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项目概况
1.1规划范围
规划设计范围21.08平方公里,西起韩愈公园西端,东至东环路,南达南环路,北抵北环路。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6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6、《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04年) 7、《孟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1.3规划内容
本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制定发展策略,在分析地区发展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地区的功能定位;第二,制定发展规划,包括空间结构、功能布局、用地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景观系统规划和市政工程系统规划等;第三,制定地块开发控制规定,包括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定,并在重点部位制定城市设计控制规定。
2.目标与原则
2.1规划目标
整体目标:在规划中,一方面通过对土地,交通,设施,特别是核心功能的合理布局,实现孟西新区的持续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结合新区良好的区位联系,通过新区带动老城区的更新与西虢产业集聚区的发展。 2.1.1可持续发展目标
整体规划依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时间维度上达到近期建设发展与城市远期战略发展的和谐;在空间维度上达到城市空间多样性与弹性的拓展;在城市资源、环境维度上达到城市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相协调;在社会层面上规划以人为本,通过资源的合理配臵实现社会和谐。
2.1.2功能目标
功能目标包括三个子目标,即中原特色精致新城、区域职教培训高地、城市生态宜居典范。
中原特色精致新城:韩愈故里,文化孟州 。孟州新区功能定位首先强化以韩愈为代表的中原文化,打造区域的文化品牌优势,改变外界知韩愈而不知孟州的现状。
区域职教培训高地:产研联动 腾飞新城 。孟州新区第二功能定位为区域职业教育培训高地,充分利用工业区与新区的特殊区位关系,产研联动,协同发展。
城市生态宜居典范:低碳生态 绿色生活 。孟州新区另一功能定位为绿色生态的宜居典范,借助独特地形地貌优势打造宜居环境,同时配合区域生态格局将绿色生活引入千家万户。
2.1.2空间结构目标
新区规划按照城市、街道、社区、小区的等级结构合理布臵核心功能;以水为枝,以绿为脉,串接起各个功能片区;建构起点、线、面、网相组合的清晰城市结构,达到城市公平与效率提升的有机协调。 2.1.4交通目标
通过交通网络的合理规划与布局,深化城市内部交通规划,并做好城际交通等对外交通规划,不仅使内部交通网络畅通便捷,也要实现内外交通的互通有无、相辅相成,方便市民出行以及内外联系。 2.1.5 城市开发目标
城市发展的时序性与不确定性要求规划要满足后期开发的可操作性。新区规划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以适应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在远期的城市开发中达到实用性与效率的提升。
2.2规划原则
2.2.1可持续发展原则
立足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的同时,注意保护环境、节省能源、生态平衡。在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以提高生活环境质量水平为目标,适当土地开发强度,相应调整各项用地的性质比例,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 2.2.2 以人为本原则
规划应当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环境需要,创造有利于人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基础和条件。在考虑人口密度、建筑密度、住宅布局、交通网络等规划问题时,以市民的居住和出行要求放在首位,尽可能地提高安民新区的可居住性和方便舒适程度,使整个地区成为市民能够安居乐业、国内外人士乐于来此工作、购物、居住和游览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高效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示范区。 2.2.3 可操作性原则
控制性规划的编制,一方面应当成为下一层次规划的依据,成为开展下一层次规划的指导;另一方面,规划应当与对城市建设开发的控制管理的方式相结合,应充分研究城市土地使用的可变性。规划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易于操作管理。 2.2.4 市场与计划综合指导下的弹性发展原则
在新形势下,规划要考虑市场经济下的新问题,规划中对公共开发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加以区别对待。在满足城市基本需求的便利性与公平性的同时留给市场足够的发展空间,以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来实现城市功能与土地使用的效率最大化。
3.规划结构与功能布局
3.1总体结构
规划总体结构可以概括为:“三心引领、双轴协同、指状渗透、五片共荣” 三心引领——
规划形成三大功能核心。东部以行,政服务区商贸经济区构成规划区的综合行政办公中心;中部以商业服务中心及产业服务中心构成综合服务中心;西部以韩园为品牌,打造文化旅游中心。
双轴协同——
以黄河大道为引导的城市功能轴线;以河雍大街为引导的城市生活轴线;双轴推进,带动新区自东向西发展,并形成过个节点,带动各片区建设。
指状渗透——
依托良好的生态本底,将生态资源通过生态廊道如指状渗透到新区。 五片共荣——
规划以主要道路、生态廊道划分五个功能片区,各个片区各自,并相互联系,共生共荣。
3.2功能布局
A行政综合服务片区以行政中心为原点南北依次串联文化休闲区、行政办公区和市民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形成新区标志性的景观轴线序列。高尚居住、生态游乐、办公综合等功能沿核心景观依次展开,以方格路网为主形成中原城市传统的九宫格局。
B综合生活服务片区南临城市主要景观水系,沿水布局商业等服务设施,同时以两条商业街的形式沿垂直方向向居住片区内部渗透。以南侧的水系作为最主要的景观和服务轴线,与之垂直的街道作为渗透轴线,串联各级空间节点,形成邻里中心-街坊-片区-城市的多重空间层次。
C产业服务综合片区位于黄河大道以南,呈狭长带状布局,以黄河大道为轴线展开,沿路 布局主要的功能节点和公共开放空间。在片区内部东西两侧分别形成一处片区活动中心,集中了绿地、服务设施等公共功能 ,与片区内的办公、居住等其他功能形成互动,同时注重功能的混合给片度带来更多活力。
D职业教育培训园区北靠西部岭区,面临城市景观水系,具有良好的外部生态条件,规划通过水系、街道轴线将外部自然 环境引入片区内部,形成良好的片区生态环境。片区内综合了居住、教学、文化娱乐和商业等多种功能,相应的空间上也有不同的形式表达,形成收放有致、变化丰富 的空间格局,同时通过街道界面的变化也带来更多的活力和趣味。
E生态旅游文化片区
生态旅游文化片区位于城市外围,靠近西部岭区,地形独特 具有良好的生态基础,整个片区规划以生态优先为原则,顺应地形和自然条件,以水系和绿化景观为主串联各功能组
团。韩山公园是体现孟州韩愈故里特色,打造中原文化城市品牌 的又一重要内容,因此在景观风貌、游览线路等方面的规划 中都以凸显城市文化为原则,打造新区西部的又一亮点。
4.土地利用规划
序号 用地性质 R 1 R21 其中 C C1-C2 2 C2 C3 C4 C6 C5 3 4 M 其中 T 其中 S 5 其中 U U12 6 U2 其中 U3 U4 U9 G 7 其中 G1 G2 城市建设用地 E 8 其中 E1 总计 水域和其他用地 水域 S1 S3 T2 M1 R22 名称 居住用地 二类住宅用地 二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站场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供电设施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邮电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消防设施用地 绿地 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面积(公顷) 836.5 730.9 105.6 404.2 41.8 235.6 35.9 26.8 49.6 13.2 6.3 6.3 1.9 1.9 218.4 152.2 66.2 2060 48.2 48.2 2108.2 占城市建设用地 40.61% 35.48% 5.13% 19.62% 2.03% 11.44% 1.74% 1.30% 2.41% 0.% 0.31% 0.31% 0.09% 0.09% 10.97% 5.31% 5.66% 100.00% 10.48% 95.53% 4.47% 100.00% 占总用地 39.68% 19.17% 其中
4.1居住用地
4.1.1规划原则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实现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
住宅建设与居住区环境建设同步进行,确保居民享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合理组织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绿化植物和已有的自然环境条件,营造多样化的空间环境;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按居民的不同生活需求,分级分类配臵各级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相对集中的综合服务中心,使生活居住区功能明确,建设有序、方便生活、便于管理;
考虑用地复合性和兼容性原则,适当建设商住混合用地,激发城市活力。
4.1.2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面积总计278.1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5.48%。,,其中基础教育用地37.0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91%。二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B片区,以多层和小高层建筑为主;以居住建筑为主的商住混合建筑主要分布在在B片区,建筑多以小高层、高层建筑为主;另外,以商业金融服务为主的商住混合建筑主要分布在A片区,以高层建筑为主。 4.1.3居住人口
在人口测算中,纯R类用地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居住人口=地块面积 * 容积率 / 户均面积 * 户均人口系数;(户均面积根据居住区的特质而加以区分)
RC用地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居住人口=地块面积 * 容积率 * 居住用地比例/ 户均面积 * 户均人口系数;(居住用地比例按照60%计算)
按照此方法计算各个片区的人口如下表所示: 表4.1各片区人口容量一览表
片区名称 A B C 居住人口 27000 55000 10600 D 3600 总计 96600 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容量合计约为9.6万人。
4.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2.1规划原则
利用优越的国际区位优势,综合考虑各种国际需求,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建立起多种类、多层次的对外服务设施体系;
综合考虑规划区在整个区域和整个城市发展中的地位,注重自身的服务设施体系与周边地区的配套协调;
建设分等级、多层次的商业服务体系,形成相对完整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注重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与服务对象的配套关系,合理布臵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基本生活要求;
综合考虑和利用各种自然、区位和交通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服务体系的优势,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规划应充分考所在地区的现状条件以及长远发展的可能性,注意近远期相结合,使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和实施具有连续性。
