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
前 言
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分会组织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建审图咨询有限公司的专家,认真总结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的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函〔2016〕287号)编制原则,以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 08-2154-2014、《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 -2158-201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为依据,在广泛征求了上海市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和修改,编制了《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分会反馈,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目 录
1 总则 ......................................................................................................................... 1 2 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 3
2.1 与建筑专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3 2.2 与结构专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3 3 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5
3.1 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5 3.2 结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5 3.3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6 3.4 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7 3.5 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7 4 建筑专业 ................................................................................................................. 8
4.1 材料 ............................................................................................................... 8 4.2 接缝和构造 ................................................................................................... 8 5 结构专业 ............................................................................................................... 10
5.1 材料 ............................................................................................................. 10 5.2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 10 5.3 框架结构设计 ............................................................................................. 18 5.4 剪力墙结构设计 ......................................................................................... 25 5.5 预制外挂墙板设计 ..................................................................................... 34 6 建筑电气专业 ....................................................................................................... 36 7 引用标准名录及条款号 ....................................................................................... 37
1 总则
1.0.1 为指导和规范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根据相关法规(本要点所称法规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 08-2154-2014、《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58-201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建质函〔2016〕247号)、《上海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沪建管〔2015〕182号)编制《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1.0.2 当房屋高度、结构类型、预制构件连接类型和高层建筑竖向构件预制范围等超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 08-2154-201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的规定以及规则性超过现行的国家、行业、上海市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 1.0.3 涉及工程质量(如连接材料的性能、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质量保证措施等)和安全(如吊装、临时支撑等)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注,并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专项设计要求。
1.0.4 报审的文件中应提供对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规模、预制率或装配率以及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外墙申请享受建筑面积奖励的批准文件。
1.0.5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
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海市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本要点不再重复列入,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图审查。
2、《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2013〕87号)、《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函〔2016〕287号)、《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沪建管〔2014〕1026号)、《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沪建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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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号)。本要点不再重复列入,直接依据上述审查要点进行施工图审查。
3、本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函〔2016〕287号)的覆盖范围,整理DGJ 08-2154-2014、DG/TJ08-2158-2015、DG/TJ 08-2071-2016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范、规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以及地方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设计的其他技术要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条款。
1.0.6 本要点的内容仅涉及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当施工图与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详图合为一体时,设计文件对两者须有所区分,送审时仅送审施工图部分,并保证其完整性。 1.0.7 审查结论按如下原则确定:
