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甲与中间商乙订立一买卖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元。合同约定甲应于5月10日将货交至乙指定的仓库。其后,乙与丙订立一买卖合同,将甲交来的货物转卖给丙,可获市场利润40万元。另外,乙还与丁仓库签订仓储合同,约定于5月10日至6月9日(共计30天)将甲交来的货物储存在丁的仓库中,仓储费为每日2000元,共计6万元,乙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是,甲未于5月10日交货,并于5月14日向乙发一传真,称因设备故障,无法交货,愿意解除合同,并赔偿乙的损失。乙只好向戊购买同等数量的货物,多花费用15万元,从而履行了与丙之间的合同。现乙诉至,要求甲赔偿损失。请问:
1.甲是否具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依据何在?
不存在。设备故障虽属于甲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情事,但应在甲的预见之内,且是可以克服的,因此不属于不可抗力
2.乙是否可要求甲赔偿40万元的市场利润,为什么?
不可以。因乙己履行与丙之间的合同。没有损失40 万元的市场利润
3.甲应当赔偿的仓储费数额是多少?依据何在?
1万元。因甲于5 月14 日向乙发出传真,表明其违的态度。乙应于当日解除与丁之间的仓储合同,以减少损失,对乙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而扩大的损失部分不能v 要求甲赔偿。
4.乙因向戊购买替代货物多支付的15万元。是否可要求甲赔偿?依据何在?
可以,赔偿损失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乙向戊多支付的15万元是因甲违约导致的损失,故应由甲赔偿
案例2: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该损失由乙承担。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起由买方承担。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由乙享有所有权。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因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所有权?为什么?
丁可以取得该牛的所有权。因为丁是从合法占有人处善意、有偿取得牛4,根据民法有关善意取得的原理,丁可以取得所有权。
5.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部分无效。因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案例3: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为什么?
《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3)应如何处理?
可根据《合同法》第5规定,裁决赵某将CD机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赵某的损失承担责任。
案例4: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合同的效力未定,因为钱某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产生的合同效力未定。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孙某能取得古董所有权,因为孙某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孙某因善意取得而取得所有权。
3.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该约定无效,因为这一约定属于流质条款,是法律禁止的。
4.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5.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
赵某可以对钱某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因为赵某的违约行为侵犯了钱某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