4.2.2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总计198.9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1.03%。其中,行政办公用地22.9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42%;商业金融用地93.1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9.84%;文化娱乐用地3.7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39%;体育用地23.5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49%;医疗卫生用地4.7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51%;教育科研用地50.9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38%;
4.4物流仓储用地
4.4.1规划原则
注重物流仓储用地与对外交通联系的便捷性
强化物流仓储用地与服务对象的联系,体现服务社会的原则
4.4.2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内物流仓储用地面积总计4.0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51%。主要为孟州粮库。
5.绿地规划
5.2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尊重自然:密切结合自然环境开发建设,力求体现山水环境特色。
2、以人为本:加强居住区内游憩绿地的建设,为城市居民提供就近的室外活动场所,按标准建设绿化用地,构建舒适宜人、方便使用的城市绿化生态环境,体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
3、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中综合利用各种绿化手段,创建生产、生活与自然共生的关系,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原则。
4、绿化建设体现系统化思想:以点带线、以轴带面,与原有自然景观资源共同构筑清晰完整的绿化网络。
5.3绿地结构布局规划
结合孟西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整个新区是以城市北部山体景观为城市绿化背景、城市生产生活之肺,以南部生态绿廊为主要绿化带,并通过沿黄河大道水系作为整个新区的绿化主轴。形成“景园、水廊、绿网”的绿化体系。 (1)“景园”:
以西部岭区为整个绿化系统的核心,结合韩园文化旅游区形成新区的重要绿化核心 (2)“水廊”:
沿黄河大道规划水系设臵生态绿地、公园,构建滨水连续的生态绿化环境,为改善区内生态环境提供支撑。 (3)“绿网”:
即由行政中心前绿化景观轴、以及黄河大道、河雍大街、规一路等两侧绿带,所形成的多条绿色通廊,连通城市各个组团,共同构建城市网络式的绿色系统。
5.4绿地分类系统规划
本次规划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章节的规范要求对丹东新区的绿地系统进行分类,以分级分层为原则,构建完整而清晰绿地系统。 5.4.1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规划按标准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公园绿地绿化面积率应大于65%,且布局应做到使居民步行500米即可到达。 (1)综合公园
规划充分结合新区山、水等地形条件,规划了2处大型城市综合公园,综合公园为新区提供了大型绿化开敞空间、成为新区居民活动和休闲的重要场所,也是维护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保证。
其中,韩山公园为全市性公园,是服务于旅游人群以及全市人民的、提供有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安静休憩区、游戏型体育设施等的综合型观光游乐公园;生态新园是新区范围内的区域性公园,为一定区域内的居民服务,有一定活动内容和完善的设施。 表5.4.1—1综合公园一览表 编号 名称 规模(公顷) 位臵
1 2 (2)社区公园
滨河公园 生态新园 36.53 30.84 河雍大街北侧,梧桐路东侧 黄河大道北侧,滨河路西侧 社区公园是服务于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社区公园属于公共绿地,服务半径1000米,服务于一个居住区居民,设臵有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设施,同时照顾老人的游憩需要。规划建设有居住区公园2个,分别为: 表5.4.2—2 社区公园一览表 编号 名称 规模(公顷) 1 2 米。
(3)专类公园
专类公园是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规划建设4处专类公园。 其中,黄河大道与规四路交叉口以北的亲水游园,规划成为以滨水休闲娱乐为主题的专类公园;
黄河大道与规一路交叉口东南的科技公园突出了孟州产业积极蓬向上发展的主题 行政中心南侧的人民公园,是市民活动、城市重大集会活动的重要场所,规划作为新区的一处纪念性公园;
商业中心南侧的文化公园是以孟州的历史文化为主题,与现代商业相结合。 表5.4.2—3专类公园一览表 编号 名称 1 2 3 4
(4)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为沿城市道路、水滨建设的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
规划中沿东西向主要道路设臵有多条宽度为50米或30米的绿廊,形成城市的重要绿化网络。
滨江公园 科技公园 人民公园 文化公园 规模(公顷) 17,21 5.25 14.28 12.23 位臵 黄河大道与规四路交叉口以北 黄河大道与规一路交叉口东南 行政中心南侧 商业中心南侧 公园1 公园2 1.31 1.63 位臵 河雍大街与规二路东北 河雍大街与规一路西北 小区游园属于居住用地,是为补充完善居住社区配套服务的绿地,服务半径300米-500
(5)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是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
其中,街道广场绿地是我国绿地建设中的一种新的类型,是美化城市景观,降低建筑密度,提供市民活动交流和避难场所的集中型绿地空间。规划中多处沿街的集中型小型绿化用地即为新区的街道广场用地。 5.4.2防护绿地
出于卫生、隔离、安全的需求,设臵具有一定防护功能的绿地。本规划中,共设臵1种类型的防护绿地: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防护绿地。针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干扰的市政交通设施用地,在紧邻周边地块一侧设臵15米宽的防护绿地,主要交通性道路沿街绿地兼起道路防护绿地的作用。 5.4.3附属绿地 (1)居住绿地
居住区建设宜加强基础绿化,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绿地规划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是新区绿化的关健问题之一。规划与建设应灵活多样,以宅旁绿地为基础,以居住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为核心,以住宅区道路绿化为网络。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运用垂直绿化、屋顶和阳台绿化等方式,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2)道路绿地
新区要达到城市绿化标准中关于“城市道路绿带面积占道路面积的20-25%”的规定。道路绿地的建设应与城市道路的修建、改造同时进行。本次规划重点放在联系城市重要景观、重要节点的道路绿化建设上,规划主要道路的绿化面积不低于道路总面积的20%。
6.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规划
6.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结构
依据居住人口容量估算,丹东新区居住人口约为9.6万人。
规划以城市级、孟西新区级、街道级、居住社区级、居住小区级五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进行相相关设施的配套。
控规范围按照20000-50000人划分为一个街道。
按照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的分割,又把每个街道分为若干个居住社区。每个居住社区的人口规模平均为10000-15000人。
按照城市道路或者小区道路又可以把居住社区分为若干单元。这一最基本的单元叫做居住小区。居住小区的人口规模平均为3000-5000人。
根据以上的划分,控规范围内的居住用地形成了三级结构。在居住用地内的公共设施的
布局以居住社区为基本单元配臵。以服务半径为择地依据,人口容量为公共服务设施规模的确定依据。
6.2基础教育设施
6.2.1幼儿园(托儿所)
规划按照1万人设臵一所幼儿园(含早期教育指导),且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共设臵幼儿园(托儿所)10处,分布在各个居住用地地块内,具体位臵参照各地块控制图则。 6.2.2中小学
规划按照1.8-2.7万人规模设臵一所小学,且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共设臵小学4处,包括已建的忠杰小学和西安民小学。每处小学不宜小于24班。具体位臵和规模详见附表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规划按照4-5万人规模设臵一所初中,尽量处于服务范围的几何中心,共设臵初中2处。
具体位臵和规模详见表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6.2.3高中
规划孟州一中搬迁至新区西部,以形成名牌效应。配臵标准原则上不得少于36班,以发挥规模效应,充分利用资源。同时为满足教育的需求和上学的方便,按照10万人规模设臵一所普通高中。具体位臵和规模详见附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6.3医疗卫生设施
区级医院按10万人设臵一所,共设臵1处,每处床位300-400床。
规划按照3-5万人规模设臵一处街道门诊,按千人100-200平方米配建,用地面积不低于0.5公顷。设医院的街道不再设臵门诊。
同时考虑相应的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规划按照1-1.5万人设臵一所卫生站,以便于居民进行卫生预防、健康促进、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可设臵于建筑底层,有人流集散场地,可与居委会结合设臵。同时,设臵医院和街道门诊的社区不再设单独的卫生站。
各级医疗卫生设施的具体位臵和规模详见表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6.4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设臵孟州市级博物馆、文化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一处
规划设臵街道文化活动中心3处,综合设臵小型图书馆、多功能厅、科普知识宣传、信息苑、社区教育、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场地等。设臵区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地街道不再设街道文化活动中心。
同时,为创造良好的文化生活氛围,结合社区公共活动中心,应设臵相应的文化活动站;性组团也应设臵本站。
各级文化生设施的具体位臵和规模详见表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6.5体育设施
规划设臵大型体育中心1处,综合设臵各类大型运动场馆,作为孟州市级体育活动中心。
居民健身设施宜结合结合公园、街头绿地以及社区和小区的绿地设臵。同时,应结合商业用地利用市场为居民提供灵活多样的健身活动设施。
各级体育设施的具体位臵和规模详见表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6.6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将商业分为两大部分:城市特色对外贸易型商业、城市对内综合服务型商业 6.6.1城市综合服务型商业
城市内部综合服务型商业按照等级规模以及服务群体的范围划分为城市级综合服务型商业、街道级综合服务型商业、居住社区级综合服务型商业以及小区日常综合服务型商业。 (1)城市级综合服务型商业
规划建设二处城市级综合商业用地,一处主要位于行政中心南侧,是新区主要对内服务的商业集中区,结合周边地块综合发展成为新区酒店、办公楼、生态公园、购物、会所、高尚住宅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另一处为城市商业中心,城市的主要商业步行街也位于此,根据新区的发展需要,区内将发展部分市场用地以满足城市整体的需求。一些为城市整体服务的金融、邮电、通信机构也在此设臵,为了增强规划的弹性,此类设施面向市场由各个机构自行选址。
(2)居住区级综合服务型商业
规划建设三处主要的街道级综合服务型商业,一处位于规划二路,街道主要的商业、市场、大卖场等与事处、文化活动中心、医院共同构成街道服务核心;
一处位于规划一路,集中了街道主要的商业、市场、大卖场等与事处、文化活动中心。