1、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1.0.5条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在审图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2、本要点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建质〔2013〕87号)精神执行。
3、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不满足要求时,施工图审查人员应根据深度问题对工程可能产生实际影响的严重性,作为判断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
4、基于实际工程的复杂性,当出现可能直接涉及工程安全的设计质量问题,但判断所依据的条款在1.0.5条以外时,应经审查机构内部集体研究作出是否开具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决定,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
1.0.8 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1.0.9 当采用鉴定合格的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计算程序进行结构分析时,可不对本要点中与计算有关的条文的具体细节进行审查。设计文件中应有连接节点、接缝的计算结果。
1.0.10 本要点发布后,如有新版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应以新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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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1 与建筑专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推进本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装配式建设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建建材〔2016〕1号 附件:
本市装配式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要点
三、(一)装配式保障性住房不应采用现场湿作业法进行外墙外保温施工;当采用夹心保温外墙板时,……,并应充分考虑连接所产生的热桥对复合墙板传热系数的影响。
2.2 与结构专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本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沪建建材联〔2016〕601号
一、本《计算细则》中的单体预制率是指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木结构等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0.000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材料用量占对应构件材料总用量的比率;单体装配率是指装配式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二、2016年起,除下述范围以外,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工业建筑应全部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实施,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 1、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新建公建项目;
2、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建筑,落实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15%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35%; 3、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新建工业厂房、配套办公、研发等项目; 4、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 5、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
三、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其建筑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应按《计算细则》执行。 附件: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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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一)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应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详细列明。 (二)本《计算细则》适用范围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竹木结构等结构类型,涵盖剪力墙结构、 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筒体)结构等结构体系。
二、建筑单体预制率计算
建筑单体预制率,是指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木结构等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0.000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材料用量占对应构件材料总用量的比率。其中,预制构件包括以下类型:墙体(剪力墙、 外挂墙板)、柱/斜撑、梁、楼板、楼梯、凸窗、空调板、阳台板、女儿墙。
建筑单体预制率可按以下两种方法进行计算。其中,混凝土结构可按方法一或方法二进行计算,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竹木结构可按方法二进行计算。 (一)对于建筑单体仅为混凝土结构的装配式建筑,其单体预制率可按方法一(即,沪建交联〔2013〕1243 号文中公式)进行计算。
(二)对于建筑单体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木结构等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其单体预制率可按方法二进行简化计算。 三、建筑单体装配率计算
建筑单体装配率,是指装配式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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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3.1 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3.1.1 应有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说明,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装配式建筑设计概况及设计依据;
2、建筑专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技术选项内容,拟采用的技术措施,如标准化设计要点、预制部位等技术应用说明; 3、一体化装修设计的范围及技术内容; 4、装配式建筑特有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
5、预制装配式构件的构造层次,当采用预制外墙时,应注明预制外墙外饰面做法,如预制外墙反打面砖、反打石材、涂料等;
6、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且按照沪建管联〔2014〕901号第四条的要求申请享受建筑面积奖励时,应列出不计容面积及占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3.1.2 装配整体式建筑施工图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在平面中用不同图例注明采用预制装配式构件(柱、夹心保温外墙、墙体、楼梯、阳台、凸窗等)位置;
2、立面图应表达预制构件板块划分的立面分缝线、装饰缝和饰面做法; 3、墙身大样详图、平面放大详图应表达预制构件与主体现浇之间、预制构件之 间的水平、竖向构造关系,表达构件连接、防水层、保温层等交接关系和构造做法;
4、当预制外墙为反打面砖或石材时,应表达其铺贴排布方式等。
3.2 结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3.2.1 装配整体式结构设计专项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1、装配式结构类型,各单体预制构件布置情况等; 2、设计依据及配套图集; 3、连接材料及性能的要求;
4、预制构件制作和安装施工说明,包括对材料、质量检验、运输、堆放、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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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装施工的要求等;
5、对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的要求,包括预制构件脱模、吊装和安装定位、连接施工等阶段的复核验算要求和预设连接件、预埋件、临时固定支撑等施工阶段的设计和验算要求;
6、预制构件制作、安装施工的质量验收要求; 7、连接节点施工质量检测、验收要求; 8、预制率或装配率计算汇总表。
