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禁任何无关人
员、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关系需进校的,必须严格查验身份、 加强盘查,与联系人沟通并履行严格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放行。学 生在教学时间内出校门(含住宿生在规定时间内外出),必须先联 系家长确认,凭班主任签字或分管处室的凭证,门卫方可放行。
二、配齐用好校园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
作规范》要求,配足配齐校园技防设施,学校技防设施 24 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技防室按照要求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学校门卫值班室等重要部位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
中心联网。
三、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校园安全 24 小时值班制度,任 何时间必须有 2 名及以上门卫安保人员同时在岗在位,不脱岗、不断岗。要强化校园内安全巡查工作,特别在安全重点区域、学生易发生纠纷区域要增加巡查密度,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严格盘问、核实身份。要强化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在做好防范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向等部门反映。
四、加强上下学安全护导。各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上、放学时
段,学校值班领导、教师与安保人员一道,在校门口佩戴标志迎送学生制度,安保人员上岗执勤时必须统一持证、持械、着保安服装。
五、梳理重点对象和人员。要开展细致排摸工作,特别是与
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
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要进行细致排查,并进一步完善重点人员档案,并主动向当地、社区及等部门反映。
六、增强部门联动合力。对校园及周边环境中发现的问题,
要迅速向有关部门反馈,积极采取措施,及时配合整治。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结合门已开展的校园周边地区护校行动,密切警校联系,根据学校实际制订周密护导方案,实现时间、人员上的无缝对接,保证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