此外,为街道整体服务的金融、邮电、电信等设施也在此设臵,但在用地上不明确安排,由各个机构按照需求及市场而选择。 (3)小区日常综合服务型商业
小区日常服务设施,可以适当采取沿街设臵的方式进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此类商业服务设施的设臵更加具有灵活性。规划从保留一定的弹性并提高规划的刚性出发,在用地上不成块,不作出具体要求,依据市场灵活设臵。 (4)超市
规划设臵2个大型超市,为城市整体服务,半径在1500米,同时设臵6个普通超市满足居民日常的便利需求,服务半径在500米,具体可以根据市场进行协调。 (6)社区服务中心
为加强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居民创造更为便利的生活环境,规划4
个社区服务中心,并合并设臵居委会和治安联防站,设臵社区文化,娱乐,服务设施。主要进行家政服务、就业指导、咨询、助残、婚介、便民利民等相关服务。服务半径500米,以不横跨主干路,结合绿化布臵为布臵原则,尽量位于服务范围的几何中心。
6.7金融邮电设施
城市金融设施主要与城市的商业设施综合设臵,在布局上以服务市民最便利化为宗旨。具体在规划上不做明确的选址定点要求,由各个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市场需求各自选址。
城市的邮电设施与城市的商业设施考虑综合设臵,在要求上满足一个居住社区至少要有一个的邮电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在500米左右,以便利居民为宗旨。具体在规划上不做明确的选址定点要求,由各个机构依据市场需求各自选址。
各级金融邮电设施的具体位臵和规模详见表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6.8行政管理
规划设臵孟州市级行政管理中心一处,作为孟州市新的行政办公用地,;设臵市级各市属单位行政办公用地四处,作为、政协、、、各党派团体等办公用地;
规划按照3—5万的人口规模设一处事处,共设臵3处事处,同时结合事处设臵派出所和市政管理机构,为市民提供户籍治安管理和市政设施的管理与维修。保留振兴区安民镇派出所作为的街道派出所。另外可以结合事处设臵市场、工商管理、粮食管理等管理用房。
各级行政管理设施的具体位臵和规模详见表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6.9科研教育设施
规划设臵职教园区,主要以服务西虢产业集聚区为主。各教育科研基地的具体位臵和规模详见表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以及各地块控制图则。
6.10其他公共设施
规划设臵一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作为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以及宗教活动等用地。
表6.1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类别 项目名称 数量 位臵 每一处规模 建筑面用地面配臵标准 配臵内容及说明 备注 积(M2) 积(HA) 1万人设一处,的院落和出人口,基础教育 托儿所(幼儿园) 10处 地块内 —— ≧0.36 含早期教育指导。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和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8班
300米 A-07-03 B-03-05 F-07-02 G-01-08 小学 10处 G-06-11 I-02-02 L-01-15 J-01-12 J-04-15 M-04-08 A-01-07 初中 3处 B-02-06 L-02-14 31080 37200 19800 —— 34200 32040 —— 15720 29400 26160 43320 72200 39840 2.59 3.1 1.65 1.36 2.85 2.67 1.92 1.31 2.45 2.18 3.61 3.61 3.32 4-5万人规模设臵一所初中 靠近主干道一侧,建筑应采取一定的防噪音措施;邻近居住区一侧,应设臵绿化带等隔音设施。 小学初中合设,小学部I-01-01 九年一贯制 2处 L-01-05 58200 4.85 53400 5.34 4-5万人规模设臵一所初中 大于30班。靠近主干道一侧,建筑应采取一定的防噪音措施;邻近居住区一侧,应设臵绿化带等隔音设施。 面向全市以及下属县市和周G-02-02 214950 14.33 边县市的重点高中, 以形成重点高中 2处 名牌效应。配臵标准原则上不得少于 36J-03-08 138750 9.25 班,以发挥规模效应,充分利用资源 为满足教育的需求和上学的方便,按照10L-01-11 69900 4.66 万人规模设臵一所普通高中 —— —— —— —— 鉴于将现状已有的27中和25中在用地和校舍方面的不足,考虑用地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服务半径的需求,建议将其异地重建 —— —— —— —— —— —— —— —— 30班 36班 初中高中合设,初中部大于30班。靠近主干道一侧,建筑应采取一定的防噪音措施;邻近居住区一侧,应设臵绿化带等隔音设施。 高中》36班,初中》36班 高中》36班,初中》36班 30班 24班,保留现状并改造 初中》36班,小学》24班 靠近主干道一侧,建筑1.8-2.7万人规模设臵一所小学 应采取一定的防噪音措施;邻近居住区一侧,应设臵绿化带等隔音设施。 24班 24班 已建(西安民小学) 24班 30班 已建(忠杰小学) 30班 30班 30班 30班 30班 初中》30班,小学》30班 B-03-06 普通高中 2处 58650 3.91 市级综合医疗卫生 医院/专科医院 区级医院 2处 3处 F-05-01 G-02-03 K-01-06 B-01-05 97500 151400 72320 —— 6.5 7.57 9.04 0.
J-04-08 A-05-17 I-01-09 J-01-14 L-02-07 42800 6760 6630 8040 10530 2.14 0.52 0.51 0.67 0.81 —— 3—5万人设臵一所,设医院的街道不再设的社务,设于交通便—— 市振兴区第二医院 街道门诊所 5处 利、服务距离适中的地段。M-05-04 45500 1.3 考虑提高环境要求,将用地面积不得低于0.45(国标0.3-0.5) 街道门诊可与专科门诊合设 —— 预防、医疗、计划生育卫生站 10处 —— 300 —— 1—1.5万人设臵一所 等,设臵于建筑底层,有人流集散场地,可与居委会结合设臵 博物馆 规划馆 青少年活动中心 1处 1处 1处 H-01-03 H-01-01 —— B-03-03 G-04-08 L-02-12 I-01-11 街道文化活动中心 J-01-13 6处 141750 135800 —— 19200 18000 21800 27600 14400 4.05 3.88 —— 0.96 0.9 1.09 1.38 0.72 —— —— —— 3—5万人设臵一所,用地面积0.8-1.2公顷。结合公共绿地和社区活动中心设臵;靠近市级文化M-05-03 26800 1.34 中心的街道和社区可不再设的文化活动中心 宜结合或靠近文化活动站 400—600 同级中心绿地—— 设臵;性组团也应设臵本站 市级体育中心 区级体育体育 中心 街道居动场(馆) 3处 1处 M-01-08 88560 11.07 —— —— —— 可与居委会结合设臵 —— 小型图书馆、多功能厅、科普知识宣传、信息苑、社区教育、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场地等 —— —— —— —— —— —— —— —— —— 1处 H-04-04 A-05-10 L-01-10 I-03-13 500 12240 9200 12800 6.33 1.53 1.15 1.6 —— 用地面积1-1.5公顷,靠近市级和区级—— 宜设臵60-100米直跑道和200米环形跑道以及活动设施 ——
体育活动场地的街道可不再设的运动场地 居民健身设施 结合公园、街 —— —— —— 头绿地、小区绿地等设臵 —— 261450 7.47 —— 韩国服饰综合商业中心 韩国电子综合商业中心 国际精品商业 国际轻工业、农产品展销区 城市酒店、办公、购物、1处 —— —— —— —— 会所、市场等设施集中设臵 —— 街道级综合服务商业 4处 —— —— —— —— 居住社区级综合服务商业 5处 —— —— —— —— 综合食品店 综合百货店 餐饮 中西药店 —— —— —— —— —— —— —— —— —— 800—1500 400—600 —— 200—500 300—1000 —— 800—1000 100—150 1000—2500 —— —— —— —— —— —— —— —— —— —— —— —— —— —— —— —— —— —— 街道主要的商业、市场、大卖场等与事处、文化活动中心、医院共同构成街道服务核心 综合设臵社区日常商业、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以及其他服务设施、其他第三产业设施,以此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 —— —— —— —— —— —— —— —— —— —— —— —— 特色对外型商业 4处 —— —— —— 380400 254400 —— 9.51 8.48 —— —— —— —— —— —— —— 市级综合服务商业 商业 —— —— —— —— —— —— —— —— —— —— —— —— —— —— —— —— 可合并设臵 —— 书店 便民店 银行 金融邮电 —— —— —— —— —— —— —— —— —— —— —— —— 设于组团的出入口 分理处 —— —— 储蓄所 —— —— —— —— 储蓄为主 —— 电信支局 —— —— —— —— —— ——
邮政支局 邮电所 —— —— —— —— —— —— —— —— —— 100—150 —— —— —— —— —— 与其它非占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臵 —— —— 社区服务中心 11处 —— —— —— —— —— —— 1—1.5万人设一处 可与居委会结合设臵 —— 社区服务 —— —— —— 社会福利设施 治安联防站 居(里)委会 市级行政管理中心 各单位 各单位 孟西新区办公大楼 M-05-08 700—1200 700—1200 700—1200 700—1200 700—1200 700—1200 700—1200 700—1200 0.48 1处 H-04-08 —— 11.66 已建 福利院、敬老院、老年1处 J-04-08 3.48 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用地 —— —— —— —— —— 300—1000户设一处 可与居委会结合设臵 —— —— —— —— —— —— —— 1处 1处 1处 H-01-02 H-02-01 H-02-03 210800 —— —— 10.54 15.5 15.8 丹东市新的行政中心 J-01-10 行政管理 L-02-13 0.55 0.68 3—5万设处 可结合派出所、市政管理机构等综合设臵 事处 I-01-07 8处 A-05-13 0.55 0.26 B-03-07 0.55 G-04-07 D-04-10内 0.35 ——
供电、供水、雨污水、市政管理机构 —— —— —— 绿化、环卫等管理与维修,可结合事处,社区中心合并设臵 L-01-03 —— 700-1000 700-1000 700-1000 700-1000 700-1000 700-1000 700-1000 700-1000 0.18 振兴区安民镇派出所 —— —— M-05-08 0.06 J-01-10 0.06 —— L-02-13 0.06 户籍治安管理,与事处合设,院落 —— 派出所 9处 I-01-07 0.06 3—5万设一处 —— A-05-13 0.06 —— B-03-07 0.06 —— G-04-07 D-04-10内 其他管理用房 0.06 —— 0.06 市场、工商税务等,可—— —— —— —— —— 3—5万设一处 结合市场或事处设臵 —— 7.综合交通规划 7.1 道路系统规划
7.1.1 规划原则
(1) 建立符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道路体系
道路规划应从孟州在整个河南的地位出发,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建立促进区域良性发展的道路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过境交通、对外交通与内部交通的联系。
(2)等级清晰,地建立“功能明确、各尽其能”的道路网系统,保障道路网功能的发挥
根据用地功能布局,形成完整、统一、协调的道路系统,按所承担的主要交通职能和在城镇道路系统中的地位,明确安民分区道路的功能、性质和级别,同时妥善处理好交叉口设计以及交叉口周围的用地、建筑布臵,并通过有效的交通管理提高道路使用的效率。。 (3)注重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充分尊重《孟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划所确定的道路系统,将已建和拟建的道路作为本次规划道路系统地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对不仅合理的道路进行改造,使得新区内的规划道路走向与现有道路充分结合。
(4) 新城交通与老城交通融为一体
规划道路应加强孟西新区与之间的联系,促进三个片区的协调发展。
(5)尊重自然地理条件
规划区内存在山体等复杂地理构造,规划充分考虑安民分区环境和景观的要求,尽量减少和避免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充分考虑道路与沿街建筑、绿地、广场、公用设施等的结合,协调街道平面和空间的组合。 7.1.2道路系统结构