3.2.2 装配整体式结构施工图应包含以下内容:
1、预制构件的平面布置图,包括预制构件编号、节点索引、构件明细表等; 2、各类典型预制构件模板图; 3、预制构件配筋图; 4、预制构件连接构造大样图。
3.2.3 装配整体式结构计算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装配整体式结构整体计算结果;
2、预制构件的脱模及吊装验算、叠合受弯构件两阶段计算;
3、预制竖向构件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计算、接缝考虑系数调整后的受剪承载力验算(采用带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模块的软件计算时,提供计算结果;采用手工计算时,应提供控制工况下接缝的计算过程和结果);
4、永久连接的连接件及预埋件、焊缝、螺栓或铆钉等紧固件的承载力计算; 5、外挂墙板的板片计算、连接节点承载力计算。
3.3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装配式建筑电气设备的设计原则及依据; 2、预埋电气设备、管线的做法及连接构造、详细定位;
3、墙内预留电气设备时的隔声及防火措施;设备管线穿过预制构件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水、防火、隔声、保温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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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用预制结构柱内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应绘制预制结构柱内防雷引下线间连接大样,标注所采用防雷引下线钢筋、连接件规格以及详细做法。
3.4 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装配式建筑给排水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装配式建筑给排水设计的原则及依据; 2、预埋管道、预留孔洞的做法及详细定位;
3、管道穿过预制构件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水、防火、隔声、保温等措施; 4、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要求。
3.5 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装配式建筑暖通及空调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装配式建筑暖通及空调设计的原则及依据; 2、预埋管道、预留孔洞的做法及详细定位;
3、管线穿过预制构件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水、防火、隔声、保温等措施; 4、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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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专业
4.1 材料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58-2015
3.2.2 有机类保温板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的B1级的要求,无机类保温板燃烧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的A级的要求。
编者注:当采用夹心保温外墙板,保温材料未封边时,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 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中A级的要求。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4.3.3 外墙板接缝处的密封止水带技术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二部分 止水带》GB 18173.2中J型的规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4.3.3条与本条等效。
4.2 接缝和构造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5.4.9 预制外挂墙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预制外墙板与各层楼板、防火墙相交部位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 预制外墙板拼接缝及墙板与相邻构件之间的连接缝跨越住宅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与相邻房间之间隔墙时,室内一侧的接缝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密封,水平缝的连续密封长度不应小于1.0m;竖缝的连续密封长度不应小于1.2m,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不应小于0.8m。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 5.4.11 预制外墙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预制外墙板接缝及墙板与相邻构件之间的接缝跨越防火分区时,室内一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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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缝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密封,水平缝的连续密封长度不宜小于2m,竖直缝的连续密封长度不宜小于1.2m,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不宜小于0.8m。 3 进行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险品存储、生产或加工的房间,预制外墙板接缝应在室内一侧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58-2015
4.3.3 预制夹心外墙板接缝采用材料防水时,必须使用防水性能、耐候性能和耐老化性能优良的防水密封胶作嵌缝材料。材料防水的嵌缝深度不得小于20mm。 4.3.6 当卫生间及其他容易有积水的房间外墙采用预制夹心外墙板时,防水构造做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预制夹心外墙板与楼板间有接缝时,接缝处应采用防水封堵措施。 2 外墙板内侧应设涂膜防水层,防水层高度不小于1.8m,同时地面与墙体转角、交角处应做附加增强防水层,每边宽不小于150mm。 3 地漏应设置在远离外墙板与楼板接缝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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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构专业
5.1 材料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4.1.2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现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4.1.2条与本条等效。 4.1.4 普通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时,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4.1.4条中相应的内容与本条等效。
4.2.1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规定。
4.2.2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的规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4.2.1条与本条等效。 4.2.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 408的规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4.2.2条与本条等效。 4.2.9 钢筋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采用的金属波纹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 225的有关规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4.2.中相应的内容与本条等效。
5.2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3.0.3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构的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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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节点和接缝应受力明确、构造可靠,并应满足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等要求。
