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商事仲裁协议效力之研究

商事仲裁协议效力之研究

来源:九壹网
经i斋与法 行实际控制.特别是单个的顾客享有信息隐私等人格权和选择 交易对象等基本,其本身并不具有商品化 因此 单个的 顾客不能转让。 两 ∞盟 圆 国同窝 二 鬈 妻 产 箜 失 因曼[摘要】商事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仲 裁协 诉 璧妻 竺 ’ 言 。 现阶段顾客群体不宜用于设立各种经营组织体的出资 翌 芝 难l 估r故j :_l 一?藉 , 萎 蕃  ” … 一 ’ ”一 … - .和从事某种特定行业管理(志 如国家司法考试主 营 j [’ T土 栽协议性书面形式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 一 …… 。。 、仲裁协议的性,又称为仲裁协议的“分离性 或“自治 拳考文献: 性” 依该原则,仲裁协议具有相对性.其有效性不受主合 [1】(法)伊夫.居荣:论法国商法(笨1誊)【M】.北京:法律出版 同有效性的影响。仲裁条款虽然附属于主合同,但与主合同形成 社.2004.746 了两项分离或的契约。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与主合同是可分 [2】(美)阿兰.S.罗森鲍姆:宪政的哲学之维fM].北京:生活・读 的 台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有效。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有 书・新知三联书店.2 00{.22 5 效。有的学者甚至提出”完全自治“的概念。 众所周知.从仲裁协议原则的产生.确立到得到国际商 条款是与主合同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主合同无效.合同中的仲裁 [5】单有土王继远:论顾客权[J J.法商研究 2 006(1) 【4】昊汉东:论财产权体系~~采论民法其中的“财产权总则” 事仲裁界的普遍接受经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依传统观点,仲裁 [J】.中国法学,2oo5(2) 《商场现代化》2009年{舟(上旬:F1j)总第562期 经i斋与i去 条款理所当然也归于无效。遇有当事人对主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提 院对合同的效力及仲裁条款的效力作出决定。仲裁庭无法从一个 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选择的仲裁机构 当事人一方的起诉。但上述规定中的人民.显然应当包括基层 出异议 只要当事人仍试图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则首先应有法 不存在、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等5种情形下.可以受理  真空中取得合法资格来对合同效力,伸裁庭的管辖权以及案件的  即基层有权依照上述5种情形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是非曲直问题说三道四。 (2)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权问题。最高人民  然而,随着商事仲裁特别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 上述传统观 《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效力批复)点已越来越暴露出其弊端。试想.在当事人~方提请仲裁另一方主 第3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当事人申请 张合同无效时 而仲裁庭却只能在对该合同有效性予以确认的 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确认仲 情况下才能开始仲裁程序.仲裁制度显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 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 础。此外,仲裁协议性为自裁管辖原则的确立提供了法理基础。 2仲裁协议性的法律规定 定,人民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 人民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该批复第4 仲裁协议原则作为商事仲裁的一项基本原则.已得到了 国际条约及各国立法的认可。 范法》第1 6条第(1)款明确规定“仲裁庭可以对它自己的管辖 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 另一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确认仲裁 理后应当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人民依法作出仲裁协议有 效或无效的裁定后.应当将裁定书副本送达仲裁机构,由仲裁机 《1)就国际法律层面而言 1 9 8 5年 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 协议无效并就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起诉的,人民受 权包括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或效力的任何异议.作成裁定。为此目 的.构成合同一部分的仲裁条款应视为与其他合同条款以外 构根据人民的裁定恢复仲裁或者撤销仲裁案件。人民依 的一项协议。仲裁庭作出关于合同无效的决定.不应在法律上导 法对仲裁协议作出无效的裁定后,另一方当事人拒不应诉的 人 致仲裁条款的无效。”显然.该条将仲裁协议与自裁管辖两 裁规则》 1 965年《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问投资争端公约》及1 961 民可以缺席判决:原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机构在人民确 件的审理。” 项原则合并在一个条款中.1 97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 认仲裁协议无效后仍不撤销其仲裁案件的 不影响人民对案 年《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均有相关规定。 最高院的批复中,规定了仲裁委员会先受理了一方当事人的 (2)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不少国家的国内法明确规定了仲裁 申请后 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时仲裁机构 条款的性.并将其上升为一项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以美国和 与审理确认权案件的分工。但是.当一方当事人先向提 英国为例,尽管在美国和英国的判例法中并未完全接受自裁管辖权 起诉讼,另一方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是否享有对仲裁 原则。但美国和英国均出现了采用仲裁协议原则的典型判例, 包括美国最高1 967年审理的著名的“首家涂料公司诉弗拉特和 康克林公司”案和英国上诉1 9 4 2年审理的海曼诉达文斯案。 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 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 协议效力的确认权7 笔者认为.依仲裁性原则,即使这是仲裁性的体现 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后.当事人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 接作出仲裁协议效力是否有效的决定。因为 上述司法解释明确 (3)我国的有关立法 我国《仲裁法》第1 9规定 “仲裁协 机构也可以受理。但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不能直 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基于此条规定 我 规定,即使当仲裁机构先受理申请后.也不是一定有权先行作出 国仲裁理论及实践界普遍认为我国立法已承认了仲裁协议的独 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决定 而是待作出仲裁协议有效,无效 立原则。 的裁定后.恢复仲裁或者撤销案件。 2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程序 我国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程序制度的规定,现行法上的 三 仲裁协议的效力确认 1.仲裁协议效力确认的机关 仲裁法》第2O条规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 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作出裁定。一方 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人 能是仲裁委员会和。 (1)基层的确认权。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基层对仲裁 主要规定有.第一 仲裁法第20条第1款 规定了与机构均 有对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确认权.第二,最高人民的效力批 复第3条、第4条.规定了与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民的管辖批复 规定受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的管辖法 院,即中级 第四.民诉法若干意见第1 4 5、第t 46条 规 民裁定。”由此可见,对仲裁协议效力有确认权的机关.只 件的分工及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后的处理程序 第三 最高人 协议的效力有否确认权存在矛盾。从《仲裁法》第20条的字面上 定了有权受理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 解释.当然应当包括基层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确认权。 综上所述.仲裁协议宣采取书面形式,遵循性原则,对 此外,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应由或仲裁机构来确定.对仲裁协 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若干意见)第1 45条规定 依照民事诉 议的裁定应采取特定的司法程序。 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 参考文献: 裁条款 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起诉.人民裁定不予受理 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 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该意见第1 46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 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有权依 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仲裁条 [}】高 菲:中国海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 1 998.21 3 (2】宁敏 宋连斌:评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原则[J】.法学 评论,2O00,(2) [5】赵2000 2~5 健: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M】.北京:法律出版社, 《商场现代化 2009年1月(上旬刊)总第562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