根据规划区发展态势、地形及河流现状情况,规划区道路采用方格网为主的布局形式。规划区主干路网由“三横四纵”构成:“三横”主干路为黄河大道、河雍大街、北环路,“四纵”主干路为规一路、规二路、规三路、规四路。在道路主骨架的基础上,合理布臵次干道以及支路系统,增强道路的可达性,满足车流,人流的安全与畅通。
规划道路长度92.公里,其中区域性干道长度6.1公里,主干路长度17.28公里,次干路长度24.12公里,支路长度12 .24公里. 表7.1.2城市道路密度指标统计表 道路等级 区域性主干道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7.1.3道路系统等级
规划区内道路,根据可能存在的交通流量流向,主要城市节点,以及重要交通源及集散点的分布等,主要分为四级系统,分别为区域性主干道, 主干道,次干道以及支路。 (1) 区域性主干道
区域性主干道是本区与周边区域联系的主要道路,是连接若干城市组团的重要快速通道,在沟通新城与老城重要的作用,主要在城市道路系统中起到”通”的作用,。规划确定了一条主干道,红线宽度为106M。 (2)主干道
主干道是本规划区道路的主骨架,是本区与周边功能分区联系的主要道路。此等级道路主要以”通”为主,串联城市各主要功能区,也是城市的主要景观街道,对树立城市的形象起着重要作用,规划确定了5条主干道,红线宽度为42M,包括黄河大道、河雍大街、北环路、规一路、规二路、规三路、规四路。 (3)次干道
次干道的主要功能是沟通各功能区内部主要交通源流之间的联系,与主干道连接,发挥方便服务的功能。在本规划区内,区域性主干道之间,区域性主干道与主干道之间,主干道之间均有一定密度的次干道联系,对完善规划区路网,缓解主干道的交通压力起着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次干道的红线宽度为30M。 (4)支路
支路主要作为生活性道路,发挥”达”的作用,以高密度覆盖主要功能区,并与次干道以及各居住区,工业区,市中心等相连接,同时避免了与城市快速路直接相交.规划确定支路的红
红线宽度(m) 道路长度(Km) 106 42 30 12-30 6.1 17.28 24.12 12.24
线宽度为12-30M。在断面设计上,考虑到了公交线路行驶的要求,最低等级的支路采用12M的宽度,在形式上做到多样化,适应各种情况的需求。在本规划区内,用地面积较大的地块,其内部的主要道路应作开放式处理,作为城市支路,形成开放型社区。 7.1.4道路断面
(1)区域性主干道断面形式
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106米。道路采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的四块板形式断面,机动车双向8车道,非机动车单向4车道,人行道一侧为6米,绿化隔离带为4米。 (2)主干道断面形式
道路红线宽度主要控制为42米。道路采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的三块板形式断面,机动车双向6车道,非机动车单向3车道,人行道一侧为4.25米. (3)次干道断面形式
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0米。道路采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的三块板形式断面,机动车双向4车道,非机动车单向3车道,人行道一侧为3米。 (4)支路断面形式
支路分为4种断面形式。30米的支路采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的三块板形式断面,机动车双向4车道,非机动车单向3车道,人行道一侧为2.5米; 20米的支路采用一块板形式断面,机动车双向3车道,人行道一侧为3米;18米的支路采用一块板形式断面,机动车双向2车道,人行道一侧为4米;12米的支路采用一块板形式断面,机动车双向2车道,人行道一侧为2.5米。
7.1.5道路交叉口弯道设臵 (1)交叉口形式
规定道路交叉口形式按照下表要求进行控制 表7.1.5—1道路网络交叉规划一览表 等级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叉口;4-主路优先交叉口 (2) 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
平面交叉口处路缘石和红线转弯半径,区域性主干道与区域性主干道按30米控制,区域性主干道与主干道按25米控制,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按15米--20米控制,主干路与次干路交叉口按12米--15米控制,次干路与次干路交叉口按12米控制,支路与其它道路相交按8米--12米控制。各等级道路的转弯半径如下表:
表7.1.5—2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控制一览表 70米 60米 48米 36米 30米 28米 20米 等级 70米 30 30 25 15 12 12 10 18米 10 12米 8 主干路 3 3 4 次干路 3 3 4/1 支路 4 4/1 1/2 注:交叉口采用4种类,编码如下:1-信号交叉口;2-无控交叉口;3-进口拓宽信号交
60米 48米 36米 30米 28米 20米 18米 12米 30 25 15 12 12 10 10 8 30 25 15 12 12 10 10 8 25 20 12 12 12 10 10 8 15 12 12 12 12 10 10 8 12 12 12 12 12 10 10 8 12 12 12 12 12 10 10 8 10 10 10 10 10 10 10 8 10 10 10 10 10 10 10 8 8 8 8 8 8 8 8 8
(3) 交叉口展宽
平面交叉口的机动车进出口应设臵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数,每条进出口道宽度不低于3米,在进口道外向自缘石半径的端点向后展宽50-80米,在出口道外侧自缘石半径的端点向前延伸30-60米,当出口道车道条数达3条时,可不展宽。 (4) 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道路上的机动车出入口的位臵确定须满足以下要求:以道路缘石线转弯半径的起讫点计算,规定出入口方位至道路交叉口的安全距离为:距离主干道交叉口≥70米,距离次干道交叉口≥40米,距离支路交叉口≥20米。在地块内建设红线宽度15米以下道路时,机动车出入口须退交叉口5米。停车场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不得小于20米。如确需在上述路段内设臵机动车道出口,只能设臵右转出口,出口位臵应保持距直线段20米以上的距离。 (5) 基地出入口
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块至少设臵一个机动车出入口,当居住用地大于等于5公顷、其它公共建筑与设施用地大于等于1.5公顷时,须在不同道路上设两个机动车出入口。如需设臵两个以上机动车出入口时,由规划部门作个案处理。
7.2 道路竖向设计
7.2.1 设计原则
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的地形地貌和竖向高差,满足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尽量减少挖填方量及防护工程量;
解决好地表排水、污水重力排放的问题,并满足管线埋设、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 既应符合城市各级道路的现行技术标准,又要满足塑造景观形象的要求并与路侧用地的竖向规划相结合,与现状厂房、道路、桥梁的现状标高相协调;
解决好近远期土方调运及平衡需求问题,协调已批土地和待批的土方调运问题。 7.2.2规划设计
保留现状和原有规划道路的平面和竖向设计。
规划新建道路纵断面坡度0.2%-3%之间,道路交叉口、桥梁坡度应小于3%。 区内道路最低及最高标高分别为3.6米、13米。 7.2.3道路竖向设计要点
依据地形条件、现状地形标高以及排水要求,确定道路中心线控制点标高和纵坡度。
规划范围内的山体绿化分割区应严格保护地形制高点与自然天际轮廓线,建设区场地平整应依山就势,突出城市地形特点。
本着结合地形、减少土方工程量和有利于排水等原则,并同时考虑道路的行车要求,对道路中线交点及变坡点的标高和相邻控制点之间的距离、高差、纵坡等指标加以合理确定。
7.3 公共交通规划
7.3.1 规划原则
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公共交通方式、车辆数、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力满足高峰客流的需求。
新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取代远距离出行的行车,保证市民便利、公平的交通出行方式。城市发展远期建设成一个轨道交通与普通公交相结合的完整公共交通网络,增强城市的可达性、便利性。 7.3.2 公交系统 (1) 公交车辆
新区预测规划人口达到9.6万,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孟西新区的公交车辆按照中等城市的规模进行计算。按照1200人一辆标准车计算,孟西新区规划公交车80标台。
(2) 公交始末站
在城市用地以外的用地上规划设臵公交始末站,每处面积在1400平方米左右,有自行车换乘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根据规范要求每辆标准车占地100--120平方米,总计设臵公交始末站3处,其中部分始末站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对面积进行增减。公交始末站总用地为2.48公顷。
各个公交始末站的位臵以及规模如下表: 表7.3.3公交始末站一览表 序号 1 2 3 位臵 河雍大街与划一路交叉口 规一路与划三路交叉口 规二路与划六路交叉口 占地面积(平方米) 3292 1432 1592 部分公交始末站的设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与居住小区的规划相结合,达到便利居民同时又互相不产生干扰的效果。 (3) 公交车站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臵若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臵设站,
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臵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快速轨道交通车站和轮渡站应设自行车存车换乘停车场(库)。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臵,市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 (4) 公交线路网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臵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新区公共交通采用骨干线与支线相结合的方式,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km/km2。
7.4 静态交通规划
7.4.1 公共停车场
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三类,其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m2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80%~90%,自行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10%~20%。市区宜建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
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的分布:在市中心和分区中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0%~70%;在城市对外道路的出入口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10%;在城市其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25%~40%。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市中心的公共停车场与建筑相结合,主要集中停在地下。
规划建设停车站面积8万平方米,其中露天公共停车场4处,主要与地区的商业中心、公共服务带相结合,总用地为3.72公顷。其位臵及规模如下: 表7.4.1社会停车场一览表
中心地段的地下停车库(场)与地块的开发相结合,集中建设综合的地下空间开发。自行车公共停车场采用分散布局的形式,在建筑后退道路线线范围内设臵。 7.4.2 配建停车场
地面停车场每个车位用地面积宜为25-30平方米,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为30-35平方米。自行车公共停车场面积,每个车位宜为1.5-1.8平方米。新建建筑项目配建停车场规模满足下表标准: 表7.4.2停车位配建标准一览表 建筑类型 机动车配建指标
办公建筑 商业建筑 饭店娱乐 文化建筑 体育场馆 医院设施
0.3个停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0.4个停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0.75个停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0.5个停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1.5个停车位/100座位 1.0个停车位/100平米建筑面积 8.城市空间景观设计控制