3 应根据连接节点和接缝的构造方式和性能,确定结构的整体计算模型。
编者注:装配整体式结构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梁、板叠合层,剪力墙结构的圈梁或板带);节点和接缝构造方式(后浇混凝土、键槽、粗糙面);钢筋连接(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螺栓连接、挤压套筒连接等)以及承载力均应满足相关标准中的 相应要求时,可认为性能与现浇结构等同,采用与现浇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3.0.3条与本条等效。 6.1.1 各类装配整体式居住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6.1.1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结构中竖向构件全部为现浇且楼盖采用叠合梁板时,最大适用高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中的规定采用。
2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50%时,最大适用高度应适当降低。
表6.1.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m)
最大适用高度 结构体系 7度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结构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50 120 130 100 80 21 40 8度 40 100 100 80 60 12 28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1.1条与本条等效。 6.1.2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6.1.2的规定。
表6.1.2 装配整体式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
最大高宽比 结构体系 7度 8度 11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结构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4 6 7 6 3.5 4.5 3 5 6 5 2.5 3.5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1.2条与本条等效。 6.1.3 装配整体式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抗震设防类别、结构类型和建筑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标准设防类装配整体式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1.3确定。
表6.1.3 标准设防类装配整体式结构的抗震等级
抗震等级 结构类型 7度 高度(m)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框架 大跨度框架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高度(m) 框架 剪力墙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 高度 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现浇框支框架 底部加强部位 剪力墙 其他区域剪力墙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 核心筒 二 一 框架 三 四 二 三 二 一 二 二 三 一 二 一 四 ≤24 二 高度(m) ≤24 四 三 ≤24 ≤24 三 二 >24且 ≤60 三 二 >24且 ≤70 三 >24且 ≤70 二 >70 一 ≤24 一 >70 二 ≤24 三 >60 二 二 ≤24 三 二 >24 二 ≤24 二 一 >24且 ≤60 二 一 >24且 ≤70 二 >24且 ≤70 一 >70 一 >60 一 一 8度 >24 一 12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结构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框架 剪力墙 三 三 二 二 二 一 注: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6.1.8 高层装配整体式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地下室,地下室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2 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及框架首层柱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3 顶层屋盖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编者注:当预制率不满足规定的情况下,高层建筑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及框架首层柱采用预制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顶层屋盖也可采用预制,但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第5.5.2条第2款的规定,同时叠合板中应设置桁架钢筋。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1.9条与本条等效。 6.1.9 带转换层的装配整体式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时,底部框支层不宜超过2层,且框支层及相邻上一层应采用现浇结构。
2 部分框支剪力墙以外的结构中,转换梁、转换柱宜现浇。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1.10条与本条等效。 6.1.11 构件及节点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6.1.11采用。当仅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组合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E应取1.0。预埋件锚筋截面计算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E应取为1.0。
表6.1.11 构件及节点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结构构件类别 受弯构件 偏心受压柱 轴压比小于0.15 0.75 轴压比不小于0.15 0.8 偏心受拉构件 0.85 0.85 剪力墙 斜截面承载力计算 各类构件及框架节点 0.85 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接缝受剪承载力计算 0.85 RE 0.75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1.12条与本条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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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 预制构件节点及连接处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接缝坐浆材料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1.14条与本条等效。 6.1.14 预埋件和连接件等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环境类别进行封闭或防腐、防锈、防火处理,并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1.15条与本条等效。 6.3.3 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Δh与层高h之比的限值宜按表6.3.3采用。
表6.3.3 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的限值 结构体系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其他部位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嵌固端上一层 其他部位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 嵌固端上一层 其他部位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嵌固端上一层 其他部位 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嵌固端上一层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结构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1/2500 1/600 1/850 1/2500 1/1000 1/2000 1/1000 1/2000 1/800 Δh / h限值 1/550 1/800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3.3条与本条等效。 6.5.1 装配整体式结构中,接缝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持久设计状况:
0VjdVu2 地震设计状况:
(6.5.1-1)
(6.5.1-2)
在梁、柱端部箍筋加密区及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VjdEVuE/RE14
