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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及其引导处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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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及其引导处置研究

作者:王辉

来源:《传媒论坛》2018年第08期

摘 要:以江西省及其执行部门的司法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进行论述,建议司法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借鉴“法媒银”平台做法,提升引导意识,实现“四个引导”;努力构建统一的省级司法网络舆情平台,强化、丰富舆情阵地建设;完善舆情引导处置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舆情引导处置机制;完善专业舆情队伍建设和奖惩保障机制。 关键词:司法网络舆情;引导处置;“法媒银”平台

中图分类号:G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2018)08-00-02

互联网时代,网络使传统公民向网络公民不断转化,传统的公民舆情也不断向网络舆情转变。随着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网民数量的迅猛增加,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正如总所指出的,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也就上了网。司法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其日常工作多与社会管理、纠纷化解、案事件处理有关,往往伴随着矛盾与冲突,一举一动都备受公众和媒体的关注,成为网络舆情关注的焦点。因此,必须从“互联网+”国家战略和互联网思维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司法网络舆情的特点和规律,把“互联网+”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中,提高司法网络引导能力,健全司法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形成有效的司法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格局。本文以江西省及其执行部门的司法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为例展开论述。 一、江西省司法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江西省高院、中院和基层的访谈和调研情况来看,江西省引导处置司法网络舆情总体而言是越高级别的处理得越好,具体而言,其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种。

(一)“舆情即民情”的认识不足,舆情引导意识匮乏

各级尤其是基层对舆情的认识多数停留在负面舆情的认识上,对舆情社情的反映认识不足,因此,各级尤其是基层,在舆情引导意识上普遍停留在负面舆情的危机引导之上,缺乏“谁司法、谁普法、谁引导”的日常引导意识,没有将引导意识贯穿于司法过程之始终,提升司法形象。同时,在负面舆情方面,也缺乏常态化的预测意识,往往容易忽略可能存在的关注焦点问题,对可能形成的强大压力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易导致网络舆情危机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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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舆情引导处置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够

首先,在规范性文件方面,省高院落实文件,制定了《关于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高法[2016]3号)和《全省网络舆情应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而其他各级普遍没有制定相关的工作管理办法。其次,在引导处置机制的构建方面,都基本建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领导和负责人为成员的舆情领导小组和舆情工作小组,但由于成员多为兼职和案多人少等原因,往往使这些机制流于形式。

(三)舆情引导处置统一平台建设和协同联动机制不足

由于舆情本身的传播特点,基层和部分中级人民除了自身官网之外,在引导处置舆情方面,一方面没有建设全省统一的平台,另一方面也没有省高院的平台权威高效。同时,在与各传统和新兴媒体沟通、协同联动方面,基层往往也经验不足,甚至束手无策。 (四)舆情队伍及其奖惩保障机制不足

从总体上看,整个系统基本都建立了网络舆情应对小组,由组长、核心阅评员、微博人员和网络阅评员及其网络发言人或其他队伍组成,但由于性质及其司法舆情特点,舆情队伍成员多为审判业务人员和司法行政办公室人员。这些人员多身兼数职,无法形成一支统一的专业网络舆情队伍,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成为“空架子”。与此同时,系统尤其是基层在促进舆情队伍积极引导处置舆情的奖惩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也有不足。 二、完善司法网络舆情引导处置机制之建议——以江西“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为借鉴

(一)提升引导意识,实现“四个”引导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要树立正确的舆情观,提升引导意识,实现舆情的主动引导、日常引导、全面引导和分类引导。要积极统筹、同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强化法治引导,把握日常引导和危机引导,主动把引导贯穿于司法全过程。江西省高院为了解决“执行难”难题,“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主动把新闻媒体当作执行工作可以信赖的合作伙伴,与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构建了常态化的新闻宣传机制,实现执行工作主动引导、日常引导、全面引导和分类引导,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成效,获评“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事件”和2016年度全国“互联网+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二)努力构建统一的省级司法网络舆情平台,强化、丰富舆情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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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舆情的传统特点和省高院的独特优势,借鉴“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经验,构建统一的省级司法网络舆情平台,统一权威高效地引导和处置司法网络舆情。江西省高院联合江西日报主办,由省高院执行局、中国江西网承办,在全国首创集中曝光江西各级包括金融债权案件在内的各类案件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法媒银”平台具有公开曝光、公众查询、信用惩戒、执行宣传、在线举报、在线监督、数据分析、舆情监测、悬赏公告发布、拍卖信息公开、终本信息公开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执行综合事务平台,融合了网站、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实现了功能和载体的集聚整合。“法媒银”平台运行至今,取得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完善舆情引导处置常态化工作机制

借鉴“法媒银”平台经验,完善司法舆情引导处置常态化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各级应当制定或完善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索和动态监测机制,早发现、早引导;建立健全专门的信息收集研判机构,细致分析研判动态与趋势;做好舆情分类汇总、梳理、归纳,并编写“网络舆情摘报”,实现与统一的省级司法网络舆情平台对接,统一上报、统一管理、统一引导和高效处置。制定详细而周密的网络舆情引导与处置预案,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统一应对。

(四)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舆情引导处置机制

借鉴“法媒银”平台经验,实现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有效实现引导和舆情处置的协同联动机制。江西省各执行部门之间的上下联动,与“法媒银”平台内外互通;江西省高院、12家中级人民和105家基层各执行部门上下联动,有效地实现了高院执行指挥中心与“法媒银”平台的联通。江西省高院将“法媒银”平台列为全省执行办案的重要平台之一,要求各级及时将本辖区典型实现被执行人推送到平台曝光和及时向媒体提供执行工作新闻线索。与媒体实现深度协同融合,成为“互联网+政务”的典范。江西省高院以“法媒银”平台为主阵地,融合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户外广告等多种媒介形式,打造立体化引导宣传平台。江西高院开通“江西执行”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APP合作开办执行新闻栏目,和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合作拍摄《晚间800》执行专题节目,和《新法制报》合作“江西执行”专刊,和江西交通广播联合播出“执行最强音”节目,在公交媒体发布“江西失信被执行人黑榜”,在地铁站发布诚信公益广告等。江西省高院以“法媒银”平台为窗口,广泛实现与社会的协同联动。组织“、院长、律师话执行”系列访谈活动,成效显著。发起“执行故事”“执行人物”征集活动,弘扬先进,树立典型。组织“正在执行”“执行攻坚战”等大型电视、网络直播活动,拍摄“守法明理、共筑诚信”系列公益宣传片和执行题材微电影等。借鉴建立综治网格化服务与执行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综治部门及网格员的作用,建立健全协作执行网络的做法,实现网络舆情工作与综治网格化服务之间的协同。

(五)完善专业舆情队伍建设和奖惩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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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法媒银”经验,改善系统舆情队伍兼职情形和舆情水平,努力建立一支本事过硬的统一的舆情专业队伍。充分调动各级及其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司法舆情制度建设,尤其是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同时,参考江西省高院执行创新做法,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工作奖惩办法和机制。例如,可参考借鉴高院“将执行工作全面纳入文明考评体系”和综治考核的做法,将司法网络舆情工作纳入文明考评体系和综治考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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