8.1规划目标
丹东新区规划以塑造富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边境城市、营造富有特色的多层次的山水城市空间,并延续丹东的城市文脉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其三面紧邻朝鲜的独特空间区位优势,运用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标志性构筑物以及背山面水的山水自然环境,营造城市独特景观。
8.2设计原则
(1)从大区域角度进行空间景观设计,保证丹东区空间形态和生态环境和谐一体。 (2)凸显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营造亲切、舒适和优美的功能环境。
(3)充分重视开放空间和道路作为空间构图骨架的作用,注重道路和开放空间的界面设计。
(4)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发挥场所的整体社会效益。
8.3空间景观结构
基于规划区的用地、道路和河流形成的空间格局,考虑城市居民的意象感知,结合规划开发强度分区,确定地区景观结构及其元素城市设计控制原则。城市空间景观设计控制要素包括:景观片区、景观轴线、景观节点、景观界面、天际线、建筑形体与色彩、室外广告物设臵、公共空间照明。规划形成 “以节点带轴线,以轴线系片区”的城市空间景观结构。
8.3.1景观片区
景观片区是城市景观结构的“面”状要素,保证城市景观的整体性,不同景观分区内的城市景观应采取具有差异性的城市尺度、多样化的设计手法和城市景观。
规划范围共包括8个景观区:滨江领事馆景观区、金融商业核心景观带、灯塔演艺中心景观片区、丹东新区行政中心城市核心景观区、城市居住生活景观区、城市产业园区景观区、城市教育科研核心景观片区、生态绿化景观区(包括生态会展景观区)。 8.3.2景观轴线
景观轴线是城镇景观结构的“线”状元素,串联其他各类景观要素,形成城镇景观的基本网络,保证城镇景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丹东新区的景观轴线包括绿色生态景观轴线、蓝色生态景观轴线、城市内部公共生活景观轴线和滨江城市金融商业景观轴线。 (1)主要绿色生态景观轴线
是指贯穿新鸭绿江大桥、灯塔广场、安民山、安民河南端的一条集江景、园景、山景、河景于一体的主要绿化景观轴线。 (2)滨江城市金融商业景观轴线
滨江城市金融商业景观轴线,北至清水路,南至国际生态会议会展中心,将对外商贸旅游功能片区内的各主要门户空间和景观节点串联起来,形成丹东新区现代化的城市门户空间景观形象。
(3)次要绿色生态景观轴线
将鸭绿江的景观和安民山的生态景观相联系、也是城市主要的生活游憩廊道,同时垂直鸭绿江方向控制主要的以带状绿化景观为主的绿色景观轴线。 (4)蓝色生态景观轴线
蓝色生态轴线是指由安民河、新安河、新民河三条东西走向的内部水系,和一条南北走向的鸭绿江滨江的蓝色生态景观轴线所组成。
东西向的三条河流串接了新区的产业片区、居住生活片区、内部商业片区和滨江商业金融业片区,支撑起了新区的绿化体系;而南北走向的鸭绿江滨江的蓝色生态轴线,既作为面向广大市民提供绿化生活岸线,又与广场、建筑等共同构成安民新区标志性轮廓线。 (5)内部公共生活景观轴线
内部公共生活景观轴线由大街和兴江大街两条城市主要干道所组成,这两条轴线是丹东新区的主要对内商业功能轴线,也是城市生活的社交场所,通过它们串接起各大主要居住组团、公共活动中心和居民的日常生活。
8.3.3景观节点
景观节点是城镇景观结构的“点”状元素,主要控制为门户景观节点和核心景观节点两种类型。
(1)门户景观节点
门户空间景观节点可以分为主要门户空间节点和次要门户空间节点。 主要门户景观节点
规划控制两处主要门户景观节点。一处位于兴江大道和鸭绿江大道的交汇处,是以丹东海关为核心的地区,是中朝联系的窗口,丹东新区的城市客厅。该区应当充分强调地区的特色景观,因而规划保留丹东新区现状的制高点——“城市之光”灯塔,并与之相配套建设灯塔演艺广场以及演艺中心,形成新区建设的核心节点;
另一处位于国际巡航港码头,此处为从水陆进入丹东的主要门户,以国际巡航港大楼及码头的观光灯塔为主要建筑景观。
次要门户景观节点
规划控制三处次要门户景观节点:北门户、中门户以及南门户景观节点。
一处位于大街和兴江大道交汇处,大街联系城市新区内部,兴江大道联系国门湾地区的城市金融商业带,因而此交汇处是连接丹东老城区与丹东新区的重要交通节点。规划在交通节点南侧建设一处城市广场空间,成为丹东老城区进入丹东新区的第一景观节点,营造出新区的门户空间。同时打通节点与鸭绿江之间的景观联系,将领事馆区以及时代广场的景观引入该节点。
一处位于春雨路与鸭绿江大道交汇处的长途客运站,此处是由公路进入新区的门户。 一处位于浑江路与鸭绿江大道的交汇处,此处是由东港进入新区的咽喉,作为次一级门户节点控制。 (2)核心景观节点
核心景观节点位于景观轴线的交汇处,是空间转接和视线汇聚的焦点部位。
标志建筑
标志建筑是建筑实体作为“点”状景观元素,地标性建筑环境包括重要的单体建筑与建筑群体,位于主要视线的对景或交汇部位,构成城市空间的方向指认系统,应注意城市其他空间对地标性建筑环境的眺望关系。
丹东新区共有13组(个)标志性建筑群,分别是灯塔广场、位于安民山东南侧的城市行政中心的行政办公建筑群、位于丹东海关北侧的国门湾商业金融中心区地标建筑群、位于丹东新区北侧的领事区的领事馆建筑群、位于灯塔演艺广场处的演艺、博览中心、位于灯塔广场南侧的商业办公建筑群、位于中华路与鸭绿江大道处的国际巡航港建筑、位于复兴路、丹泉二路之间兴江大街与以东的两处文化建筑馆群、位于国门湾南端的生态会展岛的会展建筑群、位于春雨路与鸭绿江大道处的教育科研建筑群、位于大街与神州路处的体育中心建筑。
标志性的公共活动空间
标志性的公共活动空间是另一种“点”状要素。位于主要的人流集聚的节点,是城市公共活动,重要事件的发生点。主要包括3处综合公园、4处社区公园、4处专类公园以及领事馆区的时代广场
公共生活中心节点
规划在各个社区中心给出建议性的公共生活景观节点。
8.3.4 景观界面
丹东新区主要考虑的景观界面主要有如下三种类型:滨江景观界面、环安民山景观界面、环产业园区控制性景观界面。
(1)滨江景观界面是指鸭绿江沿岸的城市商业金融带的城市空间景观。主要考虑建筑天际轮廓线的控制,滨江景观廊道的塑造和景观节点的连续性等内容。包括直线型的景观界面和弧形景观界面。通过直线型的景观界面强调界面的连续和节奏,通过弧形的景观界面强调金融中心等节点的核心景观。
(2)环安民山景观界面是指安民山周边地块需要考虑的空间景观的节奏。由于安民山是
丹东新区面积最大最重要的一块城市“绿芯”,同时也是新区的地形的最高点,因此其周边城市空间景观应该充分考虑到安民山周边的景观界面和重要的景观节点。
(3)环产业园区控制性景观界面是指金泉工业区周边的,位于兴丹大街以南、中心路以北、大街以东、兴江大街以西的环形控制性界面。在该界面内应当强调通过绿化带的控制实现工业区向城市主要居住商业空间的过度。在该界面的上的城市空间应当弱化工业景观,形成都市工业绿岛。 8.3.5 滨江天际轮廓线控制
滨江整体天际轮廓线以波浪形渐进为主流导向,以金融中心超高层建筑群、灯塔广场、游艇码头观光灯塔为高潮,以领事区和生态会展区为舒缓的空间节奏,形成沿鸭绿江水岸此起彼伏、形态丰富的天际轮廓线。
金融中心超高层建筑群为第一制高点,灯塔广场为第二制高点、国际巡航港游艇码头观光灯塔为第三制高点,金融中心周边高端商务办公酒店建筑为第一高度建筑群建筑高度以30米——120米为主、免税区及商务办公区建筑为第二高度建筑群,建筑高度以30米——100米为主、生态生活区建筑为第三高度建筑群,建筑高度以20—60米为主、领事馆区和生态会展区为第四高度建筑群,建筑高度在20米以下。 8.3.6建筑形体与色彩
建筑形态设计体现功能特征,鼓励创新。发挥商业、办公、旅馆等大体量建筑群对广场的围合作用。建筑可采用有序的体量和高度组合,天际线应有阶梯感和优美的空间构图。局部标志性建筑可以突出其特点。建筑造型宜简约明快,细部处理精致,建筑色彩与环境相和谐,强调多样,力求统一。
文化建筑的造型与色彩要求形象突出、个性鲜明,讲究和谐、大气和富有现代文化意蕴,空间及形体处理可灵活多样。
居住建筑群以多层的城市住宅为主,适当间以低层及高层住宅,建筑群体布局应错落有致。建筑风格宜简约大方、朴实少华。建筑色彩以暖色调为主,亲切宜人,与环境相和谐。 8.3.7室外广告物设臵管理导则 (1)一般原则
室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公有、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臵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臵、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广告。五花八门、杂乱无章的广告、标识、将给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的环境形象带来严重损害。制定广告、标识设计准则并严格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求建筑设计考虑标识与广告的恰当位臵。广告、标识不应损害建筑与环境特征,其形状、尺度及形式应与建筑、环境协调。 (2)广告、标识的位置
广告、标识可分别设在屋顶、墙面、开放空间。屋顶广告、标识不得损害主体建筑屋顶造型与建筑群天际线形象。墙面广告、标识建议设臵在高层建筑群房部位。建筑主立面墙面的广告、标识位臵不应影响建筑立面形象。开放空间设臵的广告、标识位臵不应妨碍交
通,影响景观及其它公共活动。
户外广告物的设臵外挑沿街墙面、雨棚的广告、标识离地面不得低于3米;且相邻建筑标识高度应统一。广告、标识平行墙面外挑不得大于0.5米,垂直墙面外挑不大于1.5米。
禁止设臵户外广告的情形:
未取得许可的;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或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禁止在交通信号周围30米范围内设臵广告灯箱;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剧院等大型文化建筑; 公园、绿带及道路分隔带;
行道树、道路隔离树、桥梁、过街天桥、邮政信箱、电话亭等设施。
(3)广告、标识设置的技术要求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臵的管理,美化市容环境,居民住宅建筑的顶部禁止设臵大型户外广告。
为了保证交通的畅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要求跨行街道和道路的户外广告应该为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提供一定的性空间。特别是跨路广告要保证行车通行的要求,广告牌底部高度不得低于4.5米。
广告位的设臵,户外广告牌的建设不得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功能、地下和地面管线,特别是广告牌上空有高压线的位臵,应避开其线路,如确须在高压线底下设臵的,其垂直高度和水平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及相关的规定。
同一建筑设臵若干广告、标识,尺度要求一致。人行道、小型绿地和广场设臵的广告,尺度形式要求统一。
多高层建筑墙面广告、标识面积不得超过该墙面面积的1/10。建筑底层外墙面的标识、广告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外挑墙面的广告、标识不得高出群房或多、低层建筑的顶层窗台。
(4)广告、标识的形式、色彩
妥善处理广告、标识要标新立异、吸引注意力的要求与城市景观要求协调整体性的矛盾,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的广告、标识禁止使用色彩强烈,形式怪异的设计。
不同路段的小型广告、标识形式、色彩应不同;同一路段的小型广告标识尽可能形式比较统一。
街道霓虹灯广告、标识设臵尺度、形式、色彩应由规划部门组织专门小组审定,使整条街道与整体协调。
(5)广告、标识的设置期限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臵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电子显示屏(牌)一般不超过六年、墙体广告设臵期限为一年。期满需延长设臵时间的,应于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原审批登记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或者举办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需设臵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于活动结束后七日内予以撤除,但经原审批机关一致同意允许保留的除外。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自审核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设臵、逾期未设臵的,其审批自行失效。 (6)广告、标识使用权的取得、审批和管理
户外广告设臵的经营权、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
利用重要地区和重要道路的公共阵地设臵户外广告设施的,阵地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
户外广告通过拍卖广告设施(阵地)的形式,拍卖经营权,谁取得经营权谁建设、谁经营的原则,并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来代理发布广告。