(6.5.1-3)
式中:0 —— 结构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不应小于1.1,安全等级为
二级时不应小于1.0;
Vjd —— 持久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jdE—— 地震设计状态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jVmuaVuE持久设计状况下梁端、柱端、剪力墙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u——
VuE—— 地震设计状况下梁端、柱端、剪力墙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mua—— 被连接构件端部按实配钢筋面积计算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设
计值;
接缝受剪承载力增大系数,抗震等级为一、二级取1.2,抗震 j——
等级为三、四级取1.1。
6.5.4 纵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中接头的性能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预制剪力墙中钢筋接头处套筒外侧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预制柱中钢筋接头处套筒外侧箍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3 套筒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5.4条与本条等效。 6.5.5 纵向钢筋采用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图6.5.5)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laE为受拉钢筋的抗1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E且不应小于300mm,
震锚固长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计算。受压钢筋当充分利用其抗压强度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受拉锚固长度的0.7倍。
2 金属波纹管的长度应比连接钢筋锚固长度长30mm以上,内径应比连接钢筋直径大15mm以上,波纹高度不应小于3mm,壁厚不宜小于0.4mm。金属波纹管外侧钢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金属波纹管的水平间距不宜小于50mm,且不宜小于粗骨料粒径的1.25倍。金属波纹管上部应根据灌浆要求设置合理弧度。
15
1B32A1.2laE3A13B1.2laE22B-BA-A
图6.5.5 配置金属波纹管的浆锚搭接连接构造示意 1—上部预制构件纵筋;2—下部预制构件纵筋;3—金属波纹管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5.5条与本条等效。 6.5.6 直径大于20mm的钢筋不宜采用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构件的纵向钢筋不应采用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5.6条与本条等效。 6.5.7 纵向钢筋采用螺栓连接时,可采用设置暗梁的形式(图6.5.7a)或预埋连接器的形式(图6.5.7b)。应对暗梁和预埋连接器在不同设计状况下的承载力进行验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螺帽应采取紧固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24≥503A112347A≥507B3B363002452541.2laE1.2laE6A-AB-B
(a) 设置暗梁形式 (b) 预埋连接器形式
图6.5.7 螺栓连接构造示意
1—暗梁或预埋连接器;2—剪力墙竖向钢筋;3—手孔(盒);4—连接螺栓;
5—连接器锚筋(与连接器焊接);6—下层预制构件;7—坐浆层
1 当采用设置暗梁形式时,暗梁高度不应小于200mm,暗梁配筋纵向钢筋不少于4根、直径不小于12mm,箍筋直径不小于8mm、间距不大于150mm。安装手孔
16
高度不应大于200mm,宽度不应大于150mm。手孔顶部向上延伸300mm范围内的水平分布钢筋宜加密,并满足本规程表8.3.10的要求。
2 采用连接器连接时,自连接器手孔盒顶部向上延伸300mm范围内的水平分布钢筋宜加密,并满足本规程表8.3.10的要求。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5.7条与本条等效。 6.5.8 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坐浆材料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键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板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
2 预制梁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预制梁端面应设置键槽且宜设置粗糙面。键槽的尺寸和数量应按本规程第7.2.2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3 预制剪力墙的顶部和底部与后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侧面与后浇混凝土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也可设置键槽。
4 预制柱的底部应设置键槽且宜设置粗糙面,键槽应均匀布置并应合理设置排气孔。柱顶应设置粗糙面。
5 粗糙面的面积不宜小于结合面的80%,预制板的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4mm,预制梁端、预制柱端、预制墙端的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6mm。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5.与本条等效。 6.5.10 预制楼梯与支承构件之间宜采用一端固定铰支座,另一端滑动铰支座的连接方式,并应采取防止滑落的构造措施,预制楼梯在支承构件上的最小搁置长度不小于75mm。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5.10条与本条等效。 6.6.1 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较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宜采用现浇楼盖。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6.1条与本条等效。 6.6.2 叠合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叠合板的预制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 4 当预制板采用空心板时,板端空腔应封堵。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6.6.2条第1、4款与本条第1、4款等效。
17
5.3 框架结构设计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7.1.4 装配整体式框架中预制柱的纵向钢筋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房屋高度大于12m或层数超过3层时,预制柱的纵向钢筋宜采用套筒灌浆连接。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7.1.4条第2款与本条第2款等效。
7.2.2 钢筋混凝土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持久设计状况
Vu0.07fcAc10.10fcAk1.65Asdfcfy (7.2.2-1)
2 地震设计状况
VuE0.04fcAc10.06fcAk1.65Asd式中:Ac1 —— 叠合梁端截面后浇混凝土叠合层截面面积;
fcfy (7.2.2-2)
fc —— 预制构件或后浇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较低值;
fy—— 垂直穿过结合面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Ak—— 各键槽的根部截面面积(图7.2.2)之和,按后浇键槽根部截面
和预制键槽根部截面分别计算,并取二者的较小值;
Asd—— 垂直穿过结合面所有钢筋的面积,包括叠合层内的纵向钢筋。
18
16145452Ac1631-11
图7.2.2 叠合梁端部抗剪承载力计算参数示意
1—后浇节点区;2—后浇混凝土叠合层;3—预制梁;4—预制键槽根部截面;
5—后浇键槽根部截面;6—叠合梁纵向钢筋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7.2.2条与本条等效。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 08-2154-2014
7.2.3 型钢混凝土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持久设计状况
Vu0.07fcAc10.10fcAk1.65Asdfcfy0.58fstwhw (7.2.3-1)
2 地震设计状况
VuE0.04fcAc10.06fcAk1.65Asdfcfy0.58fstwhw (7.2.3-2)
式中: fs —— 型钢抗拉强度设计值;
tw —— 型钢腹板厚度; hw —— 型钢腹板高度。
7.2.5 在地震设计状况下,预制柱底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对于钢筋混凝土预制柱 1)当柱受压时:
VuE0.8N1.65Asdfcfy (7.2.5-1)
2)当柱受拉时:
