰值管理)
速度(km/h) 项 目 级 高低(mm) 轨向(mm) 8 8 +轨距(mm) 8 -6 水平(mm) 8 8 12 8 12 -10 12 Ⅰ级 12 10 +20 -12 22 6 +24 -6 16 0 10 +12 -8 12 120≥V>100 Ⅱ级 24 20 +16 -10 25 Ⅲ级 22 14 +24 -12 2Ⅳ级 16 10 +28 -Ⅰ级 12 23 +V≤100 Ⅱ级 26 2Ⅲ级 2Ⅳ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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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基条2.4m)(mm) 车体垂向加速度(g) 车体横向加速度(g) 8 0.10 0.06 10 0.15 0.10 4 16 0.20 0.15 10 0.25 0.20 12 0.10 0.06 16 0.15 0.10 18 0.20 0.15 10.25 0.20 注:1、各项偏差等级划分及扣分标准:偏差等级一般分四级。Ⅰ级为保养标准,每处扣1分;Ⅱ级为舒适度标准,每处扣5分;Ⅲ级为临时补修标准,每处扣100分;Ⅳ级为限速标准,每处扣301分。
2、轨道动态质量用轨道检查车检查,以千米为单位进行动态评定,每千米扣分总数为各级、各项偏差扣分总和。扣分总数在300分以下时为合格。
有缝道岔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按本细则4.2.11、4.2.12条款办理。
12、有缝道岔铺设。按《验标》主控项目9.3.1~9.3.4条款检验与验收。
13、道岔铺碴整道。按《验标》主控项目9.4.1~9.4.7条款检验与验收。
有缝线路如遇铺设钢轨伸缩调节器时,可按本细则7条款办理其质量检验与验收。
14、既有有缝线路拨接、起落道改造的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按本细则的9~11条款办理。
15、审查与协调各相关施工单位间新旧线拨接与新旧线交叉拆联的施工方案。
16、随时掌握轨道工程施工进度。新建绕行线,按《施工组织设计》对比检查;既有线改造部分,按《施工方案》与《封闭施工计划》的日程安排对照检查。考虑到既有线改造,有受运营条件制约的特殊性,为此,应理解其计划进度有一定的可变性。即使新建线路部分,路料供应是否均衡及时,也将影响施工计划的兑现程度。发现问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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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反应或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改正。
17、正线及站场线路附属设备的各分项工程,按《验标》10~13章相关的主控项目检查与验收。
第三节 开通前监理工作
新建线与既有线改造(拨接)完成后,应立即按《验标》规定的办法及标准进行验收。完成一段,验收一段。
既有线改造工程的特点是,竣工验收合格即开通,开通24小时即接管,时效性强。为把好轨道工程施工质量的最后一关,确保开通后的运营安全,监理务必加强平时对轨道分项工程质量的抽验。在此基础上,对开通前的轨道(道岔)施工质量可采取平行检验的方式进行验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正线轨道单位工程、站线轨道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报告资料。
2、参加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内容与方法按《验标》3.3.1~3.3.7条款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轨道工程无隐蔽性随机质量变化的发生。根据其显现性强以及既有线改造时效性突出的特点,轨道监理除应严格按照《验标》规定的见证、见证取样检测、平行检验以及旁站等的监理工作外,为使监理工作扎实、可靠,心中有数,平时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此外,尚应重视监理文式的使用,各种工程信息的积累以及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和交流。
一、巡视检查新建(双绕)线轨道工程,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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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道的轨料、扣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利用既有线钢轨有无超规范允许的破损与磨耗;
3、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工长、领工员是否持证上岗;
5、已施工部分是否有质量缺陷,是否达标。
二、跟踪检查既有线改造工程(含轨道拨接工程),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整道的关键(允许偏差)项目是否达标;
3、封闭施工销点前,参与工务验收人员、施工质检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线路是否达到《工务安全规则》规定的放行列车条件。
4、参加单位工程(一个区间轨道)竣工验收。
三、做好轨道工程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及时填记各种轨道工程施工信息台帐。
四、轨道施工中,较大的质量与进度问题或虽问题较小,但较普遍而且多次口头指令改正无效时,应以书面形式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备案,并报总监与指挥部主管部门。
五、勤与施工方负责人、技术主管沟通,交流各种施工信息,以有利深入了解工程进度、质量状况和增加共识,确保监理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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