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综合实习考核鉴定表
姓 名
系(部)
班 级
填表时间
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毕业综合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一、毕业综合实习(实训)一般安排在学制的最后两个学期进行。如学校联系单位,
由招就处办理相关手续;如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须出具实习用人单位的证明交学校,经学校同意后进行实习。 二、学生在毕业综合实习(实训)期间,应注重以下的实习内容:(1)了解企业文
化,积极进行实际操作,熟悉生产、工艺流程。(2)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在学习中解决;学习的疑惑,在实践中验证。(3)了解社会,向社会学习,在实践中培养管理能力、交流能力、首创精神和合作态度。(4)学习掌握处理各方的人际关系、注重学习方法以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培养把握与适应环境的能力。学生须就以上内容撰写实习报告,同时做好实习笔记。 三、在理论教学未完成的情况下,学生必须通过自修完成本学期的全部课程内容。
有条件返校的,须参加学校期末考试;无条件返校的,以自修作业、实习笔记、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作为相关课程的考核依据,并将以上资料于每学期期末(上学期:12月15日前;下学期:6月10日前)交回学校。 四、学生在外实习期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一切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
负。
五、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规定,严格要
求自己,注意个人言行;对实习中表现不好学生,学校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六、由于学生本人自身原因或违反学校实习规定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
度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造成实习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七、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外出实习、实践中途要时刻注意避
免事故发生。
八、学生实习、实践期间,由招就处、系(部)指定指导教师或负责人,由指定
指导教师或负责人处理各种应急事宜,负责学生的联系、监督、管理。
姓名 班级 实习单位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实习是整个教学计划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土木工程系专业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过程。通过自己的实际参与和了解收集和学习与自己有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以后在公司有一个更好工作平台、也为自己能够通过学校的考核顺利毕业。 实习计划: 一、了解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功能作用、结构类型及特点、结构构件的布置及荷载传递路线、主要节点的细部构件和处理方法。 二、了解建筑物的施工方法。 三、了解建筑结构、施工之间的关系。 四、学习了解建筑施工的整体工序、步骤等。 实习单位鉴定意见: 鉴定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实习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系(部)成绩评定: 系(部)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学生实习前,在学校校园网下载打印本表2份(一个学期1份),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