VuE1.65AsdN2 (7.2.5-2) fcfy1Asdfy19
式中: fc —— 预制构件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y —— 垂直穿过结合面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N—— 与剪力设计值V相应的垂直于结合面的轴向力设计值,取绝对
值进行计算;
Asd —— 垂直穿过结合面钢筋的面积;
VuE—— 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2 对于预制混凝土异形柱,应仅考虑验算方向柱肢截面的承载力,并按式(7.2.5-1)计算。
3 对于型钢混凝土预制柱 1)当柱受压时:
VuE0.8N1.65Asdfcfy2)当柱受拉时:
0.58fstwhw (7.2.5-3)
VuE1.65Asd式中: —— 预制柱剪跨比。
N20.58fcfy1fstwhw (7.2.5-4) Asdfy*《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第7.2.3条第1、2款与本条第1、2款等效。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7.3.2 叠合梁的箍筋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叠合框架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宜采用整体封闭箍筋,且箍筋的搭接部分宜设置在预制梁中(图7.3.2a)。
2 采用组合封闭箍筋形式(图7.3.2b)时,开口箍筋上方应做成135°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10d,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5d(d为箍筋直径);现场采用箍筋帽封闭开口箍,箍筋帽宜一端做成135°弯钩另一端做成90°弯钩,并在钢筋就位后弯折成135°;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10d,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5d。
20
353511
预制部分 叠合梁
(a) 采用整体封闭箍筋的叠合梁 34432121 预制部分 叠合梁
(b)采用组合封闭箍筋的叠合梁 图7.3.2 叠合梁箍筋构造示意图
1—预制梁;2—开口箍筋;3—上部纵向钢筋;4—箍筋帽;5—整体封闭箍筋
编者注:除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叠合框架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及承受扭矩的叠合梁外,也可按《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图5.6.2(b)采用一端做成135°另一端90°弯钩交错布置的组合封闭箍筋形式。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7.3.2条与本条等效。 7.3.3 预制柱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柱底采用灌浆套筒连接时,钢筋连接区域的柱箍筋应加密,加密区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连接区域长度与500mm之和,套筒上端第一个箍筋距离灌浆套筒顶部不应大于50mm(图7.3.3)。
14≥5003≤502
图7.3.3 柱箍筋加密区域
1—预制柱;2—柱钢筋连接;3—箍筋加密区;4—加密区箍筋
2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7.3.3条第3款与本条第3款等效。
7.3.4 采用预制柱及叠合梁的装配整体式框架中,预制柱可根据需要采用单层柱方案和多层柱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纵向受力钢筋应贯穿后浇节点区。
2 当采用单层预制柱时,柱底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处(图7.3.4-1),柱底混凝土表面应设置键槽且宜设置粗糙面,柱底宜预留20mm坐浆层,并采用灌浆料填实。
21203 图7.3.4-1 预制柱底接缝构造示意
1—后浇节点区混凝土上表面粗糙面;2—拼缝灌浆层;3—后浇区
3 当采用多层预制柱时,柱底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以下10mm处,梁端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纵向钢筋在节点核心区可靠锚固。
4 多层预制柱的节点处应增设交叉钢筋,并应在预制柱上下侧混凝土内可靠锚固(图7.3.4-2)。交叉钢筋每侧应设置一片,其强度等级不宜小于HRB400,其直径应按运输、施工阶段的承载力及变形要求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6mm。
123
图7.3.4-2 多层预制柱接缝构造示意 1—多层预制柱;2—柱纵向钢筋;3—交叉钢筋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7.3.4条与本条等效。 7.3.5 预制柱与叠合梁组成的框架节点处,梁纵向受力钢筋应伸入现浇节点区内锚固或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
1 在框架中间层中节点处(图7.3.5-1),节点两侧的预制梁下部纵向钢筋宜锚固在节点区现浇混凝土内,也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的方式直接连接;上部钢筋在节点区现浇层内应连续。
2 在框架中间层边节点处(图7.3.5-2),梁纵向钢筋锚固在节点区混凝土内;当柱截面尺寸不满足直线锚固要求时,宜采用锚固板的机械锚固方式,锚固直线段长度应伸过柱中心线不小于5d,且不宜小于0.4labE;也可采用90°弯折锚固,锚固直线段不宜小于0.4labE,且弯折后直线段不小于15d。
41415323
(a) 梁下部纵向钢筋锚固 (b) 梁下部纵向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
图7.3.5-1 中间层中节点
1—后浇区;2—下部纵筋连接;3—预制梁;4—预制柱;5—下部纵筋锚固
4123
图7.3.5-2 中间层边节点
1—后浇区;2—梁纵筋锚固;3—预制梁;4—预制柱
3 在框架顶层中节点处(图7.3.5-3),梁钢筋的构造按照本条第一款中的规定确定;柱纵向钢筋锚固在节点区内,宜采用锚固板的机械锚固方式,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5labE。
23
4 在框架顶层边节点处(图7.3.5-4),柱宜向上伸出一段并将柱纵向钢筋锚固在伸出段内,伸出段长度不宜小于500mm,伸出段内箍筋间距不应大于5d且不应大于100mm;柱纵向钢筋宜采用锚固板的机械锚固方式,锚固长度不应小于40d,d为纵向钢筋直径(图7.3.5-4a);梁下部纵向钢筋应锚固在节点区混凝土内且宜采用锚固板的机械锚固方式,锚固直线段长度应伸过柱中心线不小于5d,且不宜小于0.4labE;或将梁上部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区搭接(图7.3.5-4b),柱内侧纵筋机械锚固长度尚应符合本条第3款要求。
114323
(a) 梁下部纵向钢筋锚固 (b) 梁下部纵向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
图7.3.5-3 顶层中节点
1—后浇区;2—下部纵筋连接;3—预制梁;4—下部纵筋锚固
1≥50045≥1.5labE1≥40d2323
(a) 柱向上伸长 图7.3.5-4 顶层边节点
1—后浇区;2—纵筋锚固;3—预制梁;4—柱延伸段;
编者注:第4款框架顶层边节点及图7.3.5-4(a)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第5.6.5条第5款的规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7.3.5条与本条等效。
24
5.4 剪力墙结构设计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8.1.2 对同一层内既有现浇墙肢也有预制墙肢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现浇墙肢水平地震作用弯矩、剪力宜乘以不小于1.1的增大系数。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1.2条与本条等效。 8.1.5 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剪力墙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墙。当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宜大于结构底部总倾覆力矩的50%。
2 建筑适用高度应比本规程第6.1.1条规定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降低20m。
注:1 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
但不大于8的剪力墙;
2 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是指,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
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30%的剪力墙结构。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1.5条与本条等效。 8.2.1 楼层内相邻预制剪力墙之间应采用整体式接缝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接缝位于纵横墙交接处的约束边缘构件区域时,约束边缘构件的阴影区域(图8.2.1-1)宜全部采用后浇混凝土,并应在后浇段内设置封闭箍筋。
2 当接缝位于纵横墙交接处的构造边缘构件区域时,构造边缘构件宜全部采用后浇混凝土(图8.2.1-2)。
25