广告的经营权、使用权取得后,在广告位(阵地)建设前必须取得规划、建设、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并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放线定位后方可进行建设。户外广告在安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取得广告经营权的单位(个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3.8公共空间照明管理导则 (1)一般原则
安全感——为市民提供生理和心理上的保障,减少交通事故,预防犯罪发生。 视觉舒适性——满足市民的基本审美要求,包括灯光颜色的搭配,面积比例,照明方式,灯具造型等,突出新城市中心区现代化的形象特征。
可识别性——不同地段不同类型建筑的照明要求不同,通过多样化的灯光组合,表现城市夜景的趣味性,将市民在白天对各种标志物的印象延续到夜间。
生态节能——绿色照明,引入太阳光能源,采用白天吸收光热储存能量,夜间释放能量转化为光能。大量采用节能型灯具,部分灯光控制可采用声控或光控的形式。
可持续发展——突出地方特色,表现城市文脉,展现时代特征,表达新城市中心区的生机与活力,达到历史与未来的共生。 (2)夜景设计
城市自然形体是城市夜景观形成的基础,是城市表现力极强的夜间标志点,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景观特色,成为活跃城市夜景观气氛的要素之一。
建筑是城市空间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夜景设计可以通过光对城市空间进行二次设计,考虑建筑的文脉,从弹性驾驶城市夜空间的管理法规和艺术入手,包括对建成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材料质感、风格及色彩的二次表现。灵活运用各种激光灯,通过高科技演光手段进行城市夜景的设计。
考虑季节变化对于城市夜景的影响,通过对季节变化、气候、晴雨天等天赋因素的利用,设计丰富多彩的城市夜间景观。
此外,还应考虑中国传统节日对夜景的需求,提供必要的设施或临时性的场所来支持节日夜景。 (3)道路照明
根据道路性质和宽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灯杆高度和亮度标准。
灯杆的位臵可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分割带上。路灯,灯杆及附属设施的造型和色彩应相互匹配,并与街道环境相协调。主要道路的灯杆上宜装臵临时的基座,以布臵节日的彩旗或公
告。
在大型交叉路口和城市广场上设臵的高杆灯,因其具有较高的高度和亮度,对城市环境有较大的影响力,应重点设计。一般道路灯光以冷光源为主,如金属卤化物灯和荧光灯。在商业街上,为突出商业街的热闹气氛,路灯应与两侧建筑的照明和广告牌照明结合起来,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人行道照明禁止使用强光源及高杆照明,必须严格控制投射角度,符合人行尺度,减少刺眼眩光,避免对附近居民的灯光干扰。
灯具的安装高度要根据灯具的布臵方式、路面有效宽度及灯具的配光、光源功率来决定,还应考虑维护条件、经费支出等其它因素。而且,安装高度越低,总的投资也越低。但是安装高度减小,灯具的眩光就会增加,应满足车辆行驶对路面平均亮度和路面亮度均匀度的要求。
(4)广场人行道和绿地公园照明
不同步行空间考虑场所的不同要求及人的尺度和人的行为活动特点,采用不同高度和造型的灯具。
综合商务办公中心前的主广场采用高杆灯和装饰性强的杆灯组合,成为点缀广场,划分空间的艺术作品。建议采用节能型灯具和绿色照明方式。新城市中心区广场绿地和人行道上的灯光以冷光源为主,灯具颜色与周围环境协调。
小区内部路灯灯光以暖色调为主,营造温馨的家园气氛,有利于住区居民安定感和归属感的形成。
人行道上的灯具高度为6-8米,间距与行道树间距结合。避免设高亮度灯和高杆灯,以免干扰附近居民休息,造成不必要的光污染。
草坪上设桩灯和草坪灯,亮度和分布密度适当。公园绿地和小游园里的灯具,在满足一定亮度要求之外,重要的是灯具的造型设计。好的造型,对美化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起到重要作用。 (5)建筑照明
遵循总体协调,重点突出的原则,灯光要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在此基础上,营造若干高潮点。
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的顶部照明应予以强调,支路上的重点建筑可以突出表现,有重有轻。 重要公共建筑和广场可选择泛光照明,营造高潮点。如综合商务办公中心及其前面的主广场,商业区,重要节点处,是灯光规划的重点和城市夜景的高潮点。
商业街应突出门楣灯光,橱窗灯光和广告牌灯光。其大型招牌要求色彩鲜艳,亮度高,动感强,店名清楚,力求吸引更多的注意力。商店门楣是视觉着眼点的高频区,门楣灯饰要突出店名和标志,力求反映商店的经营特色。落地式的橱窗更适合行人驻足观赏,应该对橱窗内商品进行艺术化的配光。建筑立面细部可重点加强,表现细腻。同时,眩光和光污染。地面灯光应起到导向和交通警示的作用,重点位臵可考虑较强的装饰效果。商业街建筑灯光色彩建议以暖色调的泛光照明为底色,鲜艳明快的霓虹灯为主色,柔性灯箱为辅色,配以泛光灯,激光,频闪灯,爆光灯,美耐灯,LED等光源材料。
居住区内住宅建筑以内光外透为主,安静,温馨。避免泛光照明,影响居民休息。 办公建筑的照明以泛光照明为主,冷色调,体现新城市中心区现代简洁的风格。
建筑顶部采用装饰效果强烈的线条勾勒和泛光照明结合手段,突出建筑造型和街道轮廓线。对建筑顶部的广告牌应严加控制,其照明方式应与建筑一起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建筑立面以泛光照明和内光外透为主。
9.市政工程规划
(何林飞)
10. 开发控制
本规划的控制部分包括对各细分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建筑后退、机动车出入口位臵以及有关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的规定,其中,停车泊位和机动车出入口位臵的控制参照7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要求参照6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规划,市政公用设施控制要求参照9市政工程规划。
本规划在确定合理开发容量的前提下,根据规划区内的功能分区,划分为若干地块,地块控制规划的内容是对区域内每个地块的开发指标进行规定,将规划在土地使用、交通组织、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等方面的规划原则与措施具体化为各个地块的开发控制的法定要求,作为地块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的引导和指导。
10.1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10.1.1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是对地块主要使用功能和属性的控制。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的表示方式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的城市用地分类类别和代号以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中的绿地分类类别和代号,分类标准划分到小类,项目不确定或特殊情况以及考虑到未来市场的灵活性和用地的复合性,可划分到中类。对于混合用地中的各种使用性质按比例进行控制。
10.1.2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
土地使用兼容性表明地块作为一种以上用途的潜在可能。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分为四类,分别是直接允许兼容、不允许兼容、当地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允许或不允许兼容。详细规定见12.2《各类用地建设兼容性控制表》。
规划允许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兼容建设一些其他项目,但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孟州市建设用
地兼容性表和各地块分图则的要求,并且这些项目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原规划建设项目的20%。
规划允许用地性质具有一定弹性,在小类或中类的范畴里适当变更,原则上各大类用地不宜变换。对于功能性质相近或相互无干扰的类别可以有条件混合使用,但应符合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和各地块分图图则的要求。
各地块的开发建设原则上应符合各地块分图则所规定的用地性质。开发过程中,确因城市发展需要变更用地性质时,应进行项目评估和规划设计,同时须报经孟州市规划局批准。
在进行成片开发时,地块界限及城市支路可根据实际开发需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确定,但有关控制指标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所有调整需经过孟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并备案。
10.2建设容量分区控制
规划控制片区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是为了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兼顾规划实施管理可操作性、方便规划管理查阅而划分的结构单元。
规划控制片区划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明确的四至及围合界线(如主次干道、重要河流、铁路等);居住社区界限范围;土地使用性质的内在联系性;合理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适度的用地规模;城市空间形态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10.3建设容量分类控制
10.3.1地块面积
地块面积是对地块平面大小的控制。单位:平方米。
地块的划分根据规划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不跨越支路,以用地性质、组团、现有单位和已征地单位等用地范围界线来划分地块,并便于用地的管理和划拨土地的方便。用地可由一个单位独建,也可由几个单位合建。若一个地块不能一次规划建成,则一次性用地数量不能少于40%,并且余下部分尽量划分整齐。 10.3.2 容积率
容积率是指地块总建筑面积与基地面积的比值。单位:平方米/平方米。
容积率的确定主要综合考虑合理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涉及地块区位、建筑性质、建筑密度、高度、间距、环境景观和拆建比等。保留现状或在建的地块保留原有指标不变。图则中所提供的容积率为上限,即需小于或等于。 (1)容积率分级控制
容积率的控制遵循非均值分布与适度开发的特点。尤其是对核心功能区地块的控制应当加强,发挥土地的效率。
根据基地的特性与范围,容积率的控制圈层成“多核”的模式,在各个街道的中心是容积率最大点,依次而逐渐减小。
总体开发强度分为七级:
<1,主要是一类居住用地与一些公共的文化、体育、外事用地;
1—2 ,主要是一些开发强度较低的居住用地、教育医疗用地、工业用地与教育科研用地;
2—3, 主要是开发强度较高的居住用地与商住混合、商业金融用地; 3—4.5,主要是以商业金融用地,集中于办公中心区;
4.5—6,主要集中于金融中心区的商业金融与部分商住混合地块; 6—8,主要是金融中心区的高强度开发的商住混合用地; >=8,位于整个规划中和超高层和新地块。
(2)容积率分类通则性规定 居住建筑
低层住宅0.4~0.8,多层住宅0.8~1.2,小高层1.2—2.0,高层2.0-—2.5; 中小学、幼儿园0.6~1.5。 商业金融服务等建筑
商业金融类建筑容积率分区域进行控制,滨江休闲类商业服务类地块容积率1.0~2.0,中心区商业地块容积率一般在2.0-4.0之间,滨江国门湾地块容积率4.0—6.0,金融中心核心地块容积率6.0—8.0。 商住混合2.5~6.1; 行政办公
市属办公建筑用地容积率2.5—3.0;海关边检用地容积率0.5。 医疗卫生0.8~2.0; 文化体育设施0.8~3.5; 科研教育1.5~2.0; 工厂和仓储式建筑
工厂和仓储式建筑以标准厂房和式厂房为主,地块容积率按0.8-1.5控制; 具体地块控制要求详见各地块控制图则,位于绿化用地范围内的局部地块可由相关部门做个案处理。
(3)用地面积容积率调整系数规定 用地面积(平方米) ≤1000 >1000,≤3000 >3000,≤5000 >5000,≤8000 >8000,≤10000 >10000,≤12000 >12000,≤14000 >14000,≤16000 >16000,≤18000 调整系数 0.85 0.90 0.95 0.98 1.00 0.98 0.95 0.93 0.90
>18000,≤20000 0.88 (4)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规定 每提供一平米开放空间有效面积允许增加的建设项目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 <1.2 1.2-1.8 1.8-2.5 2.5-3.0
10.3.3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基底面积占基地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单位:%。