22bf且≥3001bwbf且≥300且≥300122bfbflcbwbfbfbfbw且≥300lcbw且≥300lc
(a) 有翼墙 (b) 转角墙 图8.2.1-1 约束边缘构件阴影区域全部后浇构造示意图
1—后浇段;2—预制剪力墙
21≥400≥20012bw≥200≥200≥200≥400≥400
(a) 转角墙 (b) 有翼墙 图8.2.1-2 构造边缘构件全部后浇构造示意图
(阴影区域为构造边缘构件范围) 1—后浇段;2—预制剪力墙
4 非边缘构件位置,相邻预制剪力墙之间应设置后浇段,后浇段的宽度不应小于墙厚且不宜小于200mm;后浇段内应设置不少于4根竖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墙体竖向分布筋直径且不应小于8mm。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2.1条相应的内容与本条等效。
8.2.2 屋面以及立面收进的楼层,当采用叠合楼板时应在预制剪力墙顶部设置封闭的
26
后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图8.2.2),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圈梁截面宽度不应小于剪力墙的厚度,截面高度不宜小于楼板厚度及250mm的较大值;圈梁应与现浇或叠合楼、屋盖浇筑成整体。
2 圈梁内配置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
12,且按全截面计算的配筋率不应小于
0.5%和该剪力墙水平分布筋配筋率的较大值,纵向钢筋竖向间距不应大于200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且直径不应小于8mm。
411≥hf,250433hfhf2244≥hf,250
图8.2.2 后浇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示意
1—叠合板现浇层;2—预制楼板;3—现浇圈梁;4—预制墙板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2.2条相应的内容与本条等效。
8.2.3 各层楼面位置,当采用叠合楼板且预制剪力墙顶部无后浇圈梁时,应设置连续的水平后浇带(图8.2.3);水平后浇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后浇带宽度应取剪力墙的厚度,高度不应小于楼板厚度;水平后浇带应与现浇或者叠合楼、屋盖浇筑成整体。
2 水平后浇带内应配置不少于2根连续纵向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12mm。
441535124243 图8.2.3 水平后浇带构造示意
1—叠合板现浇层;2—预制板;3—水平后浇带;4—预制墙板;5—纵向钢筋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2.3条相应的内容与本条等效。
27
8.2.4 预制剪力墙底部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处。接缝高度宜为20mm,且宜采用灌浆料填实,接缝处后浇混凝土上表面应设置粗糙面。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2.4条与本条等效。 8.2.6 上下层预制剪力墙的竖向分布钢筋可采用单排套筒灌浆连接、单排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或单排螺栓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单排套筒灌浆连接(图8.2.6-1)和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图8.2.6-2)时,连接钢筋的抗拉承载力不宜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承载力的1.1倍,并应符合本规程8.2.的计算规定;竖向连接钢筋间距不宜大于400mm;竖向连接钢筋在下层预制墙体中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2laE;竖向连接钢筋在上层预制墙体中的锚固长度对于套筒灌浆连接不应小于laE(从套筒顶面至连接钢筋顶部)或1.2laE(从套筒底部至连接钢筋顶部)中的较大值,对于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不应小于1.2laE(从金属波纹管底部至连接钢筋顶部),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本规程6.5节的相关规定。其中,laE按连接钢筋直径计算。
142AA311.2laE1.2laElaE3A-A2
图8.2.6-1 竖向钢筋单排套筒灌浆连接 1—上层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2—灌浆套筒;
3—下层预制剪力墙中连接钢筋;4—上层预制剪力墙中连接钢筋;
2 当采用单排螺栓连接时(图6.5.7),附加连接螺栓的抗拉承载力不宜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承载力的1.1倍,并应符合本规程8.2.的计算要求;螺栓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本规程6.5节的相关规定。
28
13A1.2laEA312A-A21.2laE
图8.2.6-2 竖向钢筋单排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
1—上层预制剪力墙纵筋;2—下层预制剪力墙连接钢筋;3—金属波纹管
编者注:上下层预制剪力墙的竖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时,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中的相关规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2.6条与本条等效。 8.2.8 在地震设计状况下,剪力墙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VuE0.6fyAsd0.8N (8.2.8)
式中:f —— 垂直穿过结合面的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yN —— 与剪力设计值V相应的垂直于结合面的轴向力设计值,压力时 取正,拉力时取负;
Asd —— 垂直穿过结合面的抗剪钢筋面积。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2.与本条等效。 8.3.2 装配整体式单侧叠合剪力墙的墙肢,应取有效厚度作为计算其承载力、变形和配筋(率)的基准厚度。装配整体式单侧叠合剪力墙截面组成及有效厚度见图8.3.2。
编者注:单侧叠合剪力墙的墙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本条规定的以有效厚度参与受力的情况,此时超过有效厚度预制剪力墙板应作为墙上的荷载在模型中输入;剪力墙受力钢筋按有效面积计算配在边缘构件内,以有效厚度计算的预制叠合剪力墙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5%,公式8.3.6-1、2计算值为按现浇与预制的厚度比例计算的各自分布钢筋面积(8.3.2~8.3.6条均适用于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是预制剪力墙板不参与受力,仅起外墙围护作用,此时预制剪力墙板全部作为现浇墙上的荷载在模型中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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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剪力墙板(PCF板)25~3010~25建筑饰面PCF板分布钢筋有效厚度拼缝补强筋双向叠合筋现浇部分现浇部分分布钢筋
图8.3.2 装配整体式单侧叠合剪力墙组成及其有效厚度
8.3.3 叠合筋构造及设置应满足以下规定:
1 叠合筋上弦筋、下弦筋及斜筋的强度等级及直径应按计算确定并符合表8.3.3-1要求。
上弦筋斜筋下弦筋上弦筋斜筋下弦筋 图8.3.3-1 叠合筋组成
表8.3.3-1 上弦筋、下弦筋及斜筋强度等级及直径选用表
类别 上弦筋 下弦筋 斜筋 钢筋强度等级 HRB400 HPB300、HRB400 HPB300、HRB400 当200mm 3 叠合筋应根据结构受力及脱模、存放、运输、施工安装各阶段最不利荷载工 30 况计算确定并双向配置(图8.3.3-2)。当预制剪力墙板和剪力墙边缘构件或楼层梁相交时,应保证至少有一榀叠合筋位于剪力墙边缘构件或楼层梁内。开洞预制剪力墙板洞口周边应至少设置一榀与洞口边平行的叠合筋,且叠合筋离洞口边距离不应大于150mm。 图8.3.3-2 预制剪力墙板叠合筋的配置 8.3.4 装配整体式单侧叠合剪力墙的预制剪力墙板(PCF)应满足以下构造要求: 3 不含建筑饰面厚,预制剪力墙板最小板厚不应小于60mm。 4 预制剪力墙板分布钢筋采用HRB400级直径 8及以上单一直径钢筋,钢筋 间距不应大于200mm。不计建筑饰面厚度,预制剪力墙板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8.3.5 预制剪力墙板拼缝处应在现浇部分紧贴预制剪力墙板内侧设置补强筋,见图8.3.5-1和图8.3.5-2。单位长度配置的拼缝补强筋面积应不小于预制剪力墙板内对应范围内与补强筋平行的分布钢筋的面积。 楼层标高楼层梁横向补强筋纵向补强筋楼层标高 图8.3.5-1 预制剪力墙板拼缝补强筋布置 31 纵向补强筋横向补强筋 图8.3.5-2 预制剪力墙板水平及垂直拼缝处补强筋设置 8.3.6 装配式单侧叠合剪力墙配筋根据计算及构造要求确定,其现浇部分配筋由式(8.3.6-1)计算,其预制剪力墙板分布钢筋应满足式(8.3.6-2)要求;以有效厚度计算的预制叠合剪力墙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5%, 垂直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水平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8。 tRCtPCFtRCAsjAs(8.3.6-1) AsPCFAstPCFtPCFtRC(8.3.6-2) 式中:As —— 装配式单侧叠合剪力墙单位面积分布钢筋需要配筋量; Asj —— 叠合剪力墙现浇部分单位面积分布钢筋配筋量; AsPCF —— 预制剪力墙板单位面积分布钢筋配筋量; tRC —— 装配式单侧叠合剪力墙现浇部分厚度,见图8.3.2; tPCF —— 预制剪力墙板厚度(不含建筑饰面厚度),见图8.3.2。 8.3.10 当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自套筒底部至套筒顶部并向上延伸300mm范围内,预制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应加密(图8.3.10),加密水平分布筋的最大间距及最小直径应符合表8.3.10的规定,套筒上端第一道水平分布钢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50mm。 32 43≥300≤5012 图8.3.10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部位水平分布钢筋的加密构造示意 1—灌浆套筒;2—水平分布钢筋加密区域(阴影区域);3—竖向钢筋;4—水平分布钢筋 表8.3.10 加密区水平分布钢筋的要求 抗震等级 一级 二、三、四级 最大间距(mm) 100 150 最小直径(mm) 8 8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3.5条与本条等效。 8.4.2 预制预应力空心板的端部最小支承长度a0min应按下式计算: a0min55mmL10m80mm10mL14.4m (8.4.2) 100mm14.4mL18m式中:L —— 为预制预应力空心板的计算跨度。 当在支承长度无法满足时,板端应采取配置钢筋拉锚等加强措施。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4.2条与本条等效。 8.4.3 预应力叠合空心楼板装配整体式剪力墙应符合以下构造要求: 1 剪力墙非边缘构件区竖向钢筋宜采用8.2.6条规定的单排连接构造,预应力空心板的拉结加强构造应符合图8.4.3的相关规定;当采用单排螺栓连接时,应符合图8.4.3的构造规定。 2 边跨预应力叠合楼板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的接缝构造宜符合本规程8.2.2和8.2.3条的规定。 3 预制预应力空心板不宜在剪力墙边缘构件区域搁置,在该区域内的预制预应力空心板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与剪力墙的可靠连接。 4 预应力空心板底端部与下层剪力墙交接处应设置不小于20mm厚的垫块,垫块宜采用与坐浆层相同的材料。 5 在预应力空心板接缝和孔芯内应设置拉锚钢筋,拉锚钢筋间距不应大于600mm,拉锚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孔芯应先开槽,开槽长度不应小于1m。 33 6 预应力空心板端部孔芯内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堵头。 7 预应力空心板顶应设置粗糙面。 8 安装手孔宜采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或灌浆料填实。 1A36≥a0min158AB76583B21.2laE741.2laE≥a0min24 10005877≥a0min≥a0min10005100044822A-AB-B 图8.4.3 预应力空心叠合楼板装配整体式剪力墙构造示意 1—墙体;2—预应力空心板;3—叠合层;4—竖向连接钢筋; 5—预应力空心芯孔预先开槽;6—细石混凝土堵头;7—加强筋;8—拉结筋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4.3条与本条等效。 8.5.5 装配整体式夹心剪力墙的内、外叶墙板的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内、外叶墙板之间应采取防塌落措施。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8.5.5条第3款与本条第3款等效。 5.5 预制外挂墙板设计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9.2.4 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时,可采用等效侧力法,并应按下式计算: FEhkEmaxGk (9.2.4) 式中:FEhk —— 施加于外墙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34 —— 动力放大系数,可取5.0; E max ——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取0.08; —— 外墙重力荷载标准值。 Gk 编者注:相对于玻璃幕墙,外挂墙板其自重更大。多遇地震作用下连接节点应保持弹性,连接节点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E应取1.0;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应仍可使用;罕遇地震下不应整体脱落。垂直于外墙挂板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公式5.9.5计算。当验算连接节点承载力时,连接节点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乘以2.0的增大系数。连接节点在墙板平面内应具有不小于主体结构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弹性层间位移角3倍的变形能力;板片在主体结构层间位移角1/100的情况下性能保持正常。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9.2.4条与本条等效。 9.4.5 外挂墙板间接缝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2 接缝的宽度应满足主体结构层间变形、密封材料变形能力、施工误差、温差引起变形等的要求。 编者注:外挂墙板接缝采用防水密封胶作填缝材料时,板缝宽度宜按15mm~25mm选用。目前相关标准未给出缝宽的计算公式, 可参照日本和我国地区的经验和相关公式计算。控制在主体结构在层间位移角1/300的情况下,板缝宽度变化不应造成填缝材料的损坏;在层间位移角1/100的情况下,各板片间不会产生挤压和碰撞,仅填缝材料需进行修补。当计算缝宽大于30mm时,宜调整外挂墙板的形式或连接方式。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9.4.5条第2款与本条第2款等效。 35 6 建筑电气专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5.6.5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规定,并应充分考虑预制结构的特点,满足以下要求: 1 居住建筑宜利用现浇立柱或剪力墙内的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避免利用预制竖向受力构件内的钢筋。 2 居住建筑外墙上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需要与防雷装置连接时,相关预制构件内部与连接处的金属件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编者注:防雷设计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的规定。由于预制竖向受力构件内的钢筋一般采用灌浆套筒或浆锚搭接连接,竖向钢筋之间不能直接连接,导电性能和焊接质量难以保证。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第5.6.5条与本条等效。 36 7 引用标准名录及条款号 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3.0.3、 4.1.2、 4.1.4.1、 4.2.1、 4.2.2、 4.2.3、 4.2.9、 4.3.3、 5.4.9、 5.6.5、 6.1.1、 6.1.2、 6.1.3、 6.1.8、 6.1.9、 6.1.11、 6.1.13、 6.1.14、 6.3.3、 6.5.1、 6.5.4.1~3、 6.5.5.1~2、 6.5.6、 6.5.7、 6.5.8、 6.5.10、 6.6.1、 6.6.2.1、 6.6.2.4、 7.1.4.2、 7.2.2、 7.2.3、 7.3.2.1~2、 7.3.3.3、 7.3.4、 7.3.5、 8.1.2、8.1.5、 8.2.1. 1~2、 8.2.1. 4、 8.2.2. 1~2、 8.2.3. 1~2、 8.2.4、 8.2.6、 8.2.8、 8.3.2、 8.3.3、 8.3.4. 3~4、 8.3.5、 8.3.6、 8.3.10、 8.4.2、 8.4.3、 8.5.5.3、9.2.4、 9.4.5.2 2)《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 3.0.3、 4.1.2、 4.1.4.1、 4.2.1、 4.2.2、 4.2.8、 4.3.3、 5.4.7.3、 5.4.11.2~3、 5.6.5、 6.1.1、 6.1.2、 6.1.3、 6.1.9、 6.1.10、 6.1.12、 6.1.14、 6.1.15、 6.3.3、 6.5.1、 6.5.4、 6.5.5、 6.5.6、 6.5.7、 6.5.8、 6.5.10、 6.6.1、 6.6.2.1、 6.6.2.4、 7.1.4.2、 7.2.2、 7.2.3、 7.2.5、 7.3.2、 7.3.3.3、 7.3.4、 7.3.5、 8.1.2、 8.1.5、 8.2.1. 1~2、 8.2.1. 4、 8.2.2. 1~2、 8.2.3. 1~2、 8.2.4、 8.2.6、 8.2.8、 8.3.5、 8.4.2、 8.4.3、 8.5.5.3、 9.2.4、 9.4.5.2 3)《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58-2015 3.2.2、 4.3.3、 4.3.6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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