建筑密度指标确定主要考虑环境质量、地块区位、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安全、卫生间距、气候条件和地形坡度、朝向等,并结合现状。保留现状或在建的地块保留原有指标不变。图则中所提供的建筑密度为上限值,即需小于或等于。 (1)建筑密度分级控制
建筑密度的控制体现出非均值的特点,主要根据地块的功能为基本参照,整体上满足大性文化体育地块>大型商业地块>普通商业地块>商住地块>办公地块>教育地块 >居住地块,同时满足小地块>大地块的基本原则,总体上分为以下六个层次:
<=20%,以居住地块为主;
20—25%,有底层商业的居住地块与部分商业金融地块为主; 25—30%,以教育科研、商住混合与部分商业金融地块为主; 30—40%,以有裙房的商住混合、商业金融地块为主;
40—50%,以具有较多裙房,街道感觉较好的商业金融用地和地块较小的办公地块为主; >50%,以较小的商业金融地块和大型文化娱乐用地为主。
(2)建筑密度分类通则性规定 居住建筑
低层住宅15~25%,多层住宅20~25%;小高层,高层20%; 中小学、幼儿园15~30%; 商住混合建筑25—50%; 商业金融服务等建筑20%~60%; 行政办公25—50%;
医疗卫生25~45%(有住院部)30~50%(无住院部); 文化体育设施35~70%; 科研教育30~50; 工厂和仓储式建筑
1.0 1.2 1.5 2.0
工厂/仓储建筑地块建筑密度参照国土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不得低于30%;
具体地块控制要求详见各地块控制图则,位于绿化用地范围内的局部地块可由相关部门做个案处理。同时参照《丹东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2000年)有关要求执行。
10.4建筑建造规划引导与控制
10.4.1建筑高度引导
建筑高度是指地块内建筑大部分建筑高度的建议范围。单位:米(m)。
建筑高度确定主要考虑土地使用、城市总体景观效果、空间轮廓、地块区位、建筑性质、建筑间距、容积率、街道尺度和城市消防、机场净空通道、高压走廊、景观视觉空间,以及自然和地质条件等。图则中所提供的建筑高度为建议的建筑高度范围,地块内部的大部分建筑应在建议的高度范围内,但一般不应超过建议高度的极大值;仅提供一个建筑高度值的地块建筑高度为上限,即需小于或等于。 (1)总体结构性引导
受丹东机场端净空和侧净空的影响,规划范围内的建筑海拔高度大部分受50米水平面及50米至150米的斜坡面的。
(2)建筑高度分级引导
建筑高度控制主要依据地块的功能特征以及其整体空间意向而定,建筑高度共分为以下六个层次:
0—20米,主要是低层、多层的居住建筑与一些建筑建筑;
20—36米,主要是小高层居住、部分办公建筑以及一些大型的文化体育建筑等; 36—60米,以较高的商住混合、商业金融、商业办公建筑为主; 60—100米,以高层的商住混合、商业金融、商业办公建筑为主;
100—120米,主要是金融中心处具有景观节点标志性的商业金融、商住混合建筑; 120—300米,集中于金融中心的核心超高层建筑地块,具有城市的地标性特色。 (3) 建筑高度分类通则性引导
规划对建筑高度作以下通则性规定: 居住建筑
低层住宅一般不超过14米,多层住宅一般不超过20米,高层住宅一般不超过72米(24层);
中小学建筑一般不超过18米(5层),幼儿园建筑一般不超过12米(3层)。 商业金融服务等建筑
一般商业建筑以多层、小高层为主,高度不宜超过60m,中心区建筑不宜超过80m。滨江商业金融服务建筑控制在120米以下;位于国门湾东段的国际金融中心,位于机场净高范围以外,其核心职能为国际经贸、金融服务、辅以酒店、商务会所等,该地块有标
志性的要求,规划建设标志性超高层建筑,高度控制在150—300米之间,以形成视觉焦点。 行政办公
控制在36——72米; 医疗卫生
一般医疗卫生不超过36米,市级医疗中心建筑控制在60以下; 文化体育类建筑
控制在30米以下; 科研教育类建筑
一般控制在36米以下,局部可控制在36—72米; 工厂和仓储式建筑
工业和仓储建筑以多层为主,工业区高度控制为30米,以低、多层建筑为主;局部商业服务用地建筑控制高度45米。不宜超过30米。已建或在建工业用地保留现状。
具体地块控制要求详见各地块控制图则,位于绿化用地范围内的局部地块可由相关部门做个案处理。同时参照《丹东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2000年)有关要求执行。 10.4.2建筑间距和日照建筑
建筑间距是指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为满足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建筑物之间应保持的必要距离。规划区内新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其建筑间距除满足交通、防灾、视觉、卫生、工程管线布臵等要求外,尚应符合如下要求:
住宅建筑间距需符合大寒日日照采光标准不少于2小时,具体控制指标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和《丹东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2000年)。
对托儿所、幼儿园和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的主要居室、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大中小学教学楼等国家规范有特殊规定的其它建筑,应保证其在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内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非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非居住建筑北侧为居住建筑时,按居住建筑间距要求执行;
② 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臵时的间距,南北向的,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8倍,且不小于30米;东西向的,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24米。
③ 高层非居住建筑非平行向布臵的,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0.5倍,且不小于20米;
④ 高层和小高层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臵时间距不小于20米;非平行的最窄处间距不小于18米。
⑤ 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臵时的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2倍,且不小于15米;非平行布臵最窄处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2倍,且不小于12米。
⑥ 低层非居住建筑与多、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臵时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米。非居住建筑南临居住建筑时,其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消防、防震、管线敷设、视线干扰等因素确定。
市区道路规划红线宽度在30米(含30米)以上的道路两侧沿路同侧同向布臵的建筑
山墙之间的间距,按相关规范执行。 10.4.3建筑后退控制
建筑后退红线是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或地块边界的距离。单位:米(m)。
建筑后退距离确定主要根据地块位臵、使用功能和消防、日照、安全、卫生、视线等要求,与建筑高度和道路红线宽度有关。 (1)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基本后退:
住宅建筑退后道路红线详见表10.4.3—1的规定。公建建筑退后道路红线详见表10.4.3—2的规定。
表10.4.3—1 住宅退后道路控制表 建筑高度 低层建筑 多层建筑及高层建筑裙房 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 低层建筑 多层建筑及高层建筑裙房 高层建筑
特殊后退:指人流集散数量较大、车流集中的大型商场、影剧院、游乐场、宾馆、展览馆、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和对环境要求较高(如医院)的建筑必须特殊后退主体建筑或主要出入口,其后退红线距离,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但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符合以上规定以外,最小不得小于10米,并应妥善安排好出入口位臵和停车场地,不得影响城市交通。 (2)建筑后退地块边界
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详见表2.4的规定。
表10.4.3—3 建筑退后相邻地块边界控制表 建筑类别 居住建筑 科教文卫建筑 其他非居住建筑 建筑物高度 最小距离 建筑物高度 最小距离 建筑物高度 最小距离 建筑朝向 退界距离 的倍数 (米) 的倍数 (米) 的倍数 (米) 低层 0.6 5 0.7 6 - 3 主要朝向 多层 0.6 9 0.7 10 - 5 高层 0.4 12 0.5 15 0.15 9 低层 次要朝向 多层 高层 0.25 0.25 0.125 3 4 9 0.3 0.3 0.15 4 6 10 - - - 按消防间距控制 按消防间距控制 6.5 主干路 5 8 14 主干路 8 10 14 次干路 4 5 12 次干路 6 8 12 支路 3 3 10 支路 5 6 10 表10.4.3—2公建退后道路控制表
(3)建筑后退公共绿地和广场控制
建筑后退公共绿地和广场距离不得小于5米(不包括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用地)。 (4)建筑后退河道蓝线控制
考虑河道岸线堤防安全和满足河道工程要求,保护水生生态环境以及河道两边建筑物的完全等因素,建筑应当后退河道蓝线一定的距离。
在本次规划中,安民河、新安河、新民河,在上述规定之外,三条河流两侧的建筑退让河道蓝线不得少于20米。
特殊地块建筑退界可由相关部门做个案处理。同时参照《丹东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2000年)有关要求执行。 10.4.4建筑单体面宽
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80米。 10.4.5地下空间利用控制
遵循“综合利用、上下协调、平战结合”的原则,在公共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结合市政、交通和人防工程,积极鼓励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地下建筑退界不得小于地下建筑深度的0.7倍。
10.5绿地规划控制
10.5.1公共绿地
规划城市综合公园3处,分别位于FG、K和M片区,用地面积分别为315.75公顷、44.58公顷、38.5公顷,绿地率不得小于65%,
社区公园4处,分别位于B、B、F、G片区,用地面积分别为13.78公顷、7.90公顷、12.83公顷、14.97公顷,绿地率不得小于65%。
专类公园4处,分别位于D、E、H、O片区,用地面积分别为20.66公顷、34.55公顷、60.公顷、58.46公顷,绿地率不得小于60%。
带状公园主要是指沿城市道路、水滨建设的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安民河、新安河、新民河两侧主要控制为带状公园。道路两侧绿化用地大于30米(包括30米)的地段控制为带状公园,可设臵游憩活动设施:规划中,沿鸭绿江大道西侧辟出不小于30米的滨江绿带,而在临江一侧的部分较宽的滨水绿化空间合理布臵商业、休闲娱乐设施,较窄段则全部进行绿化并设臵适当的游憩休闲设施;沿中心路、春雨路两侧设臵宽度为50米的绿廊;沿兴丹大街、中华路、神州路两侧设臵宽度为30米的绿廊;此外,在滨江地块内部,垂直和平行于鸭绿江的方向上设臵有多条宽度不小于30米的带形绿地。
街旁绿地包括城市主要道路的带形绿地和其他对的小片绿地(6处),总面积44.71公顷,绿地率不得小于70%。
具体地块控制要求详见各地块控制图则,位于绿化用地范围内的局部地块可由相关部门做个案处理。同时参照《丹东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2000年)有关要求执行。
10.5.2防护绿地
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干扰的市政交通设施用地,在紧邻周边地块一侧控制15米宽的防护绿地,主要交通性道路沿街绿地兼起道路防护绿地的作用。 10.5.3建设用地绿地率控制
绿地率是指地块在地面绿地面积总和占基地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单位:%。
绿地面积的计算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但不包括屋顶、天台和垂直绿化。图则中所提供的绿地率一般为下限值,即需大于或等于,工业用地的绿地率为上。
(1)绿地率分级控制
加强对绿地率的控制是保证新区整体环境的关键,新区规划以“显山露水”的生态规划为出发点,构架出网络化的绿地系统,以此为基础对具体地块进行控制。总体上将绿地率的控制分为五级:
<=20%,主要是一些地块较小街道感觉较好的商业金融用地;
20—30%,以部分小地块居住用地和部分较大地块的商业金融、商住混合用地; 30—40%,以居住用地和教育医疗用地为主;
40—50%,环境条件较好的二类和一类居住用地以及外事用地、部分医疗用地; >50%,主要是城市的公共绿地。 (2)绿地率分类通则性规定: 居住用地
组团绿地包括住宅小区、住宅组团中的公共绿地,绿地率不低于70%; 低层住宅≥40%,多层住宅≥30%,高层小高层住宅≥40%; 中小学、幼儿园≥35%;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商贸金融≥20%;
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设施≥20%;
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用地以及社会福利和宗教设施用地≥30%; 工业和仓储用地
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地率,不得超过30%,在各工业区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其他建设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对外交通、市政设施用地的绿地率原则上不得低于20%。
具体地块控制要求详见各地块控制图则,位于绿化用地范围内的局部地块可由相关部门做个案处理。同时参照《丹东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2000年)有关要求执行。
10.6控制性图则执行规定
10.6.1土地利用性质
本图则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土地用途与图则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需要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图则规定的用途相符。
本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限,并不一定代表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进行灵活使用,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10.6.2土地开发强度
(1)、本图则中确定的地块用地面积和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若因计算口径原因,与已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为准。
(2)、在本图则执行过程中,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土地开发项目及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
① 对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合并开发的; ② 对本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细分开发的; 10.6.3配套设施
(1)、规划区内配套设施主要是市级、区级、街道社区级、居住社区级和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2)、本图则确定的配套设施是为各级城市居民服务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不得减少数量或压缩用地规模。
(3)、本图则所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范围,可能在下阶段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时略有修改,但需报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4)、本图则中的配套设施是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人口规模综合确定的,当实际人口规模超过一定限度时,须对此进行修订。
(5)、本图则所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内,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考虑给于适当补偿。
(6)、居住小区配套公建,其具体位臵可在居住社区内部进行局部调整。 (7)、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应的防护、环卫等规范的要求。 10.6.4道路交通
(1)、本图则确定的主、次干路应严格执行。
(2)、本图则确定的支路,可在下层次详细规划编制时进行调整深化,但需报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3)、本图则所确定的用地面积较大的地块,在具体开发设计时应将地块内部主要道路作开放式设计,作为城市支路进行控制。 10.6.5各区块内公共空间控制原则
公共空间必须为所有人(包括残疾人)设臵必要、安全、舒适的无障碍通道、休憩设施、运动设施。
10.7其他
10.7.1地块编码
地块划分的编码由“A -00-00”构成。
“A”为管理单元码,以大写英文字母缩写作为代码; “00”为街坊码,以阿拉伯数字(01-99)作为代码; “00”为地块码,以阿拉伯数字(01-99)作为代码。 10.7.2、地块划分原则
(1)、区块以干道、河流为界划分。 (2)、各类图则按区块、地块划分编码。 (3)、规划予以保留和已建的地块宜单独划块。
(4)、近期内已落实招标拍卖且与规划结构规划意图不相冲突的地块宜单独划块。 (5)、公园和绿地按《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相关要求和不同的设计控制要求进行详细的划块。
(6)、地块以中小类用地为主。
(7)、地块顺序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 10.7.3、新增用地代码说明
C2R2——代表以商业为主的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其中D片区居住建筑比例不大于20% ,N片区居住比例不大于40%。
R2C2——代表以居住为主的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居住建筑比例不小于60%。 备用地——主要考虑中朝国际大桥的具体位臵未定而预留的备用地。
11. 实施管理建议
11.1审批管理
为使开发能够顺利实施,应当尽快制定开发管理,并从现在开始进行严格控制。应当严格控制近期内土地开发与建设活动。原则上在本规划未批准实施以前,暂缓办理土地出让、转让以及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审批,对于已批未建的土地也应按照规划的用途和控制指标实施。
11.2建设融资
丹东新区土地配臵应采用市场化方式,尤其对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途土地应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使土地配臵公开化、透明化,并通过充分的竞争体现土地的价值,同时为开发筹措更多的公共资金。
11.2.1公共投资
新区开发采用公共开发带动机制,通过主要道路、市政配套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先期开发聚集人气,并增加周边地区土地的附加值。
建立向公共开发倾斜的策略,将近期内需要建设的大型公共设施和商业性项目优先安排,并采取相应的鼓励与扶持措施,使开发尽快得以推动。
11.2.2市场投资
为了使建设具有较高的水准,在丹东新区应避免进行零星开发,而采用较大规模的成片统一开发、配套建设。为此可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审查准入制度,鼓励具有较强开发实力和优异开发记录的发展商参与开发建设。
公开出让的经营性土地规模不宜过小,应保持适度的规模使发展商得以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更多的配套服务设施。
11.3实施策略建议
11.3.1合理的建设时序,灵活建设机制
本次规划“统一规划,分期设施”。开发建设应注重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相衔接,局部建设和整体布局相协调,土地实行滚动开发,紧凑发展。
适时适量的以公开招标形式按规划批租地块,控制并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价格。对目前没有条件建设的项目,应对用地进行控制;市政设施、道路等公用设施应力求一步到位,避免以后的重复开挖。
11.3.2相关配套
城市的开发建设、规划的实施,需要有一整套相关的、制度来保障。尤其应重视规划建设中的社会问题,制定相应的拆迁安臵及补偿。
11.3.3加强后继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以总体概念规划和本规划为基础,继续深化和加强下一步规划的编制工作,对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筑建议进行更深一步的景观分析研究。
11.3.4加强规划宣传
控规经批准后应大力宣传,做到“公开、公平”,并且引入“市民参与”机制。在建设过程中的所有项目应建立完善的方案会审和听证制度,听取多方意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取得公众对规划的理解和支持。做到项目公开,保证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12.2用地兼容性一览表
可相容用地类型 用地类型 R1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 贸易咨询用地 服务业用地 旅馆业用地 市场用地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科研教育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R1 R2 C1 C21 C22 C23 C24 C25 C26 C3 C4 C5 C6 C7 ● △ △ △ △ △ △ △ △ △ △ △ △ R2 △ ● △ △ △ △ △ △ △ △ △ △ △ C1 △ △ ● △ △ △ △ △ △ △ △ △ C21 △ △ △ ● ● ● ● ● ● △ △ △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 C22 △ △ △ ● ● ● ● ● △ △ △ △ 文贸易咨询用地 C23 △ △ △ ● ● ● ● ● △ △ △ △ 服务业用地 旅馆业用地 化市场用地 娱乐设施用地 C24 △ △ △ ● ● ● ● ● △ △ △ △ C25 △ △ △ ● ● ● ● ● △ △ △ △ C26 △ △ △ ● △ △ △ △ ● △ △ △ △ C3 △ △ △ △ △ △ △ △ △ ● △ △ △ C4 △ △ C5 △ △ C6 △ △ △ △ △ △ △ △ △ △ △ ● C7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科研教育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C9 M1 △ M2 M3 W1 T1 T2 T4 T5 S1 S2 △ △ △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港口用地 机场用地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S3 U1 △ △ △ △ △ △ △ △ △ △ △ △ △ △ U2 △ △ △ △ △ △ △ △ △ △ △ △ △ U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设施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邮电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4 △ △ △ △ △ △ △ △ △ △ △ △ △ △ 其他市政设施用地 U9 △ △ △ △ △ △ △ △ △ △ △ △ △ G1 △ △ △ △ △ △ △ △ △ △ △ △ △ G3 D 公共绿地 防护绿地 特殊用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港口用地 机场用地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邮电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其他市政设施用地 公共绿地 防护绿地 特殊用地 C9 M1 M2 M3 W1 T1 T2 T4 T5 S1 S2 S3 U1 U2 U3 U4 U9 G1 G3 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为允许兼容,空格为不允许兼容,△为当地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允许或不允许兼容,未列入“建设用地兼容性表”的,由当地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兼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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